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在公司行政研发中心附楼317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董事长毛中华先生、董事张付涛先生、吴凤东先生、向开满先生现场参加会议;董事蔡蔚先生、独立董事魏臻先生、吴娜女士、朱义军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文章先生及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毛中华先生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审核意见。
《上海能源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
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公司[临2024-013]公告《上海能源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