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5月9日
会议资料目录
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 3
二、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5
三、股东大会表决说明 ...... 6
议案一:《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7议案二:《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49议案三:《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5
议案四:《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62议案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3
议案六:《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65
议案七:《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7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70
议案九:《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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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9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9日14:00开始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福斯特街8号·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大会主持人:董事长林建华大会议程:
一、大会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会议开始。
二、大会主持人宣布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并同时宣布参加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宣读《股东大会表决说明》。
五、宣读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听取《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
2、《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六、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对股东(或股东代表)提问进行回答。
七、股东(或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监票人统计表决票和表决结果。
九、监票人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十、根据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合并后数据,大会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十一、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律师对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四、大会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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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股东大会会议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相关事宜的处理。
二、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股东的发言和质询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不得超过2次,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五、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时不进行发言。
六、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七、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为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
八、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大会谢绝个人拍照、录音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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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表决说明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进行9项议案的表决。
二、需表决的议案在主持人的安排下表决,然后由监票人进行统计。
三、设监票人三名,并设一名总监票人,对投票和计票进行监督。监票人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核实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清点表决票数,检查每张表决票是否符合表决的规定要求;
3、统计表决票。
四、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表决采用记名方式进行,股东(或股东代表)在投票时请在表决票上注明所代表的股份数并签名。每股为一票表决权,投票结果按股份数判定。表决时,请在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的表决栏内打“○”号标记,以明确表决意见。
五、表决票的填写方式详见表决票上的填写说明。
六、不使用本次股东大会统一发放的表决票,或夹写规定外文字或填写模糊无法辨认者,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三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会场设有一个流动票箱,股东(或股东代表)按顺序投票。
八、现场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当场打开票箱,清点和统计表决票。
九、现场计票结束,由监票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根据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合并后数据,大会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5项、第6项、第7项、第8项、第9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议案一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受公司董事会委托,向本次大会作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一、董事会履职情况2023年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依法规范运作,认真履行职责,在决策重大项目、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等方面开展了积极的工作,保证了公司的健康运行和有序发展。报告期内召开董事会会议16次,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项目投资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在子公司持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增加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2023年度-2025年度)(草案)>的议案》等议案61项;召开审计委员会8次;召开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3次;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董事会组织并召开股东大会4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议案26项,各项会议决议均得到了全面有效落实,在最大程度上维护了公司、股东和各相关主体的利益。
报告期内,完成定期报告的编制、报送和披露工作,完成120次临时公告的
披露工作,将公司相关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广大投资者披露,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现状。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58,852.6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5,016.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2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一、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1、光伏材料事业部公司光伏材料事业部的主导产品为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以及转光胶膜、连接膜(0BB工艺用)、丁基胶、结构胶、绝缘胶等其它用于光伏组件封装和保护的材料。报告期内,公司光伏胶膜销售量224,885.4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0.22%,营业收入2,048,118.10万元,同比增长21.53%。公司光伏背板销售量15,121.0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2.70%,营业收入132,660.21万元,同比下降1.08%。
2024年度是光伏胶膜业务充分体现经营差异化的一年,随着光伏组件排产景气度的变化,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光伏树脂全年的采购价格也呈现高低起伏的状况,并且2024年是下游电池和组件技术从P型转向N型的关键一年,新的组件技术对光伏封装材料提出了更多样化的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充分体现了光伏胶膜龙头企业的综合竞争优势,销售量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光伏胶膜产品的盈利水平也保持相对领先和稳定。公司光伏背板业务的发展战略从稳健转向积极后,取得了显著成效,2023年度销售量排名跃升至全球第二,并开始启动光伏背板业务的海外产能扩张。虽然国内其他光伏胶膜企业的扩产速度整体放缓,但随着美欧打造本土新能源产业链的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未来公司的光伏材料业务将面临更加复杂的形势。首先多样化的电池和组件技术需要不同类型的封装材料组合,公司可以通过全系列的产品品类和优秀的成本控制能力,为TOPCon组件、HJT组件、0BB组件、XBC组件、薄膜电池组件、钙钛矿组件等新技术提供性价比最优秀的封装方案;其次美欧对光伏组件及其辅材的原产地等特殊要求,公司可以通过加快海外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产能的扩张满足海外组件客户的需求,继续稳定公司光伏材料的全球市场份额。
