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本人自2023年8月2日起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现将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人李华毅,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经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2001年9月至2008年6月,历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审计员、高级审计员、助理审计经理、审计经理;2008年6月至2010年10月,任广东九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2010年11月至2022年7月,任星河湾集团有限公司内审部总监;2019年6月至2020年9月,任北京观唐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8月至今,任广东博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2020年2月至今,任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与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 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无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同时也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坚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对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召开了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参加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议案 | 意见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李华毅、谢康、陈青 | 3 | 2023年8月24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2023年10月25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2023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汇报》 3、《2023年第四季度内审工作计划》 | 同意 |
2023年12月11日 |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同意 | |||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陈青、李华毅、张克坚 | 1 | 2023年10月25日 | 1、《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 同意 |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12月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在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本人就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意见,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年度任职期间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沟通,了解会计师事务所的关键审计事项,并就此公司存在的财务问题、审计方法、审计时间节点、审计工作中遇到的相关困难等事项进行了深度探讨和交流,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加强外部审计提出了意见、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严格履职,认真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材料,重点关注公司的财务内控、资金占用、担保、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了解重大事项的背景、缘由、必要性,以自己专业知识提出建设性意见,使董事会决策更加切实可行,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在投资者关系保护方面所做的努力,督使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持续认真学习关于独董履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不定期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关注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及市场情况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与交流,及时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就重要事项积极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及时反馈。历次召开董事会及其他会议前,公司均及时全面提供相关资料,有助于我们及时获悉审议事项情况,公司管理层及有关部门为独立董事履职尽责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和大力协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廷春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同意聘任谭波先生、朱泉先生、韩宇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公司聘请欧秀清女士为公司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同意公司聘请韦芳群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本人对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解,基于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程序合法规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聘用或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对事务所的资格进行审核,并在相关会议中进行了认真充分的研究讨论,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和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充分合理,变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沟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请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没有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也没有要求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关注和了解公司发展,继续本着诚
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全面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和专业特长,坚定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华毅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