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1708号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泰)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4月23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1705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江苏国泰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合法和完整是江苏国泰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江苏国泰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江苏国泰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江苏国泰为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汇总表第1页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3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 | 2023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3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3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3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小计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小计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
小计 | ||||||||||
总计 |
汇总表第2页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3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 | 2023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3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3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3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 (经营性往来、非经营性往来)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张家港市国泰景云房产置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关联公司 | 应收账款 | 135.21 | 255.87 | 165.43 | 225.65 | 提供劳务 | 经营性往来 | |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关联公司 | 应收账款 | 131.03 | 156.51 | 165.85 | 121.69 | 贸易业务往来 | 经营性往来 | ||
张家港市华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关联公司 | 预付账款 | 8.45 | 404.29 | 412.74 | 贸易业务往来 | 经营性往来 | |||
张家港国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关联公司 | 预付账款 | 7.52 | 7.52 | 贸易业务往来 | 经营性往来 | ||||
张家港国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关联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0.00 | 10.00 | 押金 | 经营性往来 | ||||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参股的公司 | 应收账款 | 60.66 | 60.66 | 房租 | 经营性往来 | ||||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波迪曼实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参股的公司 | 应收账款 | 20.81 | 37.82 | 36.55 | 22.08 | 贸易业务往来 | 经营性往来 | ||
张家港国泰联创制衣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参股的公司的子公司 | 应收账款 | 9.04 | 68.26 | 77.30 | 提供劳务 | 经营性往来 | |||
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其他应收款 | 0.40 | 0.20 | 0.60 | 押金 | 经营性往来 | |||
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预付账款 | 28.94 | 0.20 | 15.60 | 13.54 | 贸易业务往来 | 经营性往来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
总计 | 412.06 | 923.15 | 941.65 | 393.56 |
本表已于2024年4月23日获董事会批准。公司负责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________ 会计机构负责人: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