2、电子材料事业部公司电子材料事业部的主导产品为感光干膜、FCCL和感光覆盖膜。报告期内,公司感光干膜销售量11,548.9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52%,营业收入45,352.00万元,同比下降2.51%。
近两年由于全球消费电子需求下滑导致PCB产业增速放缓甚至出现下降,但公司凭借强大的技术研发能力和客户认可的综合实力,保持电子材料业务的稳定发展,尤其在客户拓展方面,继深南电路、景旺电子、生益电子等客户之后,顺利导入鹏鼎控股、东山精密、世运电路、红板科技、建滔集团、南亚电路板、瀚宇博德等行业知名客户,公司的感光干膜产品已达到可用于IC载板/类载板制造所需的解析度要求,相关产品正在积极向下游载板生产厂商进行验证导入。未来,公司的电子材料业务将随着AI算力基础设施、人形机器人、新能源汽车智能化等新兴产业的兴起,取得更快更好的发展。
3、功能膜材料事业部
公司功能膜产品事业部的主导产品为铝塑膜和RO支撑膜。报告期内,公司铝塑膜销售量1,006.3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7.82%,营业收入11,436.10万元,同比增长69.90%。
公司的铝塑膜产品经过前期的产能投放和客户验证,目前开始进入销售放量阶段,顺利导入赣锋电子、南都电源等部分动力电池客户,未来随着产能扩张和客户拓展,有望进一步提升行业排名。RO支撑膜继续开展差异化产品研发,获得下游客户的认可并形成批量化销售,公司在水处理等工业应用领域继续发力,同时不断完善公司自主研发的生产设备,从配方、工艺和设备多个角度进行改进,不断提升支撑膜的产品性能。
二、其他重要工作情况
1、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为了建立和完善员工和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公司实施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报告期内,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通过二级市场合计买入公司股票2,606,8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49.199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28,276,866.53元,后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因此第四
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数增加至3,649,548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授予持有人价格为在二级市场购买本公司股票价格的均价,锁定期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股票过户完成之日起12个月,即自2023年4月27日起至2024年4月26日止。
2、实施股份回购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计划,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0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5.33元/股,最低价为22.24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977,544.44元。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在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3、设立员工持股平台入股电材公司报告期内,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子公司杭州福斯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简称“电材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电材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实现双方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促进员工与电材公司共同成长和发展,共设立了嘉兴泽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9个合伙企业入股电材公司,合计持有电材公司股权比例为15.1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子公司以增资及股权转让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4、成立功能膜材料子公司报告期内,为促进公司功能膜材料业务更好的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公司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杭州福斯特功能膜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功能膜公司”),并将功能膜材料业务相关的资产、资质、业务和人员等逐步转移至功能膜公司。本次内部业务整合完成后,功能膜公司将独立开展功能膜材料相关业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公司内部业务整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106)。
5、制定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
为激励公司及子公司与光伏材料业务相关的员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增强员工的团队稳定性,共同促进股份公司光伏材料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当年度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合并后的光伏材料业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时,公司计提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于实施当期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当期计划的专项资金的兑现方式包括现金、公司股票等形式,当期计划未实施完毕的专项资金可以作为本计划的专项资金池留存至以后年度的计划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2023年度-2025年度)(草案)》。
三、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分析
1、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研发投向除了材料和配方之外,还包括对设备和工艺的投入。公司建有福斯特新材料研究院,配备先进的实验仪器和检测设备,具备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浙江省光伏封装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CNAS检测中心等资质。截至2023年年末,公司申请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分别为645和155项,其中授权有效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分别为249项和115项。强大的研发平台及研发团队,有效保障公司长期具备技术优势,助力公司不断横向拓展业务。
2、装备自制优势
公司依托对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的理解,构建了涵盖流延挤出加工、精密涂布、可控交联、高分子异质界面粘接等全工艺流程的单/多层聚合物功能薄膜材料制备技术体系,具备产业链核心设备自主研发设计能力、生产及品质控制全流程自主开发能力,是业内少数具备自主研发成套设备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向供应商定制零部件装配产线,一方面投资成本低于外购整线的竞争对手,另一方面保障了产品持续快速更新能力,并有效防止核心技术和工艺扩散。
3、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以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扩大客户合作资源的同时,通过持续的技术
创新深化、方案能力提升、产品质量强化等举措,提升产品性能和品质,不断契合客户对产品性能、品质及应用需求,因此产品及服务得到客户广泛好评,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形象,具备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公司光伏和电子材料产品在下游客户生产过程中的品质稳定性表现优异,具备竞争优势和客户粘性。公司产品的技术改进及提升速度快,可以贴近客户的需求开发定制化的产品,未来将奔着高端的产品加快开展技术研发,不断拓展公司产品序列。
4、成本控制优势凭借可靠的原材料供应链管控能力、稳定高效的生产经营能力和客户需求保障能力,公司推动了主要产品的市场份额持续增长,并进一步摊低制造费用。公司通过产品配方、工艺和设备联动的开发理念,以及长期积累形成的生产控制经验,可以做到超高的原材料使用率的产品良率,有效控制生产成本,形成核心的市场竞争优势。
5、客户资源优势公司在光伏封装材料领域深耕近二十年,凭借优异的产品性能和可靠的产品服务体系,基本实现了国内外主要光伏组件企业的全覆盖,建立了强大的客户资源壁垒,根据索比光伏网&索比咨询调研数据,中国光伏企业2023年组件出货量排名前十的企业中,晶科能源、天合光能、隆基绿能、晶澳科技、阿特斯、通威太阳能、正泰新能、东方日升、一道新能、协鑫集成、英利能源均为公司大客户,同时传统的海外光伏巨头也是公司的长期大客户。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生产的高品质电子材料产品,顺利导入鹏鼎控股、东山精密、深南电路、景旺电子、生益电子、世运电路、奥士康、中富电路、中京、满坤、科翔等境内上市PCB企业以及建滔、南亚电路板、瀚宇博德、志超科技、超颖电子等台资PCB和泰国Apex、日本希门凯等知名PCB企业,随着公司电子材料业务规模扩大和产品升级,未来将突破更多高端客户。
6、全球化布局优势公司是光伏胶膜行业内率先在海外布局产能的企业,公司首个海外生产基地选址泰国,于2018年正式投入使用,近年来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很好的满足了美国和东南亚市场客户的需求。随着东南亚组件产能的扩张,公司计划对泰国基地的胶膜产能实施扩产,并同时启动越南生产基地的建设。公司积极评估其他国
家和地区建设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产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顺应光伏行业的发展趋势,开展全球化的布局,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全球光伏封装材料领域的领先地位。此外,公司的电子材料业务也可以依托现有的海外生产基地快速拓展业务,公司不同板块的业务之间将形成协同效应。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光伏领域
(1)光伏产业链情况及公司所处位置完整的光伏产业链由高纯度多晶硅料生产、多晶硅铸锭/单晶硅拉棒及硅片切割、光伏电池片制造、光伏组件封装、光伏发电系统安装集成及运营服务等环节构成。公司的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产品属于光伏封装材料,为光伏电池组件制造的辅材,从属于光伏产业链,直接面向光伏产业市场需求。
