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4月25日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邱汉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修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泽旭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4,9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的2023年年度报告原件。
五、其他相关备查文件。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仁信新材 | 指 |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石化区 | 指 | 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工业区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劳动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中海壳牌 | 指 |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PS | 指 | 聚苯乙烯,是以苯乙烯为主要原料聚合而成的热塑性树脂,是可反复加热软化、冷却固化的一类合成树脂。 |
GPPS | 指 | 通用级聚苯乙烯,俗称透苯,是以苯乙烯为主要原料,经自由基聚合得到的一种透明型聚苯乙烯产品。 |
HIPS | 指 |
高抗冲聚苯乙烯,俗称改苯,主要由苯乙烯和橡胶经过自由基接枝聚合得到的一种抗冲击的聚苯乙烯产品。
透光率 | 指 | 表示光线透过介质的能力,是透过透明或半透明体的光通量与其入射光通量的百分率。 |
XPS | 指 | 学名为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是以聚苯乙烯树脂为原料加上其他的原辅料与聚合物,通过加热混合同时注入发泡剂,然后通过挤出发泡工艺成型而制造的硬质泡沫塑料板。 |
软化温度 | 指 | 工程塑料、通用塑料等聚合物的试样于液体传热介质中,在一定的负荷、一定的等速升温条件下,被1平方毫米的压针压入一毫米深度时的温度。 |
PMMA | 指 | Polymethyl Methacrylate,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又称亚克力或有机玻璃,是由甲基丙烯酸甲酯均聚物聚合后所得的合成树脂。 |
PC | 指 | Polycarbonate,聚碳酸脂,一种分子链中含有碳酸酯基的高分子聚合物。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3年12月31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仁信新材 | 股票代码 | 301395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仁信新材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Renxin New Material 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RENXIN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邱汉周 | ||
注册地址 | 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28号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6082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
办公地址 | 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28号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6082 | ||
公司网址 | www.hzrxnm.com | ||
电子信箱 | ligm@hzrxnm.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广袤 | 朱少鹏 | 邱桂鑫 |
联系地址 | 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28号 | 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28号 | 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28号 |
电话 | 0752-5119512 | 0752-5119512 | 0752-5119615 |
传真 | 0752-5573132 | 0752-5573132 | 0752-5573132 |
电子信箱 | ligm@hzrxnm.com | zhushaopeng@hzrxnm.com | 435575303@qq.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廖朝理、吴瑞玲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西厅12楼 | 周家明、王玮 | 2023年7月3日-2026年12月31日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1,978,619,831.58 | 2,441,329,821.23 | 2,441,329,821.23 | -18.95% | 1,697,659,786.91 | 1,697,659,786.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5,792,214.78 | 94,061,297.32 | 94,061,297.32 | -40.69% | 134,078,358.30 | 134,078,358.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2,594,105.98 | 87,723,600.33 | 87,723,600.33 | -51.45% | 128,471,382.18 | 128,471,382.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8,766,192.65 | 237,147,931.66 | 237,147,931.66 | -107.91% | 145,228,328.87 | 145,228,328.8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4 | 0.87 | 0.87 | -49.43% | 1.23 | 1.2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4 | 0.87 | 0.87 | -49.43% | 1.23 | 1.2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71% | 14.09% | 14.09% | -9.38% | 24.16% | 24.16%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资产总额(元) | 1,957,787,060.24 | 1,043,741,352.76 | 1,044,451,756.63 | 87.45% | 775,036,276.11 | 776,095,361.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657,663,423.94 | 712,471,938.68 | 712,471,938.68 | 132.66% | 622,499,487.51 | 622,499,487.51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本公司遵循政策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政策规定。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471,911,479.62 | 517,675,580.45 | 503,609,901.07 | 485,422,870.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435,888.62 | 7,734,374.70 | 3,194,300.41 | 29,427,651.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4,149,608.24 | 5,734,868.90 | 1,419,861.24 | 21,289,767.6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957,915.92 | 11,676,105.82 | 6,190,789.10 | -15,675,171.65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243.21 | -22,525.62 | -180,873.9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700,000.00 | 86,015.93 | 2,303,000.00 | 主要系“资本市场专项奖励资金”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0,804,225.33 | 7,399,727.03 | 5,254,181.01 | 主要系现金管理的理财收益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891.41 | -13,906.55 | -779,864.4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5,661.38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314,643.29 | 1,111,613.80 | 989,466.49 | |
合计 | 13,198,108.80 | 6,337,696.99 | 5,606,976.12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是主要从事聚苯乙烯高分子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并被工信部认定为第四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中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之子行业“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行业代码:C2651);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C制造业”中“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公司主要产品聚苯乙烯广泛应用于电子电器、光学显示、玩具、日用塑料制品、塑料包装、建材、医疗器械等领域,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目前,我国聚苯乙烯行业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居民消费水平的快速提升,加之聚苯乙烯因其具有轻量化特征,在替代金属方面具有天然的优越性,需求量总体呈现增长趋势。根据卓创资讯公布的《中国PS市场2023-2024年度报告》显示,2021-2023年,我国聚苯乙烯市场的总需求量分别为443.79万吨、
440.81万吨及463.16万吨,同时在新增产能加速集中释放的背景下,行业供大于求的矛盾凸显。我国2021年-2023年的聚苯乙烯总供应量分别为475.05万吨、479.18万吨及511.16万吨,供需增速不匹配,聚苯乙烯价格跟涨原材料受限,因此2023年行业呈现盈少亏多的局面。我国聚苯乙烯的发展现状呈现以下特点:
1、国家政策鼓励和下游持续发展双重驱动,产品应用领域在不断延伸,行业整体呈增长趋势
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高抗冲聚苯乙烯”具有优越的抗冲性及韧性,产品档次较高,是高附加值的环保型新材料,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尤其是存在“卡脖子”的高端新材料进口替代市场,更是国内行业企业所努力前行的重点战略方向。新材料是支撑我国制造业升级换代的基础,作为新材料重要一极的化工新材料产品,随着国内“双碳”战略的实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及消费结构的变迁,电子电器、新能源汽车、5G技术、消费电子及集成电路等产业发展的良好势头,带动上游新材料需求持续增长。
聚苯乙烯作为高分子材料产业的重要组成,是新材料技术发展的重点领域之一。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聚苯乙烯改性技术的持续提升、“以塑代木”“以塑代钢”等政策逐步推行,以及受家电消费升级、汽车轻量化、进口替代等趋势影响,聚苯乙烯的应用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我国聚苯乙烯的需求量总体呈现增长趋势。同时,除传统领域的应用继续保持稳定或增长的态势外,近年来以薄膜载带、高光片材等为代表的新兴PS应用方兴未艾,在光学精密仪器、电子元器件、医疗设备及汽车工业等领域的应用研究开始迅猛发展,未来将成为拉动PS消费的新增长点。
2、低端产品竞争激烈、高端产品不足,存在结构性问题
近年来国内聚苯乙烯厂家在产能上持续扩张,但由于产品性能及产品质量因素,主要扩张的产能应用场景还处于中低端应用领域。产品结构呈现出中低端产品供给充分、竞争激烈,高端产品不足的局面。尤其是随着终端消费者生活水平的提升,对产品的质量及环保性能要求更高,行业内细分领域内的产品结构性问题愈加凸显。
3、市场预期下游需求规模将继续扩大
目前,我国整个聚苯乙烯行业仍然延续快速发展趋势。由于PS传统应用领域的市场容量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同时PS产品新的需求领域又在不断出现,在国内居民消费水平持续提升和国民经济规模持续扩大的背景下,聚苯乙烯行业整体消费规模继续保持增长趋势将具备坚实的市场基础。在此预期下,我国PS需求量持续提升,2023年PS消费规模达到463.16万吨。根据卓创资讯统计的数据,到2026年、2027年,全行业聚苯乙烯的表观需求规模将分别增至625万吨、645万吨,未来仍有望保持进一步增长。
4、未来出口消费规模有望逐步提高
近些年部分国际制造业向东南亚等地区转移,未来随着国产PS产能的逐步释放,加之PS产品质量、综合性能、技术含量进一步提升,预计我国聚苯乙烯的出口规模可能较之前会有一定提升,国内产能国际消化的趋势会逐步显现。
(二)公司市场地位
根据卓创资讯《中国PS市场2023-2024年度报告》数据显示,公司具备年产30万吨聚苯乙烯系列产品的生产能力,是华南地区第二、全国排名第六的聚苯乙烯高分子新材料生产企业。产能规模是衡量聚苯乙烯生产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指标,排名前列的产能规模有利于企业抢占市场份额,增强自身知名度,与产业链上下游合作时可以获得更优的合作条件。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模式
单位:元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采购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 结算方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上半年平均价格 | 下半年平均价格 |
苯乙烯 | 长约+现采模式 | 93.34% | 否 | 7,197.78/吨 | 7,434.28/吨 |
原材料价格较上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2023年主要原材料的苯乙烯的平均采购单价为7,315.18元/吨,较2022年同期的平均采购单价7,980.89元/吨,下降了8.34%,未发生重大变化。能源采购价格占生产总成本3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能源类型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不适用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情况
主要产品 | 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 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 专利技术 | 产品研发优势 |
聚苯乙烯 | 成熟阶段 | 主要核心技术人员均为本公司在职员工且均有多年从业经验。 | 公司累计取得25项专利,其中包括2项发明专利与23项实用新型专利 |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聚苯乙烯高分子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一支由经验丰富的工程师和技术人员组成的专业队伍,奠定了公司持续发展的人才基 |
础。经过技术团队多年的努力,公司不仅熟练掌握了聚苯乙烯的生产技术,并拥有了较强的配方设计能力,每一个牌号的产品配方都是在瞄准细分市场应用需求的基础上,由研发人员经过长期、反复的试验,通过大量的技术积累而形成,既满足了下游客户的核心需求,又与公司现有的生产技术及设备工艺相适应,具有一定的独创性。此外,公司在设备及工艺改进方面具有较强的技术积累,进一步保障和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主要产品的产能情况
主要产品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投资建设情况 |
聚苯乙烯 | 30万吨/年 | 81.55% | 18万吨/年 | 公司一期、二期共计年产30万吨聚苯乙烯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产使用中,三期年产18万吨聚苯乙烯项目预计于2024年底建设完成。 |
主要化工园区的产品种类情况
主要化工园区 | 产品种类 |
大亚湾石化工业区(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聚苯乙烯 |
报告期内正在申请或者新增取得的环评批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出现非正常停产情形
□适用 ?不适用
相关批复、许可、资质及有效期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许可范围 | 有效期 | 发证机关 |
1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 粤惠危化使字【2022】00001号 | 苯乙烯 326,460吨/年 | 2021/06/02- -2024/06/01 | 惠州市应急管理局 |
2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苏(锡)危化经字(临港)02600 | 苯、2-苯基丙烯、苯乙烯[稳定的]、乙苯 | 2021/12/14- -2024/12/13 | 江苏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3 | 排污许可证 | 914413005682533509001P | 废气、废水 | 2023/08/03--2028/08/02 |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
4 | 城市排水 许可证 | (2019)惠湾公用排字NO:69 | 24万吨/年聚苯乙烯项目(雨污接驳) | 2019/07/16- -2024/07/15 | 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
从事石油加工、石油贸易行业
□是 ?否
从事化肥行业
□是 ?否
从事农药行业
□是 ?否
从事氯碱、纯碱行业
□是 ?否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聚焦于聚苯乙烯高分子新材料行业。在GPPS领域,除持续向日用品及包装等传统终端客户提供PS普通料树脂外,还重点为下游光学显示、光学照明等光学级高端应用领域提供具备高透光、抗黄变和加工性能突出的扩散板PS专用料和导光板PS专用料,最近3年内开始逐步向下游大型冰箱家电企业供应PS冰箱透明内件专用料;在HIPS领域,公司自2021年11月起向终端市场大规模供应高抗冲击强度的HIPS普通料产品。
1、公司具备独特的产品配方研发能力,持续的设备工艺改进能力
公司设立之初即已建立了“以需求为导向,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的研发体制,截至目前,经过多年的持续研发投入,公司已经取得了8项核心产品配方(其中2项已经取得发明专利,其余6项因涉及保密配方未公开申请专利)、9项专有技术及23项设备工艺技术专利,是行业内少数能够提供“多品种、多牌号、多方向领域”的PS专业化生产企业。除GPPS普通料产品外,公司还具备GPPS专用料产品的生产能力,且专用料收入占全部GPPS产品收入的比重接近50%。公司在导光板、扩散板等对高透光、抗黄变、耐紫外照射有特殊要求的GPPS专用料市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在HIPS产品应用领域,公司目前是以HIPS普通料为主,主要应用于家用电器、医疗用品及日用品等领域,公司今年将重点聚焦推出冰箱内胆板材HIPS专用料和高光泽壳体HIPS专用料,同时加强在新能源汽车、医疗设备、电子载带及食品包装等领域的竞争力,并在前期已经形成了技术储备。
2、公司产品质量优势显著,主要物性指标超出行业平均水平,专用料具备较强的技术壁垒
公司是国内首批采用“GPPS1+4”和“HIPS2+4”反应釜配置模式的聚苯乙烯生产企业,公司可通过“多级聚合、逐级反应、分级控温控压”的方式使得苯乙烯聚合反应更加充分和稳定,分子量规模及分布的可控制性相对突出,PS树脂中未反应的苯乙烯含量控制较低水平,因此,产品残单指数较低,可在卫生要求较高的食品医疗领域有较大的应用。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下属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专业检测报告,与行业内的其他竞品相比,公司GPPS专用料除具有较好的加工流动性外,在透光率、黄色指数、弯曲强度、软化温度等方面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而GPPS普通
料的加工流动性和残留单体指数则拥有较好的突出表现,公司生产的HIPS产品在抗冲击强度方面已位列行业前茅。总体而言,公司产品质量优势显著,主要物性指标超出行业平均水平。
此外,下游GPPS专用料客户为保证产品良率会对原料进行溯源管理,客户用料转换成本较高,专用料应用具备较强的技术壁垒,客户粘性较强。
3、公司原料成本具备相对明显的价格优势,低库存长约采购模式能够较好地降低原料价格波动风险
(1)低库存长约采购模式能够较好地降低原料价格波动风险
与聚苯乙烯行业的其他企业相同,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最大风险为苯乙烯原料价格波动风险,但公司在应对该风险时相对可比公司具备较大的采购管理优势。公司经过多年的生产实践,确定了“低库存、高周转、产销联动”的经营策略。
公司能够夯实上述经营策略,除建立在与下游客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这一基础上,还与公司和主要供应商中海壳牌“隔墙供应、管道输送”的长约合作模式密切相关。公司与中海壳牌同处大亚湾石化园区,双方通过管道形式随时输送苯乙烯原料,这可使得公司无需保有较高的苯乙烯原料库存,同时,还能够有效节省苯乙烯原料对营运资金的占用,同时确保苯乙烯这一危险化学品输送的安全性、稳定性、及时性。
(2)公司苯乙烯原料采购成本相对具备采购价格优势
公司与中海壳牌系管道运输,无需运输费用,且公司苯乙烯采购数量较大,能够帮助其快速实现原材料的销售目标,因此,中海壳牌给予了公司一定的价格折让,为公司在原材料采购方面较同行业相比更具备稳定性及竞争力。
对于不具备管道输送隔墙供应条件的同行业公司,需要采取船运或汽运方式,其为维持其生产稳定性,需保持较高的苯乙烯库存,从财务指标上分析,苯乙烯单吨采购成本会高于公司,同时,其存货周转率低于公司。
4、公司产能先发优势明显,中高端牌号供给能力相对突出
截至目前,公司年总产能已超过30万吨,且总产能以中高端产品为主。未来三期年产18万吨预计于2024年底投产后,公司总备案产能将超过48万吨,考虑装置的操作弹性后,公司将具备最大56万吨的年生产能力,新增产能设计偏向于以扩散板、导光板等GPPS专用料为核心的中高端产品及高光泽、耐低温HIPS专用料。
因此,从产品结构及技术、产能配置等角度,公司将于近期内快速发展成为全国范围内具备极大的市场影响力的PS企业。
5、公司客户质量及长期合作的大客户数量持续增加,有助于公司制定生产计划和原料采购计划,降低经营风险
公司产品规划以专用料产品为主,下游客户基本以大中型家电及照明企业或行业内知名贸易商客户为主,多为光学显示、光学照明、冰箱内件等领域的知名企业或其配套的供应商,包括美的、奥马、海尔、苏州三鑫、TCL、康冠等。同时,家电及照明行业的企业集中度较高,且产品使用特性上要求公司与下游客户保持长期紧密联系,因此,最近三年内公司下游大中型客户的数量持续增加。公司客户资源积累丰富,且与优质客户的合作较为稳定,奠定了产能持续扩张的市场基础,有助于公司制定生产计划和原料采购计划,降低经营风险。
6、公司地理区位优势突出,距离公司下游客户相对较近,且产业协同空间发展潜力巨大公司处在惠州大亚湾石化园区内,该园区是国家重点建设的七大石化基地之一,石化区综合实力跃居中国化工园区第一位。园区内拥有中海壳牌、埃克森美孚、恒力石化等知名石化企业,产业体系相对完善,具备丰富的多品种化工原料供给;园区建设管理水平相对较高,对入园企业和项目准入的要求规范也更高,公司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企业管理等方面接受更为严格的行政监督,对公司顺利通过部分大客户的供应商资格认证有较大的助力,有利于公司品牌形象的树立和业务规模的提升。此外,园区所处地理位置优势明显,交通条件十分便利,产品运输到珠三角各地,基本能当天送达,既不会因运输迟滞而影响生产,又可以避免一次提货而带来的资金压力,而且运输成本还相对较低,对客户有较高的吸引力。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3年,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加大研发力度,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积极加快研发中心及三期建设项目投资,增强发展新动力。2023年整体业绩有所下滑,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79亿元,同比下降18.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579.22万元,同比下降了40.69%。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1,978,619,831.58 | 100% | 2,441,329,821.23 | 100% | -18.95% |
分行业 | |||||
化工行业 | 1,978,619,831.5 | 100.00% | 2,441,329,821.2 | 100.00% | -18.95% |
8 | 3 | ||||
分产品 | |||||
GPPS | 1,451,632,891.78 | 73.37% | 1,744,019,788.91 | 71.44% | -16.77% |
HIPS | 526,986,939.80 | 26.63% | 697,310,032.32 | 28.56% | -24.43% |
分地区 | |||||
华南地区 | 1,430,840,183.91 | 72.32% | 1,919,776,299.56 | 78.64% | -25.47% |
华东地区 | 540,458,329.09 | 27.31% | 495,636,415.04 | 20.30% | 9.04% |
其他地区 | 7,321,318.58 | 0.37% | 25,917,106.63 | 1.06% | -71.75% |
分销售模式 | |||||
贸易商 | 1,284,757,644.24 | 64.93% | 1,608,762,310.54 | 65.90% | -20.14% |
工厂客户 | 693,862,187.34 | 35.07% | 832,567,510.69 | 34.10% | -16.66% |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化工行业 | 1,978,619,831.58 | 1,918,844,584.61 | 3.02% | -18.95% | -17.05% | -2.23% |
分产品 | ||||||
GPPS | 1,451,632,891.78 | 1,409,245,699.23 | 2.92% | -16.77% | -14.85% | -2.18% |
HIPS | 526,986,939.80 | 509,598,885.38 | 3.30% | -24.43% | -22.57% | -2.32% |
分地区 | ||||||
华南地区 | 1,430,840,183.91 | 1,383,983,675.15 | 3.27% | -25.47% | -23.81% | -2.11% |
华东地区 | 540,458,329.09 | 527,866,129.65 | 2.33% | 9.04% | 11.77% | -2.39% |
分销售模式 | ||||||
贸易商 | 1,284,757,644.24 | 1,247,398,533.61 | 2.91% | -20.14% | -18.35% | -2.13% |
工厂客户 | 693,862,187.34 | 671,446,051.00 | 3.23% | -16.66% | -14.51% | -2.44%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产量 | 销量 | 收入实现情况 | 报告期内的售价走势 | 变动原因 |
GPPS | 180,833.04吨 | 181,061.79吨 | 1,451,632,891.78 | 同比销售价格下降了9.58% | 主要原材料苯乙烯价格同期对比下降了8.34%所致 |
HIPS | 63,825.20吨 | 62,774.63吨 | 526,986,939.80 | 同比销售价格下 | 主要原材料苯乙 |
降了11.16% | 烯价格同期对比下降了8.34%所致 |
境外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净利润10%以上
□是 ?否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化工行业 | 销售量 | 吨 | 243,836.42 | 270,483.95 | -9.85% |
生产量 | 吨 | 244,658.24 | 271,272.65 | -9.81% | |
库存量 | 吨 | 7,161.95 | 6,404.13 | 11.83% | |
发出商品 | 吨 | 64.00 | 100.00%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2023年末发出商品为公司发出存货,客户暂未签字验收的商品。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GPPS | 直接材料 | 1,348,102,378.82 | 95.66% | 1,594,588,615.94 | 96.35% | -15.46% |
GPPS | 直接人工 | 5,355,642.92 | 0.38% | 5,063,625.22 | 0.31% | 5.77% |
GPPS | 制造费用 | 55,787,677.49 | 3.96% | 55,374,684.32 | 3.34% | 0.75% |
HIPS | 直接材料 | 488,959,333.02 | 95.95% | 635,520,258.21 | 96.57% | -23.06% |
HIPS | 直接人工 | 1,934,115.74 | 0.38% | 1,860,233.93 | 0.28% | 3.97% |
HIPS | 制造费用 | 18,705,436.62 | 3.67% | 20,731,795.31 | 3.15% | -9.77% |
说明无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760,295,027.44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38.43%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1 | 240,642,811.72 | 12.16% |
2 | 客户2 | 174,099,690.24 | 8.80% |
3 | 客户3 | 130,529,778.76 | 6.60% |
4 | 客户4 | 114,289,689.20 | 5.78% |
5 | 客户5 | 100,733,057.52 | 5.09% |
合计 | -- | 760,295,027.44 | 38.43%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1,768,419,490.19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94.33%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1,633,856,096.78 | 87.16% |
2 | 供应商2 | 46,160,593.19 | 2.46% |
3 | 供应商3 | 29,192,159.78 | 1.56% |
4 | 供应商4 | 29,125,259.89 | 1.55% |
5 | 供应商5 | 30,085,380.55 | 1.60% |
合计 | -- | 1,768,419,490.19 | 94.33%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1,497,910.63 | 1,386,960.96 | 8.00% | |
管理费用 | 16,798,793.18 | 14,082,362.26 | 19.29% | |
财务费用 | -2,191,951.46 | 219,718.96 | -1,097.62% | 本期利息收入增加,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
研发费用 | 4,732,311.75 | 4,384,451.19 | 7.93% |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扩散板用低加工温度GPPS研究与开发 | 采用改性助剂,获得具有较低加工温度的透明GPPS产品;根据实际应用的结果,按照下游应用共混改性的要求,提出调整配方要求,在大生产装置上采用先进的聚合技术,调节材料的性能,获得专用于此透明抗冲改性应用的专用料。 | 第一阶段试验完成 | 为客户稳定提供既具有耐温、高刚性又能在较低温度下加工的光学级产品,进一步提高我司产品的竞争力,并与国外的同类产品登台竞争。 | 在低加工温度的条件下产出具有同等性能的扩散板产品,提升产品竞争力,扩宽公司市场份额,提高公司效益和利润。 |
高抗压、低容重XPS用GPPS产品研究与开发 | 采用特殊的改性助剂,获得易发泡的GPPS产品;按照挤出发泡的要求,调整配方,在大生产装置上采用先进的聚合技术,调节材料的性能,获得专用于此特定的发泡专用料。 | 已结题开始产业化 | 为客户稳定提供既具有优良抗压性能又具有较低容重的发泡挤出XPS板的GPPS原料产品,提升下游XPS原料供应的市场中的竞争力。 | 在达到同样的材料的抗压强度下提高发泡倍率节省更多的原材料,为下游用户的GPPS发泡专用料节约成本,提升公司竞争力,扩宽市场份额,成为行业的龙头。 |
高表面光泽与高抗冲聚苯乙烯(HIPS)产品开发 | 通过优化橡胶粒径、分子量分布宽度、添加助剂和橡胶种类;研究光泽度与流动性关系;研究控制橡胶的接枝率等方面;最终获得光泽和抗冲性能比较平衡的HIPS产品。 | 第二阶段试验完成 | 通过试验,优化原产原料、产品配方和工艺参数,并获得能产业化生产的高光泽和高抗冲HIPS产品。 | 目前国内 HIPS 的主要生产厂商对高光泽和高抗冲HIPS产品的研发生产尚在探索阶段,此项目的研发有助于公司产出光泽性能和力学性能能与台湾奇美和国外的标杆产品相媲美的同类产品,由于国内市场需求热切,开发高光泽和高抗冲HIPS产品具有非常好的市场发展前景。 |
光扩散板专用料GPPS耐温性的研发 | 加入功能性调节剂和优化聚合工艺,获得分子量更大的聚苯乙烯产品,增加材料的物理强度、提高刚性和抗冲击;加入改性剂,改善材料的耐温性和刚性,获得耐温、高刚性的光学级产品 | 第二阶段试验完成 | 利用自身的生产、研发设施和专业的技术人员按基础研究和小试技术数据在生产装置上完成扩大试验和开发,最终完成产业化工作,得到耐冲击性高强度耐黄变聚苯乙烯树脂。 | 通过本项目对PS材料的耐温性能和刚性的提升技术的研发使聚苯乙烯在更大的程度上代替PMMA和PC在家用电器和日常用品制作中的应用。产出具有优异的技术领先优势、良好价格空间和广阔应用需求的高性能产品。 |
高抗冲聚苯乙烯(HIPS)抗冲强度提升研究 | 通过工艺配方的优化、结合工艺参数的调整以及特种助剂、材料的引入获得更高抗冲性能和综合性能的HIPS产品以最大程 | 已结题开始产业化 | 以研发试验的基础配方和实验数据进行产线上的提高HIPS抗冲性能的工艺条件和配方试验研究,并实施成果产业化转化,同 | HIPS产品国内生产技术尚未完全掌握,对此领域必须要做大量的技术研发工作去站在国内这个行业的前列,能通过研发提供 |
度地满足家电、包装、电器配件等产品需求。 | 时进行市场的推广、应用,获得满足市场要求的产品。 | 具有优异的技术领先优势、强大的竞争力产品性能,去获得良好价格空间,满足高端广阔市场需求,提升公司的声誉,获取较好的利润。 | ||
专用于工艺雕刻板GPPS开发 | 研发出有良好的透明度和颜色近于自然色、同时应用性能满足挤出成型的要求、且雕刻切割性能良好能做到不粘刀的专用于工艺雕刻板GPPS。通过控制脱挥过程保证良好的色泽稳定性,调整优化配方和生产工艺参数,控制其熔指和分子量分布,保证材料的脆性和韧性达到良好的平衡来满足下游板材雕刻工艺的要求。 | 第二阶段试验完成 | 采用优化的工艺参数和配方技术改善材料的分子结构和分子量的分布、调整产品中的组成成分,以减少或消除产品应用过程中的粘刀问题,获得适合于下游雕刻工艺板加工应用的产品。 | GPPS材料在达到了超越同行的性能的情况下,满足了这个产业的需求,使产品具有优异的技术领先优势、良好价格空间和广阔应用需求而产生良好的要求,获得远高于525B的利润空间。 |
脱挥分布器脱单能力提升研究 | 研究脱单能力更强的脱挥分布器,优化脱挥分布器外形尺寸和结构,且进行工艺参数优化,使得新脱挥分布器拥有更强脱出单体的能力。通过新型脱挥分布器的投入使用获得达到国家推荐食品级且残留单体浓度小于500ppm的高端产品。 | 第一阶段试验完成 | 通过对脱挥分布器的改进,改善脱挥过程中小分子和低聚物从聚合物中脱除表面积,减少内部脱除的阻力,提高脱挥的效果,使我司的产品完全达到500ppm以下优等品的标准。 | 通过对脱挥分布器的改进,使我司的产品残留苯乙烯单体完全达到500ppm以下优等品的标准,并在市场上能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各类应用需求。依托国内的大市场,低残留、高卫生标准的PS产品具有广阔且良好的市场需求空间。 |
脱挥冷凝系统提升研究 | 开发新脱挥冷凝器,加长冷凝通道、增加冷凝停留时间和避免气相短路,且进行工艺参数优化,使得新脱挥冷凝器拥有更强脱出单体的能力。提高熔体粘度,同时也增加熔体脱除单体难度,使得各牌号产品残留单体浓度小于500ppm。 | 第一阶段试验进行中 | 采用新的脱挥冷凝器,改善脱挥过程中小分子和低聚物从聚合物中脱除抽提能力,杜绝部分气相短路,提高脱挥单体冷凝和抽提效果,使我司的产品完全达到500ppm以下优等品的标准。 | 通过脱挥冷凝器的使用,使我司的产品残留苯乙烯单体完全达到500ppm以下优等品的标准,并在市场上能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各类应用需求。依托国内的大市场,低残留、高卫生标准的PS产品具有广阔且良好的市场需求空间。 |
发泡型电视机光扩散板应用GPPS的开发 | (1)通过优化聚合工艺,调整聚苯乙烯产品在合适分子量的区间; (2)加入功能性调节剂,增加材料的刚性和发泡性能; (3)改善材料的耐温性、刚性和发泡性能。 与相关应用厂家配合 | 进入试验阶段 | 通过配方、工艺技术和品质管理优化,开发出优良耐温、高刚性、发泡型光学级的LED电视机发泡光扩散板产品。 | 发泡型电视机光扩散板GPPS材料满足了华南和华东未来大尺寸电视机背光模组的技术迭代,技术成熟后,加工难度将大大降低,具有更明显的成本优势,产品具有优异的技术领先优势、良好价格空间和广阔应用需求而产生 |
形式,开发出良好发泡性能、力学性能和光学性能的GPPS产品。 | 良好的要求。 | |||
高性能阻燃发泡聚苯板应用GPPS的开发 | (1)进行配方和工艺参数改良试验,改进产品自身的阻燃性能; (2)可在反应釜加进交联剂或引发剂等功能性添加剂,通过温度组合调节材料的分子结构,使其分子量更大,分子链更长,发泡性能更加优异,符合该产品的应用需求。 | 进入试验阶段 | 通过优选各类性剂、使用功能性分子量调节剂和控制聚合各段的分子量,制得优良阻燃性能的发泡专用聚苯乙烯产品。 |
在XPS应用上满足了高阻燃、高强度和低导热的发泡聚苯板的应用产业需求,具有优异的技术领先优势、良好价格空间和广阔应用需求而产生良好的要求。
高抗冲聚苯乙烯HIPS色泽的研究 | 通过试验对比产品测试数据,研究橡胶配比配方、生产工艺技术等各种因素在HIPS产品上的色泽影响。 | 第一阶段试验进行中 | 研发出有稳定色泽且力学性能均衡的HIPS 产品。 | 研制一款附加值较高的HIPS产品发展布局中的其中一项,产品有好物性同时也必须要有稳定靓丽色泽外观,相信提升产品该项性能后,有助于提高我司HIPS产品市场需求量和价格竞争力,提升产品的盈利空间。 |
低顺式聚丁二烯橡胶合成技术的研究 | 通过小试验探究反应温度、反应时间、引发剂用量、偶联剂用量、结构调节剂用量等工艺条件对聚丁二烯橡胶性能的影响,分析配方工艺、现象与材料性能间的关系,为公司未来在合成低顺式聚丁二烯橡胶方面提供配方工艺的参考和验证技术方向。 | 小试阶段 | 通过小试验,获得不同合成配方和工艺技术,开发出与市场在售低顺式聚丁二烯橡胶性能相当的产品, | 橡胶作为影响HIPS产品性能重要原料,对产出高附加值HIPS产品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项目先进行市场化低顺聚丁二烯橡胶生产技术的研究,成功后进而研究目前国内没有的新型低顺聚丁二烯橡胶生产技术,最终完成产品开发并进行大生产,可获得良好的价格空间,满足高端广阔市场的需求,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23 | 23 | 0.00%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5.75% | 16.43% | -0.68% |
研发人员学历 | |||
本科 | 10 | 10 | 0.00% |
本科以下 | 13 | 13 | 0.00%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9 | 9 | 0.00% |
30~40岁 | 3 | 3 | 0.00% |
40岁以上 | 11 | 11 | 0.00%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70,923,838.08 | 88,983,718.09 | 54,602,662.46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3.58% | 3.64% | 3.22%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02,648,842.05 | 2,739,678,765.61 | -19.6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21,415,034.70 | 2,502,530,833.95 | -11.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766,192.65 | 237,147,931.66 | -107.9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602,281,545.56 | 3,990,833,111.15 | -9.7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640,832,674.17 | 4,055,160,999.03 | 14.4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38,551,128.61 | -64,327,887.88 | -1,514.4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03,740,332.00 | 1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567,248.65 | 3,755,647.10 | 394.3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85,173,083.35 | -3,755,647.10 | 23,669.1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2,144,237.91 | 169,064,396.68 | -201.82%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07.91%,主要是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战略性库存,增加了库存同时给予了大型的有质量保障的客户不同程度的信用期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了1514.46%,主要是本期公司稳步推进“仁信三期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等所购置在建工程物资,支付的工程款大幅增加,以及本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了23,669.12%,主要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收到的募集资金所致。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减少201.82%,主要系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减少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是本期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了战略性库存及应收账款的信用期,本期期末存货库存较上年同期增长了30.22%,同时应收账款同比增长了59.42%所致。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10,291,545.56 | 15.58% | 主要为报告期银行理财收益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512,679.77 | 0.78% | 主要为银行理财产品期末估值收益 | 否 |
资产减值 | ||||
营业外收入 | 3,000,002.26 | 4.54% | 主要为政府补助资本市场专项奖励资金 | 否 |
