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213117号
目录
审计报告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1-2合并及公司利润表3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5-8财务报表附注9-104
审计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213117号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版传媒”)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龙版传媒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龙版传媒,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2023年度的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教材、教辅收入确认 | |
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中的应对 |
龙版传媒及子公司主要从事批发、零售中小学生课本、图书、报刊、音像、电子等出版物。其中教材、教辅业务收入金额较大、占比较高,是龙版传媒的主要利润来源,作为关键业务指标,我们将教材、教辅业务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关于教材、教辅收入的披露详见附注三、26及五、33。 |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教材、教辅业务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2)取得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检查关键合同条款,主要包括有关收入确认和销售退回的相关约定;(3)对教材、教辅业务收入及毛利率执行波动分析,结合行业特征识别和关注异常波动;(4)对记录的教材、教辅业务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检查收入确认依据,检查发货单等支持性文件。 |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
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中的应对 |
龙版传媒应收账款于2023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81,255,523.95元,鉴于应收账款年末账面价值的确定需要管理层识别已发生减值的项目和客观证据、评估预期未来可获取的现金流量并确定其现值,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11,关于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的披露参见附注五、3。 | (1)评估和测试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2)确定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的依据、单项评估信用减值的判断等的合理性;(3)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执行分析性程序;(4)获取管理层确认预期信用损失率所依据的数据及相关资料,检查应收账款的账龄迁徙资料、历史信用损失、前瞻性估计调整等情况,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和检查期后回款,评价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 |
四、其他信息龙版传媒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龙版传媒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龙版传媒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龙版传媒、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龙版传媒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龙版传媒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龙版传媒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龙版传媒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版传媒”或“本公司”或“本集团”)系由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版集团”)、黑龙江东北数字出版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数媒”)出资,于2014年7月14日经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设立的股份公司。
(一)历史沿革
1、初始投资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5,000,000.00元,其中:出版集团出资4,950,000.00元,持股比例
99.00%;东北数媒出资50,000.00元,持股比例
1.00%,均为货币出资。此次出资业经黑龙江国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29日出具龙杨会验字(2014)E00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出版集团增资2015年5月20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出具《关于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重组改制方案和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方案的批复》(黑政函[2015]71号),原则同意《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重组改制方案》。出版集团将所属出版、印务、发行板块共计98家单位(包括89家二级单位、8家三级单位和1家四级单位)及相关的业务、资产注入龙版传媒,其中出版板块17家单位、印务板块4家单位、发行板块
家单位。2015年
月
日,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出版集团拟注入资产出具了以201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拟对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发评报字[2015]第
号),评估值为1,325,042,338.52元。2015年
月
日,黑龙江省财政厅出具《关于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黑财资[2015]9号),批准龙版传媒注册资本增至1,330,042,338.52元,其中出版集团出资增加至1,329,992,338.52元、持股比例为
99.996%,东北数媒出资50,000.00元、持股比例
0.004%。2015年6月24日,经龙版传媒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330,042,338.52元。
、第一次股权转让2016年12月30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出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调整股权转让方案并转让相关股权有关事项的批复》(黑政函[2016]136号),同意出版集团向中国教育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教股份”)和黑龙江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江网络”)分别转让其持有的龙版传媒25.00%和2.996%的股权;同意东北数媒向龙江网络转让其持有的龙版传媒
0.004%的股权,每股转让价格为
1.16元。2016年
月
日,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出版集团拟转让所持龙版传媒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49%股权所涉及的全部权益价值出具了中发评报字[2016]第043号评估报告。同日,出版集团与中教股份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出版集团、东北数媒与龙江网络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龙版传媒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元) | 持股比例 |
1 | 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 957,630,483.73 | 72.00% |
2 | 中国教育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332,510,584.63 | 25.00% |
3 | 黑龙江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39,901,270.16 | 3.00% |
合计 | 1,330,042,338.52 | 100.00% |
4、第二次股权转让及增资2018年9月21日,黑龙江省财政厅作出《关于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宜的批复》(黑财文化[2018]39号),同意出版集团向拟引入的龙版传媒战略投资者转让其所持龙版传媒6%股权,战略投资者分别以现金方式受让龙版传媒的3%股权。
龙版传媒以2017年
月
日为评估基准日引进战略投资者,以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拟引进战略投资者项目所涉及的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发评报字[2018]第
号)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确定股权转让价格,通过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传媒”)、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出版”)分别以货币资金受让出版集团持有的龙版传媒3%
的股权(折合39,901,270股份,金额57,856,841.50元),并分别认购龙版传媒增资
1.5%的股权(折合20,567,665股份,金额29,823,114.25元),每股价格1.45元。此次引入战略投资者后,龙版传媒注册资本增至1,371,177,668.52元。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龙版传媒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元) | 持股比例 |
1 | 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 877,827,943.73 | 64.02% |
2 | 中国教育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332,510,584.63 | 24.25% |
3 | 黑龙江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39,901,270.16 | 2.91% |
4 | 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 60,468,935.00 | 4.41% |
5 | 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60,468,935.00 | 4.41% |
合计 | 1,371,177,668.52 | 100.00% |
、缩股减资2019年5月28日,龙版传媒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缩股减资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议案》,同意龙版传媒缩股并减少注册资本,即:在保持公司总资产、净资产不变的前提下,以总股本1,371,177,668.52股为基数,全体股东按每
3.4279441713股缩为1股的方式缩股,相当于每股折算为0.291720036858349股。缩股减资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371,177,668.52股减少至400,000,000.00股。2019年6月
日,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出具《关于缩股减资有关事宜的批复》(2019-380号),同意公司缩股减资事项。2020年5月9日,省财政厅出具《关于同意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缩股并减少注册资本的批复》(黑财教[2020]29号),同意公司缩股并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缩股减资完成后,龙版传媒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元) | 持股比例 |
1 | 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 256,080,000.00 | 64.02% |
2 | 中国教育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97,000,000.00 | 24.25% |
3 | 黑龙江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11,640,000.00 | 2.91% |
4 | 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 17,640,000.00 | 4.41% |
5 | 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17,640,000.00 | 4.41% |
合计 | 400,000,000.00 | 100.00% |
6、公开发行
根据本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48号文《关于核准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询价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43,445.00股、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1,000.00股,共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444,445.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99元。本公司发行后社会公众股为44,444,445.00股,出资方式全部为货币资金。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4,444,445.00元。
(二)基本情况龙版传媒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0308576217N注册资本:
444,444,445.00元法定代表人:曲柏龙住所:哈尔滨市松北区龙川路258号本公司及子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从事:批发、零售中小学生课本、图书、报刊、音像、电子等出版物;出版物印刷(租型复制);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文化艺术咨询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会议及展览服务、纸张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软件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房屋租赁。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
月
日决议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
月
日及以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部分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
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2023年
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集团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记账本位币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应收账款坏账转回 | 坏账准备转回占当期坏账准备转回的5%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元 |
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 占预付款项余额5%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元 |
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 占相应其他应收款项5%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元 |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年变动情况 | 单个项目的预算超过5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 单个客商应付款项金额超过10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 单个客商合同负债金额超过1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单个客商其他应付款金额超过100万元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
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
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三、
(
)),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三、15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
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集团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集团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
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三、15“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三、10“金融工具”。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三、15、(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三、15(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集团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集团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集团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集团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集团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集团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集团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①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②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持有目的是交易性的:①取得相关金融资产或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②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③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
)债务工具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债务工具的分类和后续计量取决于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能通过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直接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能够通过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其分类取决于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因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以及因减值导致的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将结转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工具定义的工具。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但本集团管理层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综合收益的,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相关公允价值变动不得结转至当期损益,且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计提减值准备,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①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本集团其他金融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等。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
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
)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金融工具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考虑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按照三阶段分别确认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处于第一阶
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其利息收入按照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时,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
)应收账款
①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对应收账款在组合基础上采用减值矩阵确定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应收
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信用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②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项目 | 确认组合的依据 |
组合1: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账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组合2:低风险组合 | 合并范围内的应收账款 |
③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本集团以应收账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采用减值矩阵确定其信用损失。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修改应收账款的条款和条件但不导致应收账款终止确认的,账龄连续计算。
④按照单项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本集团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因可以以合理依据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单项评估确定信用损失。
(2)其他应收款
①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对其他应收款在组合基础上采用减值矩阵确定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信用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②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项目 | 确认组合的依据 |
组合1: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组合2:低风险组合 | 合并范围内的其他应收款、员工备用金、代扣代缴员工社保款项、应收养老金返还款项等 |
③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采用减值矩阵确定其信用损失。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修改其他应收款的条款和条件但不导致其他应收款终止确认的,账龄连续计算。
