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修订对照表
序号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1 | 页眉: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页眉: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 追究制度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 追究制度 |
3 | 第一条 为了提高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 第一条 为了提高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