营业外支出 | 7,136.88 | 0.01% | 主要为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损失 | 否 |
信用减值损失 | 1,745,531.64 | 2.64% | 主要为其他应收款预提的信用损失转回 | 是 |
其他收益 | 13,924,853.38 | 21.08% | 主要为政府补助的小巨人专项补贴资金及其他补助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3年末 | 2023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224,443,592.20 | 11.46% | 396,587,830.11 | 37.97% | -26.51% | 主要系报告期进行现金管理所致 |
应收账款 | 33,681,054.01 | 1.72% | 21,126,893.41 | 2.02% | -0.30% |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根据销售战略,给予了大型的有质量保障的客户不同程度的信用期所致 |
存货 | 98,338,259.48 | 5.02% | 75,518,655.78 | 7.23% | -2.21% | 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战略性库存,增加库存所致 |
固定资产 | 385,361,830.22 | 19.68% | 300,074,012.68 | 28.73% | -9.05% | |
在建工程 | 10,422,383.59 | 0.53% | 81,703,349.71 | 7.82% | -7.29% | 主要系报告期仁信三期项目及研发中心项 |
目部分完成达到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 ||||||
使用权资产 | 2,411,481.20 | 0.12% | 4,736,025.80 | 0.45% | -0.33% | 主要系报告期正常折旧所致 |
合同负债 | 4,020,828.32 | 0.21% | 5,057,142.52 | 0.48% | -0.27% | |
租赁负债 | 66,613.69 | 0.00% | 2,623,287.55 | 0.25% | -0.25% | 主要系报告期正常支付租赁付款额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48,112,679.77 | 48.43% | 0.00% | 48.43% | 主要系报告期进行现金管理及持有结构性存款所致 | |
应收款项融资 | 33,473,134.30 | 1.71% | 6,770,694.06 | 0.65% | 1.06% | 主要系报告期应收销售回款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21,302.26 | 0.00% | 2,061,063.26 | 0.20% | -0.20% | 主要系报告期原土地保证金在本期转入无形资产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18,410,826.70 | 0.94% | 8,119,608.28 | 0.78% | 0.16% | 主要系报告期待认证及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
无形资产 | 45,541,805.84 | 2.33% | 26,122,647.73 | 2.50% | -0.17% | 主要系报告期购入三期土地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622,558.68 | 0.03% | 1,133,941.08 | 0.11% | -0.08% | 主要系报告期正常摊销导致长期待摊费用减少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43,624.35 | 0.03% | 1,167,068.57 | 0.11% | -0.08% | 主要系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及租赁负债减少导致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减少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2,056,300.56 | 1.13% | 1,772,885.00 | 0.17% | 0.96% | 主要系报告期支付的预付工程款及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
应付账款 | 19,152,095.07 | 0.98% | 40,176,014.29 | 3.85% | -2.87% | 主要系报告期支付的原材料款及工程款减少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3,874,749.33 | 0.20% | 1,539,871.35 | 0.15% | 0.05% | 主要系报告期预提了本年度年终奖未在本报告期支付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997,351.43 | 0.05% | 1,594,274.87 | 0.15% | -0.10% | 主要系报告期支付的中介费用减少所致 |
租赁负债 | 66,613.69 | 0.00% | 2,623,287.55 | 0.25% | -0.25% | 主要系报告期 |
正常支付租赁付款额所致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37,718.92 | 0.02% | 710,403.87 | 0.07% | -0.05% | 主要系报告期使用权资产折旧导致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减少所致 |
股本 | 144,920,000.00 | 7.40% | 108,690,000.00 | 10.41% | -3.01% |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所致 |
资本公积 | 967,615,772.55 | 49.42% | 116,563,067.56 | 11.16% | 38.26% |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所致 |
专项储备 | 4,185,679.41 | 0.21% | 2,069,113.92 | 0.20% | 0.01% | 主要系报告期实际发生的安全使用费小于按上年营业收入为基数预提的安全使用费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512,679.77 | 4,539,590,000.00 | 3,591,990,000.00 | 948,112,679.77 | ||||
金融资产小计 | 512,679.77 | 4,539,590,000.00 | 3,591,990,000.00 | 948,112,679.77 | ||||
应收款项融资 | 6,770,694.06 | 26,702,440.24 | 33,473,134.30 | |||||
上述合计 | 6,770,694.06 | 512,679.77 | 4,539,590,000.00 | 3,591,990,000.00 | 26,702,440.24 | 981,585,814.07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变动为本期应收票据的净变动额。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无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4,640,832,674.17 | 4,055,160,999.03 | 14.44%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3年 | 首次发行新股 | 96,661.64 | 88,728.27 | 31,004.61 | 31,004.61 | 0 | 0 | 0.00% | 58,169.54 | 存放在相关银行募集 | 0 |
资金专户及现金管理 | |||||||||||
合计 | -- | 96,661.64 | 88,728.27 | 31,004.61 | 31,004.61 | 0 | 0 | 0.00% | 58,169.54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一、2023年3月13日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5号)同意,由主承销商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普通股股票(“A”股)3,623.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68元,募集资金总额966,616,400.00元。扣除各项保荐及承销费用79,333,695.01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87,282,704.99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3年6月27日出具了XYZH/2023GZAA3B0134《验资报告》。 二、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198,695,367.94元(包含现金管理利息,但不含截至本报告期期末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本金383,000,000.00元) |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18万吨聚苯乙烯新材料扩建项目 | 否 | 16,200 | 16,200 | 9,417.87 | 9,417.87 | 58.14% | 2021年11月30日 | 2,835.78 | 9,221.95 | 否 | 否 |
惠州仁信新材料三期项目 | 否 | 37,023.28 | 37,023.28 | 11,141.73 | 11,141.73 | 30.09% | 2024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6,007.83 | 6,007.83 | 1,747.32 | 1,747.32 | 29.08% | 2024年06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
聚苯乙烯1号和2号生产线设备更新 | 否 | 3,639.69 | 3,639.69 | 947.69 | 947.69 | 26.04% | 2023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62,870.8 | 62,870.8 | 23,254.61 | 23,254.61 | -- | -- | 2,835.78 | 9,221.95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暂未确定投向 | 否 | 18,107.47 | 18,107.47 | 0 | 0.00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如 | -- | 7,750 | 7,750 | 7,750 | 7,750 | 100.00% | -- | -- | -- | -- | -- |
有)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25,857.47 | 25,857.47 | 7,750 | 7,750 | -- | -- | -- | -- | ||
合计 | -- | 88,728.27 | 88,728.27 | 31,004.61 | 31,004.61 | -- | -- | 2,835.78 | 9,221.95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1、年产18万吨聚苯乙烯新材料扩建项目已于2021年11月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报告期内投入金额主要系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该项目的资金。本项目截止报告期末预计累计收益为10,027.62万元,累计实现收益为9,221.95万元,综合完成比例为91.97%。主要原因系本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后,国内聚苯乙烯厂家在产能上持续扩张,行业竞争加剧,导致经济效益未达预期; 2、惠州仁信新材料三期项目正处于建设期,未产生经济效益;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正处于建设期,未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4、聚苯乙烯1号和2号生产线设备更新项目于2023年12月底完成建设,报告期内未产生经济收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857.47万元。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7,7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剩余超募资金在授权额度内进行现金理财,部分超募资金结存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129.76万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487.97万元,置换资金总额为20,617.73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 | 不适用 |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余额为38,300.00万元,其余闲置募集资金均存储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通过在聚苯乙烯行业多年的深耕,积累了深厚的产品研发和工艺技术储备,并形成了有效的研发体系以保证公司具备持续的研发能力,同时亦具备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及稳定渠道资源。公司的总体战略和规划为:以现有主业为基础,加快完成三期项目的建成投产以提高产能规模及完善产品结构,进入国内聚苯乙烯生产厂家第一梯队;同时持续保持高水平研发投入,加大技术研发力度,提高产品质量及拓展应用领域。形成多品类、专业化、高端化的产品结构,为更多应用领域客户提供品类丰富的高质量聚苯乙烯新材料,成为国际知名的高分子新材料供应商。
(二)2024年经营计划
进入2024年,我们将持续专注提高技术产品研发,推进产品结构朝多品类、专业化、高端化方向发展。公司将聚焦于具有高附加值、高技术壁垒的高分子新材料业务,推出适应市场需求的新技术、新产品,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同时,努力开发新的产品应用领域及拓宽营销渠道,在满足国内市场需求的情况下,结合国内外市场情况,加快推进海外业务,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具体发展规划如下:
1、技术创新及产品丰富计划
公司坚持新产品开发与生产工艺协同创新的策略,同时紧盯市场动态,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优势,巩固公司在现有领域的优势地位,并开拓新的产品,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未来,公司将加大对现有产品的挖掘力度以及新领域产品的开发创新,提高市场竞争力。
公司募投项目三期建设项目计划于2024年底投产,公司产能瓶颈得以突破,除原有的产品扩产外,公司将不断推出新的产品,扩大产品应用领域和影响力。除稳固目前的家用电器、日用品、包装等优势领域外,公司将加大产品在电子载带、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食品包装材料等领域的影响力。
通过上述技术创新计划及产品丰富计划,产品结构将更加丰富,能够满足更多领域更多客户对产品多品类的需求,进而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力。
2、人才发展规划
人才队伍的建设是公司保持可持续长远发展的基石。为提高市场竞争力,保持快速、健康、持续发展,实现公司长期的发展战略目标,公司将人才视为根本,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内部培养以及外部引进,构建具有较强实力的人才队伍。公司人才发展主要举措如下:
1)引进高水平的专业人才:配合公司实现全球知名高分子新材料供应商的战略目标,公司将重点引进具有国际视野的管理人才、塑料改性以及其他合成树脂领域的研发、生产管理人才,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及管理水平。
2)实施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目前已搭建两个员工持股平台,未来也可对新进人才实施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3)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公司将加强在人力资源的薪酬、奖惩、培训、晋升、文化等方面制度优化与完善,提升员工的归属感、认同感以及成就感。
3、市场拓展与应用领域开发计划
公司产品在业内已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和市场认可度。基于产品销售半径以及下游市场的地理分布特点,公司将继续巩固在华南及华东区域的客户,并随着产品的不断丰富深度挖掘更多新领域客户的多品类需求。同时,在满足国内市场需求的情况下,结合国内外市场情况,加快推进海外业务,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公司将依靠强大的研发实力及持续高水平的研发投入不断丰富的产品结构,满足客户群体更加多样,适用的领域更加广阔。
(三)可能面对的风险
1、行业竞争加剧,需求增长不达预期,产能过剩的风险
目前,我国经济进入慢复苏轨道,且整个聚苯乙烯行业仍然延续本世纪初的快速发展趋势,特别是下游市场需求的快速扩张,促使了部分企业不断扩张产能,同时行业内开始出现新进入者,整个行业的产能将继续扩张,行业竞争将逐渐加剧。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会导致产品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同时,如果公司不能通过进一步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和产品质量来继续保持核心竞争力,行业竞争加剧将会直接影响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
应对措施:公司充分利用品牌、原材料采购优势、区位和规模优势,坚持市场为导向,夯实业务基础,注重对潜在客户的开发和市场调研工作,努力拓宽营销渠道及开发产品应用领域,不断开发新品种,通过持续加强与现有主要客户的合作、不断地开发新客户,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提高公司产品的国内市场占有率。同时,通过推动出口业务发展以扩大公司的销售规模,拓展海外市场,增强盈利能力。
2、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苯乙烯,若国际原油价格带动苯乙烯原料价格波动较大,上游原料成本上涨压力无法及时、有效、完全地向下游传导;或公司下游行业如家电及照明行业等的终端消费需求复苏不及行业预期,甚至出现进一步萎缩的情形,本公司将出现未来经营业绩同比下滑的风险。
应对措施:针对苯乙烯采购,公司采取“长约采购为主、零星采购为辅”的采购策略。同时对苯乙烯价格的变化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原材料的合理库存量。其中“长约采购模式”下,公司与供应商签订长期采购框架协议,在年度总供应量基础上,进一步约定每月或每季度的供应量,并采用公式化定价确定采购价格。此外,公司还会根据生产需要和苯乙烯市场行情等因素,对零星采购部分苯乙烯的数量进行调节,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成本造成的影响
3、毛利率下滑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集中反映为产成品聚苯乙烯与主要原材料苯乙烯之间的价差变动,一方面公司自身的技术进步和对产品的研发改进提高了产品的技术含量,提升了公司相对下游客户的议价能力,是公司综合毛利率变动的重要内部因素;另一方面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下游客户的需求调整、行业内的竞争情况变化等外部因素也对毛利率波动产生了重要影响。如果未来公司不能持续保持较高的技术水平和产品优势,或者是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导致公司的毛利率出现较大波动或继续下滑。
应对措施:公司将通过扩大经营规模、降低营业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推进技术创新等方式保证毛利率的提高或稳定,或通过增加高端产品市场份额提升毛利率,力争以差异化、高端化的产品减少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4、安全生产意外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苯乙烯属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规定的“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的规定,公司现有生产装置、设施及生产场所共同组成的生产单元属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公司聚苯乙烯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聚合工艺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工艺”。如果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将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应对措施:公司已经针对性建立了危险辨识、安全监控、安全控制及风险应对等措施,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了各级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同时以《操作规程》的方式对生产流程的设备操作与管理进行准确规范,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3年09月19日 |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其他 | 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的投资者 | 详见相关公告索引 |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01) |
2023年09月27日 |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详见相关公告索引 |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02) |
2023年11月15日 |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详见相关公告索引 |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03) |
2023年11月16日 |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详见相关公告索引 |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04) |
2023年12月07日 |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详见相关公告索引 |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05) |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是 ?否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1.关于股东及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积极维护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平等对待全体股东,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其权利。2023年,公司共召开6次股东大会,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2.关于董事及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2023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公司全体董事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按时出席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科学、合理的决策,积极参加相关知识的培训,熟悉并掌握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董事忠实、勤勉义务。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要求,规范运作,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
3.关于监事及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2023年,公司共召开8次监事会会议,公司监事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开展工作,按时出席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加相关知识的培训。对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4.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自聘任以来均忠实、勤勉地履行职权,按期出席董事会,认真审阅董事会材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制度要求,谨慎、认真地履行了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5.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有关信息。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和业务等方面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资产完整
公司拥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研发体系和配套设施,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和信息系统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因此,与各股东及其关联方的产权关系明确。
公司不存在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的情形;不存在以承包、委托经营或其他类似方式,依赖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具有开展生产经营所必备的独立完整的资产。
2.人员独立
公司拥有完全独立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体系,由综合部负责对全体员工的录用、任职、绩效、调岗、员工教育等工作进行管理与考核。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报酬,未在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管理职务,亦未在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水;公司的财务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水,未在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均根据《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推选或任免,不存在超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而作出人事任免的情形。
3.财务独立
公司已根据国家关于企业会计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成立了完全独立的财务部门和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拥有独立的财务电算化系统。自公司设立以来,公司独立进行各项财务决策,不受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控制或影响;公司已在主要结算银行开立了独立的银行账户,全部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结算需要,不存在与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已经在主要经营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进行了纳税登记,并依照税务相关规定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
公司不存在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的货币或其他资产的情形,不存在为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将公司名义的借款、授信额度转借给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4.机构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不存在与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此外,公司已经建立了满足自身经营需要的组织结构和运营体系,明确了各机构的职能,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与协作,共同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与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职能部门存在上下级关系的情形,不存在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干预公司机构设置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5.业务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的自主经营能力和独立的业务经营体系,不存在依赖于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生产经营管理的情形,业务完全独立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100.00% | 2023年02月17日 | 1.《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100.00% | 2023年03月16日 | 1.《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2.《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 |
议案》 |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100.00% | 2023年05月19日 | 1.《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3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100.00% | 2023年06月29日 | 1.《关于2022年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股东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9.《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64.54% | 2023年09月12日 | 2023年09月12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5.85% | 2023年11月09日 | 2023年11月09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邱汉周 | 男 | 71 | 董事长 | 现任 | 2018年02月01日 | 2026年11月09日 | 27,800,000 | 0 | 0 | 0 | 27,800,000 | |
杨国贤 | 男 | 67 | 副董事长 | 现任 | 2018年02月01日 | 2026年11月09日 | 14,550,000 | 0 | 0 | 0 | 14,550,000 | |
陈章华 | 男 | 54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2018年02月01日 | 2026年11月09日 | 1,000,000 | 0 | 0 | 0 | 1,000,000 | |
邱洪伟 | 男 | 52 | 董事 | 现任 | 2023年11月09日 | 2026年11月09日 | 2,250,000 | 0 | 0 | 0 | 2,250,000 | |
邱楚开 | 男 | 48 | 董事 | 现任 | 2021年01月20日 | 2026年11月09日 | 0 | 0 | 0 | 0 | 0 | |
邱楚开 | 男 | 48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3年11月21日 | 2026年11月09日 | 0 | 0 | 0 | 0 | 0 | |
邱桂鑫 | 男 | 30 | 董事 | 现任 | 2021年01月20日 | 2026年11月09日 | 0 | 0 | 0 | 0 | 0 | |
刘同华 | 男 | 5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年11月09日 | 2026年11月09日 | 0 | 0 | 0 | 0 | 0 | |
李莎 | 女 | 60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年11月09日 | 2026年11月09日 | 0 | 0 | 0 | 0 | 0 | |
郑志明 | 男 | 58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年11月09日 | 2026年11月09日 | 0 | 0 | 0 | 0 | 0 | |
李海 | 男 | 39 | 监事 | 现任 | 2023 | 2026 | 0 | 0 | 0 | 0 | 0 |
会主席 | 年11月09日 | 年11月09日 | ||||||||||
黄喜贵 | 男 | 62 | 监事 | 现任 | 2019年02月28日 | 2026年11月09日 | 3,125,000 | 0 | 0 | 0 | 3,125,000 | |
关杰华 | 男 | 43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2018年02月01日 | 2026年11月09日 | 0 | 0 | 0 | 0 | 0 | |
王修清 | 男 | 53 | 财务总监 | 现任 | 2018年02月01日 | 2026年11月09日 | 0 | 0 | 0 | 0 | 0 | |
李广袤 | 男 | 42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18年02月01日 | 2026年11月09日 | 600,000 | 0 | 0 | 0 | 600,000 | |
段文勇 | 男 | 55 | 董事 | 离任 | 2018年02月01日 | 2023年11月09日 | 3,050,000 | 0 | 0 | 0 | 3,050,000 | |
王彩章 | 男 | 58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19年02月28日 | 2023年11月09日 | 0 | 0 | 0 | 0 | 0 | |
张艺 | 女 | 50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18年02月01日 | 2023年11月09日 | 0 | 0 | 0 | 0 | 0 | |
庄树鹏 | 男 | 55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18年02月01日 | 2023年11月09日 | 0 | 0 | 0 | 0 | 0 | |
刘悦辉 | 男 | 71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2018年02月01日 | 2023年11月09日 | 0 | 0 | 0 | 0 | 0 | |
瞿忠林 | 男 | 59 | 副总经理 | 离任 | 2018年02月01日 | 2023年11月09日 | 0 | 0 | 0 | 0 | 0 | |
合计 | -- | -- | -- | -- | -- | -- | 52,375,000 | 0 | 0 | 0 | 52,375,00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 ?否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邱洪伟 | 董事 | 被选举 | 2023年11月09日 | 换届选举 |
邱楚开 | 副总经理 | 聘任 | 2023年11月21日 | 换届选举 |
刘同华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3年11月09日 | 换届选举 |
李莎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3年11月09日 | 换届选举 |
郑志明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3年11月09日 | 换届选举 |
李海 | 监事会主席 | 被选举 | 2023年11月09日 | 换届选举 |
段文勇 | 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11月09日 | 换届选举 |
王彩章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11月09日 | 换届选举 |
张艺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11月09日 | 换届选举 |
庄树鹏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11月09日 | 换届选举 |
刘悦辉 | 监事会主席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11月09日 | 换届选举 |
瞿忠林 | 副总经理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11月21日 | 换届选举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董事会成员
(1)邱汉周先生: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曾担任潮州市春光物资供销公司总经理、潮安县文祠殷发五金制品厂有限公司总经理、揭阳市榕城区仙桥鹏达五金塑料厂总经理、揭阳市榕城区仙桥远大五金塑料厂总经理、广东仁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潮州市凤凰小水电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广东仁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潮州市仁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2011年1月,创办惠州仁信聚苯集团有限公司,并历任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股份公司设立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2)杨国贤先生: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曾任汕头市龙华印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2011年1月,创办惠州仁信聚苯集团有限公司,并历任董事长、董事等职务;股份公司设立后,任公司副董事长。
(3)陈章华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石油大学应用化学专业毕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3年3月至2010年9月,历任茂名石化乙烯工业公司操作员、运行工程师、工艺工程师;2001年10月至2011年9月,任湛江新中美化工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负责聚苯乙烯生产、技术、安全、环保、质量、科技开发等方面的工作。2011年10月,任仁信有限总工程师;2017年11月,任仁信有限总经理;股份公司设立后,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4)邱洪伟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广东育照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揭阳市伟腾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揭阳市贤德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3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5)邱楚开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6月至今,任职于广东仁信集团有限公司,并曾任该公司的董事;2012年1月至2012年6月,担任潮州港怡华石化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23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6)邱桂鑫先生: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9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证券部部长,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21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7)刘同华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暨南大学MBA,高级工程师。1987年至2014年,历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调度处副处长、安全环保处处长、副经理;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任广州联油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11月至2022年2月任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9年11月至2022年1月,任惠州宇新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3月至今任武汉联科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8)李莎女士: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会计学副教授、注册会计师。1986年7月至1991年11月任湖南商学院计统系助教;1991年12月至2008年12月,历任广东财经职业学院会计系讲师、副教授,会计系副主任;2009年1月至2019年2月,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副教授;2019年8月至今任广州南方学院会计学院会计学副教授、课程教授,现任广东摩德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9)郑志明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律师。2015年创办广东方根律师事务所,现任该所主任律师、深圳市宝安区建筑行业协会法律专家、深圳市第十一届律师协会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招投标与拍卖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揭阳农商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成员
(1)李海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7年4月至2012年4月,任惠州市爱华仕运动用品有限公司仓库主管;2012年6月至2016年12月,任深圳市宝利新材料有限公司仓库经理;2017年1月至2020年6月,任格瑞夫(惠州)包装有限公司仓库经理;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仓管部部长;2023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黄喜贵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8月至1986年5月,任潮州市湘桥区城西春光经理部业务员;1986年6月至1991年6月,任潮州市湘桥区南春化工公司经理;1991年9月至2004年1月,任潮州市南化增塑剂有限公司厂长;2004年2月至2020年2月,自由职业;2020年3月至今,任潮州市森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路易卡丹(潮州)酒业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3)关杰华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服装学院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毕业,本科学历。2007年3月至2013年5月,历任湛江新中美化工有限公司聚苯乙烯装置操作员、分析员、产品开发员;2013年8月至2019年9月,任本公司化验主管;2019年10月至今,历任本公司研发部副部长、研发部部长。2018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1)陈章华先生:现任仁信新材董事、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董事会成员”。