④按照单项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本集团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因可以以合理依据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单项评估确定信用损失。
(3)长期应收款:
对于应收租赁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存货
(
)存货的分类本集团存货分为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发出商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
(
)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①发行企业A.库存商品:存货在取得时按码洋计价,同时确认购入存货的商品进销差价。发出时按码洋进行结转,同时结转商品进销差价。B.其他存货:同其他企业。
②其他企业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①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②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印刷企业、物资供应企业和其他企业以及出版企业的库存纸张,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并按个别存货逐项比较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如个别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个别存货成本,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④出版企业、发行企业按下述方法确定库存出版物存货跌价准备:
A.出版企业、发行企业于每年年终,对库存出版物存货进行全面清理并实行分年核价,按规定的比例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出版物提成差价”。
B.提成差价的计提范围指所有属于出版单位的库存出版物,包括在库、在厂、委托代销、发出商品等以及属于发行单位的库存出版物,不包括受托代销商品。提成差价的提取标准为:
a.图书:ⅰ教材教辅图书:截至财务报表日未对外销售的教材教辅图书,如未改版或无法确定是否改版,比照一般图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已改版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ⅱ.一般图书:当年出版的不提存货跌价准备;前一年出版的,按年末库存图书总定价提取10%的存货跌价准备;前二年出版的,按年末库存图书总定价提取20%的存货跌价准备;前三年出版的,按年末库存图书总定价提取30%的存货跌价准备。对无价值以及出版五年以上(含五年)的图书,按年末库存实际成本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b.纸质期刊(包括年鉴)和挂历、年画:当年出版的按年末库存实际成本提取。
c.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投影片(含微缩品):按期末库存实际成本的10%提取,如遇上述出版物升级,升级后的原有出版物仍有市场的,保留该出版物库存实际成本的10%;升级后的原有出版物已无价值的,全部报废。
d.所有各类存货的存货跌价准备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库存实际成本。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3、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本集团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合同资产是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合同负债是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合同资产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减值准备。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均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反之则确认为减值利得。实际发生减值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分别列示。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示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减去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期末余额后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列示为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
14、持有待售资产
本集团将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本集团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
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终止经营,是指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集团将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集团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
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集团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本集团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5、长期股权投资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三、10“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集团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权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
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集团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集团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
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
不予以抵销。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
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
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本集团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三、
、(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
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
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
(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集团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政策
本集团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
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集团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使用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5-45 | 3 | 6.47-2.16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16 | 3 | 9.70-6.06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3 | 19.4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3 | 19.40 |
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 | 3 | 19.40 |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
每年年度终了,本集团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三、23“长期资产减值”。
(4)其他说明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7、在建工程
本集团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集团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将合同予以分拆,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租赁期是本集团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集团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本集团租赁资产的
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等。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包括: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C.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D.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存货》。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作出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本集团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反映本集团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本集团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集团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A.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C.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D.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E.根据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时,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基础,考虑相关因素调整得出增量借款利率。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或者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③租赁的变更
当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且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时,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未作为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④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租赁付款额在
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⑤售后租回交易对于售后租回交易,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属于销售的,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不属于销售的,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
(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此外为经营租赁。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①融资租赁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租赁收款额,是指本集团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包括:
A.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C.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D.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E.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集团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经营租赁
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3)售后租回交易
对于售后租回交易,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属于销售的,根据适用的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和资产处置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销售的,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
、无形资产
本集团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本集团期末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研究开发支出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
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相应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本集团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职工薪酬本集团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以及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
)短期薪酬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集团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
①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②设定受益计划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A、本公司聘请独立精算师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B、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C、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
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处理。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5、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
)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收入确认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本集团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
)出版业务:
①经销(买断)方式:指出版单位将与对方合作出版的产品以包销的方式销售给对方,或作者资助出版的销售方式。
②批发方式:指销售给批发客户(书店、经销商等,该类客户非产品最终用户,其从出版单位采购后还要对外销售)的销售方式。批发销售通常附有退回条件,一般会在图书销售合同中约定退换货条款。
③团购方式:指直接销售给企业类终端客户(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的销售方式。该种销售方式下,除质量问题外一般不接受退货。
④其他:其他销售方式,包括线下和线上零售等。
(2)发行业务
①征订:指黑龙江省内的中小学教材教辅由各市(地)、县(区)新华书店向学校进行征订的销售方式(春秋两季直接面向学校的教材教辅销售)。
②批发方式:批发客户向本公司采购后再对外销售的销售方式(省店将教材教辅销售给各地市书店为批发方式。各地市书店销售时,如为春秋两季征订的教材教辅销售,则是征订方式;如为门店零星销售,则为零售方式)。批发销售通常附有退回条件,一般会在图书销售合同中约定退换货条款。
③团购方式:指直接销售给企业类终端客户(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的销售方式。(书店向图书馆销售一般图书、向企事业单位销售党政读物)该种销售方式下,除质量问题外一般不接受退货。
④零售方式:指通过线上及线下直接向消费者出售教辅、一般图书及非图商品的销售方式。该种销售方式下,除质量问题外一般不接受退货。
⑤其他:其他销售方式。
(3)印刷业务
①团购方式:指直接销售给企业类终端客户(出版社、印刷厂等)的销售方式。
该种销售方式下,除质量问题外一般不接受退货。
②其他:其他销售方式。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退货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集团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及其子公司属于在某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集团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集团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集团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集团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当本集团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时,才能确认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28、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
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9、所得税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是按照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当期应交所得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得出。
本集团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
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根据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固定资产因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中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适用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该
会计政策变更对可比期间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无重大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四、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按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房屋租赁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 | 3%、5%、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5%、7%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房屋的计税余值 | 1.2% |
从租计征:租金收入 | 12% |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乘以适用单位税额计缴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25% |
2、优惠税负及批文(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
号《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规定,继续实施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即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
月
日,本集团所属出版单位出版的图书、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在出版环节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50%或100%的优惠政策,本集团所属图书发行单位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财税〔2014〕
号《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该文件执行期限为2014年
月
日至2018年
月
日)文件的相关规定: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财税〔2019〕16号《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规定: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2018年
月
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
自2019年
月
日起可继续免征五年企业所得税。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6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12号),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称为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③黑龙江华文时代数媒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取得编号为GR20232300093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2023年度至2025年度黑龙江华文时代数媒科技有限公司可享受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④本集团企业所得税税率明细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1 |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免税 |
2 | 黑龙江华文时代数媒科技有限公司 |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 |
3 | 黑龙江东北数字出版传媒有限公司 | 小型微利企业,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按照20%的税率计缴 |
4 | 北京一书万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小型微利企业,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按照20%的税率计缴 |
5 | 黑龙江文思天纵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 小型微利企业,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按照20%的税率计缴 |
6 | 黑龙江龙版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小型微利企业,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按照20%的税率计缴 |
7 | 黑龙江华文阅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小型微利企业,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按照20%的税率计缴 |
8 | 黑龙江华文悦读荟数字出版有限公司 | 小型微利企业,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按照20%的税率计缴 |
9 | 黑龙江出版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 小型微利企业,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按照20%的税率计缴 |
