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9 证券简称:邵阳液压 公告编号:2024-033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地点:湖南省邵阳市邵阳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与白马大道交汇处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302。
(三)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粟武洪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48,879,1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28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48,449,9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89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429,2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88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5,567,0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4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5,137,8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55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429,2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889%。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24,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5%;反对5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12,5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10%;反对5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7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24,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5%;反对5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24,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5%;反对5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12,5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10%;反对5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7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24,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5%;反对5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12,5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10%;反对5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7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24,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5%;反对5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45,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9%;反对3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33,7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18%;反对3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24,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5%;反对5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12,5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10%;反对5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7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24,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5%;反对5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24,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5%;反对5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12,5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10%;反对5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7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公司制度及议事规则的议案》
10.0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24,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5%;反对5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12,5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10%;反对5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7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0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24,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5%;反对5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12,5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10%;反对5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7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0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24,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5%;反对5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12,5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10%;反对5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7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24,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5%;反对5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45,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9%;反对3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33,7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18%;反对3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45,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9%;反对3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33,7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18%;反对3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453,4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291%;反对425,7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7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41,3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531%;反对425,7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4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45,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9%;反对3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33,7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18%;反对3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夏鹏、徐秋月
(三)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