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根据上述文件要求,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时间执行。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执行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交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准则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的实施日期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执行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