10 | 黑龙江新华果戈里书店有限公司 | 小型微利企业,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按照20%的税率计缴 |
11 | 黑龙江省新华世纪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小型微利企业,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按照20%的税率计缴 |
12 | 其他单位 | 免税 |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除非特别指出,期初指2023年
月
日,期末指2023年
月
日,本期指2023年度,上期指2022年度。
1、货币资金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0,550.74 | 21,890.95 |
银行存款 | 2,125,050,230.90 | 1,710,060,420.88 |
其他货币资金 | 10,405,601.29 | 10,617,393.08 |
合计 | 2,135,476,382.93 | 1,720,699,704.91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注释:①2023年
月
日,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公司子公司黑龙江省新华世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共管账户资金,金额为10,264,134.38元(2022年12月31日:
10,241,184.39元)。②2023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包含定期存款利息68,365,037.67元(2022年
月
日:
75,021,205.48元)。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23,055,000.00 | 560,000,000.00 |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 ||
其他 | 423,055,000.00 | 560,000,000.00 |
合计 | 423,055,000.00 | 560,000,000.00 |
、应收账款(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账款 | 156,480,025.29 | 75,224,501.34 | 81,255,523.95 | 258,929,156.26 | 67,917,520.74 | 191,011,635.52 |
合计 | 156,480,025.29 | 75,224,501.34 | 81,255,523.95 | 258,929,156.26 | 67,917,520.74 | 191,011,635.52 |
按账龄披露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67,204,076.24 | 167,976,195.90 |
1至2年 | 5,969,627.89 | 6,803,409.68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至3年 | 1,442,214.01 | 13,622,366.09 |
3至4年 | 13,048,515.63 | 27,429,619.98 |
4至5年 | 26,919,878.21 | 15,456,238.34 |
5年以上 | 41,895,713.31 | 27,641,326.27 |
小计 | 156,480,025.29 | 258,929,156.26 |
坏账准备 | 75,224,501.34 | 67,917,520.74 |
合计 | 81,255,523.95 | 191,011,635.52 |
(2)坏账准备
本集团对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①2023年12月31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
北京问鼎坤豪图书有限公司 | 4,736,971.80 | 100.00 | 4,736,971.80 | 回收可能性很低 |
黑龙江滨安物流中心 | 700,000.00 | 100.00 | 700,000.00 | 回收可能性很低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 80,000.00 | 100.00 | 80,000.00 | 回收可能性很低 |
中共黑龙江省委对外宣传办公室 | 69,890.00 | 100.00 | 69,890.00 | 回收可能性很低 |
杭州阿里妈妈软件服务有限公司 | 43,503.37 | 100.00 | 43,503.37 | 回收可能性很低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 894.90 | 100.00 | 894.90 | 回收可能性很低 |
合计 | 5,631,260.07 | 100.00 | 5,631,260.07 |
②2023年12月31日,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账龄组合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
1年以内 | 67,204,076.24 | 5 | 3,360,203.99 |
1至2年 | 5,969,627.89 | 15 | 895,444.28 |
2至3年 | 1,442,214.01 | 25 | 360,553.50 |
3至4年 | 13,048,515.63 | 55 | 7,176,683.60 |
4至5年 | 26,919,878.21 | 80 | 21,535,902.66 |
5年以上 | 36,264,453.24 | 100 | 36,264,453.24 |
合计 | 150,848,765.22 | 46.13 | 69,593,241.27 |
(
)坏账准备的变动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67,917,520.74 | 11,899,418.54 | 4,512,116.08 | 80,321.86 | 75,224,501.34 |
(4)重要的应收账款坏账转回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大庆市新华书店 | 1,649,082.36 | 收回款项 | 银行转账 | 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
合计 | 1,649,082.36 |
(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对于同一客户期末同时存在应收账款余额、合同资产余额的,将二者合并计算,合并计算金额前五名如下。
单位名称 |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 期末合同资产余额 | 二者合并计算金额 | 占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期末总额合计数的比例(%) | 二者合并计算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黑龙江省教育厅 | 39,883,990.09 | 39,883,990.09 | 25.49 | 31,002,186.37 | |
人民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 | 9,131,412.43 | 9,131,412.43 | 5.84 | 456,570.62 | |
哈尔滨报达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 6,569,224.86 | 6,569,224.86 | 4.20 | 328,461.24 | |
哈尔滨市石桥印务有限公司 | 5,909,696.64 | 5,909,696.64 | 3.78 | 397,942.03 | |
黑龙江新华印刷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 5,763,342.51 | 5,763,342.51 | 3.68 | 5,763,342.51 | |
合计 | 67,257,666.53 | 67,257,666.53 | 42.99 | 37,948,502.77 |
4、预付款项
(
)账龄分析及百分比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426,125.38 | 40.75 | 1,897,561.40 | 35.33 |
1至2年 | 387,841.57 | 6.51 | 74,021.39 | 1.38 |
2至3年 | 2,175.00 | 0.04 | 185,921.46 | 3.46 |
3年以上 | 3,137,349.88 | 52.70 | 3,214,033.71 | 59.83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合计 | 5,953,491.83 | 100.00 | 5,371,537.96 | 100.00 |
(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与本集团关系 | 金额 | 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 账龄 | 未结算原因 |
刘伟波 | 非关联方 | 1,600,000.00 | 26.87 | 4-5年 | 合同未完成 |
哈尔滨腾飞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492,531.60 | 25.07 | 4-5年 | 合同未完成 |
哈尔滨理工大学 | 非关联方 | 266,000.00 | 9.99 | 1年以内 | 合同未完成 |
329,000.00 | 1-2年 | ||||
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 非关联方 | 576,415.06 | 10.30 | 1年以内 | 合同未完成 |
36,792.47
36,792.47 | 1-2年 | ||||
四川小锐传媒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263,128.71 | 4.42 | 1年以内 | 合同未完成 |
合计 | 4,563,867.84 | 76.65 |
(
)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结算原因 |
刘伟波 | 1,600,000.00 | 合同未完成 |
哈尔滨腾飞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1,492,531.60 | 合同未完成 |
合计 | 3,092,531.60 |
5、其他应收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
应收利息 | ||
其他应收款 | 40,576,072.10 | 22,193,069.91 |
合计 | 40,576,072.10 | 22,193,069.91 |
(
)其他应收款情况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其他应收款 | 46,033,158.99 | 5,457,086.89 | 40,576,072.10 | 27,788,488.72 | 5,595,418.81 | 22,193,069.91 |
合计 | 46,033,158.99 | 5,457,086.89 | 40,576,072.10 | 27,788,488.72 | 5,595,418.81 | 22,193,069.91 |
按账龄披露: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20,222,615.26 | 20,156,308.41 |
1至2年 | 18,744,718.65 | 1,484,938.37 |
2至3年 | 1,360,725.56 | 378,370.73 |
3至4年 | 138,063.88 | 274,528.61 |
4至5年 | 128,876.10 | 194,335.42 |
5年以上 | 5,438,159.54 | 5,300,007.18 |
小计 | 46,033,158.99 | 27,788,488.72 |
坏账准备 | 5,457,086.89 | 5,595,418.81 |
合计 | 40,576,072.10 | 22,193,069.91 |
?坏账准备A.2023年12月31日,处于第一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如下:
账面余额 | 未来12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
组合计提: | ||||
账龄组合-1年以内 | 432,471.84 | 5.00 | 21,623.59 | 回收可能性 |
低风险组合 | 40,025,599.56 | 回收可能性 | ||
合计 | 40,458,071.40 | 5.00 | 21,623.59 |
B.2023年
月
日,处于第二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如下: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
组合计提: | ||||
账龄组合: | 257,635.64 | 45.81 | 118,011.35 | 回收可能性 |
低风险组合: | ||||
合计 | 257,635.64 | 45.81 | 118,011.35 |
C.2023年12月31日,处于第三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如下: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
单项计提: | ||||
陈显春 | 93,000.00 | 100.00 | 93,000.00 | 无回收可能性 |
宋南剑 | 60,000.00 | 100.00 | 60,000.00 | 无回收可能性 |
其他 | 47,975.00 | 100.00 | 47,975.00 | 无回收可能性 |
哈尔滨远达世家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 47,800.00 | 100.00 | 47,800.00 | 无回收可能性 |
岳同明 | 10,000.00 | 100.00 | 10,000.00 | 无回收可能性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
代垫社保 | 9,244.07 | 100.00 | 9,244.07 | 无回收可能性 |
张彩云 | 9,000.00 | 100.00 | 9,000.00 | 无回收可能性 |
李倩 | 2,000.00 | 100.00 | 2,000.00 | 无回收可能性 |
洪喜明 | 2,000.00 | 100.00 | 2,000.00 | 无回收可能性 |
小计 | 281,019.07 | 100.00 | 281,019.07 | |
组合计提: | ||||
账龄组合: | 5,036,432.88 | 100.00 | 5,036,432.88 | |
低风险组合: | ||||
小计 | 5,036,432.88 | 100.00 | 5,036,432.88 | |
合计 | 5,317,451.95 | 100.00 | 5,317,451.95 |
②坏账准备的变动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期初余额 | 15,555.68 | 267,178.49 | 5,312,684.64 | 5,595,418.81 |
期初余额在本期 | -4,266.28 | -142,688.77 | 146,955.05 | |
—转入第一阶段 | ||||
—转入第二阶段 | -4,266.28 | 4,266.28 | ||
—转入第三阶段 | -146,955.05 | 146,955.05 | ||
本期计提 | 17,833.42 | 9,677.57 | 36,738.77 | 64,249.76 |
本期转回 | 7,499.23 | 16,155.94 | 178,926.51 | 202,581.68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期末余额 | 21,623.59 | 118,011.35 | 5,317,451.95 | 5,457,086.89 |
③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 | 3,428,798.32 | 3,983,615.07 |
押金及保证金 | 1,628,761.11 | 1,182,164.93 |
备用金 | 2,310,673.68 | 2,055,075.93 |
代垫社保 | 2,187,038.43 | 1,241,644.83 |
员工借款 | 950,000.00 | 950,000.00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养老金返还 | 35,527,887.45 | 18,375,987.96 |
合计 | 46,033,158.99 | 27,788,488.72 |
④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6、存货
(1)存货分类
项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73,522,172.28 | 442,179.41 | 73,079,992.87 |
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 | 77,050,880.76 | 77,050,880.76 | |
库存商品 | 121,083,998.47 | 55,676,009.32 | 65,407,989.15 |
发出商品 | 31,485,302.08 | 18,461,993.66 | 13,023,308.42 |
合计 | 303,142,353.59 | 74,580,182.39 | 228,562,171.20 |
(续)
项目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84,953,561.96 | 489,553.51 | 84,464,008.45 |
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 | 65,647,482.64 | 65,647,482.64 | |
库存商品 | 116,041,487.15 | 56,298,692.73 | 59,742,794.42 |
发出商品 | 27,627,322.54 | 16,772,996.91 | 10,854,325.63 |
合计 | 294,269,854.29 | 73,561,243.15 | 220,708,611.14 |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黑龙江省财政厅 | 养老金返还 | 17,151,899.49 | 1年以内 | 77.18 | |
17,177,364.75 | 1-2年 | ||||
1,198,623.21 | 2-3年 | ||||
齐齐哈尔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 往来款 | 2,069,485.00 | 5年以上 | 4.50 | 2,069,485.00 |
黑龙江省龙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40,000.00 | 5年以上 | 0.52 | 240,000.00 |
重庆天蓬云采网络有限公司 | 押金及保证金 | 210,000.00 | 1年以内 | 0.48 | 12,000.00 |
10,000.00 | 1-2年 | ||||
北京印刷机械经营服务中心 | 往来款 | 200,318.28 | 5年以上 | 0.44 | 200,318.28 |
合计 | 38,257,690.73 | 83.12 | 2,521,803.28 |
(
)存货跌价准备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金额 | 本年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489,553.51 | 47,374.10 | 442,179.41 | |||
库存商品 | 56,298,692.73 | 3,594,299.42 | 4,216,982.83 | 55,676,009.32 | ||
发出商品 | 16,772,996.91 | 3,591,706.81 | 1,902,710.06 | 18,461,993.66 | ||
合计 | 73,561,243.15 | 7,186,006.23 | 6,167,066.99 | 74,580,182.39 |
(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及本年转回或转销原因
项目 |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 本年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本年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存货 |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 | 报废或对外出售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附注五、9) | 116,637.15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附注五、18) | 1,984,798.41 | |
合计 | 2,101,435.56 |
注释:
2023年
月
日,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公司子公司黑龙江省新华图书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预付设备款,金额为1,969,250.00元。
8、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145,422.68 | 121,358.31 |
待抵扣增值税 | 15,418,734.91 | 8,209,822.29 |
预缴其他税金 | 3,040,477.32 | 4,705,498.16 |
待摊费用 | 4,183,453.18 | 3,336,722.91 |
合计 | 22,788,088.09 | 16,373,401.67 |
9、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应收融资租赁款 | 116,637.15 | 116,637.15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附注五、7) | 116,637.15 | 116,637.15 | |
合计 |
、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
联营企业 | ||||||
广东南传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623,259.35 | -57,735.19 | ||||
合计 | 3,623,259.35 | -57,735.19 |
(续)
被投资单位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联营企业 | |||||
广东南传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565,524.16 | ||||
合计 | 3,565,524.16 |
1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2,135,075.37 | 1,365,856.53 |
深圳图书贸易有限公司 | 585,428.99 | 585,428.99 |
新华盛章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新华互联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 407,967.00 | 407,967.00 |
天津天女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2,000.00 | 22,000.00 |
合计 | 3,650,471.36 | 2,881,252.52 |
(2)其他相关情况
项目 | 成本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 | 公允价值 | 本期股利收入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本期终止确认 | 期末仍持有 | |||||
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1,301,921.55 | 833,153.82 | 2,135,075.37 | 77,250.61 | 以长期持有为目的 |
项目 | 成本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 | 公允价值 | 本期股利收入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本期终止确认 | 期末仍持有 | |||||
深圳图书贸易有限公司 | 585,428.99 | 585,428.99 | 30,450.20 | 以长期持有为目的 | ||
新华盛章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以长期持有为目的 | |||
新华互联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 407,967.00 | 407,967.00 | 以长期持有为目的 | |||
天津天女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2,000.00 | 22,000.00 | 以长期持有为目的 | |||
合计 | 2,817,317.54 | 833,153.82 | 3,650,471.36 | 107,700.81 |
注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无累计利得和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
12、固定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762,163,303.69 | 1,799,789,022.18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762,163,303.69 | 1,799,789,022.18 |
(1)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127,200,273.02 | 102,361,968.60 | 16,043,418.55 | 36,472,737.29 | 37,592,229.17 | 2,319,670,626.63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649,412.30 | 1,659,327.40 | 378,960.18 | 1,269,230.94 | 306,750.37 | 27,263,681.19 |
(1)购置 | 9,077,740.39 | 848,693.40 | 378,960.18 | 899,910.94 | 255,375.37 | 11,460,680.28 |
(2)在建工程转入 | 14,571,671.91 | 810,634.00 | 369,320.00 | 51,375.00 | 15,803,000.9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44,705.14 | 511,516.18 | 85,423.86 | 664,137.14 | 2,705,782.32 | |
