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目 录
页次 | |
一、专项审核报告 | 1-2 |
二、附表 | 3-4 |
委托单位: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系电话:(010)85886680传真号码:(010)85886690网真号址:http://www.Reanda.com
关于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
利安达专字【2024】第0081号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能科公司”)2023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6号公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海新能科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海新能科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海新能科公司2023年度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审核报告仅供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 戈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 瑾 |
2024年4月24日 |
编制单位: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万元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3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 | 2023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3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3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3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非经营性占用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非经营性占用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其他关联方及附属企业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总计 | ||||||||||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3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 | 2023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3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3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3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 |
(经营性往来、 非经营性往来)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黑龙江省龙油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其他应收款 | 2.00 | 2.00 | 保证金 | 经营性往来 | |||
黑龙江省龙油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应收账款 | 788.26 | 788.26 | 货款 | 经营性往来 | ||||
北京海新域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预付款项 | 18.31 | 109.08 | 18.31 | 109.08 | 房租 | 经营性往来 | ||
北京海新域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其他应收款 | 109.08 | 109.08 | 0.00 | 保证金 | 经营性往来 | |||
北京海国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预付款项 | 0.85 | 0.85 | 0.00 | 停车费 | 经营性往来 | |||
北京海星科技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预付款项 | 89.91 | 89.91 | 0.00 | 房租 | 经营性往来 | |||
北京海星科技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其他应收款 | 99.90 | 99.90 | 保证金 | 经营性往来 | ||||
七台河勃盛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其他应收款 | 5.00 | 5.00 | 汽车租赁款,本期偿还金额实际为公司转让子公司黑龙江同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原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所致。 | 经营性往来 | ||||
七台河勃盛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应收账款 | 8,135.08 | 24,885.11 | 33,020.19 | 0.00 | 工程、服务 | 经营性往来 | ||
七台河隆鹏甲醇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应收账款 | 1,152.59 | 1,065.93 | 86.66 | 货款,本期偿还金额实际为公司转让子公司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所致。 | 经营性往来 | |||
七台河三聚隆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应收账款 | 630.89 | 630.89 | 0.00 | 货款,本期偿还金额实际为公司转让子公司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所致。 | 经营性往来 | |||
七台河市隆鹏煤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应收账款 | 97.82 | 97.82 | 0.00 | 货款,本期偿还金额实际为公司转让子公司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所致。 | 经营性往来 | |||
七台河隆鹏甲醇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其他应收款 | 1,000.61 | 1,000.61 | 0.00 | 保证金,本期偿还金额实际为公司转让子公司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所致。 | 经营性往来 |
编制单位: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万元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3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 | 2023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3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3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3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北京三聚能源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 | 其他应收款 | 3,609.14 | 753.03 | 232.74 | 149.92 | 4,444.99 | 流动资金周转 | 非经营性往来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 | 其他应收款 | 20,868.21 | 19,256.90 | 1,192.29 | 18,683.11 | 22,634.30 | 流动资金周转 | 非经营性往来 | |
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 | 其他应收款 | 29,771.08 | 161.56 | 1,571.34 | 238.00 | 31,265.97 | 流动资金周转 | 非经营性往来 | |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 | 其他应收款 | 7.53 | 7.53 | 0.00 | 流动资金周转 | 非经营性往来 | |||
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 | 其他应收款 | 5,626.43 | 5,349.63 | 188.26 | 11,164.32 | 0.00 | 流动资金周转,本期偿还金额实际为公司转让子公司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所致。 | 非经营性往来 | |
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 | 其他应收款 | 35,542.47 | 2,064.08 | 4,100.61 | 33,505.95 | 流动资金周转 | 非经营性往来 |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 | 其他应收款 | 73,070.74 | 1,697.00 | 4,428.81 | 79,196.55 | 流动资金周转 | 非经营性往来 | ||
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 | 其他应收款 | 10,849.37 | 577.10 | 4,361.59 | 7,064.89 | 流动资金周转 | 非经营性往来 |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 | 其他应收款 | 63,519.76 | 56,402.11 | 1,512.38 | 67,511.00 | 53,923.26 | 流动资金周转 | 非经营性往来 | |
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 | 其他应收款 | 78,845.71 | 23,701.33 | 1,504.11 | 104,051.15 | 0.00 | 流动资金周转,本期累计发生额实际为公司转让子公司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导致应收股利转为其他应收款所致;本期偿还金额实际为公司转让子公司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所致。 | 非经营性往来 |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 | 其他应收款 | 17,218.91 | 210.93 | 15,514.17 | 1,915.67 | 流动资金周转 | 非经营性往来 | ||
苏州恒升新材料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 | 其他应收款 | 24.73 | 5.15 | 19.58 | 流动资金周转 | 非经营性往来 | |||
海南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 | 其他应收款 | 3,370.63 | 7.00 | 3,377.63 | 流动资金周转 | 非经营性往来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鹤壁华石联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合作经营方 | 应收账款 | 1,529.23 | 1,085.11 | 3.00 | 2,611.34 | 销售商品款 | 经营性往来 |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高管担任其高管 | 其他应收款 | 157.34 | 157.34 | 0.00 | 保证金 | 经营性往来 |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高管担任其董事 | 其他应收款 | 20,239.51 | 808.75 | 1,323.59 | 19,724.67 | 流动资金周转 | 非经营性往来 | ||
总计 | 335,324.12 | 174,457.83 | 14,297.79 | 263,309.06 | 260,770.68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