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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波重科: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300517 证券简称:海波重科 公告编号:2024-030债券代码:123080 债券简称:海波转债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资金使用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定将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为严格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五)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六)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由财务负责人监督,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均为银行等正规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现金管理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财务处理情况、盈亏情况进行核实,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董事会。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品种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增加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资金使用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资金

使用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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