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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墙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10,227,25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红墙股份股票代码002809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唐苑昆陈任芝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
电话0752-61139070752-6113907
传真0752-61139010752-6113901
电子信箱hqir@redwall.com.cnhqir@redwall.com.cn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混凝土外加剂行业,已成为集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混凝土外加剂专业制造商,是全国混凝土外加剂头部企业。

公司采用现代化自动化高分子化学聚合的方法,合成各类聚羧酸系外加剂母液和萘系外加剂母液,技术部门根据客户的材料,试验确定客户需求,通过各种母液复配并添加其他材料和水复配成不同浓度、具有差异化性能的外加剂最终产品。

公司注重技术服务,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方案,并建立完备的售前售后服务体系,同时因混凝土外加剂使用专门运输车辆运输,并具有经济的运输距离,公司在全国设立二十多个生产基地,可及时有效服务当地客户。公司与广大商品混凝土生产商、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现以聚羧酸系减水剂为主导产品,根据下游客户的实际需要提供定制化混凝土外加剂产品。目前公司最终产品涵盖聚羧酸系外加剂、萘系外加剂、聚羧酸保坍保塑剂、萘系保坍保塑剂、葡萄糖酸钠外加剂等多种外加剂产品,以及泵送剂、缓凝剂、早强剂、防冻剂、引气剂、防水剂、速凝剂等其他外加剂产品。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商品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件、预拌砂浆、铁路公路地铁、隧道与桥梁等领域,是制造优质混凝土必不可少的材料,其作用主要体现在:①可以减少搅拌和用水量,改善新拌混凝土和硬化混凝土的工作性能;②可以节约水泥用量、提高活性掺合料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提高建筑物的质量和使用寿命等,有助于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③满足现代建筑工业对混凝土技术性能的要求,推动混凝土向着流态化和高性能方向发展,公司混凝土外加剂产品多样而全面,有效解决客户工程建设当中的疑难问题。

(3)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系统化的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根据行业变化及客户需求变化快速调整供产销的一体化运营模式。

①采购模式

公司供应中心协同技术服务中心、生产中心严格按照ISO9001、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依据供应商产品的质量、价格、供应能力和运输等情况筛选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评定为合格供应商,每次实际采购时通过询价方式从合格供应商中选取相关厂商并签订供货合同。

②生产模式

公司目前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需求确定产品定制化配方,并根据客户订购数量组织生产。公司的混凝土外加剂生产分为合成和复配两个阶段:合成阶段所产生的聚羧酸系外加剂母液及萘系外加剂母液通常作为中间产品供复配使用;复配阶段则是通过添加其他辅料等制成液态最终产品,并对外销售。

③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以技术为先导的营销策略,根据目标客户所使用的混凝土中各种材料的特性,对照配方数据库进行调配和多次试验,综合考虑客户现场材料制定出最适合客户混凝土原料的外加剂解决方案。公司最终结合对客户资信情况的调查结果,确定与客户的合作条件,建立合作关系。公司设立市场营销中心,在公司市场营销中心总监的直接管理下开展市场营销工作。公司的产品主要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1年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760,801,636.59938,395,917.63938,395,917.63-18.93%1,551,678,649.951,551,678,649.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5,513,842.9889,945,884.1489,945,884.14-4.93%112,752,966.37112,752,966.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76,130,825.7762,851,014.2962,851,014.2921.13%82,454,675.2382,454,675.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58,304,488.50127,480,686.83127,480,686.8324.18%110,041,663.49110,041,663.4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10.430.43-4.65%0.550.5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00.430.43-6.98%0.540.5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45%6.10%6.10%-0.65%8.24%8.24%
2023年末2022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1年末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总资产(元)2,440,681,631.282,006,021,327.932,007,617,045.3121.57%2,438,353,603.152,439,526,978.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652,007,938.901,516,344,729.491,516,344,729.498.95%1,428,208,710.721,428,208,710.72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财政部于2022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公司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

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163,275,344.73222,817,695.79185,447,051.97189,261,544.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719,882.3330,513,741.9214,613,519.9619,666,698.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124,338.2427,794,552.5914,984,056.4018,227,878.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936,443.2246,919,965.7075,461,666.3225,986,413.26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7,82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6,622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股数量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刘连军境内自然人45.41%95,473,27571,604,95623,868,319不适用
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6.67%14,019,48814,019,488不适用
何文钜境内自然人0.89%1,870,000-280,0051,870,000不适用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境外法人0.71%1,484,8361,470,9711,484,836不适用
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动力基金境外法人0.68%1,419,9801,419,9801,419,980不适用
何元杰境内自然人0.53%1,111,090833,317277,773不适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元顺安元其他0.46%970,040734,830970,040不适用
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金量化多因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45%935,800873,700935,800不适用
张玉成境内自然人0.38%793,085793,085不适用
BARCLAYS BANK PLC境外法人0.36%762,076654,426762,076不适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未知上述股东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发行日期发行价格(或利率)发行数量上市日期获准上市交易数量交易终止日期披露索引披露日期
股票类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10月18日100元3,160,0002023年11月08日3,160,0002029年10月17日2023-0862023年11月02日
其他衍生证券类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8月25日出具《关于同意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3号),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16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1,600.00万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1月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红墙转债”,债券代码“127094”。“红墙转债”转股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9年10月17日,转股的初始价格为10.89元/股。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详见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重要事项。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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