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艺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询募集资金专户,审阅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查阅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55号),永艺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395,13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58元,共计募集资金199,999,994.88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000,000.00元(其中不含税金额3,773,584.91元,增值税226,415.09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95,999,994.88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信息披露费、股份登
记费、印花税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07,330.23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93,819,079.7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07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9,381.91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9,409.12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27.21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9,409.12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27.21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
差异 | G=E-F |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实施完成,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公司承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为199,999,994.8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3,819,079.74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7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07,330.23元(不含税)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8758号)。
4.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5.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6.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七、会计师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永艺股份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3366号),发表意见为:
我们认为,永艺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永艺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23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情况。(以下无正文)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 | 19,381.9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409.1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409.1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9,381.91 | 19,381.91 | 19,381.91 | 19,409.12 | 19,409.12 | 27.21 | 100.14[注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 | 19,381.91 | 19,381.91 | 19,381.91 | 19,409.12 | 19,409.12 | 27.21 | 100.14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四(一)3之说明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四(一)4之说明 | |||||||||||
用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四(一)5之说明 |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四(一)6之说明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本期末募集资金已无结存金额,详见本专项报告二(二)之说明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本处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注2:相关差异主要为利息收入净额所致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苏昭棠 徐 懿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