(1)处置或报废 | 1,444,705.14 | 511,516.18 | 85,423.86 | 664,137.14 | 2,705,782.32 | |
4、期末余额 | 2,150,849,685.32 | 102,576,590.86 | 15,910,862.55 | 37,656,544.37 | 37,234,842.40 | 2,344,228,525.5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96,755,398.10 | 57,836,071.54 | 14,335,253.27 | 23,829,372.30 | 27,125,509.24 | 519,881,604.45 |
2、本期增加金额 | 51,427,450.74 | 6,584,977.23 | 515,117.60 | 3,173,954.89 | 2,492,609.52 | 64,194,109.98 |
(1)计提 | 51,427,450.74 | 6,584,977.23 | 515,117.60 | 3,173,954.89 | 2,492,609.52 | 64,194,109.98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39,883.33 | 247,404.32 | 78,339.67 | 644,865.30 | 2,010,492.62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 | 其他 | 合计 |
(1)处置或报废 | 1,039,883.33 | 247,404.32 | 78,339.67 | 644,865.30 | 2,010,492.62 | |
4、期末余额 | 448,182,848.84 | 63,381,165.44 | 14,602,966.55 | 26,924,987.52 | 28,973,253.46 | 582,065,221.81 |
三、减值准备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702,666,836.48 | 39,195,425.42 | 1,307,896.00 | 10,731,556.85 | 8,261,588.94 | 1,762,163,303.69 |
2、期初账面价值 | 1,730,444,874.92 | 44,525,897.06 | 1,708,165.28 | 12,643,364.99 | 10,466,719.93 | 1,799,789,022.18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及建筑物 | 4,209,052.79 | 668,215.33 | 3,540,837.46 | ||
电子设备 | 6,196.00 | 6,196.00 | |||
其他 | 11,175.10 | 10,844.34 | 330.76 | ||
合计 | 4,226,423.89 | 685,255.67 | 3,541,168.22 |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甘南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房屋 | 230,300.30 | 因主楼楼基地确认为办公楼用地,院内土地与居民分摊,故无法单独办理土地证 |
甘南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房屋 | 127,475.26 | 因主楼楼基地确认为办公楼用地,院内土地与居民分摊,故无法单独办理土地证 |
拜泉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新华书店办公室 | 45,165.37 | 违章建筑,不予办证 |
勃利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业务室 | 25,158.77 | 自建无手续,不符合消防问题,无法办证 |
孙吴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房屋(后院仓库) | 139,098.43 | 无土地证房产,因开发商在国土资源局没有审批手续,所以不予以办理土地证。 |
七台河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新兴门市部 | 148,255.88 | 无土地证房产,开发商联系不上,土地无法分割 |
黑龙江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中海风情0101 | 6,815,452.94 | 无土地证房产 |
黑龙江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中海风情0102 | 9,493,279.82 | 无土地证房产 |
黑龙江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中海风情1623 | 1,365,822.25 | 无土地证房产 |
黑龙江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中海风情1625 | 1,079,033.98 | 无土地证房产 |
黑龙江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中海风情苑501 | 3,760,892.74 | 无土地证房产 |
黑龙江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中海风情苑 | 3,760,892.74 | 无土地证房产 |
单位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502 | |||
黑龙江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 | 北京市地下车位199 | 143,559.71 | 无土地证房产 |
黑龙江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 | 北京市地下车位017 | 321,118.11 | 无土地证房产 |
黑龙江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 | 北京市地下车位073 | 152,155.43 | 无土地证房产 |
黑龙江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 | 北京市地下车位062 | 154,720.98 | 无土地证房产 |
黑龙江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 | 北京市地下车位063 | 154,720.98 | 无土地证房产 |
黑龙江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 | 北京市地下车位068 | 152,155.43 | 无土地证房产 |
黑龙江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 | 北京市地下车位025 | 154,720.98 | 无土地证房产 |
方正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二楼仓库 | 378,234.86 | 违建无法办证 |
哈尔滨市阿城区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房屋 | 1,616,292.36 | 开发商暂时无法办理 |
萝北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房屋 | 241,240.85 | 压建筑红线无法办理 |
抚远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六委工会综合楼 | 144,333.53 | 无土地证房产 |
黑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 | 北京图书中心办公楼 | 4,730,512.68 | 无土地证房产 |
齐齐哈尔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龙沙区供销大厦北门一楼 | 373,855.51 | 无土地证房产 |
齐齐哈尔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龙沙区供销大厦北门二楼 | 499,032.57 | 无土地证房产 |
、在建工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01,026,566.67 | 226,704,393.71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301,026,566.67 | 226,704,393.71 |
(
)在建工程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出版大厦项目 | 206,639,496.27 | 206,639,496.27 | 164,322,713.75 | 164,322,713.75 | ||
拆迁还建房屋 | 59,617,054.87 | 59,617,054.87 | 61,526,872.87 | 61,526,872.87 | ||
印刷设备安装 | 29,494,975.55 | 29,494,975.55 | ||||
办公楼装修工程 | 4,322,711.98 | 4,322,711.98 | 654,807.09 | 654,807.09 | ||
门店升级改造 | 952,328.00 | 952,328.00 | 200,000.00 | 200,000.00 | ||
合计 | 301,026,566.67 | 301,026,566.67 | 226,704,393.71 | 226,704,393.71 |
(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年变动情况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金额 | 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 | 转入固定资产 | 其他减少 | 余额 | 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 | ||
出版大厦项目 | 164,322,713.75 | 42,316,782.52 | 206,639,496.27 | ||||
拆迁还建房屋 | 61,526,872.87 | 1,909,818.00 | 59,617,054.87 | ||||
印刷设备安装 | 29,494,975.55 | 29,494,975.55 | |||||
办公楼装修工程 | 654,807.09 | 5,488,605.31 | 657,740.00 | 1,162,960.42 | 4,322,711.98 | ||
门店升级改造 | 200,000.00 | 19,605,030.98 | 13,235,442.91 | 5,617,260.07 | 952,328.00 | ||
合计 | 226,704,393.71 | 96,905,394.36 | 15,803,000.91 | 6,780,220.49 | 301,026,566.67 |
14、使用权资产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74,619.91 | 474,619.91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78,391.33 | 178,391.33 |
4、期末余额 | 296,228.58 | 296,228.5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21,314.32 | 121,314.3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0,505.56 | 180,505.56 |
3、本期减少金额 | 178,391.33 | 178,391.33 |
4、期末余额 | 123,428.55 | 123,428.55 |
三、减值准备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72,800.03 | 172,800.03 |
2、期初账面价值 | 353,305.59 | 353,305.59 |
、无形资产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商标权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25,564,215.42 | 12,965,368.32 | 1,480,243.40 | 4,893,570.02 | 344,903,397.16 |
2、本期增加金额 | 82,520.35 | 9,600.00 | 92,120.35 | ||
(1)购置 | 82,520.35 | 9,600.00 | 92,120.3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60,532.82 | 260,532.82 | |||
4、期末余额 | 325,564,215.42 | 13,047,888.67 | 1,480,243.40 | 4,642,637.20 | 344,734,984.69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商标权 | 其他 | 合计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7,370,127.38 | 10,154,821.17 | 11,886.98 | 3,597,844.39 | 81,134,679.92 |
2、本期增加金额 | 7,939,965.48 | 856,627.75 | 10,188.84 | 289,954.14 | 9,096,736.21 |
(1)摊销 | 7,939,965.48 | 856,627.75 | 10,188.84 | 289,954.14 | 9,096,736.21 |
3、本期减少金额 | 260,532.82 | 260,532.82 | |||
4、期末余额 | 75,310,092.86 | 11,011,448.92 | 22,075.82 | 3,627,265.71 | 89,970,883.3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50,254,122.56 | 2,036,439.75 | 1,458,167.58 | 1,015,371.49 | 254,764,101.38 |
2、期初账面价值 | 258,194,088.04 | 2,810,547.15 | 1,468,356.42 | 1,295,725.63 | 263,768,717.24 |
、长期待摊费用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摊销 | 其他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减少的原因 |
装修费 | 3,565,216.56 | 7,340,835.41 | 1,726,462.59 | 9,179,589.38 | ||
版权费 | 38,348.17 | 38,348.17 | ||||
其他 | 526,217.61 | 57,086.55 | 199,869.10 | 383,435.06 | ||
合计 | 4,129,782.34 | 7,397,921.96 | 1,964,679.86 | 9,563,024.44 |
17、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信用减值准备 | 16,956,728.38 | 72,247,569.22 | 64,126.10 | 427,507.34 |
资产减值准备 | 16,656,146.34 | 71,736,658.66 | ||
可抵扣亏损 | 596,674.20 | 3,137,350.36 | ||
员工奖励款 | 1,128,467.27 | 4,513,869.06 | ||
辞退福利 | 2,000,000.00 | 16,840,000.00 | ||
任期激励 | 7,238,503.38 | 34,609,823.88 | ||
合计 | 44,576,519.57 | 203,085,271.18 | 64,126.10 | 427,507.34 |
(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
使用权资产 | 43,200.01 | 172,800.0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所得税影响数 | 208,288.46 | 833,153.82 | ||
合计 | 251,488.47 | 1,005,953.85 |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4,101,306.44 | |
可抵扣亏损 | 51,847,175.84 | |
合计 | 65,948,482.28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项目 | 期末余额 |
2024年 | 13,826,514.23 |
2025年 | 9,640,931.04 |
2026年 | 8,032,008.74 |
2027年 | 12,319,971.32 |
2028年 | 8,027,750.51 |
合计 | 51,847,175.84 |
18、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付工程款 | 1,410,295.14 | 325,102.57 |
预付设备款 | 2,209,480.00 | 317,143.00 |
预付其他长期资产款 | 56,361.37 | 64,856.15 |
减: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 | 1,984,798.41 | |
合计 | 1,691,338.10 | 707,101.72 |
注释:2023年12月31日,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公司子公司黑龙江省新华图书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预付设备款,金额为1,969,250.00元。
19、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图书、音像产品采购 | 233,789,065.43 | 249,383,091.95 |
印刷服务 | 9,440,372.49 | 31,039,932.70 |
稿酬、租型等内容采购 | 29,953,084.29 | 37,129,687.38 |
印刷材料 | 36,374,286.99 | 47,808,439.32 |
费用款 | 8,561,911.46 | 8,292,519.05 |
工程及设备款 | 66,211,887.85 | 53,362,135.70 |
其他 | 2,099,814.27 | 1,955,817.65 |
合计 | 386,430,422.78 | 428,971,623.75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 | 44,766,131.39 | 未结算 |
人民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 | 39,759,329.56 | 未结算 |
黑龙江省教育学院 | 16,283,531.40 | 未结算 |
星球地图出版社 | 15,859,561.97 | 未结算 |
人民出版社 | 15,348,381.92 | 未结算 |
北京京师普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14,503,069.15 | 未结算 |
合计 | 146,520,005.39 |
20、预收款项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房租 | 22,033,605.14 | 13,648,274.05 |
合计 | 22,033,605.14 | 13,648,274.05 |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列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254,377,250.54 | 250,483,031.55 |
合计 | 254,377,250.54 | 250,483,031.55 |
(
)账龄超过
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黑龙江省教育厅 | 12,935,794.55 | 合同履行中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2,105,583.67 | 合同履行中 |
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 | 1,262,098.36 | 合同履行中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山东学缘教育图书有限公司 | 1,044,954.13 | 合同履行中 |
合计 | 17,348,430.71 |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07,086,396.84 | 300,044,093.39 | 290,389,546.53 | 116,740,943.7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5,357,885.74 | 40,764,147.08 | 40,847,117.40 | 5,274,915.42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12,444,282.58 | 340,808,240.47 | 331,236,663.93 | 122,015,859.12 |
(2)短期薪酬列示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64,263,261.37 | 227,524,596.59 | 222,617,994.36 | 69,169,863.60 |
2、职工福利费 | 55,585.97 | 15,407,839.06 | 15,153,120.56 | 310,304.47 |
3、社会保险费 | 103,603.52 | 22,862,753.72 | 22,881,927.00 | 84,430.24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98,363.81 | 22,073,271.00 | 22,091,350.45 | 80,284.36 |
工伤保险费 | 162.51 | 585,520.24 | 585,649.05 | 33.70 |
生育保险费 | 5,077.20 | 203,962.48 | 204,927.50 | 4,112.18 |
4、住房公积金 | 469,386.34 | 23,963,044.07 | 23,945,712.13 | 486,718.28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2,194,559.64 | 10,285,859.95 | 5,790,792.48 | 46,689,627.11 |
6、短期带薪缺勤 | ||||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07,086,396.84 | 300,044,093.39 | 290,389,546.53 | 116,740,943.70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998,235.78 | 32,952,665.09 | 31,489,391.01 | 4,461,509.86 |
2、失业保险费 | 796,359.39 | 1,850,597.05 | 1,850,365.57 | 796,590.87 |
3、企业年金缴费 | 1,563,290.57 | 5,960,884.94 | 7,507,360.82 | 16,814.69 |
合计 | 5,357,885.74 | 40,764,147.08 | 40,847,117.40 | 5,274,915.42 |
、应交税费
税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312,011.18 | 1,157,009.29 |
企业所得税 | 364,738.39 | 351,060.12 |
个人所得税 | 1,959,480.93 | 1,699,499.90 |
房产税 | 1,258,049.72 | 1,187,098.47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232,572.08 | 218,755.3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43,849.63 | 131,929.57 |
教育费附加 | 93,850.85 | 87,403.75 |
印花税 | 225,666.79 | 206,262.62 |
其他 | 12,523.39 | 14,414.85 |
合计 | 5,602,742.96 | 5,053,433.94 |
、其他应付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41,403,581.80 | 40,161,712.41 |
合计 | 41,403,581.80 | 40,161,712.41 |
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关联方往来款 | 11,268,850.23 | 11,606,427.79 |
代收代付及暂收款 | 11,434,719.66 | 11,803,676.99 |
保证金及押金 | 7,873,563.89 | 5,736,549.81 |
应付费用款 | 3,896,827.86 | 3,715,500.61 |
其他 | 6,929,620.16 | 7,299,557.21 |
合计 | 41,403,581.80 | 40,161,712.41 |
(
)账龄超过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大庆市新华书店 | 3,248,586.40 | 历史遗留款项 |
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200,000.00 | 历史遗留款项 |
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有房产经营管理中心 | 1,062,178.80 | 历史遗留款项 |
北安市吉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006,000.00 | 历史遗留款项 |
合计 | 7,516,765.20 |
25、其他流动负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 7,991,590.41 | 9,621,350.66 |
合计 | 7,991,590.41 | 9,621,350.66 |
26、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757,180,000.00 | 663,630,000.00 |
二、辞退福利 | 17,430,000.00 | 21,850,000.00 |
三、其他长期福利 | ||
合计 | 774,610,000.00 | 685,480,000.00 |
(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递延收益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递延收益 | 70,482,744.51 | 3,731,000.00 | 12,629,033.68 | 61,584,710.83 | 政府补助 |
合计 | 70,482,744.51 | 3,731,000.00 | 12,629,033.68 | 61,584,710.83 |
