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项目建设等需要,公司及集团内部公司拟向银行(含新增)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有效期自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股权收购并购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外债、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以上综合授信形式包括纯信用授信、集团总部担保授信、集团内部子公司间互保授信以及集团内部子公司对集团总部担保授信,在特定项目上除了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互保以及子公司为公司担保外,还可以用项目资产作为抵押、质押,最终形式以银行审批为准。
申请授信和办理相关业务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特定项目的需要,同意其用资产作为抵押进行融资。
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必要性
上述综合授信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和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促进公司发展,因此上述综合授信是合理和必要的。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是为了促进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稳定发展,提升经营业绩,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亦不存在不利影响。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