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受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锡有色”、 “上市公司”或“公司”)委托,担任华锡有色向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华锡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暨关联交易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就华锡有色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9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共计人民币普通股(A股)40,187,541股,本次发行总计募集资金599,999,987.13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92,993,071.51元。本次发行相关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4月15日出具《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编号:大信验字[2023]第29-00005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 日,上市公司已累计投入使用募集资金共292,849,921.49元(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6,695,000.00元),扣除手续费后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净额为4,760,568.5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锡有色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余额为305,118,181.53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上市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相关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南湖支行 | 20012101040053698 | 专户 | 4,084,170.82 |
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南湖支行 | 20012101040053912 | 专户 | 301,034,010.71 |
合 计 | - | - | - | 305,118,181.53 |
截至2023年12月31 日,上市公司已累计投入使用募集资金共292,849,921.49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明细 | 金额 |
2023年4月13日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
2023年4月13日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 | 593,207,534.44 |
加: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加: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 0.00 |
减: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减: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 292,849,921.49 |
加:2023年度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加:2023年度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 4,760,568.58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305,118,181.53 |
注:2023年4月13日实际到账募集资金593,207,534.44元,为募集资金净额592,993,071.51元加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214,462.93元,包括本次发行股份登记费(不含增值税)、验资费(不含增值税)、印花税等税费。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92,849,921.49元,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上市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共计669.50万元(前期投入的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450C018019号),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董事均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上市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度,上市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公司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上市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度,上市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上市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上市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上市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上市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华锡有色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要求,上市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募集资金总额 | 592,993,071.5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92,849,921.4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92,849,921.4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本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本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广西南丹县铜坑矿区锡锌矿矿产资源开发项目 | 否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1,200,500.00 | 1,200,500.00 | -298,799,500.00 | 0.40 | 2026年 | — | — | 否 |
补充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流动性 | 否 | 285,000,000.00 | 285,000,000.00 | 285,000,000.00 | 284,954,421.49 | 284,954,421.49 | -45,578.51 | 99.98 | — | — | — | 否 |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 | 否 | 7,993,071.51 | 7,993,071.51 | 7,993,071.51 | 6,695,000.00 | 6,695,000.00 | -1,298,071.51 | 83.76 | — | — | — | 否 |
合计 | — | 592,993,071.51 | 592,993,071.51 | 592,993,071.51 | 292,849,921.49 | 292,849,921.49 | -300,143,150.02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3年10月10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共计669.50万元(前期投入的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曾亮 刘二东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