公司在光伏产业链所处位置示意图
(2)光伏产业发展概况和发展趋势光伏产业是全球能源科技和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世界各国均高度重视光伏产业的发展,在全球各国共同推动下,光伏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产业规模持续扩大。目前全球光伏产业已由政策驱动发展阶段正式转入大规模“平价上网”阶段,光伏发电已经真正成为具有成本竞争力的、可靠的和可持续性的电力来源,未来将在市场因素的驱动下迈入新的发展阶段,并将开启更大的市场空间。据中
国光伏行业协会的公开数据,近年来,全球光伏产业整体呈现持续上升的较强发展态势,光伏发电应用地域和领域逐步扩大。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2023年度全球新增光伏装机390GW,2030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预计将达到512-587GW,继续呈现高速发展趋势。
全球光伏装机容量预测(GW)
数据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2024年2月虽然光伏行业前景看好,但由于光伏行业作为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也面临电网消纳和海内外产业链发展不均衡的问题。2024年2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配电网承载力和灵活性显著提升,具备5亿千瓦左右分布式新能源、1200万台左右充电桩接入能力,配电网数字化转型全面推进,智慧调控运行体系加快升级;到2030年,基本完成配电网柔性化、智能化、数字化转型,有效促进分布式智能电网与大电网融合发展。未来光伏装机的发展需要和储能以及火电、风电相匹配,与电网的智能化和数字化相结合。
近些年,为了抢占全球新能源产业的市场份额,美欧等西方国家对建立本土的光伏产业链越来越重视。美国于2022年8月16日签署《通胀削减法案》(IRA),将提供高达3690亿美元补贴,以支持电动汽车、关键矿物、清洁能源及发电设施的生产和投资,其中多达9项税收优惠是以在美国本土或北美地区生产和销售作为前提条件;欧盟委员会于2023年3月16日正式发布《净零工业法案》(NZIA),在原材料法案中,欧盟就对关键原材料在欧盟内部提取和加工的比例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于任何加工阶段单一原材料在单一国家的进口比例,也进行了严格限制,目标到2030年,战略净零技术的本土制造能力接近或达到欧盟年度部署需求的40%;为扶持本土企业,印度从2022年开始就对进口光伏电池片和光伏组件加征关税,针对相关零部件也不时发起反倾销调查。
经过二十几年的发展,中国的光伏产业链集聚了最先进的技术和最庞大的产能,并且中国也是全球光伏装机最大的市场。未来公司将和企业优秀的光伏企业一起,通过持续的研发创新和海内外布局,继续保持技术领先和提升全球市场竞争力,为全球新能源产业的蓬勃发展贡献力量。
2、电子信息领域
公司电子材料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子信息领域中的PCB制造,其中感光干膜是报告期内电子材料产品销售收入的主要来源,生产柔性线路板的基材挠性覆铜板等同为PCB制造相关领域的电子材料新产品产业化项目也正在建设中。
(1)PCB产业链情况及公司所处位置
PCB产业一般包括上游基材(电解铜箔、木浆纸、玻纤纱等)及电子化学品材料(树脂、油墨、蚀刻液等),中游覆铜板生产和印制电路板生产,下游各种应用等。
公司在PCB产业链所处位置示意图
公司的感光干膜以及挠性覆铜板运用于PCB产业的中游领域。其中,感光干膜是覆铜板图形刻蚀的关键材料,在制造加工过程中,贴合在覆铜板上的感光干膜经紫外线的照射之后发生聚合反应,形成稳定物质附着于铜板上,从而达到阻挡电镀、刻蚀和掩孔等功能,实现PCB设计线路的图形转移。此外,公司正在推进产业化的挠性覆铜板(FCCL)是柔性印制电路板(FPC)的加工基材,也属于PCB产业链的相关领域。
(2)PCB产业发展概况和发展趋势
PCB被誉为“电子产品之母”,是电子元器件相互连接的载体,几乎是所有电子产品中不可或缺的元件。报告期内,受世界经济、国际贸易形势复杂多变的影响,PCB市场整体需求出现转弱。根据Prismark于2023年2月统计,2022年全球电子终端市场下滑2.1%,其中电视机、个人电脑、平板电脑、手机等消费电子下滑较为明显,2022年全球PCB市场(含FPC,下同)总产值预计约817亿美元,相比2021年增长仅为1%,2023年PCB市场仍将处于下行期,整体市场规模将下降至784亿美元,降幅约为4%;同时Prismark也指出,至2027年,全球PCB市场规模有望回升至984亿美元,主要由服务器、存储及人工智能系统等领域对于大尺寸和先进基板及低损耗专业主板的需求,5G毫米波、可折叠手
机、高速网络及无线通信等通信设备对于PCB的需求,用于新能源汽车的低损耗柔性线路板的需求等方面驱动。
2018-2027年全球印刷电路板市场规模(百万美元)
数据来源:Prismark,2023年2月虽然PCB产业属于传统产业,并且近些年受消费电子需求下滑的影响导致PCB行业增速放缓甚至下降,但是自2023年下半年开始,以智能手机为代表的消费电子已经开始呈现需求复苏的迹象。未来随着AI算力基础设施、人形机器人、新能源汽车智能化等新兴产业的兴起,PCB行业有望迎来新的增长驱动,将具备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致力于薄膜形态功能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自2003年起通过自主研发进入光伏胶膜市场,逐步成为全球最大的光伏胶膜供应商。
当前,公司保持了全球光伏胶膜龙头企业的地位,连续多年市场占有率50%左右。公司光伏胶膜产品系列丰富,涵盖适用于晶硅电池/薄膜电池、单面电池/双面电池、单玻组件/双玻组件等不同技术路线的多样化需求,并不断满足近年
来下游组件技术变化对产品提出的要求。在光伏胶膜业务发展的同时,公司也在光伏背板领域立足,是涂覆型光伏背板的代表企业之一。报告期内,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等光伏封装材料构成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近年来,公司推进“立足光伏主业、大力发展其他新材料产业”的发展战略,基于薄膜形态高分子材料的关键共性技术,积极推进电子材料及其他领域新材料产品的开发运用。其中,感光干膜为公司在电子材料领域重点开发的产品,系PCB/FPC产业最核心的工艺材料之一,目前公司的电子材料产品继深南电路、景旺电子、生益电子等客户之后,顺利导入鹏鼎控股、东山精密、世运电路、红板科技、建滔集团、南亚电路板、瀚宇博德等行业知名客户的供应体系。
(二)主要产品
报告期内,光伏胶膜、光伏背板等光伏封装材料为公司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主要产品;感光干膜属于电子材料产品,为公司近年来重点推出的新产品。
1、光伏封装材料
在光伏产业链中,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是光伏组件生产所需要的关键封装材料,对电池片起到保护和增效作用。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的基本特征及用途如下:
名称 | 产品特征 | 产品用途 |
光伏胶膜 | 以树脂为主体材料,通过添加合适的交联剂、抗老化助剂,经熔融挤出、流涎成膜而得,产品使用时需交联。 | 适用于晶硅电池、薄膜电池、双玻组件、双面电池等光伏发电组件的内封装材料。与玻璃、背板粘结性好,且柔软、透光率高,对电池片起保护作用。 |
光伏背板 | 是一种多层结构膜,中间层为高绝缘低透湿的改性PET,内外两层为耐候耐老化的含氟材料。层与层之间可通过胶粘剂复合的方法进行加工,也可直接涂覆而得。 | 适用于通用晶硅电池组件及部分薄膜电池的背面保护材料。保护光伏组件不受大气污染、沙尘等外界干扰,并为组件户外使用提供所需的绝缘性能。 |
(1)光伏胶膜
光伏组件常年工作在露天环境下,要求光伏胶膜需要有在多种环境下的良好耐侵蚀性,其耐热性、耐低温性、耐氧化性、耐紫外线老化性对组件的质量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一旦电池组件的胶膜、背板开始黄变、龟裂,电池易失效报废。
再加上光伏电池的封装过程具有不可逆性,所以电池组件的运营寿命通常要求在25年以上,对光伏胶膜的耐侵蚀性也有同样的长期要求。因此光伏胶膜是决定光伏组件产品质量、寿命的关键性材料。作为行业龙头,公司通过前瞻性布局引领光伏胶膜行业产品升级。公司的光伏胶膜产品覆盖了透明EVA胶膜、白色EVA胶膜、POE胶膜、共挤型POE胶膜(也称EPE胶膜)等当前市场上主要的产品种类。
其中,EVA胶膜是目前使用相对广泛的封装胶膜材料,白色EVA胶膜则是在透明EVA胶膜的基础上添加了白色填料预处理,主要用于组件的背面封装,可有效提升光线反射率,使太阳能电池可利用被反射的光线进行发电,从而提高组件的发电效率;POE胶膜兼备抗PID性能和水汽阻隔性,能有效保障光伏电池组件在高温高湿环境下的长期可靠使用,是双玻组件的主流封装材料,且在N型电池组件封装中表现优异;共挤型POE胶膜是通过共挤工艺将POE树脂和EVA树脂挤出制造,在一定程度上兼顾了POE材料抗PID特性和水汽阻隔性优势,以及EVA材料良好的工艺匹配性。
类别 | 主要原料 | 常用场景 | 特点 | |
透明EVA胶膜 | EVA树脂 | 组件双面封装或正面封装 | 高透光率,高抗紫外湿热黄变性,抗蜗牛纹;与玻璃和背板的粘结性好,因此工艺匹配性较好 | |
白色EVA胶膜 | EVA树脂白色填料 | 组件背面封装 | 高反射率、提高太阳能组件的发电效率 |
EPE胶膜 | POE树脂EVA树脂 | 双玻组件或N型组件封装 | 一定程度上兼顾了POE胶膜和EVA胶膜的性能 | |
POE胶膜 | POE树脂 | 更好的耐老化性,更低的水蒸汽通过率,抗PID能力强;组件生产效率较低、抗滑性较低 |
随着光伏在能源电力领域的不断推广,市场对光伏组件在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提质增效的要求日益凸显,高效率单玻组件和双玻组件的渗透率快速提高,推动了白色EVA胶膜、POE胶膜和共挤型POE胶膜等新兴产品的应用迅速增长。
(2)光伏背板
与EVA胶膜相似,光伏背板的主要作用是保护太阳能电池,水汽阻隔、绝缘、耐候是该产品的三大基本功能,使太阳能电池能够在恶劣的环境下长时间正常工作。另外,背板还应具有在光伏组件层压温度下外观不形变,与硅胶及EVA胶膜粘合牢固等特性。
类别 | 主要原料 | 结构 | 特点 | |
复合型光伏背板 | PVF膜PVDF膜PET氟树脂 | TPCKPC | 以抗水解型PET作为中间基材,以的PVF膜、PVDF膜、氟树脂为表层,采用自动化精密涂布、贴合工艺而成。在反射、粘结、耐磨及耐候性等方面具有优异的性能,应用于强紫外高风沙荒漠地区的地面电站。 |
涂覆型光伏背板 | PET氟树脂 | CPC | 以抗水解型PET作为中间基材,以氟树脂为表层。EVA面具有多元的定制化功能特点如白色高反射率高、黑色高反射率、高透明强等,空气面具有优异的耐候性,应用于地面光伏组件、分布式光伏组件、建筑光伏组件。 | |
隔离条 | PET氟树脂EVA树脂 | E/CPC/E | 该类绝缘条具有优异的粘结性、电气绝缘和耐紫外性能,置于组件中两条汇流条之间起到很好的绝缘和定位作用。同时,产品与EVA/POE间还具有很好的兼容性,层压后可保证绝缘条位置处无起泡产生。 |
公司是涂覆型光伏背板的代表企业之一,2023年度公司光伏背板出货量全球排名第二。
光伏背板近五年出货量
单位:万平方米
2、电子材料
公司电子材料产品主要应用于PCB/FPC制造领域,其中感光干膜是报告期内电子材料产品销售收入的主要来源。
感光干膜是一种PCB光刻胶。光刻胶(Photoresist)按下游应用领域可分为PCB光刻胶、面板显示光刻胶、半导体光刻胶和其他等四类,而PCB光刻胶又包含
了干膜光刻胶、湿膜光刻胶(又称抗蚀剂/线路油墨)和光成像阻焊油墨三类产品。其中,感光干膜即干膜光刻胶,是由预先配制好的光刻胶在精密的涂布机上和高清洁度的条件下均匀涂布在载体聚酯薄膜(PET膜)上,经烘干、冷却后,再覆上聚乙烯薄膜(PE膜),收卷而成卷状的薄膜型光刻胶。
感光干膜的结构示意图
在PCB制造加工过程中,感光干膜贴合在覆铜板上,经紫外线照射后发生光化学反应,形成稳定物质附着于铜板上,从而达到阻挡电镀、刻蚀和掩孔等功能,实现PCB和FPC设计线路的图形转移。因此感光干膜的质量会影响PCB和FPC板加工的精度,其性能对于电路板的质量起到重要作用,是印制电路板线路加工的关键耗材,约占PCB产业总成本的3%。
感光干膜的使用示意图
