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彤程新材: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做好外部审计监督和内部审计指导的工作。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由Zhang Yun担任主任委员,吴胜武、周建辉担任委员。2023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董事、副总裁袁敏健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周建辉先生接替其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与独立董事Zhang Yun先生(召集人)、独立董事吴胜武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

1、2023年1月6日,在外部审计机构进场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召开了进场前沟通会,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公司2022年度业绩预告事项、2022年度年报审计工作计划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2、2023年3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召开2023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计报告初稿及年审进度汇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审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

3、2023年4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2023年4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5、2023年8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6、2023年10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7、2023年12月7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能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具备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具备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对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提前与安永华明进行讨论和沟通,就年度审计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和重点关注事项进行充分的交流并形成一致意见。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其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在安永华明出具2022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安永华明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并对其出具的审计初稿进行了审阅。

(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检查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按计划执行,并对出现的问题作出了指导,提升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效率。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认真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督促指导公司内审部门完成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督查公司相关部门落实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相关部门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有效,不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

(四)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先后召开会议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五)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听取相关部门汇报,未发现上市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等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在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资料编制过程中,审计委员会认真参与年报审计工作,听取了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项目投资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与会计师就年报审计事项进行了沟通交流,做好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召开了会议,参与了年报审计各个重要阶段,确保了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审计委员会成员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为出发点,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的评价、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定期财务报告审阅、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等方面勤勉尽责,有效地完成了相关工作。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以不忘初心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不断加强与公司治理层、管理层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建设中来,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和稳健经营。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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