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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弘电子: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605058证券简称:澳弘电子公告编号:2024-010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资料已于2024年4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金华先生召集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针对2023年度运行情况出具了《监事会工作报告》,汇报2023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082,448,590.25元,同比下降3.88%;实现利润总额147,050,514.27元,同比增长0.3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2,924,571.94元,同比下降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2,923,950股,以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总额42,877,185.00元(含税),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关于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30%的要求等相关规定,与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相适应,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87,204,611.93元;报告期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金额为165,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8,603,212.7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监事在2023年度的工作表现并根据2023年市场薪酬水平,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水平发放情况的具体情况详见“《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健全和规范公司监事会议事程序,提高监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八)《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及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澳弘电子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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