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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规定,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苏州恒升新材料有限公司、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三聚能源净化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三聚福大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SJ ENVIRONMENTAL CORP、海南三聚绿色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西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鹤壁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海南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SANJU ENVIRONMENTALPROTECTION (MALAYSIA) SDN.BHD、HAIXIN ENERGY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PTE.LTD.。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约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约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管理、销售管理、研究与开发、生产与仓储、筹资管理、担保业务、项目管理、投资管理等。

(二)内部控制环境

1、组织架构

(1)治理结构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有关监管要求及《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与之相适应的“三会一层”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合理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保障了“三会一层”的规范运作。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2)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管理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负责,确立内部控制的政策和方案,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公司董事会由十一名成员组成。

董事会下设了战略、提名和薪酬考核、审计、技术四个委员会,依法设置了规范的人员结构和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其中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控制度的设计及其他事宜等。

董事会设有四名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具备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工作经验,诚信勤勉,踏实尽责,在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与对外担保、发展战略与决策机制、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解聘、股权激励实施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决策中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有效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3)监事会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及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及检查,并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公司监事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

4)管理层

公司管理层负责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通过调控和监督各职能部门规范,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公司治理结构及其运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内部机构

基于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推动公司更好的发展,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梳理组织机构,优化内部机构职责,明确职能部门职责权限,各职能部门之间分工明确、相互联系,确保了公司经营业务有序高效的推进。

2、发展战略

公司设立了战略委员会,依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2023年公司继续坚持聚焦生物能源主业,做大做强核心运营资产的战略规划,陆续完成三聚绿能等非主营业务资产剥离及新型煤化工业务退出工作,资产质量持续提升。为强化公司在生物能源领域总体战略布局,完成海南环宇收购,进一步优化存量资产配置,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

3、内部审计

公司审计部直接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在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依法独立开展内部审计、监督和核查工作,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审计部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负责对公司内控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促进内控管理和风险防控能力的不断提升;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经济责任等进行内部审计,对其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做出合理评价。各相关部门、人员及下属子公司对审计部的工作均给予支持和配合。

4、人力资源

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员工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等一系列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为确保公司人力资源体系规范、有序、健康发展,2023年进一步强化对下属企业的管控力度,发布了《下属企业人力资源管控规则》等一系列制度。

公司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树立“人才是企业第一发展力”的理念。公司在人才的选、育、用、留等方面实施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估考核和薪酬分配机制。在招聘管理方面,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不断拓展招聘渠道,逐步建立自有人才库、建立内部竞聘选拔机制,加强各类中高端人员的引进;在培训管理方面,公司坚持以员工职业规划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相结合,关注员工在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帮助员工建立不同阶段的职业规划设计,推动员工的职业发展;在薪酬及绩效管理方面,公司价值分配基于岗位价值、员工个人发展和

绩效提升的结合,并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与外部市场薪酬状况进行调节和改善,提供多种组合的全面薪酬体系。

5、企业文化

公司持续秉承“尽善万物价值”的发展理念,努力成为生物能源行业引领者。自公司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以技术创新为先导,以管理创新为保障,以服务客户为宗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为国家的节能减排和能源安全贡献力量。2023年,公司全新改版的官方网站正式上线,并与宣传册、宣传片及微信公众平台形成立体传播矩阵,提高办公OA软件使用效率,畅通多元传播途径和沟通渠道。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重视员工的身心健康和团队协作。迁入馨雅大厦集中办公,改善办公环境并提升团队协作;完善6s管理,持续提升办公区域整洁性和有序性,展现良好的企业精神面貌;积极开展工会活动,提升团队凝聚力。

6、社会责任

(1)企业产品质量控制

公司一直奉行“质量第一、顾客至上”的质量方针,视产品质量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认真处理、解决客户反馈意见,竭力打造一流的能源净化服务提供商。公司多年来通过不断发展进取,持续获得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ISO45001的认证;公司下属生产企业依据各自生产特性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2023年公司未发生产品质量事故而导致客户投诉。

在生产过程中,各生产单位建立了产品生产所需的工艺技术规程、设备操作规程、原材料储存规程、中间产品及产成品质量控制指标和检验计划、分析检验方法,严格贯彻执行管理文件的要求,确保产品生产各工序的质量处在稳定、受控状态;针对生产工序中的质量关键因素建立质量管理点,对不合格产品及时实施处置方案,包括返工、返修、降级或报废;对产成品实施入库前、出厂前、双

