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24-14转债代码:127040 转债简称:国泰转债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新材”)自2024年3月11日起算至2024年12月31日预计向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际股份”)及其下属企业采购六氟磷酸锂等化工产品不超过20,000.00万元。2023年度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天际股份采购六氟磷酸锂等化工产品45,749.42万元。
2、审议程序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万元) | 2024年年初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万元) | 上年发生金额(万元)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天际股份及其下属企业 | 采购六氟磷酸锂等化工产品 | 根据交易当月六氟 磷酸锂市场行情协 商定价 | 不超过20,000.00注 | 4,392.49 | 45,749.42 |
小计 | 不超过20,000.00 | 4,392.49 | 45,749.42 |
注:因公司控股子公司瑞泰新材员工薛晨健先生自2024年3月11日起担任天际股份董事,上述预计金额自2024年3月11日起算至2024年12月31日。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不适用。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天际股份,法定代表人:吴锡盾,注册资本:50,458.2605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12-12片区,主营业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工业酶制剂研发;金属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日用陶瓷制品制造;日用陶瓷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母婴用品制造;母婴用品销售;日用杂品制造;日用杂品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际股份的资产总额为7,748,144,972.6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665,429,753.95元;2023年度,天际股份的营业收入为2,193,032,123.0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640,946.24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天际股份及其下属企业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瑞泰新材供应商,瑞泰新材参与认购天际股份2023年12月19日发行上市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目前瑞泰新材持有天际股份5.95%股份。瑞泰新材持有天际股份控股子公司江苏泰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瑞联腾”)25%股权,江苏国泰监事黄卫东先生担任泰瑞联腾及全资子公司江苏泰瑞联腾供应链有限公司监事。2024年3月11日,天际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瑞泰新材员工薛晨健先生为天际股份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该关联法人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五款情形,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人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
析,公司认为其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天际股份及其下属企业采购六氟磷酸锂等化工产品均采用公平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将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签署日期:2024年4月23日
(2)协议标的物:六氟磷酸锂等化工产品。
(3)协议期限: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4)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5)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天际股份发生关联交易,采用公平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将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以上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付款(收款)条件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3、以上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其有一定的持续性,但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合理必要且有利于公司发展的,我们作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提请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瑞泰新材自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预计向天际股份采购六氟磷酸锂等化工产品不超过20,000.00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的业务行为,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该日常关联交易在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和议案审议表决的程序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书。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