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将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华兴事务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事务所拥有合伙人66名、注册会计师337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73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4,676.5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2,951.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4,547.76万元。2023年度为8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
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0,395.46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4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外部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事务所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3 年年报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保持密切沟通。在华兴初步审计意见出具后,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了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华兴关于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的审计进度与审计结论。
(三)2024 年 4 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将部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公司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签字页)
委员签字:
谭 跃 | 唐明琴 | |
王 磊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