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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富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ST富吉 公告编号:2024-024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于2023年12月22日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以下简称“《解释性公告第1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 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2月22日,证监会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以下简称“《解释性公告第1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16号》、《解释性公告第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因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本公司追溯调整了2022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递延所得税负债105,461.50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105,461.50元,其中未分配利润为-94,915.35元,盈余公积为-10,546.15元;对少数股东权益无影响。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了2022年1月1日的递延所得税负债105,461.50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105,461.50元,其中未分配利润为-94,915.35元,盈余公积为-10,546.15元。同时,本公司对2022年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合并)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母公司)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资产负债表项目:
递延所得税负债-194,473.65-163,728.35
未分配利润18,849,628.5618,665,701.0621,884,867.9421,731,685.74
盈余公积16,135,941.1016,125,394.9516,135,941.1016,125,394.95
利润表项目:
所得税费用3,541,473.583,630,485.733,496,264.453,554,531.30

(二)关于《解释性公告第1号》相关规定对本公司的影响本公司按照《解释性公告第1号》相关规定的会计处理的规定重新界定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将使得2022年度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42,727.21元,其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42,727.21元,对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无影响。2022年度受影响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项目减少42,727.21元。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有利于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二)监事会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依据财政部、证监会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会计政策变更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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