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本次修改章程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646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的《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总股本由594,161,750股变更为594,025,290股,注册资本由594,161,750元变更为594,025,290元。
二、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总股本将由594,161,750股变更为594,025,29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94,161,750元变更为594,025,290元,本次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原条款内容 | 修订后条款内容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9,416.175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9,416.175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9,402.529万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9,416.175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9,416.175万股,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9,402.529万股,均为普通股。 |
《公司章程》条款序号、引用条款序号部分根据修订相应作出调整,不再依次列示,除上述条款的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无实质性变更。上述变更最终以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上述章程备案相关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