我国是全球PCB最大生产国,但大陆企业在感光干膜方面起步较晚,自给率较低。公司基于长期从事光伏封装材料领域所积累的薄膜形态高分子材料制备技术体系,数年前即对感光干膜等PCB领域的电子材料进行重点研发和产业化探索。目前,公司感光干膜产品已进入大型PCB厂商的供应体系,市场需求有望继续提升。
与此同时,公司也成功开发了制备感光干膜的合成树脂材料,是全球为数不
多的具备核心原材料自供能力的企业,同时公司生产的柔性线路板的基材挠性覆铜板以及精细线路的绝缘保护材料感光覆盖膜等同为PCB制造相关领域的电子材料新产品,对应的产业化项目正在建设中。
(三)公司发展战略未来,公司将坚定的推进实施“立足光伏主业、大力发展其他新材料产业的发展战略。面对激烈的竞争态势,充分利用技术研发优势和成本控制优势,充分服务好客户,为客户开发各种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为客户创造全新的超过预期的价值。公司将进一步开展精益生产活动,降低各种生产成本,继续提升产品性价比,使产品具备更大的竞争力。公司将加快海内外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优质产能的扩张,继续稳定光伏胶膜的行业格局,提升光伏背板的全球市占率。同时公司将抓住电子信息产业在新兴领域的发展机遇,继续开展高端产品开发和优质客户群体拓展,使感光干膜、感光覆盖膜、FCCL产品相互之间形成客户协同效应,带动整个电子材料业务的持续发展,争取3~5年内成为全球领先的电子材料供应商。其他铝塑复合膜、RO支撑膜等产品,公司会加大产业规模,为公司创造新的盈利增长点,使公司真正成为一家新材料的平台型技术公司。
(四)经营计划2024年度公司将围绕年度经营目标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加快产能扩张2024年公司将同步实施光伏材料和电子材料相关的多个扩产项目,其中光伏材料包括越南基地的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临安总部的光伏胶膜、苏州基地的光伏胶膜、江门基地的光伏胶膜的产能扩张;电子材料包括临安总部的感光干膜和FCCL、江门基地的感光干膜的产能扩张。公司会根据经营策略和市场需求,科学合理的安排各个项目的实施进度,有序的开展工程施工和设备制造等工作,逐步释放各个基地的新产能,增强公司各类产品的规模优势和就近配套的供应优势。
2、持续技术研发光伏行业当前正处于各种技术的叠加以推进行业极致降本增效的阶段,除了
多样化的电池片和组件技术(N型TopCon、N型HJT、XBC、钙钛矿、钙钛矿晶硅叠层)以外,还包括0BB等焊带技术变化带来的对薄型封装胶膜的影响。公司会通过不同品类的光伏胶膜(POE胶膜、EPE胶膜/EP胶膜、白色EVA胶膜、普通EVA胶膜、一体膜、连接膜)及光伏背板组合,为组件客户创造出性价比最佳的封装方案。
随着AI算力基础设施和人形机器人等新兴产业的发展,传统的PCB产业未来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公司高端的感光干膜和感光覆盖膜,目标客户是生产IC载板、类载板、封装基板的头部客户,公司要突破电子材料原有的供应体系,高品质的产品性能是决定性的因素。
因此,2024年公司也会继续以技术创新为使命,持续开展各个产品的技术研发,稳固老业务,开拓新业务,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提升信息化管理
公司成立了专业的数字化团队,自研了覆盖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产品的ERP、MES、WMS、EAM系统,并获得了五项软件著作权;公司外购了OA、SRM、TMS等专业软件,通过软件开发人员打通了各个系统之间的联系,通过软件采购与自研并举,在公司的生产、经营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软件开发人员结合应用物联网、数字孪生技术,边缘网关计算技术等,为公司提升管理效率、提高产能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已将信息科技公司更名为杭州福斯特应用软件有限公司,未来将继续专注于工业软件的开发应用,积极拥抱和应对信息化和智能化社会带来的变化和机遇。
(五)可能面对的风险
1、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由于下游光伏组件客户的排产存在淡旺季的波动行情,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光伏树脂的采购价格也随之发生波动。由于原材料成本占比高,如何做好科学合理的原材料库存管理和客户订单保障显得尤为重要。整体来说,在光伏行业景气度大幅波动的情况下,相较于其他胶膜企业,公司的产品出货表现更加稳定,产品盈利表现更加突出,充分体现了光伏胶膜龙头企业的优势。未来,公司的经营业绩仍将受到光伏行业景气度波动的影响,公司将进一步夯实光伏胶膜产品的综合
竞争优势,扩大出货并控制成本,努力降低业绩波动的幅度。另外,随着公司电子材料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功能膜材料业务逐步转向量产,未来公司将打造新的盈利增长点。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随着全球双碳目标的推进,光伏行业作为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各行各业及各种资本的关注,近三年,有多家企业分别在硅料、硅片、电池片、组件、光伏胶膜、光伏玻璃、逆变器、光伏树脂等环节发布并实施了大量的扩产计划,未来光伏行业各环节均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情形。公司将充分发挥光伏胶膜产品的技术研发优势和成本控制优势,不断推出差异化的产品加强和客户的战略合作,通过工艺控制和供应链管控能力,获得相较于竞争对手更大的成本优势,努力保持光伏胶膜市占率的稳定,稳扎稳打穿越周期,继续伴随着光伏行业一起成长,静待未来更加健康和广阔的市场到来。
3、信用减值损失波动的风险由于光伏行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行情波动较大的情况,发展历程中也曾有头部组件企业被破产重组的情况发生,为谨慎起见,公司对光伏行业的应收款项制定严格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各报告期末的应收款项余额情况以及信用结构(是否逾期)情况将对坏账准备计提余额产生较大影响,如果未来报告期末公司的应收款项余额发生较大波动或应收款项信用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将导致计提(或冲回)较大金额的坏账准备,将对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公司通过实施一系列措施对光伏行业客户的应收款项进行严格管控,未来公司仍将继续加强对客户的跟踪分析,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利用自身行业龙头的地位,加强应收款项的催收力度,同时通过和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等措施以规避或降低坏账损失。
4、经营性现金流偏低的风险公司光伏材料的业务特性导致经营性现金流长期偏低甚至在个别报告期出现负值的情况。公司光伏封装材料的客户覆盖了国内外主要的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企业,并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对客户的销售收款方式主要为“账期+现金&承兑汇票”模式,该收款方式使得公司货款的变现时间较长;同时,公司主要的原材料光伏树脂的供应商为海内外大型石化企业,公司对原材料供应商的付款方式主要为“TT+LC+承兑汇票”模式,该付款方式使得公司支付原材料采
购款时间较短,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期末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随之增加,因此公司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较大。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持续偏低是由于行业特性导致的,跟公司相同业务的企业都会面临同样的问题。公司将持续关注经营性现金流的变化情况,充分利用光伏胶膜龙头企业的综合竞争优势,在货款催收和支付原材料采购款时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力争保持经营性现金流的相对稳定。
5、项目建设的综合风险公司目前正同步在海内外开展多个材料项目的扩产及新建项目,若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不可控因素导致无法按预期进度完成,或项目建成后的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导致行业竞争加剧、产品价格下滑、产品市场需求未保持同步协调发展,或公司产品市场开发效果不及预期,将可能导致项目产生效益的时间晚于预期或实际效益低于预期水平,同时也新增了固定资产折旧和新增产能消化的风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通过优化设计、加强现场管控等方式严格控制项目成本,并且密切关注市场和技术的变化,及时对项目进行合理的调整,加强产品研发和客户开拓,采取适当的策略和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6、专业人才短缺的风险随着公司海内外业务规模和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目前的人才储备未能匹配公司的高速发展,可能存在因人员不足导致部分业务及项目进展缓慢的风险。未来公司会重点培养和引进更多有关产品研发、工艺设计、产业转化、生产控制、市场营销、工程管理、软件开发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推出更加完善的薪酬福利机制,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作用,在保持现有员工队伍的稳定的同时,积极引进外部专家及团队,为公司的生产经营配备综合素质高的各类人才,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承忠诚、勤勉的宗旨,进一步优化公司战略布局,不断加强和规范公司治理,提升管理和运营水平,实现公司健康、稳定、快速发展。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9日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梅娟)
作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职,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刘梅娟,中国国籍,1970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职称。1995年至今在浙江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从事会计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并担任会计学科负责人。本人现任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相关任职情况以及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的持股、业务及服务关系等方面进行了自查,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规则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会议16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认真听取
公司股东、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发表的意见,主动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审慎发表独立意见。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独董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次数 | |
