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6号的规定。
2023年11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三方面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6号和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解释第16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中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的范围进行了修订,明确了不是企业合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以及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并对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发生的单项交易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重述了比较期间财务报表。具体影响列示如下:
(1)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重述前 | 调整 | 重述后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2,863,613.38 | 16,750,995.34 | 109,614,608.7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0,462,027.25 | 16,329,987.59 | 86,792,014.84 |
未分配利润 | 7,702,438,641.41 | 186,853.02 | 7,702,625,494.43 |
少数股东权益 | 226,581,692.93 | 235,795.46 | 226,817,488.39 |
其他综合收益 | 115,010,556.85 | -1,640.73 | 115,008,916.12 |
(2)对公司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重述前 | 调整 | 重述后 |
所得税费用 | 222,629,780.80 | -530,186.38 | 222,099,594.4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419,559,507.10 | 295,202.46 | 1,419,854,709.56 |
少数股东损益 | 25,083,917.77 | 234,983.92 | 25,318,901.69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371,093,201.58 | -1,794.63 | 371,091,406.95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