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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思诺: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962,877.63元,年初未分配利润441,112,906.7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2023年度支付普通股股利29,557,356.00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96,518,428.3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61,445,490.82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前提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公司现有总股本86,933,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120,03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若未来在权益分派实施时发生总股本变动的情况,则以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按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目前的发展时期,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与公司业绩及成长性相匹配。

三、本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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