政府补助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八、政府补助。
、股本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期初余额 | 663,630,000.00 | 882,790,000.00 |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设定受益成本 | 36,250,000.00 | -185,900,000.00 |
1、当期服务成本 | 15,850,000.00 | 24,170,000.00 |
2、过去服务成本 | -940,000.00 | -238,410,000.00 |
3、结算利得(损失以“-”表示) | 10,000.00 | -30,000.00 |
4、利息净额 | 21,330,000.00 | 28,370,000.00 |
三、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设定受益成本 | 73,470,000.00 | -17,770,000.00 |
1、精算利得(损失以“-”表示) | 73,470,000.00 | -17,770,000.00 |
四、其他变动 | -16,170,000.00 | -15,490,000.00 |
1、结算时支付的对价 | ||
2、已支付的福利 | -16,170,000.00 | -15,490,000.00 |
五、期末余额 | 757,180,000.00 | 663,630,000.00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44,444,445.00 | 444,444,445.00 |
29、资本公积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本溢价 | 1,178,257,445.27 | 1,178,257,445.27 | ||
合计 | 1,178,257,445.27 | 1,178,257,445.27 |
30、其他综合收益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4,523,934.98 | -72,700,781.16 | 208,288.46 | -72,909,069.62 | 1,614,865.36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74,460,000.00 | -73,470,000.00 | -73,470,000.00 | 99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63,934.98 | 769,218.84 | 208,288.46 | 560,930.38 | 624,865.36 | ||
合计 | 74,523,934.98 | -72,700,781.16 | 208,288.46 | -72,909,069.62 | 1,614,865.36 |
、盈余公积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69,037,413.62 | 10,919,535.08 | 79,956,948.70 | |
合计 | 69,037,413.62 | 10,919,535.08 | 79,956,948.70 |
注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集团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本集团注册资本50%以上的,不再提取。本集团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
32、未分配利润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655,769,229.54 | 1,232,932,025.7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655,769,229.54 | 1,232,932,025.7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44,406,053.17 | 477,947,285.3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0,919,535.08 | 10,665,637.09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8,888,888.95 | 44,444,444.50 |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940,366,858.68 | 1,655,769,229.54 |
33、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及成本列示如下: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793,932,666.55 | 1,034,636,724.08 | 1,754,833,023.23 | 1,009,755,721.94 |
其他业务 | 50,484,100.83 | 13,308,960.34 | 50,931,885.13 | 16,221,523.21 |
合计 | 1,844,416,767.38 | 1,047,945,684.42 | 1,805,764,908.36 | 1,025,977,245.15 |
(2)营业收入按收入确认时间列示如下:
项目 | 产品销售 | 房屋出租 | 合计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42,644,044.56 | 42,644,044.56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1,801,772,722.82 | 1,801,772,722.82 | |
合计 | 1,801,772,722.82 | 42,644,044.56 | 1,844,416,767.38 |
、税金及附加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436,177.64 | 908,370.65 |
教育费附加 | 1,021,939.73 | 647,340.68 |
房产税 | 12,730,722.44 | 11,561,322.39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2,879,068.13 | 2,780,747.79 |
车船税 | 41,625.12 | 46,125.12 |
印花税 | 989,227.90 | 798,380.60 |
其他 | 70,332.56 | 50,591.77 |
合计 | 19,169,093.52 | 16,792,879.00 |
、销售费用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04,687,114.23 | 107,240,884.01 |
宣传推广费 | 75,931,292.24 | 95,821,508.28 |
运杂费 | 18,483,253.89 | 18,012,739.35 |
房租水电物暖费 | 6,181,272.40 | 6,781,603.98 |
折旧费 | 9,962,090.67 | 10,646,719.10 |
仓储保管费 | 1,338,163.49 | 1,786,664.60 |
修理费 | 1,723,583.76 | 1,903,518.72 |
办公费 | 2,147,057.43 | 2,098,478.69 |
车辆使用费 | 501,389.33 | 521,282.82 |
差旅费 | 1,205,439.29 | 249,889.45 |
招待费 | 576,671.58 | 413,091.38 |
其他 | 3,585,478.29 | 5,035,604.14 |
合计 | 226,322,806.60 | 250,511,984.52 |
、管理费用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83,513,851.72 | 188,809,975.75 |
折旧费 | 35,698,320.10 | 36,974,249.37 |
无形资产摊销 | 8,833,014.13 | 9,387,719.00 |
办公费 | 8,198,899.91 | 7,432,323.42 |
修理费 | 5,357,711.81 | 5,463,459.59 |
取暖费 | 10,302,445.67 | 9,370,011.57 |
聘请中介机构费 | 2,136,412.18 | 3,697,677.30 |
差旅费 | 2,384,069.55 | 559,939.69 |
车辆使用费 | 989,389.78 | 1,332,696.46 |
业务招待费 | 1,216,913.81 | 952,517.50 |
离职后福利 | 14,920,000.00 | -214,270,000.00 |
辞退福利 | -1,130,000.00 | -290,000.00 |
其他管理费用 | 25,729,641.42 | 22,144,041.87 |
合计 | 298,150,670.08 | 71,564,611.52 |
37、研发费用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资源制作费 | 3,000.0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技术开发费 | 691,094.73 | 1,562,422.61 |
审读校验费 | 335,590.00 | 97,000.00 |
研发人员工资 | 134,400.00 | 397,049.02 |
研发资料费 | 577.18 | 53,328.51 |
研发设备折旧 | 157,337.67 | 444,899.40 |
其他费用 | 1,206,480.71 | 900,139.96 |
合计 | 2,525,480.29 | 3,457,839.50 |
38、财务费用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4,335.08 | |
减:利息收入 | 54,785,483.86 | 48,162,176.63 |
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利息 | 21,820,000.00 | 29,010,000.00 |
银行手续费 | 393,827.14 | 376,728.34 |
合计 | -32,571,656.72 | -18,771,113.21 |
39、其他收益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8,408,152.03 | 33,310,538.25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117,206.10 | 25,884.74 |
其他 | 11,341.45 | |
合计 | 18,536,699.58 | 33,336,422.99 |
政府补助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八、政府补助。
、投资收益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7,735.19 | -70,045.64 |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10,784,250.19 | 14,741,890.4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107,700.81 | 84,689.99 |
合计 | 10,834,215.81 | 14,756,534.77 |
41、信用减值损失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 -7,387,302.46 | -16,701,590.46 |
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 138,331.92 | -2,536.81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合计 | -7,248,970.54 | -16,704,127.27 |
42、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存货跌价损失 | -2,957,046.81 | -7,087,637.86 |
合计 | -2,957,046.81 | -7,087,637.86 |
43、资产处置收益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5,651.40 | 129,932.01 | 5,651.40 |
其中:固定资产 | 5,651.40 | 129,932.01 | 5,651.40 |
合计 | 5,651.40 | 129,932.01 | 5,651.40 |
、营业外收入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44,159.90 | 830.00 | 44,159.90 |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 425,000.00 | ||
无法支付款项 | 148,630.00 | 148,630.00 | |
罚款收入 | 9,895.10 | 48,393.89 | 9,895.10 |
其他 | 171,075.13 | 596,868.38 | 171,075.13 |
合计 | 373,760.13 | 1,071,092.27 | 373,760.13 |
45、营业外支出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
对外捐赠支出 | 357,384.20 | 337,719.48 | 357,384.20 |
罚款支出 | 244,187.88 | 2,280.94 | 244,187.88 |
图书报废 | 1,032,576.74 | 1,032,576.74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15,540.96 | 36,845.69 | 15,540.96 |
违约赔偿支出 | 276,586.00 | 276,586.00 | |
供暖设备移交 | 3,374,073.39 | ||
其他 | 533,628.61 | 21,995.75 | 533,628.61 |
合计 | 2,459,904.39 | 3,772,915.25 | 2,459,904.39 |
、所得税费用
(
)所得税费用表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2,234.66 | 13,478.17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4,469,193.46 | |
合计 | -44,446,958.80 | 13,478.17 |
(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99,959,094.37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8,866.39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761.36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316.3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0,709.48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税率调整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44,469,193.45 |
所得税费用 | -44,446,958.80 |
47、其他综合收益详见附注五、30
4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项 | 23,863,780.51 | 3,609,214.95 |
递延收益 | 3,531,000.00 | 4,833,130.00 |
其他收益 | 1,568,902.17 | 16,034,049.11 |
营业外收入 | 196,440.62 | 868,561.52 |
利息收入 | 61,420,055.84 | 12,861,954.03 |
合计 | 90,580,179.14 | 38,206,909.61 |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期间费用付现部分 | 169,387,934.44 | 184,077,021.64 |
支付往来款项 | 43,727,831.14 | 21,556,876.45 |
营业外支出 | 713,775.19 | 3,398,350.08 |
合计 | 213,829,540.77 | 209,032,248.17 |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 | 310,000,000.00 | 610,000,000.00 |
投资收益 | 10,784,250.19 | 14,741,890.42 |
合计 | 320,784,250.19 | 624,741,890.42 |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 | 173,055,000.00 | 870,000,000.00 |
合计 | 173,055,000.00 | 870,000,000.00 |
4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44,406,053.17 | 477,947,285.37 |
加:信用减值损失 | 7,248,970.54 | 16,704,127.27 |
资产减值损失 | 2,957,046.81 | 7,087,637.8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4,194,109.98 | 65,492,807.19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80,505.56 | 178,509.40 |
无形资产摊销 | 9,096,736.21 | 9,907,405.4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964,679.86 | 2,180,183.97 |
资产处置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651.40 | -129,932.01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8,618.94 | 36,015.69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1,820,000.00 | 29,014,335.0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834,215.81 | -14,756,534.7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4,512,393.4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51,488.47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872,499.30 | 6,503,080.95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7,207,820.41 | -71,653,117.4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4,902,870.01 | -173,652,396.86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0,171,162.08 | 354,859,407.0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确认使用权资产的租赁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056,847,210.88 | 1,635,437,315.0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635,437,315.04 | 1,648,031,589.7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21,409,895.84 | -12,594,274.75 |
(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056,847,210.88 | 1,635,437,315.04 |
其中:库存现金 | 20,550.74 | 21,890.9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056,685,193.23 | 1,635,039,215.4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41,466.91 | 376,208.69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56,847,210.88 | 1,635,437,315.04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0,264,134.38 | 共管账户资金10,264,134.38元 |
合计 | 10,264,134.38 |
51、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项目 | 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3,350,450.71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 |
(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①经营租赁租赁收入
项目 | 本期金额 |
租赁收入 | 43,308,827.42 |
其中:未纳入租赁收款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收入 |
②融资租赁出租人相关损益情况
项目 | 2023年度 |
销售损益 | |
租赁投资净额的融资收益 | 8,849.55 |
与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六、研发支出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费用化金额 | 资本化金额 | 费用化金额 | 资本化金额 | |
资源制作费 | 3,000.00 | |||
技术开发费 | 691,094.73 | 1,562,422.61 | ||
审读校验费 | 335,590.00 | 97,000.00 | ||
研发人员工资 | 134,400.00 | 397,049.02 | ||
研发资料费 | 577.18 | 53,328.51 | ||
研发设备折旧 | 157,337.67 | 444,899.40 | ||
其他费用 | 1,206,480.71 | 900,139.96 | ||
合计 | 2,525,480.29 | 3,457,839.50 |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企业集团的构成:本公司2023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02户,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减少
户。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 |
直接 | 间接 | 方式 | |||||
1 | 黑龙江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图书出版 | 100 | 2 |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 |
直接 | 间接 | 方式 | |||||
2 | 黑龙江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图书出版 | 100 | 2 | |
3 | 黑龙江华文时代数媒科技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排版、信息技术开发服务 | 100 | 2 | |
4 | 北京一书万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新闻和出版业 | 100 | 1 | |
5 | 黑龙江新华果戈里书店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1 | |
6 | 黑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图书出版 | 100 | 2 | |
7 | 黑龙江文思天纵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设计、制作、排版 | 100 | 1 | |
8 | 黑龙江美术出版社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图书出版 | 100 | 2 | |
9 | 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图书出版 | 100 | 2 | |
10 | 黑龙江龙版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互联网销售 | 100 | 1 | |
11 | 黑龙江神童画报杂志社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期刊出版、发行 | 100 | 2 | |
12 | 黑龙江北方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图书出版 | 100 | 2 | |
13 | 黑龙江华文悦读荟数字出版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电子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14 | 黑龙江华文阅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设计排版、出版物销售 | 100 | 1 | |
15 | 黑龙江报刊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报纸期刊出版、发行 | 100 | 2 | |
16 | 黑龙江画报社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期刊出版、发行 | 100 | 2 | |
17 | 黑龙江格言杂志社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期刊出版、发行 | 100 | 2 | |
18 | 哈尔滨房地产周报社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报纸出版 | 100 | 2 | |
19 | 黑龙江生活月刊杂志社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期刊出版、发行 | 100 | 2 | |
20 | 黑龙江哈尔滨经济贸易洽谈会会刊杂志社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期刊出版、发行 | 100 | 2 | |
21 | 黑龙江出版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文化产业投资 | 100 | 2 | |
22 | 黑龙江东北数字出版传媒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数字出版、信息技术开发服务 | 100 | 2 | |
