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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信新材: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 301395 证券简称:仁信新材 公告编号: 2024-005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2日以书面、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公司监事应到3名,实到3名,监事黄喜贵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李海先生主持会议。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全体监事表决,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及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监事会独立有效地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全体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相应内容。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监事会决定将本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实际控制人及配偶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缓解了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压力,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2023年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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