重质量监测机制,确保公司信誉,同时对客户负责、对社会负责。

(2)环境保护与节约能源

公司严格执行可持续发展理念,遵守各项环保排放标准以及检测计划,加强节能减排及清洁生产管理工作,实现达标排放、减量排放。

(3)保障员工权益,完善员工福利

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为员工的个人发展与社会生活提供保障。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法为员工提供合理薪酬及法定福利,此外还为员工增加补充医疗及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保险。公司每年定期对所有员工进行一次免费体检,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公司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无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形。

公司依法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员工权益的有效落实。在工资待遇、劳动保障、工作时间等方面实现集体协商,进一步保护员工利益。公司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建立了工会,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工会的民主、监督作用,通过加强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教育等各项措施,切实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与此同时,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全面推行生产经营与员工健康并重的管理理念,创造企业安全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公司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扎实开展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积极落实各级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认真改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改善工作环境,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

(4)做好安全环保工作

公司与各下属企业完成了2023年安全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工作,明确了各下属企业全年安全管理重点工作任务,并实时跟踪各下属企业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并进行考核,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2023年公司下达了《关于印发2023年海新能科“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关于下属企业安全检查的通知》等安全环保通知,公司及下属企业积极

响应国家、地方及上级公司号召,严格落实安全环保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2023年公司开展了对下属企业的安全环保检查,各企业针对发现的隐患积极开展整改工作,并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同时各下属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大力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摸清了存在的隐患,落实了整改措施和责任,实现了源头防范和长效管理。

(三)风险评估

为了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十分关注风险事件识别,公司管理层关注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市场竞争、相关法律法规等外部环境,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将财务报告编制与信息披露、研究开发、业务拓展、项目及生产管理、设备采购、员工管理等方面纳入重点风险评估的范围,准确识别内部和外部风险。针对风险制定必要的应对措施,建立了有效的决策程序和内部监督系统,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

(四)控制活动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都有必要的控制政策和程序,在日常事项处理方面,通过不相容职务相分离、授权审批、财产保护、会计系统控制等措施,使整个生产经营过程有章可循,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

报告期内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对《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等在股东大会层面予以修订,对《经营计划管理制度》等经营管理类制度、《公文管理办法》等企业管理类制度、《下属企业人力资源管控规则》等人力资源类制度、《费用报销及付款审批权限管理规定》等财务管理类制度、《生产管理制度》等生产安全类制度在总经理办公会层面予以修订;同时,新增了《采购管理通则(试行)》等经营管理类制度、《档案管理规定(试行)》等企业管理类制度、《原料采购管理办法》等生物能源板块相关制度、《下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等人力资源类制度、《下属企业财务负责人管理办法》等制度。

公司根据市场预测和管理需求,确定公司当年的经营目标,层层分解并实施预算控制,定期召开经营、生产总结分析会议,通过运营分析及时跟进、调整公

司的生产经营进度等,以确保年度经营业绩的实现。在货币资金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较为详细的岗位职责分工制度,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和严格的授权审核程序,并且加强预算管控,有效防范资金活动风险。如通过年度资金计划、月度资金计划、周资金计划对资金支付进行严格管控;现金出纳和会计核算分离、将货币资金各项交易业务的授权、审批、审核与具体经办人员分离;定期、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和盘点,并严格规范资金的收支条件、程序和审批权限;所有银行账户定期检查,监督银行账户的开立及清理工作;网上银行至少设置二级审批,重大金额必须经三级审批,网银专用计算机每周进行全盘病毒查杀,密码与U盾分开保管且密码不定期更换,充分保证了网银的安全性。

在募集资金的控制方面,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证监会有关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审批、使用、变更、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详细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或变更的审批权限、程序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机制等。在研究与开发方面,公司始终坚持以科技进步为先导,建立了与公司发展相适应的技术创新体系,不断加大科研投入,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核心发展动力。2023年度,公司依据《科技开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对科研项目从立项到验收等各工作流程实施了管控。公司重视研究成果的开发和保护,制定了《专利管理办法》、《专利奖励办法》、《对外技术合作及成果转化管理办法》、《技术保密工作管理办法》等制度。与此同时,公司参照《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强化了公司技术秘密、科研档案管理工作。通过加强对研究与开发的管理,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技术储备,可以更好的促进公司自主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在对关联交易的控制方面,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总经理办公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并要求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责任追究及处罚相关条款明确规定了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制度所承担的相应责任。2023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亦不存在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可能造成损失的情形。

