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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红医疗: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所有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外部环境风险、投资决策风险、运营管理风险、资产资金管理风险、法律合规风险、人力资源风险、财务风险及信息系统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具体如下:

1. 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操作规范、运作有效,明确了权力决策机构与管理层之间职责权限,使之各司其责、相互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管理层为执行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公司的机构设置及职能的分工符合内部控制相关规定的要求。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资计划,审议批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年度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等。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是公司的决策机构,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履行职责。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是公司的监督机构,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公司管理层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总经理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研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其他公司人员;行使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组织架构及权责分配

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健全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结构,确保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公司管理层、各职能部门等机构的有效、规范运行。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中国证监会有关法规的要求,在董事会下设立了战略委员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三个专门委员会,并在审计委员会下设有内控审计本部。

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总体和专项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重大资产收购及出售、重大资本运作可能产生的决策风险、法律风险、财务成本风险、工程建设等各类风险进行提前的预警及防范;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负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考核和拟定薪酬方案;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内控审计本部对董事会负责,按内部审计制度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具体负责对生产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包括进行检查和审核,提出改进建议和处理意见,确保内部控制的贯彻实施和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各职能部门下设总经理,编制了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明确了权责分配,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环环相扣的内部控制体系,为公司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增加效益、确保安全等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3)发展战略

公司在充分调研和科学预测分析的基础上制定中长期发展战略,并根据发展战略每年年底编制下一年度计划,将年度目标加以分解、落实,确保战略的有效实施。

(4)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坚持将人力资本作为企业最具战略性资本的观念,强调人是组织发展的重要因素,强调引导企业成员全面快速成长是企业的终极目标之一,争取通过科学的培训,将员工塑造成为职业化的优秀人才;坚持企业与员工共同成长、共同发展。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制定了系统的《人力资源管理办法》,在定岗定编、招聘、培训、劳动合同、人员管理、工作时间和休假、工资、社会保险、奖惩、员工评定及晋级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均按照相关规定有效执行。

(5)企业文化

公司通过多年发展的积淀,以“一流引领、真实担当、奋斗为本、共创共享”为核心价值观,构建了与之配套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企业文化体系,是公司战略不断升级、强化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支柱。

2. 风险评估

为降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的影响,公司始终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变化,充实研究力量,不断提升经营决策的预见性和灵活性。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生产经营分析会议,各业务条线对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预警,提出应对措施,并督促其执行;定期评估各类经营风险,跟踪风险评估结果,适时做出风险提示。公司定期召集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并依据评估的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到风险可控。同时,公司建立了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制定了应急预案,明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监测、报告、处理的程序和时限,并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稳健的经营策略,顺应环境及政策的变化,严格控制成本,优化资源适配,加强费用管理及监督,全面防范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

3. 控制活动

(1)公司内部控制措施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公司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基本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授权审批控制:公司按交易性质不同和金额的大小,根据《公司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规定,采取不同的授权控制;对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采用一般授权;对非经常性业务交易,如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工程建设等及重大交易作为重大事项,实行特别授权。日常经营活动的一般交易采用由各子公司或部门按公司相关授权规定逐级审批制度;重大事项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会计系统控制:公司按照《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规范、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以及相关的操作规程,如《会计核算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等,对采购、生产、销售、工程项目、财务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控制,确保会计凭证、核算与记录及其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安全性,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的会计准则,依法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了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

财产保护控制:公司在《财务管理制度》中对货币资金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财产清查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根据不同的资产,确定了货币、存货等实物资产的保管人或使用人为责任人,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财产清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控制,严禁未经授权人员接触和处理资产;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凭证与记录的控制程序,制作了统一的单据格式,对所有经济业务往来和操作过程需留下可验证的记录。各分公司也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的资产管理制度,确保了公司财产的安全和完整。

预算控制: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每年都根据中长期战略规划及市场预测和生产能力评估,通过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地编制包括销售预算、生产预算、财务预算在内的全面年度预算,及时下达要求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认真执行;年终,根据内控审计部审定的数据,对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按预算数据和公司规定进行了相应的考核、评价。

运营分析控制:公司由财务部门负责定期根据销售、生产、财务等各方面的信息,通过比较分析、因素分析等方法,对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全面系统分析,每个月中旬由总经理召集召开生产管理分析会,对经营数据做横向及纵向比较分析,寻找差异,分析原因,由各责任部门负责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相应的整改,下次会议对前期整改情况和整改结果进行反馈,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绩效考评控制:公司已建立覆盖各公司和各部门的考核体系,按照月度、季度和年度对责任单位进行定期考核与评价,并将考核结果与员工薪酬挂钩。

