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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康制药: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532.24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02.5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54,757.81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3,764.37万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3年度实际盈利情况,为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战略发展需求,维持稳健的财务状况,防范潜在风险,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为: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公司现金分红条件为: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鉴于公司2023年度未实现盈利,为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战略发展需求,维持稳健的财务状况,防范潜在风险,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以公司实际经营结果为依据、充分考虑公司当前发展情况和未来战略规划以及公司经营对资金需求等因素制定的,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符合公司目前发展情况及未来战略规划,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全体股东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合理诉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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