23 | 黑龙江省新华印务集团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制版 | 100 | 2 | |
24 | 黑龙江新华印刷二厂有限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印刷 | 100 | 2 |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 |
直接 | 间接 | 方式 | |||||
责任公司 | |||||||
25 | 黑龙江省印刷物资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印刷物资销售 | 100 | 2 | |
26 | 黑龙江省新闻出版进出口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印刷物资销售 | 100 | 2 | |
27 | 黑龙江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出版物发行 | 100 | 2 | |
28 | 黑龙江省新华图书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29 | 黑龙江省新华世纪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信息技术开发 | 100 | 2 | |
30 | 黑龙江省新华世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31 | 黑龙江省外文书店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32 | 齐齐哈尔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齐齐哈尔市 | 齐齐哈尔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33 | 讷河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齐齐哈尔市 | 齐齐哈尔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34 | 拜泉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齐齐哈尔市 | 齐齐哈尔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35 | 克山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齐齐哈尔市 | 齐齐哈尔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36 | 龙江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齐齐哈尔市 | 齐齐哈尔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37 | 依安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齐齐哈尔市 | 齐齐哈尔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38 | 泰来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齐齐哈尔市 | 齐齐哈尔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39 | 甘南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齐齐哈尔市 | 齐齐哈尔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40 | 克东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齐齐哈尔市 | 齐齐哈尔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41 | 富裕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齐齐哈尔市 | 齐齐哈尔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42 | 黑河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黑河市 | 黑河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43 | 北安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黑河市 | 黑河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44 | 嫩江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黑河市 | 黑河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45 | 五大连池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黑河市 | 黑河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46 | 逊克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黑河市 | 黑河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47 | 孙吴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黑河市 | 黑河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 |
直接 | 间接 | 方式 | |||||
48 | 呼玛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黑河市 | 黑河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49 | 伊春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伊春市 | 伊春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50 | 铁力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伊春市 | 伊春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51 | 嘉荫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伊春市 | 伊春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52 | 绥化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绥化市 | 绥化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53 | 海伦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绥化市 | 绥化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54 | 肇东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绥化市 | 绥化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55 | 安达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绥化市 | 绥化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56 | 望奎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绥化市 | 绥化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57 | 青冈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绥化市 | 绥化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58 | 兰西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绥化市 | 绥化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59 | 庆安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绥化市 | 绥化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60 | 明水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绥化市 | 绥化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61 | 绥棱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绥化市 | 绥化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62 | 五常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63 | 哈尔滨市双城区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64 | 巴彦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65 | 佳木斯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佳木斯市 | 佳木斯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66 | 桦南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佳木斯市 | 佳木斯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67 | 富锦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佳木斯市 | 佳木斯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68 | 汤原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佳木斯市 | 佳木斯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69 | 桦川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佳木斯市 | 佳木斯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70 | 同江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佳木斯市 | 佳木斯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71 | 抚远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佳木斯市 | 佳木斯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72 | 木兰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73 | 通河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74 | 鹤岗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鹤岗市 | 鹤岗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75 | 绥滨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鹤岗市 | 鹤岗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76 | 萝北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鹤岗市 | 鹤岗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77 | 双鸭山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双鸭山市 | 双鸭山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78 | 集贤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双鸭山市 | 双鸭山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 |
直接 | 间接 | 方式 | |||||
79 | 宝清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双鸭山市 | 双鸭山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80 | 饶河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双鸭山市 | 双鸭山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81 | 友谊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双鸭山市 | 双鸭山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82 | 鸡西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鸡西市 | 鸡西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83 | 鸡东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鸡西市 | 鸡西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84 | 密山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鸡西市 | 鸡西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85 | 虎林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鸡西市 | 鸡西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86 | 牡丹江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牡丹江市 | 牡丹江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87 | 绥芬河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牡丹江市 | 牡丹江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88 | 宁安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牡丹江市 | 牡丹江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89 | 海林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牡丹江市 | 牡丹江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90 | 林口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牡丹江市 | 牡丹江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91 | 穆棱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牡丹江市 | 牡丹江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92 | 东宁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牡丹江市 | 牡丹江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93 | 尚志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94 | 延寿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95 | 七台河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七台河市 | 七台河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96 | 勃利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七台河市 | 七台河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97 | 哈尔滨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98 | 哈尔滨市阿城区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99 | 哈尔滨市呼兰区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100 | 依兰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101 | 宾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
102 | 方正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出版物销售 | 100 | 2 |
注:取得方式:
、投资设立;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报告期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报告期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黑龙江新华研学旅行有限公司因长期无经营活动,于2023年11月7日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5、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联营企业
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广东南传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广东省 | 珠海市 |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 | 30.00 | 权益法核算 |
八、政府补助
1、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项目 | 期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新华书店图书配送中心物流项目 | 12,023,333.16 | 2,098,888.92 | 9,924,444.24 | 与资产相关 | |||
出版物数字化、绿色化印刷建设项目 | 9,979,291.04 | 1,164,785.92 | 8,814,505.12 | 与资产相关 | |||
门店转型升级工程项目补贴 | 9,167,054.03 | 558,093.24 | 8,608,960.79 | 与资产相关 | |||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5,433,351.70 | 300,000.00 | 1,866,094.89 | 3,867,256.81 | 与收益相关 | ||
精品图书工程 | 6,935,789.67 | 530,000.00 | 774,815.53 | 6,690,974.14 | 与收益相关 | ||
拆迁补偿款 | 13,044,122.67 | 95,110.65 | 12,949,012.02 | 与收益相关 | |||
国家出版基金项目 | 13,247,458.01 | 2,901,000.00 | 5,654,544.53 | 216,700.00 | 10,277,213.48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 | 652,344.23 | 200,000.00 | 452,344.23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70,482,744.51 | 3,731,000.00 | 12,412,333.68 | 216,700.00 | 61,584,710.83 |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情况
补助项目 | 本期计入损益金额 | 上期计入损益金额 | 计入损益的列报项目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新华书店图书配送中心物流项目 | 2,098,888.92 | 2,098,888.94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综合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2,979.46 | 与资产相关 | ||
出版物数字化、绿色化印刷建设项目 | 1,164,785.92 | 1,317,869.92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门店转型升级工程项目补贴 | 558,093.24 | 558,093.24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增值税返还 | 3,917,839.00 | 12,478,780.67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税费返还 | 509,077.18 | 542,057.63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1,866,094.89 | 4,724,097.3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精品图书工程 | 1,054,815.53 | 1,939,553.97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国家出版基金项目 | 5,654,544.53 | 6,337,215.81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稳岗补贴 | 456,271.74 | 1,909,811.19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拆迁补偿款 | 95,110.65 | 130,609.24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政府购买服务补偿金 | 8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五常市政府奖励款 | 18,000.00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失业保险留工培训补助 | 66,500.00 | 205,5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哈尔滨市南岗区工业信息科技局奖励款 | 75,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新增线上批零住餐企业奖励款 | 6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其他 | 273,130.43 | 65,080.88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18,408,152.03 | 33,310,538.25 |
3、本期退回的政府补助情况
本集团本期国家出版基金项目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专家验收意见,退回国家出版基金项目政府补助金额216,700.00元,其中,冲减递延收益216,700.00元。
九、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
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市场风险
本集团持有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因此,本集团承担着证券市场变动的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敏感性分析:
本集团因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而面临价格风险。
由于某些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是按照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为基础的通用定价模型或其他估值技术确定的,而估值技术本身基于一定的估值假设,因此估值结果对估值假设具有重大的敏感性。
、信用风险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理财产品等其他金融资产。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
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目前市场状况等其它因素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
对于租赁公司提供的租赁业务,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公司的政策,对所有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均需进行信用审核。本公司对于长期应收租赁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不导致本公司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理财产品等金融工具。本公司对合作的银行实行评级准入制度。
本公司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整体信用风险可控。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的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于资产负债表日,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应付账款 | 386,430,422.78 | 386,430,422.78 | |||
其他应付款 | 41,403,581.80 | 41,403,581.80 | |||
合计 | 427,834,004.58 | 427,834,004.58 |
项目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应付账款 | 428,971,623.75 | 428,971,623.75 | |||
