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序号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1 | 页眉: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页眉: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3 |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04月24日
4 | 第十七条 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规划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和需要编制各自的中长期投资规划、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投资报告,并向有关机构报告和备案。 | 第十七条 战投部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规划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和需要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并向有关机构报告和备案。 |
5 | 第十八条 年度投资计划主要包括投资主要方向和目的、总体投资规模及资产负债率水平、投资结构分析、投资资金来源、重大投资项目基本情况等;年度投资报告主要包括年度投资总体情况、年度投资项目进展情况、投资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拟采取的解决措施。 | 第十八条 年度投资计划主要包括投资主要方向和目的、总体投资规模及资产负债率水平、投资结构分析、投资资金来源、重大投资项目基本情况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