刘梅娟 | 16 | 16 | 15 | 0 | 0 | 否 | 4 |
(二)出席专业委员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召集和参加专业委员会会议。本人运用专业知识,在审议公司定期报告、重大投资决策、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募投项目变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选聘审计机构、员工持股平台入股子公司、实施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等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三)与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关于年度报告相关工作,本人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公司管理层召开了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会,审阅了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对年审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是否发现重大问题以及应收账款情况进行了询问。在年报中就年度内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对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发表独立意见。
(四)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利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期间,本人积极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五)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情况等进行了解;本人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动态。本人在工作中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事前就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本人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子公司以增资及股权转让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在子公司持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前,取得了本人的事前认可,同时本人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对子公司进行入股,有利于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建立公司和核心员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效激励机制,共同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此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外担保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增加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本人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开展业务的需求向
银行申请增加授信融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与控股子公司主要少数股东在审议担保额度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就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融资提供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核查,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事项。
(四)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进行审核,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遵循了“与市场平衡、与个人贡献匹配”的薪酬分配原则,有助于公司增强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
(五)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331,545,24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9,731,787.05元,转增532,618,099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864,163,346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2023年5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了《福斯特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确定2023年5月25日为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6日为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截止2023年5月26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
上述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充分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稳健的经营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执行新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九)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福20转债”“福22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根据项目进度情况,对“福20转债”的募投项目“嘉兴年产2.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其中2亿平方米)”、“福22转债”的募投项目“3555K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满足日常经营的需求。
(十二)“福22转债”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情况本次变更部分“福22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自身电子材料业务和光伏材料业务发展情况做出的合理的战略调整,符合PCB产业和光伏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变更前后的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未来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十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严格履行前期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等,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十四)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2023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共发布4次定期报告及120次临时公告,基本涵盖了公司所有的重大事项,使投资者更快速地了解公司发展近况,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十五)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公司对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形成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认为: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十六)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了专业委员会,本人担任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根据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各专业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作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本人在公司经营、管理、风控、财务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尽到了勤勉尽责的义务。
本人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继续独立公正、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充分提示风险、化解风险,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签字:刘梅娟
2024年5月9日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文华)
作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职,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孙文华,中国国籍,1963年4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二级研究员。曾在日本北海道大学、德国明斯特大学、日本名古屋大学、法国路易斯帕斯卡大学及斯特拉斯堡大学担任访问教授。1999年至今在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从事高分子科学研究工作。本人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相关任职情况以及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的持股、业务及服务关系等方面进行了自查,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规则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会议16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认真听取
公司股东、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发表的意见,主动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审慎发表独立意见。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独董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次数 | |
