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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来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文忠)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沈文忠)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2日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本人沈文忠,1968年出生,太阳能光伏科学与技术专家,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007年1月起担任上海交通大学太阳能研究所所长。2017年7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因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于2023年3月2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本人在光伏行业领域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未发生过缺席会议现象,具体情况如下表:

董事会股东大会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召开次数列席次数
1100不适用22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会议提交的相关资料和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召开相关会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两次会议,本人严格遵守《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积极主持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审核了新一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充分履行提名委员会的职责,对公司在持续快速发展中核心团队的建设产生了积极作用。

(三)发表意见情况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前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信息及资料,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建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就以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时间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2023年2月14日

2023年2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1.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审计等事项进行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其关注的问题,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主动通过多渠道关注公司监管、市场、媒体等方面舆情信息,了解中小股东关心和关注的事项,积极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方式积极沟通并了解公司的日常运营、规范运作等方面事项,重点关注公司的行业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内部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同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内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运用自身在光伏行业领域多年从业经验与专业知识,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重点关注事项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审核,本次换届选举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公司规范运作的需要,提名和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候选人符合相关任职资格要求。对此,本人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本人的专业优势和经验,为公司发展建设提供参考意见。公司董事会

换届选举后,本人已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配合和支持!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沈文忠2024 年 4 月 2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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