(2)公司重点控制活动及执行情况

①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公司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及主要高级管理人员,总公司职能部门对子公司的对口部门进行专业指导及监督,从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及财务管理等各方面对子公司实施了有效的管理。明确要求子公司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并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对子公司实行公司统一的会计政策,建立对各子公司的绩效综合考核体系,有效实施了对子公司的内控管理。

②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对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包括交易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披露等进行全方位管理和控制。

③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控制对外担保。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担保情况。

④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所有投资事项进行规范管理。报告期内,公司所有重大投资均完全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并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⑤采购与付款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采购与付款管理制度,在采购业务风险防范、采购审批流程管理、采购与付款义务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合格供应商评价、采购方法和程序、工作纪律等方面均按照制度要求得到了有效执行。

⑥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销售与付款管理制度,在销售业务风险防范、销售与收款业务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应收账款管理、信用政策、销售合同、结算方式、客户投诉等方面均按照制度要求得到了有效执行。

⑦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公司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信息披露的内容、审批程序、董监高买卖本公司股票、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等各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

⑧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变更、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依法依规对超募资金规范使用。

4. 信息与沟通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传递与沟通工作,分别建立了对内、对外的信息沟通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并积极开展信息化建设,推进公司信息化、数字化管理的不断升级。

日常经营中,公司通过组织各种例会、协调会等方式传递公司经营信息,并将会议纪要通过电子邮件和公司内网发布给公司员工。同时,公司重点梳理了公司会议管理流程,明确会议的组织程序、成果文件及后续工作安排的规范化管理要求,提高会议的效率和质量;突出传递重点信息内容,促进重点事项的跟踪及督办。公司建立了内部投诉和举报机制,员工可通过公司OA或邮件进行投诉或举报。

公司销售部通过微博、微信、邮件等多种渠道与客户进行沟通,收集客户数据,分析客户需求及偏好,并对客户的建议、投诉予以记录并及时回复,形成与客户的良性沟通,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客户体验。对合作伙伴,公司通过建立制度规范合作伙伴评价,积极拓展战略伙伴联盟,努力实现合作共赢。

在信息系统建设方面,公司通过建立和完善OA内部办公系统、财务管理信息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不断提高数字化技术应用水平,规范公司业务操作流程,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同时,规范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硬件设备、操作人员等方面的管理,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地运行。

5. 内部监督

财务本部是公司财务核算、资金计划的主责部门,负责从财务资金角度管控风险,规范财务核算和资金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及财务数据的真实、完整。具体包括:

制定统一的核算原则、制度和标准,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合法、合规;从利润

与现金流实现的角度,对业务方案提出内控意见,控制公司财务风险;完善公司预算管理体系,“战略预算—考核—激励”形成闭环,强化过程管理,有效防范风险。公司监事会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和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公司董事会下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并对内部控制评价情况进行审议监督。审计委员会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时掌握公司可能存在的内部控制风险,督促重大问题的整改,并积极沟通外部审计,对重点领域提出监督要求,从而使公司内部监督更加完善和规范。

公司在审计委员会下设立了内控审计本部,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行使审计职权,全面负责内部审计实施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以规范公司经营行为,控制经营风险,提高经济效益,防范违纪违规行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通过内部审计,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化,提高各级管理人员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的缺陷和不足,详细分析问题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落实,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错报项目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涉及资产的错报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3%资产总额的0.5%≤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3%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
涉及收入的错报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3%营业收入的0.5%≤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3%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0.5%

注:其中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分别指指公司合并报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

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且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不利影响;

②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报告期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经过合理时间后,未得到整改;

③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但公司内部控制未能识别该错报;

④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它内部控制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错报项目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可能导致直接损失金额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3%资产总额的0.5%≤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3%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

①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监管机构或省级以上政府部门处罚;

②违反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③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④媒体负面新闻频频曝光,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损害,且难以恢复;

⑤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⑥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

(2)重要缺陷:

①公司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

②违反决策程序,导致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较大财产损失;

③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④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⑤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⑥对公司造成重要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

(3)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后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了较为完善、合理的控制制度,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并有效实施。截止2023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有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本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企业的风险总处在不断变化的过程之中,因此,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风险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今后,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执行,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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