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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波重科: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主要工作分述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议案。

2、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3、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5、2023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列席了2023年度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2023年度的工作中,廉洁勤政、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在经济下行的大环境下保证了公司的稳健经营;本年度没有发现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各项费用提取合理。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定公司会计报告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监事会审核的重大关联交易。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无其他资金往来情况,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五)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3年,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未发生各种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2023年12月31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2023年,公司没有股权、资产置换的情况。

(六)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2023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在已制定的各项内控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了优化完善,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公司治理框架,优化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公司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真实、有效的。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已建立和实施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备案,报告期内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行为发生。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监事会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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