其他应付款 | 40,161,712.41 | 40,161,712.41 | |||
合计 | 469,133,336.16 | 469,133,336.16 |
十、公允价值的披露
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年末公允价值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423,055,000.00 | 423,055,000.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23,055,000.00 | 423,055,000.00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
(三)其他债权投资 | ||||
(四)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135,075.37 | 1,515,395.99 | 3,650,471.36 | |
(五)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135,075.37 | 424,570,395.99 | 426,705,471.36 |
十一、关联方及其交易
1、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万元) | 母公司对本集团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集团的表决权比例% |
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出版 | 50,000.00 | 57.62 | 57.62 |
报告期内,母公司实收资本变化如下: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实收资本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本集团最终控制方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本公司所属的子公司详见附注七、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集团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集团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七、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与本集团的关系 |
大庆市新华书店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大庆市大同新华书店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新华书店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大庆市龙凤新华书店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大庆市让胡路新华书店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大庆市肇州县新华书店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林甸县新华书店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肇源县新华书店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黑龙江文盛后勤事务管理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黑龙江新版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黑龙江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黑龙江东北新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黑龙江东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黑龙江省印刷技术研究所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黑龙江朝鲜民族出版社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广东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 | 期初持有公司3.49%股权的股东控制的其他公司 |
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期初持有公司3.49%股权的股东控制的其他公司 |
广东海燕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 | 期初持有公司3.49%股权的股东控制的其他公司 |
广东经济出版社有限公司 | 期初持有公司3.49%股权的股东控制的其他公司 |
广东南方传媒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 期初持有公司3.49%股权的股东控制的其他公司 |
广东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 | 期初持有公司3.49%股权的股东控制的其他公司 |
广东新世纪出版社有限公司 | 期初持有公司3.49%股权的股东控制的其他公司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与本集团的关系 |
广东科技出版社有限公司 | 期初持有公司3.49%股权的股东控制的其他公司 |
广东花城出版社有限公司 | 期初持有公司3.49%股权的股东控制的其他公司 |
人民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 | 持有公司21.82%股权的股东控制的其他公司 |
人教数字出版有限公司 | 持有公司21.82%股权的股东控制的其他公司 |
人民教育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 | 持有公司21.82%股权的股东控制的其他公司 |
人教教材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持有公司21.82%股权的股东控制的其他公司 |
上海人教海文图书音像有限公司 | 持有公司21.82%股权的股东控制的其他公司 |
北京市人教科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持有公司21.82%股权的股东控制的其他公司 |
北京人教希望读者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持有公司21.82%股权的股东控制的其他公司 |
、关联方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①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金额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大庆市新华书店 | 接受劳务 | 22,508.20 | 24,684.80 |
大庆市新华书店 | 采购商品 | 15,336.90 | |
黑龙江文盛后勤事务管理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407,359.26 | 284,126.60 |
黑龙江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2,987.50 | |
黑龙江朝鲜民族出版社 | 采购商品 | 30,325.37 | 13,100.13 |
广东南方传媒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7,084,082.24 | 7,075,175.89 |
广东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481.04 | 8,116.32 |
广东新世纪出版社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712.80 | 374.4 |
广东科技出版社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8,817.76 | -21,136.40 |
人民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1,187,285.75 | 32,531,927.38 |
人民教育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7,193,220.76 | 7,360,395.03 |
人教教材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7,501,374.82 | 7,647,480.72 |
黑龙江东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22,772.27 | |
北京人教希望读者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25,163.97 | |
广东花城出版社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6,389.31 | |
合计 | 53,607,830.45 | 54,947,232.37 |
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金额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大庆市新华书店 | 销售商品 | 113,977,338.89 | 111,127,616.09 |
大庆市大同新华书店 | 销售商品 | 2,201,456.10 | 2,548,192.66 |
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新华书店 | 销售商品 | 3,491,688.31 | 3,514,227.03 |
大庆市龙凤新华书店 | 销售商品 | 4,160,815.58 | 4,511,903.69 |
大庆市让胡路新华书店 | 销售商品 | 6,288,492.76 | 7,207,547.57 |
大庆市肇州县新华书店 | 销售商品 | 4,364,158.37 | 4,704,257.55 |
林甸县新华书店 | 销售商品 | 2,745,058.44 | 3,141,670.17 |
肇源县新华书店 | 销售商品 | 5,047,510.17 | 5,455,418.73 |
黑龙江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89,357.80 | |
黑龙江朝鲜民族出版社 | 销售商品 | 31,296.93 | 84,964.24 |
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83,721.73 | 63,278.91 |
人民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7,316,253.69 | 15,005,423.45 |
人民教育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724,232.96 | 2,728,114.13 |
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5,264.85 | |
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71,428.57 | |
合计 | 162,718,075.15 | 160,092,614.22 |
(
)关联受托管理/委托管理情况本集团作为受托方
委托方名称 | 受托方名称 | 托管资产类型 | 受托起始日 | 受托终止日 | 托管收益定价依据 | 报告期间 | 确认的托管收益 |
大庆市新华书店 |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全部经营管理事项 | 2020.5.11 | 2026.5.9 | 市场价格 | 2023.1.1-2023.12.31 | 183,516.82 |
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朝鲜民族出版社全部经营管理事项 | 2020.4.26 | 2026.4.25 | 市场价格 | 2023.1.1-2023.12.31 | 9,235.47 |
合计 | 192,752.29 |
(
)关联租赁情况本集团作为出租方: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 | 1,541,284.40 | 1,541,284.40 |
本集团作为承租方: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用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用 |
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 | 325,389.83 | 654,188.42 |
(4)关联方资金拆借向关联方拆入资金
期间 | 期初余额 | 本期拆入 | 本期归还 | 期末余额 |
大庆市新华书店 | 4,502,443.19 | 1,230,970.73 | 1,253,856.79 | 4,479,557.13 |
大庆市大同新华书店 | 899,562.51 | 292,368.88 | 311,144.86 | 880,786.53 |
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新华书店 | 616,250.49 | 400,657.09 | 424,342.61 | 592,564.97 |
大庆市龙凤新华书店 | 1,100,245.87 | 459,940.94 | 490,420.23 | 1,069,766.58 |
大庆市让胡路新华书店 | 1,510,516.70 | 899,309.39 | 990,693.70 | 1,419,132.39 |
大庆市肇州县新华书店 | 846,555.05 | 453,212.39 | 536,600.58 | 763,166.86 |
林甸县新华书店 | 823,905.51 | 330,310.83 | 353,961.69 | 800,254.65 |
肇源县新华书店 | 1,306,948.47 | 543,731.56 | 609,820.17 | 1,240,859.86 |
合计 | 11,606,427.79 | 4,610,501.81 | 4,970,840.63 | 11,246,088.97 |
(5)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7,413,572.93 | 7,399,856.36 |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
大庆市新华书店 | 7,804,220.27 | 390,211.01 | 40,818,906.62 | 2,040,945.33 | |
大庆市大同新华书店 | 315.28 | 15.76 | 1,470.43 | 73.52 | |
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新华书店 | 13,522.15 | 676.11 | 11,783.33 | 589.17 | |
大庆市龙凤新华书店 | 6,101.09 | 305.05 | 81,820.89 | 4,091.04 | |
大庆市让胡路新华书店 | 4,925.50 | 246.28 | 29,536.07 | 1,476.80 | |
大庆市肇州县新华书店 | 20,976.22 | 1,048.81 | 71,698.05 | 3,584.90 | |
林甸县新华书店 | 5,844.00 | 292.20 | 16,544.97 | 827.25 | |
肇源县新华书店 | 2,596.49 | 129.82 | 818.99 | 40.95 | |
人民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 | 9,131,412.43 | 456,570.62 | 928,555.98 | 46,427.80 | |
合计 | 16,989,913.43 | 849,495.66 | 41,961,135.33 | 2,098,056.76 |
(
)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 | 关联方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账款: | |||
黑龙江朝鲜民族出版社 | 9,969.30 | 519.75 | |
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644.70 | 7,644.70 | |
广东南方传媒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 3,845,647.06 | 3,753,574.62 | |
广东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 | 415.36 | 648.48 | |
广东新世纪出版社有限公司 | 1,939.88 | 1,227.08 | |
广东科技出版社有限公司 | 10,582.64 | 1,764.88 | |
广东花城出版社有限公司 | 11,919.35 | 5,530.04 | |
人民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 | 39,759,329.56 | 33,875,097.85 | |
人民教育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 | 5,289,011.45 | ||
人教教材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7,509,805.64 | 6,988,196.15 | |
上海人教海文图书音像有限公司 | 2,005.28 | 2,005.28 | |
林甸县新华书店 | 129.60 | ||
北京人教希望读者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25,163.97 | 25,770.61 | |
大庆市新华书店 | 452.90 | ||
小计 | 56,473,887.09 | 44,662,109.04 | |
合同负债: | |||
大庆市新华书店 | 1,131,162.06 | 2,136,700.00 | |
大庆市大同新华书店 | 6,713.90 | 290,000.00 | |
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新华书店 | 528,970.64 | ||
大庆市龙凤新华书店 | 460,000.00 | 730,000.00 | |
大庆市让胡路新华书店 | 860,027.51 | 260,966.61 | |
大庆市肇州县新华书店 | 424,377.57 | 939,568.01 | |
林甸县新华书店 | 336,449.34 | 501,082.58 | |
肇源县新华书店 | 580,000.00 | ||
黑龙江朝鲜民族出版社 | 3,058.09 | ||
小计 | 3,801,788.47 | 5,387,287.84 | |
其他应付款: | |||
大庆市新华书店 | 4,479,557.13 | 4,502,443.19 | |
大庆市大同新华书店 | 880,786.53 | 899,562.51 | |
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新华书店 | 592,564.97 | 616,250.49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大庆市龙凤新华书店 | 1,069,766.58 | 1,100,245.87 | |
大庆市让胡路新华书店 | 1,419,132.39 | 1,510,516.70 | |
大庆市肇州县新华书店 | 763,166.86 | 846,555.05 | |
林甸县新华书店 | 800,254.65 | 823,905.51 | |
肇源县新华书店 | 1,240,859.86 | 1,306,948.47 | |
小计 | 11,246,088.97 | 11,606,427.79 | |
合计 | 71,521,764.53 | 61,655,824.67 |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标的额在100.00万元以上尚未了结的一般诉讼事项如下:
(1)双鸭山市新华书店与松江大厦房屋拆迁安置纠纷诉讼情况
(A)2018年
月
日,原告黑龙江松江投资发展集团(以下简称“松江投资”)、双鸭山市国贸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商厦”)、双鸭山市松江国际购物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松江大厦”)、双鸭山市新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方房产”)向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双鸭山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书店”)。原告诉称:2012年9月26日,原告与被告签订《非住宅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原告依约履行应尽义务,被告拖延办理回迁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原告提出诉讼请求:①判令被告立即履行协议中约定的回迁义务;②判令被告支付因迟延履行协议中约定的回迁义务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合计103.78万元;③判令被告支付房屋供热费、看护费直至回迁时止;④案件受理费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被告承担。新华书店于2019年
月
日提起反诉,诉称:反诉被告未如期交房并违规加大公摊面积、违规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及权属登记等,且2018年9月20日双鸭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出具了《撤销松江大厦一至五层房屋登记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反诉请求:①判令反诉被告按照协议约定面积、位置、回迁条件交付回迁安置房屋;②判令反诉被告给付逾期回迁补偿费用、损失、违约金及律师费共计1,546.45万元;③判令反诉被告给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至给付之日止;④四反诉被告对前述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法律责任等。2019年
月
日,原告松江投资、国贸商厦、松江大厦、新东方房产向尖山区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尖山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26日下发(2018)黑0502民初1902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撤诉。
2022年
月
日,新华书店向尖山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包括松江投资、国贸商厦、松江大厦、新东方房产、双鸭山市大地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诉求包括依法判令被告按照协议约定面积、位置、回迁条件等,向原告交付建筑面积4560.95平方米回迁安置房屋;依法判令被告给付原告迟延履行协议约定的逾期回迁补偿费用、损失、违约金及律师费等合计六项。2023年2月23日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尖山区人民法院先后多次开庭审理。2023年12月25日,经过摇号,决定由第三方司法鉴定机构黑龙江杰信勘察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进行重新鉴定,目前鉴定机构正在鉴定过程中。
(B)2018年9月27日,原告松江大厦向尖山区人民法院起诉被告双鸭山市国土资源局、第三人新华书店,诉称双鸭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8年
月
日作出的《决定》属于认定事实不清,程序违法,请求撤销该决定。2018年11月23日,尖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黑0502行初36号行政判决书,撤销被告双鸭山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
月
日作出的《决定》。2021年
月
日,尖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黑0502行监1号行政裁定书,认为本院于2018年11月23日作出的(2018)黑0502行初36号行政判决书确有错误,本案由本院再审;2021年12月3日,尖山区人民法院下发(2021)黑0502行再
号终行政判决书,撤销尖山区人民法院(2018)黑0502行初36号行政判决书,并驳回原告松江大厦诉讼请求;原告松江大厦提出上诉;2021年12月24日,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2021)黑05行再2号行政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C)2019年4月15日,原告新华书店向尖山区人民法院起诉被告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三人松江大厦,诉称被告为第三人作出的松江大厦初始登记程序违法、面积依据错误,依法应予撤销。请求:①撤销被告为第三人作出的房屋初始登记;
②撤销被告为第三人依据第一项应撤销的房屋初始登记而进行的房屋权属登记及发放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换发的不动产证;③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2019年6月28日,
尖山区人民法院下发(2019)黑0502行初22-38号行政裁定书,驳回双鸭山市新华书店起诉。新华书店提出上诉,2019年11月22日,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行政裁定书(2019)黑05行终63-79号,裁定撤销(2019)黑0502行初22-38号行政裁定,并指令尖山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2020年6月12日,尖山区人民法院下发(2020)黑0502行初10-26号行政裁定书,驳回新华书店起诉;新华书店不服该判决再次提起上诉。2020年11月30日,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2020)黑
行终30-46号行政裁定书,撤销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2020)黑0502行初10-26号行政裁定,尖山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2021年7月12日,尖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黑0502行初24号行政裁定,驳回新华书店起诉;新华书店提出上诉,2021年
月