(2)邱楚开先生:现任仁信新材董事、副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董事会成员”。
(3)王修清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税务师。1994年7月至2002年1月,任重庆市万州区灯泡厂财务部总账会计;2002年2月至2012年6月,任珠海日高体育用品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2年7月至2014年2月,任智盛(惠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4年3月至2016年2月,任东莞太洋橡塑制品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6年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4)李广袤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连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本科学历。2005年7月至2011年5月,任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8年12月至2011年03月,任深圳市美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1年6月至2012年5月,任深圳市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证券部经理;2012年5月至2016年5月,任深圳市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6年5月至2017年5月,任北京燕文物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7年10月至2019年1月,任深圳市泰宇龙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邱汉周 | 广东仁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07月09日 | 否 | |
邱汉周 | 潮州市仁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3年06月25日 | 否 | |
邱洪伟 | 揭阳市贤德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2年01月07日 | 是 | |
邱洪伟 | 揭阳市伟腾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0年11月25日 | 否 | |
邱洪伟 | 广东育照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1年07月27日 | 否 | |
刘同华 | 武汉联科能源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2年03月01日 | 是 | |
郑志明 | 广东方根律师事务所 | 主任律师 | 2015年12月01日 | 是 | |
郑志明 | 广东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03月01日 | 是 | |
李莎 |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2月01日 | 是 | |
李莎 | 广州南方学院 | 会计学副教授 | 2019年08月01日 | 是 | |
李莎 | 广东摩德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1年07月01日 | 是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会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决定,在公司履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具体职务领取薪酬。
董事和监事的报酬按照公司制定的《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其报酬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结合其经营绩效、工作能力、岗位职级等考核确定并发放。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了薪酬。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邱汉周 | 男 | 71 | 董事长 | 现任 | 27.08 | 否 |
杨国贤 | 男 | 67 | 副董事长 | 现任 | 27.08 | 否 |
陈章华 | 男 | 54 | 董事 | 现任 | 46.18 | 否 |
总经理 | 现任 | |||||
邱洪伟 | 男 | 52 | 董事 | 现任 | 0 | 否 |
邱楚开 | 男 | 48 | 董事 | 现任 | 0 | 否 |
副总经理 | 现任 | |||||
邱桂鑫 | 男 | 30 | 董事 | 现任 | 24.56 | 否 |
刘同华 | 男 | 5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0.85 | 否 |
李莎 | 女 | 60 | 独立董事 | 现任 | 0.85 | 否 |
郑志明 | 男 | 58 | 独立董事 | 现任 | 0.85 | 否 |
李海 | 男 | 39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7 | 否 |
黄喜贵 | 男 | 62 | 监事 | 现任 | 0 | 否 |
关杰华 | 男 | 43 | 监事 | 现任 | 21.49 | 否 |
王修清 | 男 | 53 | 财务总监 | 现任 | 33.47 | 否 |
李广袤 | 男 | 42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8.54 | 否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
段文勇 | 男 | 55 | 董事 | 离任 | 0 | 否 |
王彩章 | 男 | 58 | 独立董事 | 离任 | 4.29 | 否 |
张艺 | 女 | 50 | 独立董事 | 离任 | 4.29 | 否 |
庄树鹏 | 男 | 55 | 独立董事 | 离任 | 4.29 | 否 |
刘悦辉 | 男 | 71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24.57 | 否 |
瞿忠林 | 男 | 59 | 副总经理 | 离任 | 20.02 | 否 |
合计 | -- | -- | -- | -- | 271.11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3年02月02日 | 1.《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2.《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3年03月01日 | 1.《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2.《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3年05月04日 | 1.《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 |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3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2.《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3年06月09日 | 1.《关于2022年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股东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9.《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3年08月24日 | 2023年08月24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3年10月24日 | 2023年10月24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3年11月21日 | 2023年11月21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3年12月26日 | 2023年12月26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邱汉周 | 8 | 8 | 0 | 0 | 0 | 否 | 6 |
杨国贤 | 8 | 8 | 0 | 0 | 0 | 否 | 6 |
陈章华 | 8 | 8 | 0 | 0 | 0 | 否 | 6 |
邱洪伟 | 3 | 3 | 0 | 0 | 0 | 否 | 1 |
邱楚开 | 8 | 8 | 0 | 0 | 0 | 否 | 6 |
邱桂鑫 | 8 | 8 | 0 | 0 | 0 | 否 | 6 |
刘同华 | 3 | 3 | 0 | 0 | 0 | 否 | 1 |
李莎 | 3 | 3 | 0 | 0 | 0 | 否 | 1 |
郑志明 | 3 | 3 | 0 | 0 | 0 | 否 | 1 |
段文勇 | 6 | 5 | 1 | 0 | 0 | 否 | 6 |
王彩章 | 6 | 6 | 0 | 0 | 0 | 否 | 6 |
张艺 | 6 | 6 | 0 | 0 | 0 | 否 | 6 |
庄树鹏 | 6 | 6 | 0 | 0 | 0 | 否 | 6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无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公司董事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开展工作,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实际经营状况,对公司的重大治理和经营决策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并坚决监督和推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确保决策科学、及时、高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审计委员会 | 庄树鹏(历任)、王彩章(历任)、邱汉周 | 6 | 2023年02月02日 | 1.审议《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3年03月01日 | 1.审议《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份有限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2023年05月04日 | 1.审议《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3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3年08月24日 | 1.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 审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3年10月24日 |
1.审议《关
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
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3.审议《关
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的议案》 | |||||||
2023年11月09日 | 1.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
提名委员会 | 张艺(历任)、王彩章(历任)、邱汉周 | 3 | 2023年06月09日 | 1.审议《关于2022年年度提名委员会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3年度提名委员会工作计划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3年10月24日 | 1.审议《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3年11月09日 | 1.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王彩章(历任)、庄树鹏(历任)、杨国贤 | 2 | 2023年06月09日 | 1.审议《关于2022年年度薪酬制度执行情况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3年10月24日 | 1.审议《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
战略委员会 | 邱汉周、杨国贤、陈章华、段文勇(历任)、张艺(历任) | 1 | 2023年06月09日 | 1.审议《关于2022年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案》 3.审议《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2年战略委员会工作计划的议案》 | |||||||
战略委员会 | 邱汉周、陈章华、刘同华 | 1 | 2023年12月26日 | 1.审议《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刘同华、郑志明、李莎 | 1 | 2023年12月25日 | 1.审议《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44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2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146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146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95 |
销售人员 | 6 |
技术人员 | 23 |
财务人员 | 6 |
行政人员 | 16 |
合计 | 146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本科及以上 | 36 |
大专 | 50 |
大专以下 | 60 |
合计 | 146 |
2、薪酬政策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员工提供五险一金、带薪休假等法定福利,切实保障员工在劳动保护、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公司以员工岗位为基准,结合同行业、同区域市场薪酬情况,建立合理的薪酬体系。
3、培训计划
公司建立健全了员工培训体系,不断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公司针对性的制定了新员工入职培训、安全培训、一线员工操作技能培训、其他专项培训等,多层次、多领域加强员工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员工的岗位业务技能和业务素质,促进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不适用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 □否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4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144,920,000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144,920,000.0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144,920,000.00 |
可分配利润(元) | 476,945,994.63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5,765,581.29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576,558.13元后,母公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50,189,023.1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6,945,994.63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77,229,294.32元,资本公积967,615,772.55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4,9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4,920,000.00元(含税);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合计转增57,968,000股,转增后公司股份为202,888,00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登记为准),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以后年度。自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的执行。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4年04月25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定为重大缺陷: (1)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由于政策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 (2)注册会计师发现的、未被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 (3)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4)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定为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定为重大缺陷: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重大损失; (3)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或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4)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重要的经济业务虽有内控制度,但没有有效的运行; (5)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合理期间内未得到整改。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定为重要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一般性失误; (2)公司管理、技术、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3)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4)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在合理期间内未得到整改; (5)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定量标准 | 公司以利润总额的5%作为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当潜在错报大于或等于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时为重大缺陷。当潜在错报小于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且大于或等于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的40%时为重要缺陷。当潜在错报小于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的40%时为一般缺陷。 | 公司以利润总额的5%作为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当潜在错报大于或等于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时为重大缺陷。当潜在错报小于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且大于或等于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的40%时为重要缺陷。当潜在错报小于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的40%时为一般缺陷。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 □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的环境执行标准有以下:
污染物 | 标准名称 | 执行标准 |
废气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较严限值,《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2时段排放浓度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主要污染物:颗粒物(小于20mg/m?)、挥发性有机物(小于30mg/m?)、氮氧化物(小于100mg/m?)和苯乙烯(小于20mg/m?) |
废水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间接排放标准和石化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污水排入石化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 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 (小于700mg/L)、氨氮(小于50mg/L)、总氮(小于50mg/L)、 |
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昼间≦65dB(A)、夜间≦55dB(A) |
固废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 设置符合要求的安全贮存场所,收集后及时送往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现持有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8月3日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许可编号:914413005682533509001P),行业类别为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锅炉。主要污染物类别为废气、废水,有效期限自2023年8月3日至2028年8月2日。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废气 | 颗粒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苯乙烯 | 废气经治理后达标排放 | 废气主要排放口1个;一般排放口5个 | 主要排放口位于厂区热油炉工段,一般排放口位于造粒车间房顶、储 | 颗粒物:4.13mg/m?、氮氧化物:31.4mg/m?挥发性有机物:3.59 | 颗粒物20mg/m?、氮氧化物100mg/m?、挥发性有机物30mg/m?、苯乙 | 颗粒物: 1.3258吨、氮氧化物:1.1056吨、挥发性有机物:1.27 | 颗粒物6.5776吨/年、氮氧化物:6.47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11.8 | 未超标 |
罐区及溶胶工段 | mg/m?、苯乙烯:0.143mg/m? | 烯20mg/m? | 07吨苯乙烯:0.017吨 | 628吨/年、苯乙烯:0.765吨/年 | ||||||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 | 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石化区污水处理厂 | 废水总排口1个:雨水排放口1个 | 废水总排口位于厂区污水监测房旁 | 化学需氧量 31.00mg/L、氨氮5.06mg/L、总氮6.00mg/L | 化学需氧量 700mg/L、氨氮50mg/L、总氮50mg/L | 化学需氧量:0.0995吨、氨氮:0.0032吨、总氮:0.0212吨 | 化学需氧量:0.362吨/年、氨氮:0.029吨/年、总氮:0.241吨/年 | 未超标 |
对污染物的处理公司排放的污染物均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具体如下:
污染物种类 | 涉及污染源 | 防治措施及处理能力 |
废气 | 热油炉燃烧废气 | 公司目前采用由华润集团天然气管道提供的天然气作为燃料,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燃料废气中的污染物主要为氮氧化物,我司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氮氧化物能满足排放标准,再由25米高的锅炉排放口排放。 |
真空泵尾气 | 尾气较少,配置废气收集装置,将真空尾气统一收集送至热油炉炉燃烧处理后,再由25米高的锅炉排放口排放。 | |
切粒模头废气 | 切粒模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后再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0米高的造粒废气排放口排放。 | |
苯乙烯储罐呼吸废气 | 苯乙烯储罐为拱顶罐,储罐内设有保冷措施,使出罐罐内温度保持在20度以内,从而有效的减少苯乙烯气体的挥发;罐顶装有氮封密封,同样减少罐内气体挥发,呼吸出来的废气经冷凝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3米储罐废气排放口排放。 | |
脱水工序干燥废气 | 脱水干燥废气经过气体收集装置导至除尘箱处理后由20米高的干燥废气排放口达标排放。 | |
溶胶工段废气 | 溶胶废气收集后经冷凝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3米溶胶废气排放口排放。 | |
废水 | 地面冲洗,化验室排水 | 废水收集池→隔油池→调节池→气浮处理装置→排放池→石化区污水处理厂 |
聚苯乙烯造粒车间排水 | ||
真空循环系统排水 | ||
初期雨水 | ||
生活污水 | 化粪池→废水收集池→隔油池→调节池→气浮处理装置→排放池→石化区污水处理 | |
固废 | 废包装材料、工艺产生的固废以及生活垃圾等 | 对固废实行分类、分区贮存,对于生产中产生的少量危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处置,其余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噪声 | 设备噪声 | 从声源以及传播途径上采取了降低噪声措施,在总图布置上采用“合理布置”的设计原则,将噪声源设备集中布置在离厂界距离较远的位置;同时要求采购 |
部门采购噪音小、振幅低的先进设备作为第一选择;根据设备声源的不同,采用消声、隔音和减振等措施减少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此外,在厂区周围建围墙和种树进行降噪隔离,有效地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环保措施执行到位,未发生环保事故,不存在环保方面的违法违规情形,未受到环保处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根据其生产装置及所处行业特性,相应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并在所在地环保局备案。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按照环境部下发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号)要求,对所排放的污染物组织开展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并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定期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等不断加强环境治理及环境保护投入,缴纳环境保护税3846.46元。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通过加强能源管理工作,结合行业特点和特殊要求,完善内部能源管理和能效指标考核和能耗评价体系,持续开展能源测定评价,遵循系统管理原则,建立起完善、有效可持续的能源管理体系。公司采取了以下节能减排措施:
1、工艺流程上创新,减少产品粒料输送环节,节约了能耗。
2、加强技术改造,采用先进的安全设备,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降低生产过程中的设备故障,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提高了天然气的燃烧效率,从而减少了天然气的使用量,达到了节能减排的效果。
3、自主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加强能源管理,杜绝各类能源的跑冒滴漏,降低能耗。
4、设备及管道的保温采用绝热性能好的保温材料,并做好防水层。
5、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减少能源消耗,在泵和电机等的选型上,力求先进合理,选用效率高,能耗低的新型产品。
公司每年根据现场环保要求,对相应的环保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及不同程度的技术改造,确保环保设施安全平稳运行;根据环保监管部门的在线监测数据、现场检查情况、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及公司环保运行记录,报告期内公司环保设施运行正常,能够确保各项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后并达标排放。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公司环境信息按要求及时准确地在国家、省、市、区环保部门的公示平台上公示,每年度、每季度和每月按要求填报执行报告。其他环保相关信息无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发生环境事故的相关情况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应尽的义务,切实维护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利益,做好自身应尽的社会责任。
(一)股东及投资者权利维护。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逐步健全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各项治理制度文件,并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了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保证公司治理制度和内控制度能够得到有效落实、执行,保障了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利。
(二)员工权益保护。公司坚持贯彻执行《劳动法》,为员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并根据规定保障职工在怀孕、生育、哺乳期间所享有的福利待遇。公司不断改进健康与安全等条件,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三)客户、供应商权益保护。公司始终奉行“仁义为本、信誉至上”的企业经营理念,依托企业核心竞争优势,逐渐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和影响力。在经营过程中不断加强与客户、供应商沟通与合作,从而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四)环境保护。公司通过加强能源管理工作,结合行业特点和特殊要求,完善内部能源管理和能效指标考核和能耗评价体系,持续开展能源测定评价,遵循系统管理原则,建立起完善、有效可持续的能源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环保设施运行正常,能够确保各项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后并达标排放。
(五)社会公益。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重视与社会各方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与各级政府保持联系并接受监督,履行纳税人义务,为推进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将安全生产贯穿于企业运营始终,持续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强化安全责任落实,规范管理、安全生产。
公司设有安环部专职负责安全健康与绿色环保工作,制定并不断完善《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评估和安全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章可依,维护了员工和企业生命财产安全。公司严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形成了日常生产安全隐患及时排查、及时解决的预防性工作方案,严格履行安全责任,全面落实安全措施;建立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应急机制,构建了突发事件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工明确的应急管理组织流程,报告期内,公司及时开展消防演练、急救演练、消防技能大赛,提高公司突发事件防范和风险应对能力。公司已通过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制度宣贯,保障员工职业健康,促进企业生产规范。公司持续加强安全教育,形成了“安全生产时时讲、天天讲、月月讲,一丝一毫不能放松”的常态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外单位施工《安全管理协议》100%的签订率,组织了外来施工人员入厂安全培训,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专题培训、安全知识竞赛、全体员工安全知识考试等多种形式,普及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公司积极组织现场检查与整改,配合监管部门 安全与环保检查工作,持续加强安全检查与考核力度,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无安全事故发生。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邱汉周;杨国贤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此外,公司现任董事邱汉周、杨国贤进一步承诺: 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向公司申报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将仍遵守前述规定及《公司法》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若上述锁定期间,本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收盘价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均承诺,若违反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将: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3)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直接或间接减持; (4)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23年07月03日 | 2027-01-03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邱汉义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 2023年07月03日 | 2027-01-03 | 正常履行中 |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若上述锁定期间,本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收盘价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均承诺,若违反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将: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3)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直接或间接减持; (4)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陈章华;段文勇;瞿忠林;李广袤;王修清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向公司申报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人在任职期限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将仍遵守前述规定及《公司法》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3)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此外,公司董事陈章华、段文勇及高级管理人员瞿忠林、李广袤、王修清等5人还进一步承诺: (1)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在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2)若上述锁定期间,本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收盘价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均承诺,若违反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将: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 2023年07月03日 | 2025-01-03 | 正常履行中 |
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3)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直接或间接减持; (4)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蔡瑞青;陈诚;陈俊涛;陈丽莹;黄伟汕;惠州众合力投资有限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惠州众立盈投资咨询有 限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邱洪伟;吴少彬;张朝凯;郑婵玉;郑哲生;钟叙明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合伙企业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本合伙企业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均承诺,若违反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将: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3)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直接或间接减持; (4)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23年07月03日 | 2024-07-03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关杰华;黄喜贵;刘悦辉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向公司申报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人在任职期限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将仍遵守前述规定及《公司法》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3)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均承诺,若违反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将: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3)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直接或间接减持; (4)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23年07月03日 | 2024-07-03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邱汉义;邱汉周;杨国贤 | 股份减持承诺 | (1)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果拟减持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格,减持前,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为除权除息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4)如公司及相关方在采取稳定股价的措施阶段时,本人将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应于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别地,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本人不需承担披露义务的情况除外。 (6)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并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如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 2023年07月03日 | 2029-01-03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陈章华;段文勇;李广袤 | 股份减持承诺 | 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章华、段文勇、瞿忠林、王修清、李广袤等5名自然人分别承诺: (1)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果拟减持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格,减持前,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为除权除息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4)如公司及相关方在采取稳定股价的措施阶段时,本人将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应于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别地,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本人不需承担披露义务的情况除外。 | 2023年07月03日 | 2027-01-03 | 正常履行中 |
