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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墙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成立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审众环合伙人(股东)216人,注册会计师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16人。

中审众环2023年度业务收入215,466.6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2023年度中审众环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家数6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11月1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2月4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中审众环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2023年度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2023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2023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与审计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认为《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和鉴证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4年3月30日,审计委员会及公司财务负责人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见面会,就2023年年报审计情况进行了深入沟通。

(三)2024年4月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议案。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保证董事会客观、公正及独立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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