在对外投资的控制方面,公司为强化在生物能源领域的总体战略布局,收购了海南环宇100%股权,过程中公司遵循《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中的投资基本原则,严格执行投资计划研究评估、投资事项过程审批、投资进展跟踪及责任追究等管控流程。另外,为剥离非主营业务,公司陆续完成了三聚绿能等子公司转让工作以及新型煤化工业务退出工作。

在对外担保的控制方面,为加强公司对外担保业务的管理,有效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制度》,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对于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及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明确规定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于未按规定违规签订担保合同的人员追究责任,若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在工程项目的控制方面,公司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管理工作的程序、相关部门岗位的职责和审批权限,对项目立项、项目过程、项目移交、项目评价等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以确保提高项目运行效率,保证公司效益。持续推进项目结算工作及工程造价复审工作;在项目应收账款回收上,完成了部分资金的回笼。

在资产管理的控制方面,公司制定了《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管理办法》、《科研设备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生产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采购管理通则》、《资产盘点制度》等规定,明确了各项资产的立项、购置、调拨、报废、处置流程、会计处理等的管控措施,以有效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在采购管理的控制方面,公司按《采购管理办法》、《采购管理通则》、《原料采购管理办法》实施采购,对公司行政办公、科研、生产经营、工程建设所需的物资、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流程进行了规定,明确了采购计划、采购形式、采购方案审批、采购执行、合同签订、采购验收与付款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依据《供应商管理办法》明确供应商管理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有利于规范公司采购程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在销售管理的控制方面,公司参照《销售管理办法》,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强了对销售过程的监督管理,强化目标导向,推动了公司整体销售目标的实现;公司一体化改革卓有成效,形成了面向能源与石油化工、煤化工等行业市场的一体化运营体系。此外,公司还在多个领域与其他企业开展深层次合作,力求通过合作创新,实现多方共赢,维护了公司的品牌形象,提升了公司竞争力。在对子公司的控制方面,公司制定了《分、子公司管理办法》、《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制度,各子公司对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遵循依法决策、集体决策、科学决策的原则对决策事项归集上报;制定了《子公司、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实施细则》、《下属企业人力资源管控规则》、《下属企业财务负责人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子公司人员招聘、调配、聘任、薪酬、绩效等管理,各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执行董事、监事及主要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委派;公司的《分、子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各职能部门对子公司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对业务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对口管理,对一般性事务进行指导及监督,及时了解子公司的经营及管理情况,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地运作。

(五)独立稽查

为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合规性,公司在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下设了审计部,对募集资金使用、经营合规、经济责任等进行不定期的核查。通过独立稽核来验证各项交易和记录的正确性,判定经营效率、效益情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足提出改进建议和处理意见;同时,若发现有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可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报告,确保内部控制的贯彻实施和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六)信息与沟通

2023年,公司在信息与沟通方面的工作继续致力于数字化转型和信息化建设,着眼于提升企业的管理效率、业务整合能力和数据分析能力。通过数字化生产指挥平台的建设和优化,实现了对生产经营数据的精准监控和实时反馈,为公司生产管理提供了高效的数字化基础保障。同时,加速ERP、OA等信息系统的

建设应用和功能拓展,使企业内部的业务流程更加规范和高效,为信息化转型提供了坚实的系统支撑。现阶段数字化转型已初具成效,生产效率得到一定提升,生产成本得到有效控制,客户服务质量和满意度也有了明显提升。数字化转型不仅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也为企业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判断类别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资产总额差错金额≥资产总额的1%资产总额的0.5%≤差错金额<资产总额的1%差错金额<资产总额的0.5%
主营业务收入差错金额≥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2%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1%≤差错金额<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2%差错金额<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1%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a.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

b.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c.注册会计师发现的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d.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

效。2)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b.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c.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d.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判断类别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资产总额差错或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资产总额的0.5%≤差错或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差错或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5%
主营业务收入差错金额或损失金额≥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2%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1%≤差错或损失金额<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2%差错或损失金额<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1%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做出判断。1)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a.关键业务的决策程序导致重大的决策失误;

b.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c.中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d.内部控制评价中发现的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e.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2)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要缺陷:

a.关键业务的决策程序导致一般性失误;b.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c.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d.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3)一般缺陷:除重大、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我们根据内控规范体系的要求和公司内控缺陷的认定标准,结合开展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认定:

1、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另外,随着公司发展理念、战略部署、业务范围、外部环境等因素的变化,公司的内控也会应时而动,不断调整和持续优化,以更好的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求。

六、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控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0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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