孙文华 | 16 | 16 | 16 | 0 | 0 | 否 | 4 |
(二)出席专业委员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召集和参加专业委员会会议。本人运用专业知识,在审议公司定期报告、重大投资决策、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募投项目变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选聘审计机构、员工持股平台入股子公司、实施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等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三)与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关于年度报告相关工作,本人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公司管理层召开了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会,审阅了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对年审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是否发现重大问题以及应收账款情况进行了询问。在年报中就年度内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对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发表独立意见。
(四)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利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2023年,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情况等进行了解;本人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
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动态。本人在工作中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事前就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本人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子公司以增资及股权转让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在子公司持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前,取得了本人的事前认可,同时本人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对子公司进行入股,有利于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建立公司和核心员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效激励机制,共同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此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外担保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增加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本人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开展业务的需求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融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与控股子公司主要少数股东在审议担保额度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公司就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融资提供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核查,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事项。
(四)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进行审核,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遵循了“与市场平衡、与个人贡献匹配”的薪酬分配原则,有助于公司增强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
(五)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331,545,24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9,731,787.05元,转增532,618,099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864,163,346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2023年5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了《福斯特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确定2023年5月25日为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6日为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截止2023年5月26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
上述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充分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稳健的经营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执行新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九)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福20转债”“福22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根据项目进度情况,对“福20转债”的募投项目“嘉兴年产2.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其中2亿平方米)”、“福22转债”的募投项目“3555K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满足日常经营的需求。
(十二)“福22转债”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本次变更部分“福22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自身电子材料
业务和光伏材料业务发展情况做出的合理的战略调整,符合PCB产业和光伏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变更前后的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未来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十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严格履行前期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等,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十四)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2023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共发布4次定期报告及120次临时公告,基本涵盖了公司所有的重大事项,使投资者更快速地了解公司发展近况,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十五)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公司对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形成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认为: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十六)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了专业委员会,本人担任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根据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各专业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作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本人在公司经营、管理、风控、财务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尽到了勤勉尽责的义务。
2024年本人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继续独立公正、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充分提示风险、化解风险,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签字:孙文华
2024年5月9日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敬科)
作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职,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敬科,中国国籍,1977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华通电脑(惠州)有限公司、汕头超声二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负责开发过系统HDI应用、埋铜项目研究、PCB高频局部混压技术等项目,是PCB行业材料质量专家级工程师。本人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相关任职情况以及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的持股、业务及服务关系等方面进行了自查,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规则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会议16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认真听取
