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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森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列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情况、关联交易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现将监事会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了八次监事会会议。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1、2023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共十一个议案。

2、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范围暨修订<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共两个议案。

3、2023年7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4、2023年8月2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2023年8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共两个议案。

6、2023年9月11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7、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实施激励方案的议案》共两个议案。

8、2023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共两个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的核查意见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内控执行和日常经营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并有效执行;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合法有效;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并规范运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和行使职权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勤勉尽职;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并对各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有效,资金运作良好,财务内控制度健全,能有效防范各类经营风险。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无重大遗漏或虚假记载,未发现有违法违规问题;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需要,交易双方遵循了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公允,未影响公司独立性,且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发生的担保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间的担保,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等相关事项,亦无其它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等情况的经营活动

2023年,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未发现公司存在违规收购、出售资产等情况,不存在任何违反股东大会决议、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6、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在履行职务中无违法违规行为或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7、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已基本建立覆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各营运环节的内控制度体系,通过对生产经营活动等进行审计、核查,对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做出合理评价,保证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合法性和规范化;同时对公司的采购业务、销售业务、成本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等进行了重点关注,能够防范和抵御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风险,保证公司经营管理业务的正常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8、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及时登记并报备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报告期内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未发生内幕交易,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9、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依据《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制度》等与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制度,并能够按照制度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及公平,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0、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三、2024年工作计划

监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依法依规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监督时效,增强监督的灵活性。对涉及公司经营稳定性和持续性的经营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财产处置、募集资金使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职等事项进行持续监督,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监督责任主体整改到位,促进公司持续依法运作、规范发展,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报告已经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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