(6)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并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如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回购承诺 | 本公司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关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在相关监管机关作出上述认定后,将及时依法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回购价格以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与违规事实被确认之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孰高者确定。如上市后公司股票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价格相应进行调整。 (3)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3年07月03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陈章华;段文勇;关杰华;黄喜贵;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瞿忠林;李广袤;刘悦辉;邱楚开;邱桂鑫;邱汉义;邱汉周;王彩章;王修清;杨国贤;张艺;庄树鹏 | 股份回购承诺 |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1、发行人的承诺 本公司承诺: (1)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上市行为; (2)如中国证监会认定本公司存在欺诈发行上市行为,本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邱汉周、邱汉义、杨国贤分别承诺: 1、仁信新材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上市行为; 2、如中国证监会认定仁信新材存在欺诈发行上市行为,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欺诈发行后五个工作日内,购回仁信新材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如中国证监会认定仁信新材存在欺诈发行上市行为,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欺诈发行后五个工作日内,督促仁信新材启动股份回购程序,购回仁信新材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承诺: (1)仁信新材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上市行为; (2)如中国证监会认定仁信新材存在欺诈发行上市行为,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 | 2023年07月03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确认欺诈发行后五个工作日内,督促仁信新材启动股份回购程序,购回仁信新材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邱汉义;邱汉周;杨国贤 | 分红承诺 | 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发行人的承诺 本公司承诺: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将严格按照《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进行利润分配。 本公司将积极履行利润分配政策,若违反前述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公司将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邱汉周、邱汉义、杨国贤分别承诺: (1)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将严格遵守《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议案的股东大会上,本人对符合《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议案投赞成票; (3)本人将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 2023年07月03日 | 2026-07-03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邱汉义;邱汉周;杨国贤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实际控制人避免新增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邱汉周、邱汉义及杨国贤三人分别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声明和承诺函》,承诺如下: (1)截至本声明及承诺出具之日,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存在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仁信新材及其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未在与仁信新材及其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2)本人在作为仁信新材的股东期间,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单位将不在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经营与仁信新材及其子公司现时业务及拟经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项目,不会以任何方式投资与仁信新材及其子公司经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项目,不向与仁信新材及其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个人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管理、商业机密等方面的帮助,从而避免与仁信新材及其子公司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 (3)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造成仁信新材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对仁信新材因此受到的全 | 2023年07月03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部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陈章华;段文勇;关杰华;黄喜贵;瞿忠林;李广袤;刘悦辉;邱楚开;邱桂鑫;邱汉义;邱汉周;王彩章;王修清;杨国贤;张艺;庄树鹏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邱汉周、邱汉义及杨国贤三人,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声明与承诺函》,不可撤销地承诺: (1)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充分尊重仁信新材(含控股子公司,下同)的独立法人地位,善意、诚信的行使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保证不干涉仁信新材在资产、业务、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保证不会利用关联关系促使仁信新材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等机构或人员作出任何可能损害仁信新材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或行为; (2)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避免与仁信新材之间进行关联交易; (3)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仁信新材《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平合理的商业条件进行,不损害仁信新材的利益; (4)本人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按照与本人同样的标准遵守以上承诺事项。如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仁信新材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赔偿仁信新材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 2023年07月03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陈章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瞿忠林;李广袤;邱桂鑫;邱汉义;邱汉周;王修清;杨国贤 | 稳定股价承诺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果公司股票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第20个交易日称为“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日”)收盘价均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以下简称“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约定情形”)时,则应当在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日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外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以下简称“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关主体”、“相关主体”)应当协商确定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约定的一种或多种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在遵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提条件下,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关主体经协商可以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以达到稳定公司股价的目的: (1)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如相关主体经协商决定由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则: ① 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当在作出上述决定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出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通知上市公司予以公示。 但如果在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日之日起10个交易日期满,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关主体依然未能协商一致的,则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当承担增持 | 2023年07月03日 | 2026-07-03 | 正常履行中 |
的金额不少于本人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20%,但不超过50%(含),年度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的100%(含)。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6个月内不得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③在实施股票增持期间,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属于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约定情形的,则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和高管可以中止实施增持计划,在本次增持期限届满前再次触发约定情形的,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和高管应当继续履行前述增持计划。 ④如果增持将导致公司股权不符合创业板上市条件的,或增持期限届满后不再属于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约定情形的,则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和高管有权终止实施增持计划。 3、约束措施和相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预案》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和高管等主体的承诺,股价稳定措施未实施的约束机制如下: (1)实际控制人、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和高管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自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日起,公司董事会应在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及时公告将采取的具体措施并履行后续法律程序。董事会不履行上述义务的,全体董事以上一年度薪酬为限对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3)实际控制人负有增持股票义务,但未按本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本次实际控制人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实际控制人仍不履行的,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暂时扣留,直至其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4)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和高管未履行股票增持义务时,公司有权责令其履行该项义务,仍不履行的,公司有权扣减应向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当年税后薪酬;若应采取而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有权自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发其薪酬,累计停发的薪酬不超过其年度薪酬的50%,直至其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邱汉义;邱汉周;杨国贤 | 其他承诺 | 关于发行人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邱汉周、杨国贤、邱汉义已出具《关于社保及公积金的声明与承诺》:“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后,若应有权部门的要求或决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需为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用或住房公积金、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未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或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等情形的,本人愿意在毋须发行人支付对价的情况下承担所有补缴金额和相关所有费用,以及相关的经济赔偿责任。” 关于报告期内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不连续事项的 | 2023年07月03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邱汉周、邱汉义、杨国贤共同出具承诺:“如仁信新材因报告期内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不连续的事项,被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构成违法行为,并被主管部门给予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或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的而给仁信新材造成损失的,相关的罚款或损失由本人承担,与仁信新材无关。” 关于独立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邱汉周、邱汉义、杨国贤等三人已经共同作出不可撤销的承诺: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包人,将严格遵守与设计人广东寰球广业工程有限公司签署的各类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如若发行人未来被认定存在违反现有合同或协议约定而给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方造成损失的,由三位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位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发行人主张任何补偿。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陈章华;段文勇;关杰华;黄喜贵;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瞿忠林;李广袤;刘悦辉;邱楚开;邱桂鑫;邱汉义;邱汉周;王彩章;王修清;杨国贤;张艺;庄树鹏 | 其他承诺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关于未履行承诺相关事宜的承诺 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全部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证券交易所、社会公众以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本公司未能完全有效履行承诺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则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信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由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确定。 (2)自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品种等。 (3)自本公司未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公司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此外,对导致本公司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承诺的事项经董事会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确定需要股东承担个人责任的,可以根据其公开承诺停止发放红利。 (4)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的情形除外,但公司仍负有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原因的义务。 2、实际控制人关于未履行承诺相关事宜的承诺 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全部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证券交易所、社会公众以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本人未能完全有效履行承诺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则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公开说明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承诺的具 | 2023年07月03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以自有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本人自发行人所获分红)补偿公司因信赖该承诺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由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确定。 (3)自本公司未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自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公司为本人增加薪资或津贴,亦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发行人增加支付的薪资或津贴。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相关事宜的承诺 本人(不含实际控制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全部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证券交易所、社会公众以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本人未能完全有效履行承诺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则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公开说明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以自有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本人自发行人所获分红)补偿公司因信赖该承诺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由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确定。 (3)自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公司为本人增加薪资或津贴,亦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发行人增加支付的薪资或津贴。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本次发行上市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发行人就本次发行上市股东信息披露公开承诺: (1)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2)本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3)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4)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形; (5)本公司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6)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承诺: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预案》有效期内,公司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该预案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对于拟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 2023年07月03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应在获得其书面同意履行前述承诺和义务后方可聘任。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陈章华;段文勇;瞿忠林;李广袤;邱楚开;邱桂鑫;邱汉义;邱汉周;王彩章;王修清;杨国贤;张艺;庄树鹏 | 其他承诺 | 公司应对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公司为应对本次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拟定了若干措施,具体如下: (1)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 公司已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完善了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未来利润分配规划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稳定投资回报,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要求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广泛听取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公众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 (2)扩大业务规模,加大研发投入 公司将在稳固现有市场和客户的基础上,未来进一步加强现有产品和业务的市场开拓和推广力度,不断扩大主营业务的经营规模,提高公司盈利规模;同时,公司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产品竞争力和公司盈利能力。 (3)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严格依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与考核,以保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同时,公司将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争取募投项目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效果。 (4)进一步完善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 公司已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以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决策参与权,该等制度安排可为中小投资者获取公司信息、选择管理者、参与重大决策等权利提供保障。公司承诺将依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该等方面的实施细则或要求,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通行惯例,进一步完善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相关制度。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公司对未来利润作出保证。 3、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措施承诺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公开发行涉及的填补回报措施等有关事项作出如下确认 | 2023年07月03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及承诺: ① 本人承诺不会以无偿或者不公平条件通过公司(含子公司)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亦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的任何利益。 ② 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承诺将全力支持和遵守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制定的规范性措施。 ③ 本人承诺将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职务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要求。 ④ 本人承诺将全力支持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在制定或修订薪酬制度时,将相关薪酬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该薪酬制度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 ⑤ 本人承诺,如公司未来实施员工股权激励,将全力支持公司将该等员工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该股权激励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 ⑥ 如若上述承诺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明确规定不符合或不够明确或不能满足相关规定的,本人承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及时进行相应调整或补充承诺。 (2)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填补措施承诺的约束性措施 若本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填补措施承诺的,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 ① 在股东大会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公开媒体上作出解释并道歉; ② 依法承担对公司及/或股东的补偿责任; ③ 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关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邱汉义;邱汉周;杨国贤 | 其他承诺 | 实际控制人赔付投资者的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邱汉周、邱汉义、杨国贤分别承诺: 一、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被相关监管机关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在相关监管机关作出上述认定后,本人将督促公司及时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以及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回购价格以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与违规事实被确认之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孰高者确定。如上市后公司股票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价格相应进行调整。 | 2023年07月03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三、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依法承担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陈章华;段文勇;关杰华;黄喜贵;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瞿忠林;李广袤;刘悦辉;邱楚开;邱桂鑫;邱汉周;王彩章;王修清;杨国贤;张艺;庄树鹏 | 其他承诺 |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出如下承诺: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如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被相关监管机关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在相关监管机关作出上述认定时,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回购价格以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与违规事实被确认之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孰高者确定。如上市后公司股票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价格相应进行调整。 三、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承诺: 一、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信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如仁信新材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被相关监管机关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承担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如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主管机关认定其未能及时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其同意仁信新材立即停止发放其应领取的薪酬、津贴,直至其履行相关承诺。 | 2023年07月03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永中和会计 | 其他承诺 | 3、本次发行聘请中介机构赔付投资者的承诺 (1)保荐机构承诺 发行人保荐机构承诺:因万和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由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先行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2)发行人律师承诺 发行人律师承诺:如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 | 2023年07月03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损失的,本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但证明本所没有过错的除外。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并能举证证实的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3)发行人审计机构承诺 发行人审计机构承诺: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所没有过错的除外。 (4)发行人资产评估机构承诺 发行人资产评估机构承诺: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公司没有过错的除外。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本公司遵循政策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政策规定。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引起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受影响的项目如下:
1. ) 合并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项目 | 2023年1月1日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
资产合计 | 1,043,741,352.76 | 710,403.87 | 1,044,451,756.63 |
其中:递延所得税资产 | 456,664.70 | 710,403.87 | 1,167,068.57 |
负债合计 | 331,269,414.08 | 710,403.87 | 331,979,817.95 |
其中: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710,403.87 | 710,403.87 |
续表:
单位:元
受影响的项目 | 2022年1月1日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
资产合计 | 775,036,276.11 | 1,059,085.57 | 776,095,361.68 |
其中: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2,716.38 | 1,059,085.57 | 1,321,801.95 |
负债合计 | 152,536,788.60 | 1,059,085.57 | 153,595,874.17 |
其中: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1,059,085.57 | 1,059,085.57 |
2. ) 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项目 | 2023年1月1日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
资产合计 | 1,050,589,686.56 | 710,403.87 | 1,051,300,090.43 |
其中:递延所得税资产 | 456,664.70 | 710,403.87 | 1,167,068.57 |
负债合计 | 338,374,414.08 | 710,403.87 | 339,084,817.95 |
其中: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710,403.87 | 710,403.87 |
续表:
单位:元
受影响的项目 | 2022年1月1日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
资产合计 | 781,838,024.27 | 1,059,085.57 | 782,897,109.84 |
其中: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2,716.38 | 1,059,085.57 | 1,321,801.95 |
负债合计 | 154,620,102.37 | 1,059,085.57 | 155,679,187.94 |
其中: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1,059,085.57 | 1,059,085.57 |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5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4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廖朝理、吴瑞玲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4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
出租方 | 承租方 | 租赁期限 | 租赁设施 | 2023年度租金(含税,单位:元) |
欧德油储(大亚湾)有限责任公司 |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022.02.09-2025.02.08 | 碳钢拱顶储罐T5507 | 1,262,811.07 |
惠州大亚湾石化公用管廊有限公司 |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013.08.08-2024.12.31 | 苯乙烯管道 | 1,528,782.18 |
江阴苏南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 江苏卓威化工有限公司 | 2022.11.03-2025.03.10 | 江阴市滨江西路2号楼505室 | 3,200.00 |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61,710 | 56,460 | 0 | 0 |
其他类 | 募集资金 | 38,300 | 38,300 | 0 | 0 |
合计 | 100,010 | 94,760 | 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受托机构名称(或受托人姓名) | 受托机构(或受托人)类型 | 产品类型 | 金额 | 资金来源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资金投向 | 报酬确定方式 | 参考年化收益率 | 预期收益(如有 | 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 | 报告期损益实际收回情况 |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如有)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还有委托理财计划 | 事项概述及相关查询索引(如有)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 | 结构性存款-七天滚动型 | 25,000 | 募集资金 | 2023年09月22日 | 2023年12月31日 | 货币市场工具 | 不适用 | 2.30% | 133.07 | 实际收到投资收益133.07万元 | 是 | 是 | 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使用 |
惠州滨海支行 |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
合计 | 25,000 | -- | -- | -- | -- | -- | -- | 0 | 133.07 | -- | -- | -- | -- |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3,62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于2023年7月3日在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股票简称“仁信新材”,证券代码“301395”。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8,690,000 | 100.00% | 1,867,922 | 1,867,922 | 110,557,922 | 76.29%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5,172 | 5,172 | 5,172 | 0.0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08,690,000 | 100.00% | 1,857,460 | 1,857,460 | 110,547,460 | 76.28%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3,960,000 | 3.64% | 1,849,655 | 1,849,655 | 5,809,655 | 4.01%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04,730,000 | 96.36% | 7,805 | 7,805 | 104,737,805 | 72.27% | |||
4、外资持股 | 5,290 | 5,290 | 5,290 | 0.0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5,062 | 5,062 | 5,062 | 0.0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228 | 228 | 228 | 0.00%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34,362,078 | 34,362,078 | 34,362,078 | 23.71% | |||||
