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向东、许文龙、毕克、李晓东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向东、许文龙、毕克、李晓东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在2023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