公司股东、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发表的意见,主动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审慎发表独立意见。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独董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次数 | |
李敬科 | 16 | 16 | 16 | 0 | 0 | 否 | 4 |
(二)出席专业委员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召集和参加专业委员会会议。本人运用专业知识,在审议公司定期报告、重大投资决策、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募投项目变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选聘审计机构、员工持股平台入股子公司、实施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等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三)与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关于年度报告相关工作,本人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公司管理层召开了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会,审阅了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对年审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是否发现重大问题以及应收账款情况进行了询问。在年报中就年度内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对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发表独立意见。
(四)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利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2023年,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情况等进行了解;本人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
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动态。本人在工作中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事前就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本人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子公司以增资及股权转让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在子公司持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前,取得了本人的事前认可,同时本人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对子公司进行入股,有利于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建立公司和核心员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效激励机制,共同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此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外担保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增加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本人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开展业务的需求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融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与控股子公司主要少数股东在审议担保额度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公司就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融资提供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核查,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事项。
(四)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进行审核,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遵循了“与市场平衡、与个人贡献匹配”的薪酬分配原则,有助于公司增强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
(五)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331,545,24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9,731,787.05元,转增532,618,099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864,163,346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2023年5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了《福斯特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确定2023年5月25日为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6日为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截止2023年5月26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
上述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充分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稳健的经营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执行新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九)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福20转债”“福22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根据项目进度情况,对“福20转债”的募投项目“嘉兴年产2.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其中2亿平方米)”、“福22转债”的募投项目“3555K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满足日常经营的需求。
(十二)“福22转债”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本次变更部分“福22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自身电子材料
业务和光伏材料业务发展情况做出的合理的战略调整,符合PCB产业和光伏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变更前后的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未来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十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严格履行前期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等,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十四)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2023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共发布4次定期报告及120次临时公告,基本涵盖了公司所有的重大事项,使投资者更快速地了解公司发展近况,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十五)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公司对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形成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认为: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十六)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了专业委员会,本人担任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根据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各专业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作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本人在公司经营、管理、风控、财务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尽到了勤勉尽责的义务。
本人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继续独立公正、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充分提示风险、化解风险,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签字:李敬科
2024年5月9日
议案二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大经济活动及定期报告等积极参与审核,对公司董事、经营管理层等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本年度公司监事会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14次监事会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一)2023年2月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GDR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GDR上市后适用<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制定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2023年2月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三)2023年4月3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五)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六)2023年5月31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七)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项目投资的议案》;