1、人民币普通股 | 34,362,078 | 34,362,078 | 34,362,078 | 23.71%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 |
他 | |||||||||
三、股份总数 | 108,690,000 | 100.00% | 36,230,000 | 36,230,000 | 144,920,000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62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由10,869.00万股变更为14,492.00万股。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 □不适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3,62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于2023年7月3日在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股票简称“仁信新材”,证券代码“301395”。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适用 □不适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3,62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及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登记手续,登记股份总数为14,492.00万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 □不适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后股本由10,869.00万股增加至14,492.00万股,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等指标相应被稀释,相关数据可见本报告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部分。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邱汉周 | 27,800,000 | 0 | 0 | 27,80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7年1月3日 |
邱汉义 | 20,400,000 | 0 | 0 | 20,40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7年1月3日 |
杨国贤 | 14,550,000 | 0 | 0 | 14,55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7年1月3日 |
张朝凯 | 5,250,000 | 0 | 0 | 5,25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4年7月3日 |
郑婵玉 | 5,200,000 | 0 | 0 | 5,20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4年7月3 |
日 | ||||||
郑哲生 | 5,180,000 | 0 | 0 | 5,18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4年7月3日 |
钟叙明 | 4,880,000 | 0 | 0 | 4,88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4年7月3日 |
陈俊涛 | 3,600,000 | 0 | 0 | 3,60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4年7月3日 |
黄喜贵 | 3,125,000 | 0 | 0 | 3,125,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4年7月3日 |
段文勇 | 3,050,000 | 0 | 0 | 3,05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5年1月3日 |
黄伟汕 | 2,400,000 | 0 | 0 | 2,40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4年7月3日 |
惠州众合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80,000 | 0 | 0 | 2,28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4年7月3日 |
邱洪伟 | 2,250,000 | 0 | 0 | 2,25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4年7月3日 |
蔡瑞青 | 1,995,000 | 0 | 0 | 1,995,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4年7月3日 |
惠州众立盈投资咨询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80,000 | 0 | 0 | 1,68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4年7月3日 |
陈诚 | 1,250,000 | 0 | 0 | 1,25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4年7月3日 |
陈丽莹 | 1,200,000 | 0 | 0 | 1,20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4年7月3日 |
陈章华 | 1,000,000 | 0 | 0 | 1,00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5年1月3日 |
吴少彬 | 1,000,000 | 0 | 0 | 1,00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4年7月3日 |
李广袤 | 600,000 | 0 | 0 | 60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5年1月3日 |
网下发行限售股份 | 1,867,922 | 0 | 1,867,922 | 首发后限售股 | 2024年1月3日 | |
合计 | 108,690,000 | 1,867,922 | 0 | 110,557,922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披露索引 | 披露日期 |
股票类 |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2023年06月19日 | 26.68元/股 | 36,230,000股 | 2023年07月03日 | 36,230,000股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 2023年06月30日 |
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 ||
其他衍生证券类 |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623.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68元/股。2023年7月3日公司股票已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4,492.00万股。股票简称“仁信新材”,股票代码“301395”。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均发生了变化。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化情况见本节“一、股份变动情况”。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变动请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2,96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8,08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邱汉周 | 境内自然人 | 19.18% | 27,800,000 | 0 | 27,800,000 | 0 | 不适用 | 0 | |
邱汉义 | 境内自然人 | 14.08% | 20,400,000 | 0 | 20,400,000 | 0 | 不适用 | 0 |
杨国贤 | 境内自然人 | 10.04% | 14,550,000 | 0 | 14,550,000 | 0 | 不适用 | 0 |
张朝凯 | 境内自然人 | 3.62% | 5,250,000 | 0 | 5,250,000 | 0 | 不适用 | 0 |
郑婵玉 | 境内自然人 | 3.59% | 5,200,000 | 0 | 5,200,000 | 0 | 不适用 | 0 |
郑哲生 | 境内自然人 | 3.57% | 5,180,000 | 0 | 5,180,000 | 0 | 不适用 | 0 |
钟叙明 | 境内自然人 | 3.37% | 4,880,000 | 0 | 4,880,000 | 0 | 不适用 | 0 |
陈俊涛 | 境内自然人 | 2.48% | 3,600,000 | 0 | 3,600,000 | 0 | 不适用 | 0 |
黄喜贵 | 境内自然人 | 2.16% | 3,125,000 | 0 | 3,125,000 | 0 | 不适用 | 0 |
段文勇 | 境内自然人 | 2.10% | 3,050,000 | 0 | 3,050,000 | 0 | 不适用 | 0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普通股股东中,除邱汉周、邱汉义、杨国贤三人存在一致行动协议安排以外,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协议安排。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黄玉明 | 354,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4,700 | |||||
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动力基金 | 331,110 | 人民币普通股 | 331,110 | |||||
山东金盾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0 | |||||
BARCLAYS BANK PLC | 197,276 | 人民币普通股 | 197,276 | |||||
UBS AG | 194,649 | 人民币普通股 | 194,649 | |||||
赵文武 | 184,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4,5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金量化多因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76,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6,400 | |||||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CICCFT8(QFII) | 172,034 | 人民币普通股 | 172,034 | |||||
吴建方 | 160,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0,100 | |||||
谢壮良 | 146,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6,700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 | 上述普通股股东中,除邱汉周、邱汉义、杨国贤三人存在一致行动协议安排以外,公司未知前10名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协议安排。 |
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股东山东金盾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50,000股外,还通过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5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200,000股;股东谢壮良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46,700股,实际合计持有146,700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无控股主体控股股东类型:不存在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说明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2017年5月26日,邱汉周、邱汉义、杨国贤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书》。从公司设立至今,邱汉周、邱汉义、杨国贤三人一直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邱汉周 | 本人 | 中国 | 否 |
邱汉义 | 本人 | 中国 | 否 |
杨国贤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邱汉周担任公司董事长,杨国贤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4年04月23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XYZH/2024GZAA3B0073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廖朝理,吴瑞玲 |
审计报告正文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信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仁信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仁信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1、 存货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 |
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中的应对 |
如后附的财务报表附注五.7显示,仁信公司2023年12月31日存货余额为9,833.83万元,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0.00万元,净值为9,833.83万元,账面价值较高。 由于存货资产价值较高且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涉及重大估计及判断,因此我们将存货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列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与存货盘点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 (2)执行存货监盘,检查存货的数量和状况,关注残次冷背等存在减值迹象 的存货是否被正确识别,获取存货库龄表,并复核公司提供的存货库龄表是否准确;盘点 |
时准确记录原料相关液位温度,复核企业吨位换算是否正确; (3)主要原材料苯乙烯呈透明无色,若储罐内储存物为水,测量时使用的量油尺底部会变成红色;我们在监盘时关注量油尺底部是否变色。 (4)关注换算后的液体原材料是否超过企业罐体最大储存量; (5)对各类存货的计价方法进行复算,并确定存货发出计价是否正确; (6)分析原材料投入产出的合理性; (7)了解与存货跌价准备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测试其是否得到执行; (8)对存货可变现净值计算所涉及的重要假设进行评价,例如检查销售价格、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等,结合期后产品出库及在手订单情况,评估未计提存货跌价是否合理; (9)测试管理层对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10)检查在财务报表中有关存货跌价准备的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 |
2、 收入确认事项 | |
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中的应对 |
如后附的财务报表附注五.31显示,仁信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97,861.98万元。 由于收入是仁信公司的关键绩效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为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主要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 (1)测试管理层对产品销售收入确认的内部控制系统与执行的程序,以及评估公司收入确认的准确性及是否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控制系统的有效性; (2)结合行业特点、销售模式及产品类型,评价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审查与收入相关的会计核算,并检查相关文档记录,并与管理层讨论,评估管理层对产品销售收入确认是否有重大偏颇和错报的迹象; (3)结合产品类型及销售模式实施了分析性程序,对各类产品的收入和毛利情况进行分析,判断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并对收入和成本匹配性执行了分析程序,关注产销量的合理性; |
(4)执行细节测试,审查了与产品销售收入相关的会计
核算,并检查了重大及相关文件记录,包括销售合同、销售订单、销售发票、客户签收单或回款单据等是否核对相符;
(5)我们对公司收入截止性执行了实质性检查程序,关
注公司收入确认的准确性及是否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
(6)对主要客户的销售额、应收款项实施函证程序,关
注交易的真实性;查询主要客户的行业及经营情况等信息,分析主要客户需求及销售业务发生是否存在重大不合理;对比公司的销售政策,关注与主要客户的主要条款是否与其他公司存在重大不一致。
四、其他信息
仁信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仁信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仁信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仁信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仁信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2)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3)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仁信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仁信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4)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5)就仁信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6)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24,443,592.20 | 396,587,830.11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48,112,679.77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33,681,054.01 | 21,126,893.41 |
应收款项融资 | 33,473,134.30 | 6,770,694.06 |
预付款项 | 134,346,227.08 | 117,557,081.16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1,302.26 | 2,061,063.2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98,338,259.48 | 75,518,655.78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8,410,826.70 | 8,119,608.28 |
流动资产合计 | 1,490,827,075.80 | 627,741,826.06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85,361,830.22 | 300,074,012.68 |
在建工程 | 10,422,383.59 | 81,703,349.7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411,481.20 | 4,736,025.80 |
无形资产 | 45,541,805.84 | 26,122,647.73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622,558.68 | 1,133,941.0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43,624.35 | 1,167,068.5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2,056,300.56 | 1,772,885.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66,959,984.44 | 416,709,930.57 |
资产总计 | 1,957,787,060.24 | 1,044,451,756.6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应付票据 | 263,000,000.00 | 270,000,000.00 |
应付账款 | 19,152,095.07 | 40,176,014.29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020,828.32 | 5,057,142.5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874,749.33 | 1,539,871.35 |
应交税费 | 5,516,184.39 | 7,231,918.21 |
其他应付款 | 997,351.43 | 1,594,274.87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535,387.47 | 2,389,476.76 |
其他流动负债 | 522,707.68 | 657,428.53 |
流动负债合计 | 299,619,303.69 | 328,646,126.53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66,613.69 | 2,623,287.55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37,718.92 | 710,403.8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04,332.61 | 3,333,691.42 |
负债合计 | 300,123,636.30 | 331,979,817.95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44,920,000.00 | 108,69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67,615,772.55 | 116,563,067.56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4,185,679.41 | 2,069,113.92 |
盈余公积 | 63,712,677.66 | 58,136,119.53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477,229,294.32 | 427,013,637.6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657,663,423.94 | 712,471,938.68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657,663,423.94 | 712,471,938.6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957,787,060.24 | 1,044,451,756.63 |
法定代表人:邱汉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修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泽旭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24,362,905.59 | 393,436,367.68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37,903,627.47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33,681,054.01 | 21,126,893.41 |
应收款项融资 | 33,473,134.30 | 6,770,694.06 |
预付款项 | 134,346,227.08 | 117,557,081.16 |
其他应收款 | 21,302.26 | 2,061,063.2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98,338,259.48 | 75,518,655.78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8,410,368.66 | 8,119,404.51 |
流动资产合计 | 1,480,536,878.85 | 624,590,159.86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85,361,830.22 | 300,074,012.68 |
在建工程 | 10,422,383.59 | 81,703,349.7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411,481.20 | 4,736,025.80 |
无形资产 | 45,541,805.84 | 26,122,647.73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长期待摊费用 | 622,558.68 | 1,133,941.0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43,624.35 | 1,167,068.5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2,056,300.56 | 1,772,885.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76,959,984.44 | 426,709,930.57 |
资产总计 | 1,957,496,863.29 | 1,051,300,090.4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63,000,000.00 | 270,000,000.00 |
应付账款 | 19,152,095.07 | 40,176,014.29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020,828.32 | 5,057,142.52 |
应付职工薪酬 | 3,869,749.33 | 1,534,871.35 |
应交税费 | 5,514,739.75 | 7,231,918.21 |
其他应付款 | 997,351.43 | 8,704,274.87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535,387.47 | 2,389,476.76 |
其他流动负债 | 522,707.68 | 657,428.53 |
流动负债合计 | 299,612,859.05 | 335,751,126.53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66,613.69 | 2,623,287.55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37,266.30 | 710,403.8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03,879.99 | 3,333,691.42 |
负债合计 | 300,116,739.04 | 339,084,817.95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44,920,000.00 | 108,69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67,615,772.55 | 116,563,067.56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4,185,679.41 | 2,069,113.92 |
盈余公积 | 63,712,677.66 | 58,136,119.53 |
未分配利润 | 476,945,994.63 | 426,756,971.4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657,380,124.25 | 712,215,272.4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957,496,863.29 | 1,051,300,090.43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978,619,831.58 | 2,441,329,821.23 |
其中:营业收入 | 1,978,619,831.58 | 2,441,329,821.23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942,040,241.25 | 2,337,462,912.05 |
其中:营业成本 | 1,918,844,584.61 | 2,313,139,212.93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2,358,592.54 | 4,250,205.75 |
销售费用 | 1,497,910.63 | 1,386,960.96 |
管理费用 | 16,798,793.18 | 14,082,362.26 |
研发费用 | 4,732,311.75 | 4,384,451.19 |
财务费用 | -2,191,951.46 | 219,718.96 |
其中:利息费用 | 183,120.48 | 290,637.33 |
利息收入 | 2,642,691.17 | 392,529.46 |
加:其他收益 | 13,924,853.38 | 105,106.0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291,545.56 | 7,343,111.1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12,679.77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 1,745,531.64 | -1,227,107.81 |
填列)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3,054,200.68 | 110,088,018.54 |
加:营业外收入 | 3,000,002.26 | 38,696.51 |
减:营业外支出 | 7,136.88 | 94,218.7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6,047,066.06 | 110,032,496.28 |
减:所得税费用 | 10,254,851.28 | 15,971,198.96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5,792,214.78 | 94,061,297.32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5,792,214.78 | 94,061,297.32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5,792,214.78 | 94,061,297.32 |
2.少数股东损益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55,792,214.78 | 94,061,297.3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5,792,214.78 | 94,061,297.32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44 | 0.87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44 | 0.87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邱汉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修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泽旭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978,619,831.58 | 2,441,329,821.23 |
减:营业成本 | 1,918,844,584.61 | 2,313,139,212.93 |
税金及附加 | 2,358,592.54 | 4,250,205.75 |
销售费用 | 1,497,910.63 | 1,386,960.96 |
管理费用 | 16,704,547.45 | 13,987,466.03 |
研发费用 | 4,732,311.75 | 4,384,451.19 |
财务费用 | -2,191,870.18 | 221,767.04 |
其中:利息费用 | 183,120.48 | 290,637.33 |
利息收入 | 2,642,251.49 | 389,262.38 |
加:其他收益 | 13,924,853.38 | 105,106.0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177,902.66 | 7,296,848.6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03,627.47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745,531.64 | -1,227,107.8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3,025,669.93 | 110,134,604.17 |
加:营业外收入 | 3,000,002.26 | 38,696.51 |
减:营业外支出 | 7,136.88 | 94,218.77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6,018,535.31 | 110,079,081.91 |
减:所得税费用 | 10,252,954.02 | 15,971,198.95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5,765,581.29 | 94,107,882.96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5,765,581.29 | 94,107,882.96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
“-”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5,765,581.29 | 94,107,882.96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44 | 0.87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44 | 0.87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195,227,249.82 | 2,738,948,347.48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282.6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421,592.23 | 729,135.4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02,648,842.05 | 2,739,678,765.6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169,838,101.93 | 2,425,135,357.86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2,553,551.33 | 25,969,947.69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4,941,199.08 | 38,855,324.39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082,182.36 | 12,570,204.0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21,415,034.70 | 2,502,530,833.9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766,192.65 | 237,147,931.6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291,545.56 | 7,343,111.1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91,990,000.00 | 3,983,49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602,281,545.56 | 3,990,833,111.1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1,242,674.17 | 71,670,999.0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539,590,000.00 | 3,983,49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640,832,674.17 | 4,055,160,999.0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38,551,128.61 | -64,327,887.8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03,740,332.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03,740,332.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567,248.65 | 3,755,647.1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567,248.65 | 3,755,647.1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85,173,083.35 | -3,755,647.1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2,144,237.91 | 169,064,396.68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96,587,830.11 | 227,523,433.43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4,443,592.20 | 396,587,830.11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195,227,249.82 | 2,738,948,347.48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421,152.55 | 725,868.4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05,648,402.37 | 2,739,674,215.8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169,838,101.93 | 2,425,135,357.86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2,493,551.33 | 25,909,947.69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4,941,199.08 | 38,855,324.39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157,323.96 | 12,533,885.0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31,430,176.30 | 2,502,434,514.9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781,773.93 | 237,239,700.9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177,902.66 | 7,296,848.6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68,490,000.00 | 3,977,29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78,667,902.66 | 3,984,586,848.63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1,242,674.17 | 71,670,999.0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505,890,000.00 | 3,977,29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607,132,674.17 | 4,048,960,999.0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8,464,771.51 | -64,374,150.4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03,740,332.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03,740,332.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567,248.65 | 3,755,647.1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567,248.65 | 3,755,647.1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85,173,083.35 | -3,755,647.1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9,073,462.09 | 169,109,903.43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93,436,367.68 | 224,326,464.25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4,362,905.59 | 393,436,367.68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8,690,000.00 | 116,563,067.56 | 2,069,113.92 | 58,136,119.53 | 427,013,637.67 | 712,471,938.68 | 712,471,938.6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8,690,000.00 | 116,563,067.56 | 2,069,113.92 | 58,136,119.53 | 427,013,637.67 | 712,471,938.68 | 712,471,938.6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6,230,000.00 | 851,052,704.99 | 2,116,565.49 | 5,576,558.13 | 50,215,656.65 | 945,191,485.26 | 945,191,485.2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5,792,214.78 | 55,792,214.78 | 55,792,214.78 | ||||||||||||
(二)所有者 | 36,230,000.00 | 851,052,704.99 | 887,282,704.99 | 887,282,704.99 |
