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富吉: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3年,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现将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于2023年7月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最新规定,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对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了调整。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成员如下:

2020年9月24日-2023年7月3日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文光伟先生、廖宁放先生和周静女士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文光伟先生担任。

2023年7月4日-2023年11月9日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凌永平先生、廖宁放先生和周静女士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凌永平先生担任。

2023年11月10日-至今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凌永平先生、廖宁放先生和华石先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凌永平先生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

(一)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2023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主要工作和履职情况

(一)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为公司进行财务及内控审计等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容诚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多份财务报告,在此过程中,容诚事务所能够独立、客观地完成审计工作,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同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在审计过程中未发现审计中存在其他重大事项或问题的情况。

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各阶段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数据。

(二)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监督作用,认真审阅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计划的可执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给予指导性意见。2023年度,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 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事项。

(四) 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体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并能够有效落实各项内控制度,公司内部控制的运作情况符合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编制了《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3年度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等相关部门、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积极协调财务报告和内控的相关工作,保证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本着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谨慎、勤勉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监督、检查、指导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

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交流,坚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