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我们参加了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后,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要求,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