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6,230,000.00 | 851,052,704.99 | 887,282,704.99 | 887,282,704.9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576,558.13 | -5,576,558.1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576,558.13 | -5,576,558.13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 |
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116,565.49 | 2,116,565.49 | 2,116,565.49 | ||||||||||||
1.本期提取 | 10,307,659.68 | 10,307,659.68 | 10,307,659.68 | ||||||||||||
2.本期使用 | 8,191,094.19 | 8,191,094.19 | 8,191,094.19 | ||||||||||||
(六)其他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4,920,000.00 | 967,615,772.55 | 4,185,679.41 | 63,712,677.66 | 477,229,294.32 | 1,657,663,423.94 | 1,657,663,423.94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8,690,000.00 | 116,563,067.56 | 6,157,960.07 | 48,725,331.23 | 342,363,128.65 | 622,499,487.51 | 622,499,487.5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8,690,000.00 | 116,563,067.56 | 6,157,960.07 | 48,725,331.23 | 342,363,128.65 | 622,499,487.51 | 622,499,487.5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88,846.15 | 9,410,788.30 | 84,650,509.02 | 89,972,451.17 | 89,972,451.1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4,061,297.32 | 94,061,297.32 | 94,061,297.32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9,410,788.30 | -9,410,788.3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9,410,788.30 | -9,410,788.3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4,088,846.15 | -4,088,846.15 | -4,088,846.15 | ||||||||||||
1.本期提取 | 8,202,958.62 | 8,202,958.62 | 8,202,958.62 | ||||||||||||
2.本期使用 | 12,291,804.77 | 12,291,804.77 | 12,291,804.77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8,690,000.00 | 116,563,067.56 | 2,069,113.92 | 58,136,119.53 | 427,013,637.67 | 712,471,938.68 | 712,471,938.68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8,690,000.00 | 116,563,067.56 | 2,069,113.92 | 58,136,119.53 | 426,756,971.47 | 712,215,272.4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8,690,000.00 | 116,563,067.56 | 2,069,113.92 | 58,136,119.53 | 426,756,971.47 | 712,215,272.4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6,230,000.00 | 851,052,704.99 | 2,116,565.49 | 5,576,558.13 | 50,189,023.16 | 945,164,851.77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5,765,581.29 | 55,765,581.2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6,230,000.00 | 851,052,704.99 | 887,282,704.9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6,230,000.00 | 851,052,704.99 | 887,282,704.9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576,558.13 | -5,576,558.1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576,558.13 | -5,576,558.13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116,565.49 | 2,116,565.49 | ||||||||||
1.本期提取 | 10,307,659.68 | 10,307,659.68 | ||||||||||
2.本期使用 | 8,191,094.19 | 8,191,094.19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4,920,000.00 | 967,615,772.55 | 4,185,679.41 | 63,712,677.66 | 476,945,994.63 | 1,657,380,124.25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8,690,000.00 | 116,563,067.56 | 6,157,960.07 | 48,725,331.23 | 342,059,876.81 | 622,196,235.6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8,690,000.00 | 116,563,067.56 | 6,157,960.07 | 48,725,331.23 | 342,059,876.81 | 622,196,235.6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88,846.15 | 9,410,788.30 | 84,697,094.66 | 90,019,036.8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4,107,882.96 | 94,107,882.9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9,410,788.30 | -9,410,788.3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9,410,788.30 | -9,410,788.3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4,088,846.15 | -4,088,846.15 | ||||||||||
1.本期提取 | 8,202,958.62 | 8,202,958.62 | ||||||||||
2.本期使用 | 12,291,804.77 | 12,291,804.77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8,690,000.00 | 116,563,067.56 | 2,069,113.92 | 58,136,119.53 | 426,756,971.47 | 712,215,272.48 |
三、公司基本情况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成立于2011年1月21日,注册地、总部办公地址为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28号。本公司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集团属于化工行业,主要从事聚苯乙烯生产、改性及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本集团主要产品为通用级聚苯乙烯和高抗冲聚苯乙烯。
本财务报表于2024年4月23日由本集团董事会批准报出。根据本集团章程,本财务报表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本集团对自2023年12月31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3、营业周期
本集团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金额超过500万元且客户面临资金困难的应收款项 |
应收款项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单项金额超过50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投资预算超过1000万元的工程项目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 单项金额超过1000万元 |
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单个事项的影响金额占集团净资产5%以上 |
6、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所有子公司。本集团判断控制的标准为,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消。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金融工具
?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当且仅当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在判断业务模式时,本集团考虑包括企业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在评估是否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集团需要对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
在判断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时,本集团需要判断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时,包含对货币时间价值的修正进行评估时,需要判断与基准现金流量相比是否具有显著差异,对包含提前还款特征的金融资产,需要判断提前还款特征的公允价值是否非常小等。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应收款项融资。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或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除了签发的财务担保合同、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由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以外,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 (4)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本集团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时反映如下要素:①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②货币时间价值;③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以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债务人所处地理位置、债务人所处行业、逾期信息、应收款项账龄等。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1)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集团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集团将金额单项金额超500万元且客户面临资金困难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对于应收款项,除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已发生信用减值的款项单项确定其信用损失外,通常按照共同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基础上,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应反映的要素,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以此为基础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例如客户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该客户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账龄、逾期区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等,本集团对应收该客户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①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根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的账龄、款项性质、信用风险敞口、历史回款情况等信息为基础,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进行分组。对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本集团判断账龄为其信用风险主要影响因素,因此,本集团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根据收入确认日期确定账龄计算逾期账龄。
针对应收账款本集团依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测试结果与原有会计估计并无重大差异,因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测试涉及会计估计,根据目前的测试情况,原有会计估计仍有其合理性,故本年度未进行调整,本集团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为: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1-6个月 | 2.00% |
7-12月 | 5.00% |
1-2年 | 20.00% |
2-3年 | 50.00% |
3年以上 | 100.00% |
②应收票据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基于应收票据的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并确定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
a.承兑人为上市的商业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本集团评价该类款项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不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b.承兑人为非上市的商业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参照本集团应收账款政策确认预期损失率计提损失准备,与应收账款的组合划分相同。
2)其他应收款减值测试方法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采用一般方法(三阶段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除将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作为低风险组合不计提坏账外,其余款项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 (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 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年本集团对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测试结果与原有会计估计并无重大差异,因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测试涉及会计估计,根据目前的测试情况,原有会计估计仍有其合理性,故本年度未进行调整,本集团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为:
账龄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5.00% |
1-2年 | 20.00% |
2-3年 | 50.00% |
3年以上 | 100.00% |
? (5)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对于金融资产转移交易,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团使用衍生金融工具,例如以外汇远期合同、商品远期合同和利率互换,分别对汇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和利率风险进行套期。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9、应收票据
参“本节-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第8“金融工具”
10、应收账款
参“本节-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第8“金融工具”
11、应收款项融资
参“本节-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第8“金融工具”
12、其他应收款
参“本节-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第8“金融工具”
13、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本集团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本集团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8“金融工具”。
14、存货
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熟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15、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的投资。
(1)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对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16、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本集团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等。
(2) 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0 | 5% | 3.1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15 | 5% | 9.5%—6.33%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本集团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固定资产投资情况:
固定资产原值增加10,773.54万元,其中购置设备53.20万元,在建工程转入10,721.07万元,当期报废减少0.73万元。
2、在建工程投资情况:
(1)惠州仁信新材料三期项目,预算投资37,023.28万元,建成后能提升产能到48万吨,本期投入1604.19万元,本期转固7588.88万元。
(2)研发中心项目,预算投资6,007.83万元,本期投入464.98万元,本期转固1668.73万元。
(3)聚苯乙烯1号和2号生产线设备更新项目,预算投资3,639.69万元,本期投入1100.57万元,本期转固1060.56万元。
(4)仁信南坑大楼,预算投资800万元,本期投入:336.59万元,本期未发生转固情况。
17、在建工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标准如下:
项目 | 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 |
房屋及建筑物 | 建设工程已完工 ,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完成验收 |
待安装设备 | 已完成安装调试或达到设计要求并完成试生产 |
18、借款费用
本集团将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构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确定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在资本化期间内的每一会计期间,本集团按照以下方法确认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借入专门借款的,按照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其中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9、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办公软件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对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无形资产,在进行初始确认时,按公允价值确认计量。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办公软件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本集团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具体使用寿命如下:
类别 | 使用寿命 | 备注 |
土地使用权 | 50年/38.17年 | 土地出让期限 |
办公软件 | 5年 | 预计使用年限 |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及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
本集团根据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将其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开发阶段的支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资本化:
①本集团评估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本集团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预计能够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本集团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④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对于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开发阶段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0、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集团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开发支出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本集团在进行减值测试时,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回收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1、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是本集团已经支付但应由本期及以后各期分摊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费用。该等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长期待摊费用按照直线法平均摊销,摊销年限如下:
项目 | 摊销年限 |
办公室装修 | 10年 |
实验室装修 | 5年 |
其他 | 受益期内 |
22、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反映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23、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企业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在实施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超过一年予以支付补偿款,按适当折现率折现后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长期福利主要是本集团实施的核心人员中长期激励计划中的递延激励基金。核心人员中长期激励计划,根据激励对象目标年薪及公司当年净利润为基数分别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基本激励基金及盈利激励基金。
24、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时,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
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集团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商品销售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
1)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2)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3)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4)本集团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指定的交货地点或交付给购货方委托的承运人,并取得对方确认;公司在该时点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收入确认的具体办法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聚苯乙烯销售收入,收入确认具体办法如下:
1)本集团商品销售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根据集团销售合同约定,集团产品交付商品有两种方式:需方自提、供方送货,客户仅在产品交付后取得商品的控制权,因此集团商品销售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2)收入确认时点集团销售合同约定风险转移条件:
1)根据合同约定,产品交付是需方自提的,需方自行承担运费,当供方根据需方提货委托函要求,将产品交付给委托提货人时,由委托提货人在送货单上签收确认后完成产品交付,产品的控制权给客户。2)根据合同约定,产品交付是供方送货,供方承担运费,当供方将产品送至需方指定地点,需方在送货单上签收确认后完成产品交付,产品的控制权给客户。因此在两种合同约定交货模式下,收入确认时点分别为:
需方自提:委托提货人根据提货委托函提货,并在送货单上签收确认后;
供方送达:供方将产品送至需方指定地点,需方在送货单上签收确认后。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无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25、合同成本
(1)合同成本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根据其流动性,合同履约成本分别列报在存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合同取得成本分别列报在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合同履约成本,即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合同取得成本,即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本集团选择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增量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合同成本的摊销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的减值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集团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①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26、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或对年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集团按照上述区分原则进行判断,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平均分配方法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由企业选择一种方式确认)。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集团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两种情况,分别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本集团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或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本集团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本集团对除以下情形外的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1)暂时性差异产生于商誉的初始确认或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2)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
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除以下情形外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1)暂时性差异产生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2)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能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因此存在不确定性。
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28、租赁
(1) 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集团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拆后进行会计处理。各租赁部分分别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1)租赁确认除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是指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本集团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金额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本集团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①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③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④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⑤根据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除外。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 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2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3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本集团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 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 见说明 | 见说明 |
说明: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1)合并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受影响的项目 | 2023年1月1日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资产合计
资产合计 | 1,043,741,352.76 | 710,403.87 | 1,044,451,756.63 |
其中:递延所得税资产 | 456,664.70 | 710,403.87 | 1,167,068.57 |
负债合计 | 331,269,414.08 | 710,403.87 | 331,979,817.95 |
其中: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710,403.87 | 710,403.87 |
续表:
受影响的项目 | 2022年1月1日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资产合计
资产合计 | 775,036,276.11 | 1,059,085.57 | 776,095,361.68 |
其中: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2,716.38 | 1,059,085.57 | 1,321,801.95 |
负债合计 | 152,536,788.60 | 1,059,085.57 | 153,595,874.17 |
其中: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1,059,085.57 | 1,059,085.57 |
2)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受影响的项目 | 2023年1月1日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资产合计
资产合计 | 1,050,589,686.56 | 710,403.87 | 1,051,300,090.43 |
其中:递延所得税资产 | 456,664.70 | 710,403.87 | 1,167,068.57 |
负债合计 | 338,374,414.08 | 710,403.87 | 339,084,817.95 |
其中: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710,403.87 | 710,403.87 |
续表:
受影响的项目 | 2022年1月1日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资产合计
资产合计 | 781,838,024.27 | 1,059,085.57 | 782,897,109.84 |
其中: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2,716.38 | 1,059,085.57 | 1,321,801.95 |
负债合计 | 154,620,102.37 | 1,059,085.57 | 155,679,187.94 |
其中: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1,059,085.57 | 1,059,085.57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1、其他
无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根据产品销售收入、应税劳务收入及应税服务收入计算销项税额,并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1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当期应缴流转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 |
教育费附加 | 当期应缴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当期应缴流转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江苏卓威化工有限公司 | 20% |
2、税收优惠
根据2023年12月28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东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本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GR202344003670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为 2023年12月28日,资格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公司本年度执行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税率。
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3号)的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6号)的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江苏卓威化工有限公司2023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企业所得税为20%。
3、其他
无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5,928.00 | 12,328.00 |
银行存款 | 224,427,664.20 | 396,575,502.11 |
合计 | 224,443,592.20 | 396,587,830.11 |
其他说明: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948,112,679.77 | |
其中: | ||
银行理财产品 | 565,112,679.77 | |
结构性存款 | 383,000,000.00 | |
其中: | ||
合计 | 948,112,679.77 |
其他说明:
3、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4,368,422.46 | 21,558,054.50 |
1-6月(含6月) | 34,368,422.46 | 21,558,054.50 |
合计 | 34,368,422.46 | 21,558,054.5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4,368,422.46 | 100.00% | 687,368.45 | 2.00% | 33,681,054.01 | 21,558,054.50 | 100.00% | 431,161.09 | 2.00% | 21,126,893.41 |
其中: | ||||||||||
合计 | 34,368,422.46 | 687,368.45 | 33,681,054.01 | 21,558,054.50 | 431,161.09 | 21,126,893.4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687,368.45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6月(含6月) | 34,368,422.46 | 687,368.45 | 2.00% |
合计 | 34,368,422.46 | 687,368.45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详见“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8“金融工具”。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账龄组合 | 431,161.09 | 256,207.36 | 687,368.45 |
合计 | 431,161.09 | 256,207.36 | 687,368.4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无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19,157,300.00 | 19,157,300.00 | 55.74% | 383,146.00 | |
客户2 | 3,364,200.00 | 3,364,200.00 | 9.79% | 67,284.00 | |
客户3 | 2,958,200.00 | 2,958,200.00 | 8.61% | 59,164.00 | |
客户4 | 2,588,700.00 | 2,588,700.00 | 7.53% | 51,774.00 | |
客户5 | 2,326,421.00 | 2,326,421.00 | 6.77% | 46,528.42 | |
合计 | 30,394,821.00 | 30,394,821.00 | 88.44% | 607,896.42 |
4、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3,473,134.30 | 6,770,694.06 |
合计 | 33,473,134.30 | 6,770,694.0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8“金融工具”。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3)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年末应收款项融资均为银行承兑汇票,相关票据到期日均在一年以内,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差异较小。
(4) 其他说明
本集团应收款项融资均为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本集团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故未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5、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21,302.26 | 2,061,063.26 |
合计 | 21,302.26 | 2,061,063.26 |
(1)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14,470.00 | 4,055,970.00 |
职工社保、公积金 | 21,833.96 | 21,833.96 |
其他 | 319,791.00 | 319,791.00 |
合计 | 356,094.96 | 4,397,594.96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1,833.96 | 63,333.96 |
