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12月31日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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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 2
二、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 8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59436_J02号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独立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3年度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3年度报告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59436_J02号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 冲 |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梦恬 | |
中国 北京 | 2024年4月24日 |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度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20年9月29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1月12日《关于同意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0号)核准,同意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青岛海泰”或“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78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5.7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8,852,800.00元,扣减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1,529,371.20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3,807,177.1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3,516,251.67元。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717,323,428.80元,包括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3,807,177.13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2月22日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544479_J0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2021年2月22日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 | 717,323,428.80 |
减: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 | 24,266,041.32 |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 341,687,462.05 |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120,000,000.00 |
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累计收益金额 | 22,546,286.69 |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 9,353,010.9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263,269,223.03 |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2021 年 2 月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崂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续)
本公司于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青岛奥美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美克”)为“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通过内部往来的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该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向奥美克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 同意本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淄博海泰新光光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海泰”)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内窥镜医疗器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021 年 3 月 26 日,本公司及奥美克连同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淄博海泰连同保荐机构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奥美克与淄博海泰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公司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 | 金额 |
青岛海泰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69010078801500004570 | 94,322,748.39 |
青岛海泰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20000046949900039274584 | 94,910,178.40 |
青岛海泰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532904052010516 | - |
青岛海泰 |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崂山支行 | 802020200929467 | - |
奥美克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532905449910808 | 2,654,272.09 |
淄博海泰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69010078801500004635 | 71,382,024.15 |
合计 | 263,269,223.03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续)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88,289,361.57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7,233,851.52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544479_J02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亦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已实施完成。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人民币12,000.00万元。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9 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续)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续)
本公司于2023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及日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于2023年,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万元)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认购日 | 到期日 | 是否到期 |
华兴证券收益凭证华兴添彩9号 | 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凭证 | 8,000.00 | 3.10% | 2023/4/28 | 2023/12/25 | 是 |
“银河金鼎”收益凭证3970期-鲨鱼鳍看涨 | 本金保障浮动收益凭证 | 9,000.00 | 2.50%-5.70% | 2023/5/12 | 2023/11/13 | 是 |
中泰证券收益凭证“安鑫宝”6月期463号 |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 2,000.00 | 2.60% | 2023/5/22 | 2023/11/20 | 是 |
中泰证券收益凭证“安鑫宝”6月期464号 |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 3,000.00 | 2.60% | 2023/5/23 | 2023/11/20 | 是 |
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1,500.00 | 2.87% | 2023/1/10 | 2023/2/10 | 是 |
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1,500.00 | 3.02% | 2023/2/13 | 2023/5/15 | 是 |
于2023年度,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总额为人民币358.89万元。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23 年 12 月 27 日发布了《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司将“青岛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节余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253.50万元(不包括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现金。根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人民币1,000 万元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提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69,351.6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764.2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1) | 34,168.7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1) | 调整后 募集资金 投资总额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1)-(2) | 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青岛内窥镜系统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10,683.63 | 10,683.63 | 207.60 | 11,766.53 | (1,082.90) | 110.14% | 2022年8月 | 不适用(注2) | 是 | 否 |
青岛研发及实验中心 建设项目 | 否 | 17,836.00 | 17,836.00 | 4,723.48 | 17,582.50 | 253.50 | 98.58% | 2023年12月 | 不适用(注3) | 是 | 否 |
青岛营销网络及信息 化建设项目 | 否 | 10,198.00 | 10,198.00 | 115.47 | 450.37 | 9,747.63 | 4.4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否 |
淄博内窥镜医疗器械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44,519.42 | 44,519.42 | 788.00 | 2,439.69 | 42,079.73 | 5.4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000.00 | 3,000.00 | 1,929.66 | 1,929.66 | 1,070.34 | 64.32% | 2023年12月 | 不适用(注4) | 是 | 否 |
合计 | - | 86,237.05 | 86,237.05 | 7,764.21 | 34,168.75 | 52,068.30 | 39.62%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参见前述专项报告“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相关内容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参见前述专项报告“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相关内容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参见前述专项报告“三、(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相关内容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参见前述专项报告“三、(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相关内容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 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累计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 2:青岛内窥镜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自2022年8月投入使用,项目使用范围较广,涉及生产产品种类较多,无法准确计算统计该项目收益情况。注 3:青岛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自2023年12月投入使用,项目使用范围较广,涉及生产产品种类较多,无法准确计算统计该项目收益情况。注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于2023年12月结项,结项前人民币1,070.34 万元用于青岛内窥镜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项目使用范围较广,涉及生产产品种类较多,无法准确计算统计该项目收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