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迎丰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迎丰股份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迎丰股份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3年度预计金额 | 2023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购买产品、商品 | 绍兴柯桥浙昊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 1,400.00 | 1,063.49 |
绍兴亚仑工业品销售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5.42 | |
小 计 | 2,400.00 | 2,068.91 | |
销售产品、商品 | 绍兴增冠纺织品有限公司 | 500.00 | 347.94 |
绍兴卡欣纺织品有限公司 | 50.00 | 0 | |
浙江利铭科技有限公司 | 5.00 | 0 | |
绍兴雍金纺织品有限公司 | 1,500.00 | 318.92 | |
小 计 | 2,055.00 | 666.86 | |
租入资产 | 浙江科达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 | 300.00 | 281.86 |
浙江利铭科技有限公司 | 600.00 | 415.96 | |
小 计 | 900.00 | 697.82 | |
合计 | 5,355.00 | 3,433.59 |
(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4年度预计金额 | 2023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2024年初至三月末与关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 | ||||
购买产品、商品 | 绍兴柯桥浙昊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 1,400.00 | 1,063.49 | 32.50 | 4.15 |
绍兴亚仑工业品销售有限公司 | 1,100.00 | 1,005.42 | 29.58 | 3.92 | |
小 计 | 2,500.00 | 2,068.91 | 62.08 | 8.07 | |
销售产品、商品 | 绍兴增冠纺织品有限公司 | 500.00 | 347.94 | 73.28 | 0.22 |
绍兴卡欣纺织品有限公司 | 50.00 | 0 | 0.00 | 0.00 | |
浙江利铭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0 | 0.21 | 0.00 | |
绍兴雍金纺织品有限公司 | 1,000.00 | 318.92 | 47.11 | 0.21 | |
小 计 | 1,570.00 | 666.86 | 120.60 | 0.43 | |
租入资产 | 浙江科达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 | 300.00 | 281.86 | 70.84 | 40.39 |
浙江利铭科技有限公司 | 600.00 | 415.96 | 70.87 | 59.61 | |
小 计 | 900.00 | 697.82 | 141.71 | 100.00 | |
合 计 | 4,970.00 | 3,433.59 | 324.39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绍兴柯桥浙昊塑料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昊包装”)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马子烨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10年04月01日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塑料袋(除超薄塑料购物袋外)、塑料包装薄膜;纺织品。
2、关联关系
浙昊包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马颖波之兄马子烨控制的企业,浙昊包装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行能力分析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二)绍兴亚仑工业品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亚仑”)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晓武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17年01月09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五金产品批发;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紧固件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电工器材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轴承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染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木材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玻璃仪器销售;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消防器材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肥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绍兴亚仑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双利持有10%出资比例的上海亚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绍兴亚仑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行能力分析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三)绍兴增冠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冠纺织”)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傅双利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5年08月20日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窗帘及窗饰、服装及辅料、床上用品、鞋帽、箱包、羽绒制品、纺织工艺品、皮革制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外)、五金制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
2、关联关系
增冠纺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双利持股60%并担任执行董事的公司,增冠纺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行能力分析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四)绍兴卡欣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欣纺织”)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周雪寅注册资本:158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19年01月10日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窗帘及窗饰、服装及辅料、床上用品、鞋帽、箱包、羽绒制品、纺织工艺品、皮革制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外)、五金制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卡欣纺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双利之表弟周延明持股60%并担任监事的公司,卡欣纺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行能力分析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五)浙江利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铭科技”)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马颖波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7年08月1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服饰研发;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绣花加工;面料纺织加工;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利铭科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马颖波持股60%并担任执行董事,傅双利之弟宋万里持股40%并担任经理的公司,利铭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行能力分析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六)绍兴雍金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雍金纺织”)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王志君
注册资本:81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21年04月2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辅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塑料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箱包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皮革制品销售;皮革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关联关系雍金纺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双利之表妹周雅平持股50%并担任监事的公司,雍金纺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行能力分析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七)浙江科达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钢结构”)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马颖波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11日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钢结构、五金机械及其配件;经销: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钢结构安装(凭资质经营);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证项目的凭证经营)。
2、关联关系
科达钢结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马颖波持股9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双利持股10%并担任监事的公司,科达钢结构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行能力分析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定价政策: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定价依据: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同与非关联方进行的相关交易在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上基本是一致的,均以市场化原则确定。若交易的产品或服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交易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关联交易议案,同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所需,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
度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迎丰股份《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该等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综上,保荐机构对迎丰股份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孔晶晶 章郑伟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