1至2年 | 1,120.00 | |
2至3年 | 1,120.00 | 4,000,000.00 |
3年以上 | 333,141.00 | 333,141.00 |
3至4年 | 319,791.00 | 319,791.00 |
5年以上 | 13,350.00 | 13,350.00 |
合计 | 356,094.96 | 4,397,594.96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19,791.00 | 89.80% | 319,791.00 | 100.00% | 319,791.00 | 7.27% | 319,791.00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账款 | 319,791.00 | 89.80% | 319,791.00 | 100.00% | 319,791.00 | 7.27% | 319,791.0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6,303.96 | 10.20% | 15,001.70 | 41.32% | 21,302.26 | 4,077,803.96 | 92.73% | 2,016,740.70 | 49.46% | 2,061,063.26 |
其中: | ||||||||||
以账龄特征为基础的预期信用损失组合的其他应收款 | 36,303.96 | 10.20% | 15,001.70 | 41.32% | 21,302.26 | 4,077,803.96 | 92.73% | 2,016,740.70 | 49.46% | 2,061,063.26 |
合计 | 356,094.96 | 100.00% | 334,792.70 | 94.02% | 21,302.26 | 4,397,594.96 | 100.00% | 2,336,531.70 | 53.13% | 2,061,063.2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19,791.00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广东博蒂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319,791.00 | 319,791.00 | 319,791.00 | 319,791.00 | 100.00% | 债务人已无财产可执行,收回的可能性不大 |
合计 | 319,791.00 | 319,791.00 | 319,791.00 | 319,791.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5,001.70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21,833.96 | 1,091.70 | 5.00% |
1-2年 | 20.00% | ||
2-3年 | 1,120.00 | 560.00 | 50.00% |
3年以上 | 13,350.00 | 13,350.00 | 100.00% |
合计 | 36,303.96 | 15,001.7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详见“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8“金融工具”。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2,016,740.70 | 319,791.00 | 2,336,531.70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2,001,739.00 | -2,001,739.00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5,001.70 | 319,791.00 | 334,792.70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8“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账龄组合 | 2,336,531.70 | -2,001,739.00 | 334,792.70 | |||
合计 | 2,336,531.70 | -2,001,739.00 | 334,792.7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无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1 | 其他 | 319,791.00 | 3年以上 | 89.80% | 319,791.00 |
单位2 | 个人社保 | 21,833.96 | 1年以内 | 6.13% | 1,091.70 |
单位3 | 押金 | 5,600.00 | 3年以上 | 1.57% | 5,600.00 |
单位4 | 押金 | 5,450.00 | 3年以上 | 1.53% | 5,450.00 |
单位5 | 押金 | 2,060.00 | 3年以上 | 0.58% | 2,060.00 |
合计 | 354,734.96 | 99.61% | 333,992.70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其他说明:
无
6、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34,346,227.08 | 100.00% | 117,557,081.16 | 100.00% |
合计 | 134,346,227.08 | 117,557,081.16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账龄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单位1 | 132,408,451.54 | 1年以内 | 98.56 |
单位2 | 1,212,192.00 | 1年以内 | 0.90 |
单位3 | 446,880.00 | 1年以内 | 0.33 |
单位4 | 275,000.00 | 1年以内 | 0.20 |
单位5 | 3,600.00 | 1年以内 | 0.00 |
合计 | 134,346,123.54 | —— | 100.00 |
其他说明:
无
7、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 | 账面价值 |
本减值准备 | 本减值准备 | |||||
原材料 | 40,649,975.12 | 40,649,975.12 | 24,357,627.36 | 24,357,627.36 | ||
库存商品 | 56,573,396.84 | 56,573,396.84 | 49,786,932.13 | 49,786,932.13 | ||
发出商品 | 515,617.68 | 515,617.68 | ||||
包装物 | 493,999.95 | 493,999.95 | 1,268,826.40 | 1,268,826.40 | ||
低值易耗品 | 105,269.89 | 105,269.89 | 105,269.89 | 105,269.89 | ||
合计 | 98,338,259.48 | 98,338,259.48 | 75,518,655.78 | 75,518,655.78 |
(2)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无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组合名称 | 期末 | 期初 | ||||
期末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期初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无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无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9、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认证和待抵扣进项税 | 18,410,826.70 | 3,874,325.30 |
上市费用 | 4,245,282.98 |
合计 | 18,410,826.70 | 8,119,608.28 |
其他说明:
无
10、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85,361,830.22 | 300,074,012.68 |
合计 | 385,361,830.22 | 300,074,012.68 |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运输设备 | 机器设备 | 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4,015,287.90 | 2,970,302.37 | 258,907,426.94 | 546,829.53 | 386,439,846.74 |
2.本期增加金额 | 90,664,059.21 | 77,681.42 | 16,784,367.48 | 216,609.87 | 107,742,717.98 |
(1)购置 | 77,681.42 | 422,935.78 | 31,351.47 | 531,968.67 | |
(2)在建工程转入 | 90,664,059.21 | 16,361,431.70 | 185,258.40 | 107,210,749.31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275.21 | 7,275.21 | |||
(1)处置或报废 | 7,275.21 | 7,275.21 | |||
4.期末余额 | 214,679,347.11 | 3,047,983.79 | 275,684,519.21 | 763,439.40 | 494,175,289.5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8,005,722.56 | 2,048,476.22 | 56,007,865.87 | 303,769.41 | 86,365,834.06 |
2.本期增加金额 | 5,362,665.31 | 362,283.52 | 16,627,947.09 | 98,761.31 | 22,451,657.23 |
(1)计提 | 5,362,665.31 | 362,283.52 | 16,627,947.09 | 98,761.31 | 22,451,657.23 |
3.本期减少金额 | 4,032.00 | 4,032.00 | |||
(1)处置或报废 | 4,032.00 | 4,032.00 | |||
4.期末余额 | 33,368,387.87 | 2,410,759.74 | 72,631,780.96 | 402,530.72 | 108,813,459.29 |
三、减值准备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1,310,959.24 | 637,224.05 | 203,052,738.25 | 360,908.68 | 385,361,830.22 |
2.期初账面价值 | 96,009,565.34 | 921,826.15 | 202,899,561.07 | 243,060.12 | 300,074,012.68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无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无
11、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0,422,383.59 | 81,703,349.71 |
合计 | 10,422,383.59 | 81,703,349.71 |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一期工程 | 718,402.11 | 718,402.11 | 3,850,778.10 | 3,850,778.10 | ||
聚苯乙烯1号和2号生产线设备更新项目 | 873,451.33 | 873,451.33 | 473,332.41 | 473,332.41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2,037,541.77 | 12,037,541.77 | ||||
惠州仁信新材料三期项目 | 4,754,411.61 | 4,754,411.61 | 64,801,261.76 | 64,801,261.76 | ||
南坑仁信大楼 | 3,859,193.45 | 3,859,193.45 | 493,265.86 | 493,265.86 | ||
其他工程 | 216,925.09 | 216,925.09 | 47,169.81 | 47,169.81 | ||
合计 | 10,422,383.59 | 10,422,383.59 | 81,703,349.71 | 81,703,349.71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惠州仁信新材料三期项目 | 370,232,800.00 | 64,801,261.76 | 16,041,934.10 | 75,888,784.25 | 200,000.00 | 4,754,411.61 | 21.84% | 惠州仁信新材料三期项目分为一阶段:厂房、仓库建设;二阶段:生产线建设。工程进度为一阶段建设工程进度100%。 | 募集资金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0,078,300.00 | 12,037,541.77 | 4,649,751.16 | 16,687,292.93 | 27.78%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算数包括建设投资、设备购置及安装、预备费、人员薪酬及福利及铺底流动资金,工程进 | 募集资金 |
度为建设投资工程进度100%。 | ||||||||||||
聚苯乙烯1号和2号生产线设备更新项目 | 36,396,900.00 | 473,332.41 | 11,005,694.79 | 10,605,575.87 | 873,451.33 | 34.24% | 92.99% | 募集资金 | ||||
合计 | 466,708,000.00 | 77,312,135.94 | 31,697,380.05 | 103,181,653.05 | 200,000.00 | 5,627,862.94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其他说明: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管廊租赁 | 管廊租赁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125,210.70 | 4,259,904.75 | 9,385,115.45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5,125,210.70 | 4,259,904.75 | 9,385,115.4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562,605.31 | 2,086,484.34 | 4,649,089.6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81,302.64 | 1,043,241.96 | 2,324,544.60 |
(1)计提 | 1,281,302.64 | 1,043,241.96 | 2,324,544.6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843,907.95 | 3,129,726.30 | 6,973,634.25 |
三、减值准备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81,302.75 | 1,130,178.45 | 2,411,481.20 |
2.期初账面价值 | 2,562,605.39 | 2,173,420.41 | 4,736,025.80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3、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办公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1,915,064.77 | 1,366,565.00 | 33,281,629.7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610,000.00 | 98,546.02 | 20,708,546.02 | ||
(1)购置 | 20,410,000.00 | 98,546.02 | 20,508,546.02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在转工程转入 | 200,000.00 | 200,000.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2,525,064.77 | 1,465,111.02 | 53,990,175.79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398,991.83 | 759,990.21 | 7,158,982.0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18,438.44 | 270,949.47 | 1,289,387.91 | ||
(1)计 | 1,018,438.44 | 270,949.47 | 1,289,387.91 |
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7,417,430.27 | 1,030,939.68 | 8,448,369.9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5,107,634.50 | 434,171.34 | 45,541,805.8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5,516,072.94 | 606,574.79 | 26,122,647.73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无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4、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办公室装修 | 855,999.76 | 428,000.04 | 427,999.72 | ||
实验室装修 | 277,941.32 | 83,382.36 | 194,558.96 | ||
合计 | 1,133,941.08 | 511,382.40 | 622,558.68 |
其他说明:
无
15、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坏账准备 | 1,022,161.15 | 153,324.18 | 2,767,692.79 | 415,153.92 |
租赁负债 | 2,602,001.16 | 390,300.17 | 5,012,764.31 | 751,914.65 |
合计 | 3,624,162.31 | 543,624.35 | 7,780,457.10 | 1,167,068.57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512,679.77 | 75,996.74 | ||
使用权资产 | 2,411,481.20 | 361,722.18 | 4,736,025.80 | 710,403.87 |
合计 | 2,924,160.97 | 437,718.92 | 4,736,025.80 | 710,403.87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43,624.35 | 1,167,068.5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37,718.92 | 710,403.87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18,585.63 | |
合计 | 18,585.63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7年 | 18,585.63 | ||
合计 | 18,585.63 |
其他说明:
无
16、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款 | 15,190,959.39 | 15,190,959.39 | 1,742,885.00 | 1,742,885.00 | ||
预付工程款 | 6,865,341.17 | 6,865,341.17 | 30,000.00 | 30,000.00 | ||
合计 | 22,056,300.56 | 22,056,300.56 | 1,772,885.00 | 1,772,885.00 |
其他说明:
17、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63,000,000.00 | 270,000,000.00 |
合计 | 263,000,000.00 | 270,000,00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为无。
18、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采购 | 5,838,420.68 | 6,132,816.53 |
工程款 | 12,250,185.39 | 30,970,686.20 |
设备款 | 1,063,489.00 | 3,072,511.56 |
合计 | 19,152,095.07 | 40,176,014.29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单位1 | 522,400.00 | 未支付的质保金 |
单位2 | 285,800.00 | 未支付的质保金 |
单位3 | 78,000.00 | 未支付的质保金 |
单位4 | 74,600.00 | 未支付的质保金 |
单位5 | 56,500.00 | 未支付的质保金 |
合计 | 1,017,300.00 |
其他说明:
19、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997,351.43 | 1,594,274.87 |
合计 | 997,351.43 | 1,594,274.87 |
(1)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运费、装卸费 | 555,283.86 | 658,610.42 |
独立董事津贴 | 25,500.00 | 62,500.00 |
保证金、押金 | 200,000.00 | 250,000.00 |
其他 | 216,567.57 | 623,164.45 |
合计 | 997,351.43 | 1,594,274.87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3) 按交易对手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付款情况其他说明:
无
20、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4,020,828.32 | 5,057,142.52 |
合计 | 4,020,828.32 | 5,057,142.52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21、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539,871.35 | 23,740,362.77 | 21,405,484.79 | 3,874,749.3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947,316.36 | 947,316.36 | ||
合计 | 1,539,871.35 | 24,687,679.13 | 22,352,801.15 | 3,874,749.33 |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339,871.35 | 20,476,288.09 | 18,041,410.11 | 3,774,749.33 |
2、职工福利费 | 200,000.00 | 1,705,606.98 | 1,805,606.98 | 100,000.00 |
3、社会保险费 | 441,829.94 | 441,829.94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97,147.75 | 397,147.75 | ||
工伤保险费 | 44,682.19 | 44,682.19 | ||
4、住房公积金 | 985,411.00 | 985,411.00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31,226.76 | 131,226.76 | ||
合计 | 1,539,871.35 | 23,740,362.77 | 21,405,484.79 | 3,874,749.33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905,236.92 | 905,236.92 | ||
2、失业保险费 | 42,079.44 | 42,079.44 | ||
合计 | 947,316.36 | 947,316.36 |
其他说明:
22、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30 | 1,963,008.02 |
企业所得税 | 5,171,040.63 | 4,454,448.19 |
个人所得税 | 43,161.96 | 207,649.4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0.09 | 137,410.56 |
教育费附加 | 0.07 | 98,150.40 |
印花税 | 300,940.04 | 370,414.24 |
环保税 | 1,040.30 | 837.39 |
合计 | 5,516,184.39 | 7,231,918.21 |
其他说明:
2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535,387.47 | 2,389,476.76 |
合计 | 2,535,387.47 | 2,389,476.76 |
其他说明:
2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522,707.68 | 657,428.53 |
合计 | 522,707.68 | 657,428.53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
合计 |
其他说明:
无
25、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2,671,355.16 | 5,265,238.79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69,354.00 | 252,474.48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535,387.47 | 2,389,476.76 |
合计 | 66,613.69 | 2,623,287.55 |
其他说明:
26、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08,690,000.00 | 36,230,000.00 | 36,230,000.00 | 144,920,000.00 |
其他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545号”文《关于同意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569号)同意,本公司公开发行36,230,000股,发行后总股本由108,690,000股增加为144,920,000股。
27、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10,922,339.10 | 930,386,400.00 | 79,333,695.01 | 961,975,044.09 |
其他资本公积 | 5,640,728.46 | 5,640,728.46 | ||
合计 | 116,563,067.56 | 930,386,400.00 | 79,333,695.01 | 967,615,772.5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资本公积增加930,386,400.00元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所致。
本期资本公积减少79,333,695.01元,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支付发行费及中介费用所致。
28、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2,069,113.92 | 10,307,659.68 | 8,191,094.19 | 4,185,679.41 |
合计 | 2,069,113.92 | 10,307,659.68 | 8,191,094.19 | 4,185,679.4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专项储备为公司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的规定计提和使用的安全生产费。
(2)本期增加10,307,659.68元,是本期按上期营业收入为基数计提的安全使用费。
(3)本期减少8,191,094.19元,是本期实际发生的安全使用费。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2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58,136,119.53 | 5,576,558.13 | 63,712,677.66 | |
合计 | 58,136,119.53 | 5,576,558.13 | 63,712,677.66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集团法定盈余公积增加是根据各年实现年净利润10%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
3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27,013,637.67 | 342,363,128.65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27,013,637.67 | 342,363,128.6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5,792,214.78 | 94,061,297.3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5,576,558.13 | 9,410,788.3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77,229,294.32 | 427,013,637.6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978,619,831.58 | 1,918,844,584.61 | 2,441,329,821.23 | 2,313,139,212.93 |
合计 | 1,978,619,831.58 | 1,918,844,584.61 | 2,441,329,821.23 | 2,313,139,212.93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 ?否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1,978,619,831.58 | 1,918,844,584.61 | 1,978,619,831.58 | 1,918,844,584.61 | ||||
其中: | ||||||||
HIPS | 526,986,939.80 | 509,598,885.38 | 526,986,939.80 | 509,598,885.38 | ||||
GPPS | 1,451,632,891.78 | 1,409,245,699.23 | 1,451,632,891.78 | 1,409,245,699.23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华南地区 | 1,430,840,183.91 | 1,383,983,675.15 | 1,430,840,183.91 | 1,383,983,675.15 | ||||
华东地区 | 540,458,329.09 | 527,866,129.65 | 540,458,329.09 | 527,866,129.65 | ||||
其他地区 | 7,321,318.58 | 6,994,779.81 | 7,321,318.58 | 6,994,779.81 | ||||
市场或客 |
户类型 | ||||||||
其中: | ||||||||
工厂客户 | 693,862,187.34 | 671,446,051.00 | 693,862,187.34 | 671,446,051.00 | ||||
贸易商 | 1,284,757,644.24 | 1,247,398,533.61 | 1,284,757,644.24 | 1,247,398,533.61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81,733,843.22元,其中,81,733,843.22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
无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无
3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2,922.25 | 1,149,539.35 |
教育费附加 | 44,944.47 | 821,099.55 |
房产税 | 732,348.11 | 511,892.04 |
土地使用税 | 307,677.32 | 241,974.32 |
车船使用税 | 5,961.30 | 6,940.00 |
印花税 | 1,199,715.30 | 1,514,722.85 |
残疾人保障金 | 1,177.33 | |
环保税 | 3,846.46 | 4,037.64 |
合计 | 2,358,592.54 | 4,250,205.75 |
其他说明:
33、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支出 | 8,181,850.16 | 7,762,402.35 |
中介服务费 | 2,383,926.07 | 1,390,055.51 |
折旧及摊销 | 2,483,508.18 | 2,492,282.31 |
交通差旅费 | 772,928.95 | 573,828.61 |
业务招待费 | 356,696.85 | 604,248.84 |
办公费 | 333,249.61 | 373,574.01 |
董事会费 | 154,250.00 | 150,000.00 |
通讯费 | 103,692.47 | 130,097.42 |
其他 | 2,028,690.89 | 605,873.21 |
合计 | 16,798,793.18 | 14,082,362.26 |
其他说明:
34、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954,363.27 | 1,073,067.39 |
业务招待费 | 220,219.00 | 205,578.00 |
差旅费 | 97,879.30 | 73,857.81 |
其他 | 225,449.06 | 34,457.76 |
合计 | 1,497,910.63 | 1,386,960.96 |
其他说明:
3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159,799.99 | 3,877,438.94 |
折旧与摊销 | 187,899.78 | 187,794.24 |
其他 | 384,611.98 | 319,218.01 |
合计 | 4,732,311.75 | 4,384,451.19 |
其他说明:
3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83,120.48 | 290,637.33 |
减:利息收入 | 2,642,691.17 | 392,529.46 |
加:汇兑损失 | ||
加:其他支出 | 267,619.23 | 321,611.09 |
合计 | -2,191,951.46 | 219,718.96 |
其他说明:
3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 | 1,300,000.00 | |
惠州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奖励资金 | 300,000.00 | |
大亚湾区节能资金项目 | 100,000.00 | |
稳岗补贴 | 18,680.93 | |
一次性扩岗补助 | 3,000.00 | |
一次性留工补助费 | 61,335.00 | |
惠州一次性扩岗补助 | 1,500.00 | |
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 1,500.00 |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5,661.38 | 19,090.09 |
增值税加计抵减税额 | 12,209,192.00 |
3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12,679.77 | |
合计 | 512,679.77 |
其他说明:
39、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0,291,545.56 | 7,399,727.03 |
票据贴现利息 | -56,615.88 | |
合计 | 10,291,545.56 | 7,343,111.15 |
其他说明:
40、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56,207.36 | -25,394.89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001,739.00 | -1,201,712.92 |
合计 | 1,745,531.64 | -1,227,107.81 |
其他说明:
41、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无
42、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43、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其他 | 2.26 | 38,696.51 | 2.26 |
合计 | 3,000,002.26 | 38,696.51 | 3,000,002.26 |
其他说明:
计入当年损益的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 | 发放 主体 | 发放 原因 | 性质 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年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资本市场专项奖励资金 |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国资金融局 | 惠州市企业上市挂牌有关奖补 | 奖励上市而给予的政府补助 | 否 | 否 | 3,000,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 | — | — | — | — | 3,000,000.00 | - | — |
44、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66,800.00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3,243.21 | 22,525.62 | 3,243.21 |
其他 | 3,893.67 | 4,893.15 | 3,893.67 |
合计 | 7,136.88 | 94,218.77 | 7,136.88 |
其他说明:
45、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9,904,092.01 | 16,165,147.28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50,759.27 | -193,948.32 |
合计 | 10,254,851.28 | 15,971,198.96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66,047,066.0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9,907,059.9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853.07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51,573.72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929.28 |
所得税费用 | 10,254,851.28 |
其他说明:
46、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利息收入 | 2,642,691.17 | 392,529.46 |
收到的保证金及押金 | 41,500.00 | 221,500.00 |
收到的员工借支 | 20,800.00 | 10,000.00 |
收到的政府补助 | 4,700,000.00 | 86,015.93 |
其他 | 16,601.06 | 19,090.09 |
合计 | 7,421,592.23 | 729,135.48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期间费用支付的现金 | 7,967,489.15 | 5,378,850.25 |
保证金及押金 | 50,000.00 | 243,000.00 |
备用金及员工借支 | 20,800.00 | 20,000.00 |
安全生产费 | 6,043,893.21 | 6,861,553.76 |
捐赠支出 | 66,800.00 | |
合计 | 14,082,182.36 | 12,570,204.0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3,591,990,000.00 | 3,983,490,000.00 |
合计 | 3,591,990,000.00 | 3,983,490,000.00 |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0.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4,539,590,000.00 | 3,983,490,000.00 |
合计 | 4,539,590,000.00 | 3,983,490,000.00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发行费用 | 15,882,460.00 | |
融资租赁租金 | 2,593,883.63 | 3,755,647.10 |
其他 | 90,905.02 | |
合计 | 18,567,248.65 | 3,755,647.1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租赁负债 | 5,012,764.31 | 183,120.48 | 2,593,883.63 | 2,535,387.47 | 66,613.69 | |
合计 | 5,012,764.31 | 183,120.48 | 2,593,883.63 | 2,535,387.47 | 66,613.69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项目 | 相关事实情况 | 采用净额列报的依据 | 财务影响 |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无
47、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55,792,214.78 | 94,061,297.3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745,531.64 | 1,227,107.81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2,451,656.70 | 20,526,666.26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2,324,544.60 | 2,324,544.70 |
无形资产摊销 | 1,289,387.91 | 935,499.0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11,382.40 | 976,465.3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243.21 | 22,525.62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12,679.77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83,120.48 | 290,637.3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291,545.56 | -7,343,111.1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23,444.22 | 154,733.3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72,684.95 | -348,681.7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2,819,603.70 | 16,593,639.8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7,769,521.43 | -57,098,317.3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50,185.39 | 168,913,771.38 |
其他 | 2,116,565.49 | -4,088,846.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766,192.65 | 237,147,931.6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24,443,592.20 | 396,587,830.1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96,587,830.11 | 227,523,433.4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2,144,237.91 | 169,064,396.68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无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无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24,443,592.20 | 396,587,830.11 |
