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4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占应到监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军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状况,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收益,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主要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能为公司获取更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公司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