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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精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4〕3-188号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978,649.8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31,001,556.42元,扣除已支付2023年度现金分红后的金额为457,275,534.7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457,275,534.74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63,284,053.38元。

遵循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3,3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669,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

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与要求,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的前提下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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