其中:库存现金 | 15,928.00 | 12,328.0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24,427,664.20 | 396,575,502.11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4,443,592.20 | 396,587,830.11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其他说明:
无
(7) 其他重大活动说明
无
48、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年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无
49、租赁
(1)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年发生额(单位:元) | 上年发生额(单位:元)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621,247.04 | 2,377,776.25 |
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无50、其他无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159,799.99 | 3,877,438.94 |
折旧与摊销 | 187,899.78 | 187,794.24 |
其他费用 | 384,611.98 | 319,218.01 |
合计 | 4,732,311.75 | 4,384,451.19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4,732,311.75 | 4,384,451.19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0.00 | 0.00 |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合计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项目 | 研发进度 | 预计完成时间 | 预计经济利益产生方式 | 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 开始资本化的具体依据 |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减值测试情况 |
2、重要外购在研项目
项目名称 | 预期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 资本化或费用化的判断标准和具体依据 |
其他说明:
无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江苏卓威化工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江苏江阴 | 江苏江阴 | 贸易 | 100.00% | 0.00% | 设立 |
单位:元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十、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收益 | 1,700,000.00 | 86,015.93 |
营少外收入 | 3,000,000.00 |
其他说明
十一、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等。具体为: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应付款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 各类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 市场风险
1)价格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聚苯乙烯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原料为苯乙烯。公司生产所需的苯乙烯通过外购获得,如果未来苯乙烯价格发生剧烈变化而相关产成品价格未能同步变动,将会对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水平及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2) 信用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在信用政策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应收账款余额会进一步增加。若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则会导致该等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本集团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销售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成立专门部门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它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3) 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为本集团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本集团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加强金融资产的管理,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本集团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充裕的资金。本集团管理层对金融机构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以保持一定的授信额度,减低流动性风险。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项目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货币资金 | 224,443,592.20 | - | - | - | 224,443,592.2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48,112,679.77 | - | - | - | 948,112,679.77 |
应收账款 | 34,368,422.46 | - | - | - | 34,368,422.46 |
应收款项融资 | 33,473,134.30 | - | - | - | 33,473,134.30 |
其他应收款 | 356,094.96 | - | - | - | 356,094.96 |
应付票据 | 263,000,000.00 | - | - | - | 263,000,000.00 |
应付账款 | 19,152,095.07 | - | - | - | 19,152,095.07 |
其他应付款 | 997,351.43 | - | - | - | 997,351.4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535,387.47 | - | - | - | 2,535,387.47 |
租赁负债 | - | 66,613.69 | - | - | 66,613.69 |
2、金融资产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十二、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948,112,679.77 | 948,112,679.77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948,112,679.77 | 948,112,679.77 | ||
应收款项融资 | 33,473,134.30 | 33,473,134.3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981,585,814.07 | 981,585,814.07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本集团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包括:
(1)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信用等级较高,从未出现违约拒付风险,且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近,采用账面价值作为公允价值。
(2)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为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及低风险的结构性存款。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利用期末预期收益或预期收益率确认公允价值,结构性存款的风险与收益较低,采用账面价值作为公允价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不适用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集团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租赁负债等,不以公允价值计量 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其他
十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邱汉周,邱汉义,杨国贤。其他说明:
1.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
(1)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
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名称 | 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邱汉周 | 19.1830 | 19.1830 |
邱汉义 | 14.0767 | 14.0767 |
杨国贤 | 10.0400 | 10.0400 |
注:邱汉周、邱汉义、杨国贤为公司的共同创始人,自公司创立伊始,三人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过程中始终保持一致。前述三人已经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行使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的提案权和表决权等董事、股东权利和履行相关义务及决定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时,始终形成一致行动。
(2)控股股东的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控股股东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持股金额(元) | 持股比例(%) | 持股金额(元) | 持股比例(%) | |
邱汉周 | 27,800,000.00 | 19.1830 | 27,800,000.00 | 25.5773 |
邱汉义 | 20,400,000.00 | 14.0767 | 20,400,000.00 | 18.7690 |
杨国贤 | 14,550,000.00 | 10.0400 | 14,550,000.00 | 13.3867 |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其他说明:
无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其他说明:
(1)关联自然人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邱汉周、邱汉义和杨国贤三人。上述三人亦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下同)均为公司的关联方。
除实际控制人外,股东黄伟汕、郑婵玉为夫妻关系,双方合计持有公司5.2443%的股份。黄伟汕、郑婵玉夫妇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下同)均为公司的关联方。
公司的现任董事为邱汉周、杨国贤、陈章华、邱洪伟、邱楚开、邱桂鑫、刘同华、李莎、郑志明;现任监事为李海、黄喜贵、关杰华;现任高级管理人员为陈章华、邱楚开、李广袤、王修清。除上述人士外,报告期内曾经担任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还包括段文勇、王彩章、张艺、庄树鹏、刘悦辉、瞿忠林。上述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均为公司的关联方。? 2,关联法人
序号 | 公司名称 | 关联关系 |
1 | 潮州市雅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邱汉周持有90.66%的股权,邱汉义持有9.34%的股权 |
2 | 广东仁信集团有限公司 | 邱汉周持有38.51%的股权,邱汉义持有28.77%的股权,邱汉周配偶周如容持有13.24%的股权,邱汉义配偶黄丽华持有19.49%的股权 |
3 | 潮州市仁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广东仁信集团持有51.09%的股权,邱汉义持有48.91%的股权 |
4 | 潮州市鑫隆有限公司 | 广东仁信集团持有87.39%的股权,邱汉周持有5.04%的股权,邱汉周的配偶周如容持有7.57%的股权 |
5 | 潮州港怡华石化有限公司 | 邱汉周、邱汉义通过汕头启信贸易实际控制的法人主体,启信贸易持有其73.52% |
6 | 汕头市启信贸易有限公司 | 邱汉周持有50.00%,邱汉义持有50.00% |
7 | 潮州市融信贸易有限公司 | 广东仁信集团控制的法人主体 |
8 | 潮州市鸿海投资有限公司 | 广东仁信集团间接控制的法人主体 |
9 | 潮州市兴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广东仁信集团间接控制的法人主体 |
10 | 潮州市雅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广东仁信集团间接控制的法人主体 |
11 | 潮州市至博贸易有限公司 | 邱汉周、邱汉义之胞妹邱美兰持有其80.00%的股权,邱美兰之子谢少毅持有其20.00%的股权,同时,邱美兰担任该公司的执行董事兼经理 |
12 | 潮州市中达物资有限公司 | 邱汉周、邱汉义之胞妹邱美兰女士的配偶谢焕武持有其72.00%的股权,广东仁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6.00%的股权,同时,谢焕武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
13 | 潮州市顺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邱汉周、邱汉义之胞妹邱美兰女士的配偶谢焕武持有其55.00%的股权,邱汉义持有45.00%的股权,同时谢焕武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
14 | 潮州市泓顺贸易有限公司 | 邱汉周、邱汉义之胞妹邱美兰女士的配偶谢焕武持有其60.00%的股权,其子谢铿持有该公司40%的股权,谢焕武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谢铿担任监事 |
15 | 广州正明实业有限公司 | 邱汉周之子邱楚填持有其72.16%的股权,邱楚填配偶黄珊娜持有其27.84%的股权,同时邱楚填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黄珊娜担任监事 |
16 | 云南潮钢贸易有限公司 | 邱汉周之子邱楚填持有其50.00%的股权,同时邱楚填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17 | 汕头市新财盈贸易有限公司 | 邱汉周之女邱楚卿持有其40.00%的股权,邱楚卿配偶蔡少才持有其股权60.00%,同时蔡少才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邱楚卿担任监事 |
18 | 潮州市菡逸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邱汉义之子邱森宏持有其85.00%的股权,邱汉周之子邱楚填持有其15.00%的股权,邱汉义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邱森宏担任监事 |
19 | 潮州市凤凰小水电发展有限公司 | 潮州市菡逸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51.00%的股权,邱汉义任其总经理 ,邱森宏担任监事 |
20 | 海口众协力贸易有限公司 | 邱汉义之子邱桂楠持有其95.00%的股权,同时邱桂楠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1 | 汕头市龙湖区金日虹贝蒂童装店 | 邱汉周之子邱楚开配偶肖文虹出资设立的个体工商户 |
22 | 潮州市潮安区登塘镇阿武混凝土站 | 邱汉周、邱汉义之胞妹邱美兰女士的配偶谢焕武出资设立的个体工商户 |
23 | 广东敦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邱汉周之女邱楚卿配偶蔡少才持有其股权 100%,同时蔡少才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
24 | 景福(汕头市)置业有限公司 | 杨国贤兄弟杨国宁持股100%,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 |
25 | 潮州市厚德典当有限公司 | 潮州市鑫隆有限公司持有其35.00%的股权,邱汉周配偶周如容担任该公司的监事 |
26 | 潮州市空间网架工程有限公司 | 邱汉义持有50.00%的股权,并担任该公司的监事 |
27 | 大连美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潮州市空间网架工程有限公司持有50.00%的股权 |
28 | 河南源骏固抹泥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杨国贤的胞兄杨国武担任该公司的副董事长,并持有其17.72%的股权 |
29 | 潮州市潮安区文祠泓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邱汉周、邱汉义之胞妹邱美兰女士的配偶谢焕武持有其30.00%的股权,并担任该公司的监事 |
30 | 潮州市朝晖置业有限公司 | 邱汉周、邱汉义之胞妹邱美兰女士的配偶谢焕武持有其40.00%的股份 |
31 | 潮州市泓基混凝土有限公司 | 邱汉周、邱汉义之胞妹邱美兰女士的配偶谢焕武持有其20.00%的股份,并担任该公司的监事 |
32 | 广东登科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邱汉周之女邱楚卿的配偶蔡少才曾持有其 35.00%的股权,并担任监事。自2023年3月起,蔡少才对外转让上述股权,并不再担任监事 |
33 |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黄伟汕持有其32.54%股份,并担任其董事长、董事;原公司董事段文勇同时担任该公司的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持有1.3889%的股权 |
34 | 汕头市创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黄伟汕持有其9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郑婵玉持有其10%股权,并担任监事 |
35 | 汕头市金平区金园运输有限公司 | 汕头市创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黄伟汕担任执行董事、经理 |
36 | 汕头市金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黄伟汕持有其9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郑婵玉持有其10%股权,并担任监事 |
37 | 辽宁美彩新材料有限公司 |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黄伟汕担任董事长;原公司董事段文勇同时担任该公司的董事、总经理,持有1.4%的股权 |
38 | 鞍山辉虹颜料科技有限公司 | 辽宁美彩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原公司董事段文勇同时担任该公司的经理;原公司董事段文勇同时担任该公司的经理 |
39 | 安徽美芯新材料有限公司 |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黄伟汕担任董事长 |
40 | 长沙美南新材料有限公司 | 安徽美芯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41 | 美联新材料(四川)有限公司 |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黄伟汕担任执行董事;原公司董事段文勇同时担任该公司的经理 |
42 | 天津美联新材料有限公司 |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43 | 广东美联新材(苏州)有限公司 |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44 | 美联新材料(揭阳)有限公司 |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45 | 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黄伟汕担任董事长;原公司董事段文勇同时担任该公司的董事
46 | 营创三征(营口)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黄伟汕担任董事长;原公司董事段文勇同时担任该公司的董事
47 | 汕头市广油美联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黄伟汕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 |
48 | 成都菲斯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原公司董事段文勇同时担任该公司的董事 |
49 | 美胜新材料(东莞)有限公司 |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50 | 广东美联隔膜有限公司 |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51 | 联朴新材料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52 | 营口佳铭镁材贸易有限公司 |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
53 | 揭阳市贤德贸易有限公司 | 董事邱洪伟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持有该公司51.34%的股权 |
54 | 揭阳市伟腾贸易有限公司 | 董事邱洪伟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持有该公司90%的股权 |
55 | 广东育照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邱洪伟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持有该公司60%的股权 |
56 | 广东贤德供应链有限公司 | 广东育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5%,董事邱洪伟担任该公司监事 |
57 | 深圳市熔岩新时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董事邱洪伟持有该企业4.5977%股权,为合伙人 |
58 | 广州信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原公司独立董事庄树鹏持有其100.00%的股权,同时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
59 |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原公司董事段文勇同时担任该上市公司的董事 |
60 | 山东美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原公司董事段文勇同时担任该公司的董事 |
61 | 四川知本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原公司董事段文勇持有其34.5%的股权,并担任该公司的执行董事 |
62 | 福建晋江东证奥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原公司董事段文勇持有该合伙企业14.2857%的股权;黄伟汕持有该合伙企业14.2857%的股权,目前已注销 |
63 | 广东皓业青花彩瓷股份有限公司 | 原公司独立董事庄树鹏同时担任该公司的独立董事 |
64 | 潮州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原公司独立董事庄树鹏同时担任该公司的副总经理 |
65 | 广东思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原公司独立董事庄树鹏同时担任该公司的独立董事 |
66 | 广州丰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原公司独立董事庄树鹏同时担任该公司的副主任会计师 |
67 | 广东丰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原公司独立董事庄树鹏同时担任该公司的副主任会计师 |
68 |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 原公司独立董事庄树鹏同时担任该公司的独立董事 |
69 |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原公司独立董事王彩章同时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
70 | 深圳市兴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原公司独立董事王彩章同时担任该公司的董事 |
71 |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 原公司独立董事王彩章同时担任该所合伙人 |
72 | 深圳市华舟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原公司独立董事王彩章同时担任该公司的董事 |
73 | 惠州众合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原公司监事刘悦辉同时担任该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该合伙企业持有公司57.02%的股权 |
74 | 揭阳市揭东区曲溪绿香茶庄 | 原公司监事刘悦辉胞兄刘悦雄持有其100.00%的股权,为个体工商户 |
75 | 无锡顺意锐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 | 原公司独立董事张艺持有其40%的股权,张艺曾担任该公司的董事长,2023年6月17日退出董事长 |
76 | 无锡顺铉新材料有限公司 | 原公司独立董事张艺持有其1.7658%的股权 |
77 |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 原公司独立董事庄树鹏任该公司的独立董事 |
78 | 深圳市科金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原公司独立董事王彩章任该公司的董事 |
79 | 广州市信发仓储有限公司(已注销) | 邱汉周之子邱楚填持有其70.00%的股权,同时邱楚填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邱楚填于2022-02-28退股,该公司于2023-06-19注销 |
80 | 深圳市千泽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注销) | 原公司独立董事王彩章持有其41.14%的股权;该企业于2023年01月13日被注销 |
5、关联交易情况
(1)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邱汉周、周如容夫妇;邱汉义、黄丽华夫妇;杨国贤、陈建榕夫妇 | 100,000,000.00 | 2020年08月2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否 |
邱汉周、周如容夫妇;邱汉义、黄丽华夫妇;杨国贤、陈建榕夫妇 | 230,000,000.00 | 2023年06月12日 | 2026年06月12日 | 否 |
邱汉周、周如容夫妇;邱汉义、黄丽华夫妇;杨国贤、陈建榕夫妇 | 100,000,000.00 | 2023年02月13日 | 2027年02月13日 | 否 |
邱汉周、周如容夫妇;邱汉义、黄丽华夫妇;杨国贤、陈建榕夫妇 | 130,000,000.00 | 2022年10月12日 | 2026年10月12日 | 否 |
邱汉周、周如容夫妇;邱汉义、黄丽华夫妇;杨国贤、陈建榕夫妇 | 130,000,000.00 | 2023年09月18日 | 2027年09月18日 | 否 |
邱汉周、周如容夫妇;邱汉义、黄丽华夫妇;杨国贤、陈建榕夫妇 | 150,000,000.00 | 2023年03月15日 | 2027年03月15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邱汉周、周如容夫妇;邱汉义、黄丽华夫妇;杨国贤、陈建榕夫妇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全部为各银行向本公司提供的银行授信额度所提供的最高额担保。
(2)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拆出
(3)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4)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薪酬 | 2,711,290.14 | 2,616,972.99 |
(5) 其他关联交易
无
6、关联方承诺
无
7、其他
无
十四、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6、其他
无
十五、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无
十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2、利润分配情况
利润分配方案 | 根据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4,92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4,920,000.00元(含税);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合计转增57,968,000股,转增后公司股份为202,888,00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登记为准),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以后年度。该董事会决议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除上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七、其他重要事项
1、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无
2、其他
无
十八、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4,368,422.46 | 21,558,054.50 |
1-6月(含6月) | 34,368,422.46 | 21,558,054.50 |
合计 | 34,368,422.46 | 21,558,054.5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4,368,422.46 | 100.00% | 687,368.45 | 2.00% | 33,681,054.01 | 21,558,054.50 | 100.00% | 431,161.09 | 2.00% | 21,126,893.41 |
其中: | ||||||||||
以账龄特征为基础的预期信用损失组合的 | 34,368,422.46 | 100.00% | 687,368.45 | 2.00% | 33,681,054.01 | 21,558,054.50 | 100.00% | 431,161.09 | 2.00% | 21,126,893.41 |
应收账款 | ||||||||||
合计 | 34,368,422.46 | 100.00% | 687,368.45 | 2.00% | 33,681,054.01 | 21,558,054.50 | 100.00% | 431,161.09 | 2.00% | 21,126,893.4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687,368.45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6月(含6月) | 34,368,422.46 | 687,368.45 | 2.00% |
合计 | 34,368,422.46 | 687,368.45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详见“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之8“金融工具”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账龄组合 | 431,161.09 | 256,207.36 | 687,368.45 | |||
合计 | 431,161.09 | 256,207.36 | 687,368.4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无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19,157,300.00 | 19,157,300.00 | 55.74% | 383,146.00 | |
客户2 | 3,364,200.00 | 3,364,200.00 | 9.79% | 67,284.00 | |
客户3 | 2,958,200.00 | 2,958,200.00 | 8.61% | 59,164.00 | |
客户4 | 2,588,700.00 | 2,588,700.00 | 7.53% | 51,774.00 | |
客户5 | 2,326,421.00 | 2,326,421.00 | 6.77% | 46,528.42 | |
合计 | 30,394,821.00 | 30,394,821.00 | 88.44% | 607,896.42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21,302.26 | 2,061,063.26 |
合计 | 21,302.26 | 2,061,063.26 |
(1)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14,470.00 | 4,055,970.00 |
职工社保、公积金 | 21,833.96 | 21,833.96 |
其他 | 319,791.00 | 319,791.00 |
合计 | 356,094.96 | 4,397,594.96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1,833.96 | 63,333.96 |
1至2年 | 1,120.00 | |
2至3年 | 1,120.00 | 4,000,000.00 |
3年以上 | 333,141.00 | 333,141.00 |
3至4年 | 319,791.00 | 319,791.00 |
5年以上 | 13,350.00 | 13,350.00 |
合计 | 356,094.96 | 4,397,594.96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19,791.00 | 89.80% | 319,791.00 | 100.00% | 0.00 | 319,791.00 | 7.27% | 319,791.00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账款 | 319,791.00 | 89.80% | 319,791.00 | 100.00% | 0.00 | 319,791.00 | 7.27% | 319,791.0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6,303.96 | 10.20% | 15,001.70 | 41.32% | 21,302.26 | 4,077,803.96 | 92.73% | 2,016,740.70 | 49.46% | 2,061,063.26 |
其中: | ||||||||||
以账龄特征为基础的预期信用损失组合的其他应收款项 | 36,303.96 | 10.20% | 15,001.70 | 41.32% | 21,302.26 | 4,077,803.96 | 92.73% | 2,016,740.70 | 49.46% | 2,061,063.26 |
合计 | 356,094.96 | 100.00% | 334,792.70 | 94.02% | 21,302.26 | 4,397,594.96 | 100.00% | 2,336,531.70 | 53.13% | 2,061,063.2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19,791.00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广东博蒂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319,791.00 | 319,791.00 | 319,791.00 | 319,791.00 | 100.00% | 债务人已无财产可执行,收回的可能性不大 |
合计 | 319,791.00 | 319,791.00 | 319,791.00 | 319,791.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5001.7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21,833.96 | 1,091.70 | 5.00% |
1-2年 | 20.00% | ||
2-3年 | 1,120.00 | 560.00 | 50.00% |
3年以上 | 13,350.00 | 13,350.00 | 100.00% |
合计 | 36,303.96 | 15,001.7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详见“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8“金融工具”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2,016,740.70 | 319,791.00 | 2,336,531.70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2,001,739.00 | -2,001,739.00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5,001.70 | 319,791.00 | 334,792.70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8“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坏帐准备 | 2,336,531.70 | -2,001,739.00 | 334,792.70 | |||
合计 | 2,336,531.70 | -2,001,739.00 | 334,792.7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无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无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1 | 其他 | 319,791.00 | 3年以上 | 89.80% | 319,791.00 |
单位2 | 个人社保 | 21,833.96 | 1年以内 | 6.13% | 1,091.70 |
单位3 | 押金 | 5,600.00 | 3年以上 | 1.57% | 5,600.00 |
单位4 | 押金 | 5,450.00 | 3年以上 | 1.53% | 5,450.00 |
单位5 | 押金 | 2,060.00 | 3年以上 | 0.58% | 2,060.00 |
合计 | 354,734.96 | 99.61% | 333,992.70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的金额 | 0.00 |
情况说明 | 无 |
其他说明:
无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合计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江苏卓威化工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合计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2) 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978,619,831.58 | 1,918,844,584.61 | 2,441,329,821.23 | 2,313,139,212.93 |
合计 | 1,978,619,831.58 | 1,918,844,584.61 | 2,441,329,821.23 | 2,313,139,212.93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1,978,619,831.58 | 1,918,844,584.61 | 1,978,619,831.58 | 1,918,844,584.61 | ||||
其中: | ||||||||
HIPS | 526,986,939.80 | 509,598,885.38 | 526,986,939.80 | 509,598,885.38 | ||||
GPPS | 1,451,632,891.78 | 1,409,245,699.23 | 1,451,632,891.78 | 1,409,245,699.23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华南地区 | 1,430,840,183.91 | 1,383,983,675.15 | 1,430,840,183.91 | 1,383,983,675.15 | ||||
华东地区 | 540,458,329.09 | 527,866,129.65 | 540,458,329.09 | 527,866,129.65 | ||||
其他地区 | 7,321,318.58 | 6,994,779.81 | 7,321,318.58 | 6,994,779.81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工厂客户 | 693,862,187.34 | 671,446,051.00 | 693,862,187.34 | 671,446,051.00 | ||||
贸易商 | 1,284,757,644.24 | 1,247,398,533.61 | 1,284,757,644.24 | 1,247,398,533.61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1,978,619,831.58 | 1,918,844,584.61 | 1,978,619,831.58 | 1,918,844,584.61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81,733,843.22元,其中,81,733,843.22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0,177,902.66 | 7,353,464.51 |
票据贴息利息 | -56,615.88 | |
合计 | 10,177,902.66 | 7,296,848.63 |
6、其他
无
十九、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3,243.2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 4,700,000.00 | 主要系“资本市场专项奖励资金”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 |
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0,804,225.33 | 主要系现金管理的理财收益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891.4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5,661.38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314,643.29 | |
合计 | 13,198,108.80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71% | 0.44 | 0.4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59% | 0.34 | 0.34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