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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创视讯: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693.5万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年7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二)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7月1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在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1年7月16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1年7月2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深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1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2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757万股。

(六)2022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2年7月20日为预留授予日,以3.1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授予448万股限制性股票。

(七)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792.5万股。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本激励计划分年度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3,065.42万元,未达到公司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本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93.5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以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度增长率不低于30.00%;2021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6,524万元。
第二个归属期以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度增长率不低于60.00%;2022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337万元。
第三个归属期以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度增长率不低于100.00%;2023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5,422万元。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核查,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激励计划》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二、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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