日,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黑05行终58号行政裁定书,撤销尖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黑0502行初24号行政裁定,指令尖山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2021年12月29日,新华书店基于前述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黑
行再
号行政判决书已生效,已确认双鸭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有权撤销松江大厦一至五层房屋登记,故申请撤回以上行政诉讼,尖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黑0502行初25-40号行政裁定书和(2021)黑0502行初
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准许新华书店撤回起诉。
(2)哈尔滨市新华书店与黑龙江省收藏家协会房屋产权纠纷诉讼情况2012年3月28日,因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曼支行与黑龙江省收藏家协会、徐凤财借款合同纠纷,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下达(2012)里法执字第00909号执行裁定,查封了哈尔滨市道里区石头道街57号1-5层房产。2015年6月4日,原告哈尔滨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书店”)向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起诉被告黑龙江省收藏家协会、哈尔滨凤财钟表展览有限责任公司。原告诉称:2004年6月,哈尔滨市政府决定征收原告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原石头道街99号,现57号(地段街151号转角处)原哈尔滨市科技书店的房产,按政府拆迁还建、原处安置及产权调换的原则,将新建楼房中两层靠石头道街方向、面积811平方米房屋安置给原告。2005年,被告与原告就还建面积等事项签订回迁协议并作出承诺,但2009年6月被告将新建整体楼房产权申请登记于其名下。2009
年
月
日,被告为新华书店出具回迁进户验收单,并将上述回迁安置房屋交由原告占有使用,但至今未予分割,未协助原告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原告提出诉讼请求:①请求确认并裁决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石头道街57号转角处新建房屋一、二楼共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归原告,被告应协助从新房产权中分割并将房屋的所有权登记于原告名下;②本案发生的测量费以及一审诉讼费均由被告承担。2016年7月8日,道里区人民法院作出(2015)里民三民初字第854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016年
月
日,新华书店上诉至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12月28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黑01民终3967号民事裁定书,认定新华书店是涉案房产的真实所有权人,裁定撤销(2015)里民三民初字第854号判决,发回重审。
2018年5月9日,道里区人民法院重审本案,释明案涉房产确权应按照执行异议之诉程序解决,由此新华书店撤诉并提起执行异议申请。2019年12月5日,道里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黑0102执异
号执行裁定书,驳回了新华书店的异议请求。2019年12月18日,新华书店向道里区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请求:①判令停止对哈尔滨市道里区石头道街57号1-2层房产的查封;②判令确认哈尔滨市道里区石头道街
号1-2层房产归原告所有;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2021年1月21日道里法院出具(2021)黑0102民监1号民事裁定书,对(2011)里民二初字第
号案件提起再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执行。2021年
月
日,新华书店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要求进入(2011)里民二初字第243号案件再审,法院认为再审应以涉案房产确权为前提。2021年7月22日,新华书店向道里法院提起确权之诉,2021年
月
日确权之诉开庭,2022年
月
日,法院一审判决,对哈尔滨市道里区石头道街55-2号房产进行了确权,所有权人为原告新华书店。2022年6月8日,新华书店收到哈尔滨银行新阳广场支行的上诉状,案件进入二审阶段。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黑
民终7124号裁定,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3年5月24日、9月4日,(2011)里民二初字第243号案件再审开庭审理,
新华书店作为第三人出席。2023年
月,法院下达判决书:债务人黑龙江省收藏家协会以坐落在石头道街57号1-5层属于收藏家协会部分房屋进行拍卖偿还银行贷款(除属于新华书店一层301.86平方米,二层381.65平方米的部分),新华书店胜诉。(
)黑龙江新华书店集团与比家宾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情况2020年11月14日,原告陈宏向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起诉被告黑龙江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书店”),原告陈宏诉称2017年8月30日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新华书店将其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段街179号2栋6层房屋租给原告用于酒店经营,后原告使用案涉房屋开设比家宾馆,在开业后发现室内温度不达标导致其经营亏损。原告提出诉讼请求:①判令被告对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段街
号
栋
层房屋供热设施进行维修以达到正常使用标准;②判令被告赔偿经营损失525.00万元;③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于2021年4月申请撤诉,道里区人民法院准许其撤诉。
2020年12月29日,原告新华书店向道里区人民法院起诉被告陈宏、比家宾馆,诉称:2017年8月,原告与陈宏签订了合同,将其名下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段街
号
栋
层房屋租给被告陈宏用于酒店经营,后被告陈宏用案涉房屋开设比家宾馆,被告陈宏自2019年起欠缴房屋租金。原告提出诉讼请求:①判令被告陈宏、比家宾馆给付原告房屋租金445.00万元;②判令被告陈宏、比家宾馆给付原告逾期付款违约金
133.50万元;③判令被告陈宏、比家宾馆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被告陈宏、比家宾馆提出反诉,诉称:2017年8月,被告与原告签订了合同,原告将其名下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段街179号2栋6层房屋,建筑面积4837.24平方米房屋出租给被告陈宏用于酒店经营,2018年
月
日宾馆开始营业即发现房屋室内温度不达标并向供热办反映,供热办通知供热单位到现场测温,宾馆室内温度只有15度。通过携程网订房入住的客人在评价中因室温过低给予差评,于是比家宾馆在2017-2018年度采暖期内多次要求原告对供热设施进行整改,并向供热单位反映情况,供热单位答复租赁房屋室内温度不达标,是由于房屋供热管线使用多年未进行及时更换导致管道堵塞严重而造成的。新华书店同意协商解决,但要求比家宾馆先按照合同约
定缴纳房屋租金,因此比家宾馆又缴纳租金
80.00万元,但新华书店未解决供暖问题,致使比家宾馆2018-2021采暖期期间经营严重受损。比家宾馆反诉请求:①判令解除与新华书店签订的合同;②判令新华书店赔偿房屋装修损失800.00万元;③判令新华书店返还房屋租赁保证金
10.00万元;④本诉及反诉案件受理费、鉴定费等诉讼费用由原告新华书店负担。案件审理期间,法院依法追加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为本案反诉第三人到庭参加诉讼,2021年5月13日开庭审理,因涉及司法鉴定事项休庭。2021年
月至2022年
月,道里区人民法院组织双方进行了三次开庭,最终确定黑龙江天极惠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为案涉房屋装修现值的鉴定机构,并于2022年1月28日对涉案房屋装修现值进行了现场勘查并出具了评估报告。2023年7月11日,法院下发(2021)黑0102民初4616号判决:①解除原告新华书店与被告比家宾馆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②被告比家宾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从租赁房屋迁出,并将租赁房屋内装修及物品交付原告新华书店;③被告比家宾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新华书店租金37.17万元;④新华书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被告比家宾馆装修损失454.32万元;⑤原告新华书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被告比家宾馆物品损失
48.04万元。驳回原告新华书店和被告比家宾馆的其他诉讼请求。原告新华书店上诉,2023年11月22日法院开庭审理,尚未宣判。
(
)北安市新华书店与吉瑞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屋拆迁安置纠纷诉讼情况2022年11月7日,原告北安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安书店”)向北安市人民法院起诉吉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瑞公司”)。原告诉称:
2011年
月
日,北安书店与吉瑞公司签订《北安市新华书店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为:北安书店被拆迁房屋坐落于北安市一道街与步行街之夹角,总建筑面积为2160.42平方米,此外还有200平方米的院墙。吉瑞公司以产权调换方式,在北安书店原址新建总面积2484平方米的房屋,对北安书店予以回迁补偿,北安书店无需向吉瑞公司补差价款。吉瑞公司应于2012年12月31日前将回迁房屋交付北安书店,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回迁,吉瑞公司向北安书店
赔偿各种损失2,385.00元/天,并承担拆迁期间及回迁前北安书店租赁损失
53.50万元/年,吉瑞公司承担因拆迁和回迁期间北安书店所发生的各项损失和费用合计60.00万元等等。协议签订后,北安书店将房屋交付吉瑞公司拆除,吉瑞公司给付北安书店截至2012年
月
日前的租赁损失和拆迁各项损失费用
120.00万元。此后,吉瑞公司未按期交付回迁房屋。
2019年10月21日,北安书店向吉瑞公司书面致函,要求吉瑞公司按约定交付回迁房屋。2019年
月
日,吉瑞公司回复函称,给北安书店回迁安置1-4楼,面积为1461平方米,地下室500平方米。北安书店不能接受,故诉至法院,提出五项诉讼请求:①判令吉瑞公司履行协议,在北安书店被拆迁房屋原位置优先交付吉瑞商住小区商服1-4层2,484平方米回迁房屋;②判令吉瑞公司为北安书店办理上述回迁房的不动产产权证书;③判令吉瑞公司给付北安书店2013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每天2,835元,计3,467天)的逾期回迁违约赔偿金982.89万元;自2022年
月
日至吉瑞公司实际交付回迁2484平方米商服房屋之日止,仍按每天2,835.00元计算回迁违约赔偿金;④判令吉瑞公司给付北安书店2013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的回迁前房屋租赁损失508.25万元;2022年7月1日至吉瑞公司实际交付回迁2484平方米商服房屋之日止,仍按每年
53.50万元计算房屋租赁损失;
⑤诉讼费用由吉瑞公司承担。北安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29日作出判决:①吉瑞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北安书店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22年6月
日的逾期回迁违约赔偿金
982.89万元;②吉瑞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北安书店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的房屋租赁损失508.25万元;
③驳回北安书店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下发后,北安书店提出上诉。2023年6月15日,北安书店收到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二审于2023年
月
日开庭。2024年1月19日,二审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5)黑龙江教育出版社与卓健物业电费纠纷诉讼情况2022年
月
日,原告哈尔滨卓健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向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起诉被告黑龙江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原告诉称:被告购买哈尔滨市群力第六大道1313号商服5层楼并在2016年
月办理进户,进户时被告因办公和厨房用电需要向开发公司申请办理电力增容的诉求,开发公司按其用电需求,对其5块电表的用电量进行增容。由于原告项目工作人员在售电系统开卡时操作失误,将5块表均误录成1倍率(应为5倍率)。2016年
月至2022年
月
日实际产生电费
128.10万元,被告共计缴纳电费
12.77万元,剩余差额电费115.33万元尚未支付。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给付差额电费115.33万元。2024年1月14日,原告撤诉。
(
)黑龙江北方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与尼墨装饰公司房租纠纷情况2019年11月19日,原告黑龙江北方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艺社”)与被告哈尔滨尼墨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尼墨装饰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被告承租原告所有的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街
号1-5层,被告租赁房屋可作为饭店、宾馆、写字间、装饰公司合法经营性项目用途使用,该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1785.40平方米;房屋租赁期限为10年,自2020年4月1日起至2030年3月
日止;双方约定,自2020年
月
日起具体租金情况为:
2020年
月
日至2021年3月31日租金为每年50.00万元;2021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租金为每年60.00万元,2023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租金为每年63.00万元;2026年
月
日至2030年
月
日租金为每年
66.15万元。租赁房屋交付使用后,被告仅支付了10.00万元租金,至本案起诉之日剩余租金155.00万元经原告多次催要未予支付。2023年1月5日,原告向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支付剩余租金
155.00万元。2023年
月
日本案开庭审理,2023年
月
日法院宣判:被告应向原告支付租金151.32万元,违约金149.13万元,案件受理费3.08万元。2023年12月,尼墨装饰公司上诉,目前法院尚未开庭。
上述诉讼事项涉案标的额占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较小,未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公司无需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四、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账款 | 10,211,675.80 | 3,200.00 | 10,208,475.80 | 18,620,959.04 | 2,200.00 | 18,618,759.04 |
合计 | 10,211,675.80 | 3,200.00 | 10,208,475.80 | 18,620,959.04 | 2,200.00 | 18,618,759.04 |
按账龄披露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10,197,775.80 | 18,607,059.04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至4年 | 13,900.00 | |
4至5年 | 13,900.00 | |
5年以上 | ||
小计 | 10,211,675.80 | 18,620,959.04 |
坏账准备 | 3,200.00 | 2,200.00 |
合计 | 10,208,475.80 | 18,618,759.04 |
(2)坏账准备
本集团对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2023年12月31日,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账龄组合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
4至5年 | 4,000.00 | 80.00 | 3,200.00 |
合计 | 4,000.00 | 80.00 | 3,200.00 |
(3)坏账准备的变动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2,200.00 | 1,000.00 | 3,200.00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黑龙江新华印刷二厂有限责任公司 | 10,197,775.80 | 1年以内 | 99.86 | |
伊春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9,900.00 | 4-5年 | 0.10 | |
抚远市第三中学 | 4,000.00 | 4-5年 | 0.04 | 3,200.00 |
合计 | 10,211,675.80 | 100.00 | 3,200.00 |
、其他应收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
应收利息 | ||
其他应收款 | 24,103,812.88 | 23,899,127.80 |
合计 | 24,103,812.88 | 23,899,127.80 |
其他应收款情况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其他应收款 | 24,103,812.88 | 24,103,812.88 | 23,899,127.80 | 23,899,127.80 | ||
合计 | 24,103,812.88 | 24,103,812.88 | 23,899,127.80 | 23,899,127.80 |
按账龄披露: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509,588.24 | 365,924.60 |
1至2年 | 154,821.44 | 4,513,658.20 |
2至3年 | 4,513,658.20 | 393,800.00 |
3至4年 | 300,000.00 | 7,650,000.00 |
4至5年 | 7,650,000.00 | 7,100,000.00 |
5年以上 | 10,975,745.00 | 3,875,745.00 |
小计 | 24,103,812.88 | 23,899,127.80 |
坏账准备 | ||
合计 | 24,103,812.88 | 23,899,127.80 |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单位往来款 | 23,414,425.58 | 23,592,224.65 |
备用金 | 245,936.28 | 306,903.15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代垫社保 | 57,966.28 | |
养老金返还 | 385,484.74 | |
合计 | 24,103,812.88 | 23,899,127.80 |
(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 是否为关联方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黑龙江北方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 | 是 | 往来款 | 5,300,000.00 | 5年以上 | 21.99 | |
佳木斯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是 | 往来款 | 4,488,680.58 | 2-3年 | 18.62 | |
黑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 | 是 | 往来款 | 4,000,000.00 | 4-5年 | 16.59 | |
黑龙江东北数字出版传媒有限公司 | 是 | 往来款 | 3,000,000.00 | 4-5年 | 12.45 | |
黑龙江画报社有限公司 | 是 | 往来款 | 2,775,745.00 | 5年以上 | 11.52 | |
合计 | 19,564,425.58 | 81.17 |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749,396,228.78 | 1,749,396,228.78 | 1,683,518,765.63 | 1,683,518,765.63 |
(2)对子公司投资
客商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借方 | 本期贷方 | 期末余额 |
黑龙江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 | 20,009,401.30 | 20,009,401.30 | ||
黑龙江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 | 177,577,947.05 | 177,577,947.05 | ||
黑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 | 34,992,790.32 | 34,992,790.32 | ||
黑龙江省新华印务集团有限公司 | 207,334,315.75 | 47,777,463.15 | 255,111,778.90 | |
黑龙江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 1,226,355,288.58 | 18,000,000.00 | 1,244,355,288.58 | |
黑龙江出版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 5,449,022.63 | 100,000.00 | 5,549,022.63 | |
黑龙江北方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 | 5,900,000.00 | 5,900,000.00 | ||
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公司 | 5,900,000.00 | 5,900,000.00 | ||
总计 | 1,683,518,765.63 | 65,877,463.15 | 1,749,396,228.78 |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及成本列示如下: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13,151,561.53 | 244,370,709.30 | 311,725,811.15 | 240,264,910.93 |
其他业务 | 2,099,766.80 | 864,036.55 | 3,480,818.49 | 715,513.34 |
合计 | 315,251,328.33 | 245,234,745.85 | 315,206,629.64 | 240,980,424.27 |
(2)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分产品)列示如下:
产品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教材教辅 | 258,502,642.88 | 191,541,363.58 | 262,761,474.04 | 194,942,532.56 |
其他 | 54,648,918.65 | 52,829,345.72 | 48,964,337.11 | 45,322,378.37 |
合计 | 313,151,561.53 | 244,370,709.30 | 311,725,811.15 | 240,264,910.93 |
(
)营业收入按收入确认时间列示如下:
项目 | 产品销售 | 房屋出租 | 合计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1,541,284.40 | 1,541,284.40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313,710,043.93 | 313,710,043.93 | |
合计 | 313,710,043.93 | 1,541,284.40 | 315,251,328.33 |
、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子公司分配股利产生的投资收益 | 30,455,470.81 | 29,913,500.79 |
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 | -4,934,741.1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10,784,250.19 | 14,741,890.42 |
合计 | 41,239,721.00 | 39,720,650.02 |
十五、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651.4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4,490,313.03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 10,784,25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