(八)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九)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以增资及股权转让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在子公司持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十)2023年9月1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及出资的议案》;
(十一)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项目投资的议案》;
(十二)2023年11月1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业务整合的议案》;
(十三)2023年11月2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增加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四)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2023年度-2025年度)(草案)>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列席了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对下列事项发表了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政策法规规范运作,不存在违法违规经营。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制度的规定,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对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四)监事会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监事会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意见公司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
(八)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本次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理性、可行性。
(九)监事会对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意见
公司在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监事会对“福22转债”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意见
公司变更“福22转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结合行业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而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未来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安排。
(十一)监事会对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在子公司持股暨关联交易的意见
同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子公司股权,本次持股事项有利于促进员工与子公司共同成长和发展,充分调动其经营管理团队、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实现双方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符合公司及子公司长远的规划和发展战略。
(十二)监事会对“福20转债”“福22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公司本次“福20转债”“福22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三)监事会对为控股子公司申请增加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意见
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华创光电材料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融资增加提供不超过9,2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后,公司为其申请银行授信融资提供不超过36,2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用于“年产20亿平方米特种高性能薄膜材料”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且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四)监事会对《公司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2023年度-2025年度)(草案)》的意见
《公司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2023年度-2025年度)(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增强员工的团队稳定性,共同促进公司光伏材料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审议本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五)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5月9日
议案三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度,得益于光伏行业的蓬勃发展,公司产品技术的进步及产能的及时扩充,公司整体业绩稳步增长。现将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情况汇报如下:
一、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58,852.6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66%,其中主营业务收入2,249,437.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5,016.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1,329.4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64%。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2,588,526,670.13 | 18,877,495,145.99 | 19.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850,161,937.63 | 1,578,569,558.82 | 17.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713,294,260.80 | 1,444,091,295.05 | 18.6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083,653.82 | 26,038,726.92 | -200.17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 15,590,109,604.98 | 13,980,961,860.16 | 11.51 |
的净资产 | |||
总资产 | 21,836,416,332.98 | 20,194,693,049.09 | 8.13 |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9 | 0.85 | 16.4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00 | 0.85 | 17.6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2 | 0.77 | 19.4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52 | 12.33 | 增加0.1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59 | 11.28 | 增加0.31个百分点 |
三、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809,779.66 | -100.00 | 主要系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 |
应收票据 | 31,517,949.32 | 516,138,490.19 | -93.89 | 主要系收到的尚未到期解付的票据减少所致 |
应收账款 | 4,813,574,990.24 | 3,776,155,547.92 | 27.47 | 主要系销售规模增长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3,685,771,094.33 | 1,792,256,946.22 | 105.65 | 主要系本期销售规模增长收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58,885,854.27 | 11,950,907.22 | 392.73 | 主要系本期增加应收土地处置款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99,868,893.64 | 317,679,947.39 | -68.56 | 主要系本期末尚未到期理财产品和预缴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1,217,648.72 | -100.00 | 主要系本期收回联营企业福斯特碳中和公司的投资所致 | |
固定资产 | 3,174,644,428.71 | 2,522,956,334.03 | 25.83 | 主要系本期嘉兴年产2.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和年产1.1亿平方米光伏背板项目、年产2.5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等投产转固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4,717,394.32 | 2,555,516.65 | 84.60 | 主要系本期越南公司土地摊销等转长期待摊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82,942,760.24 | 142,603,435.30 | 28.29 | 主要系本期设备采购预付款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951,155,153.83 | 1,297,253,931.93 | -26.68 | 主要系本期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11,384.72 | 4,916,862.36 | -95.70 | 主要系本期远期结售汇合约到期所致 |
应付票据 | 255,531,287.28 | 377,995,251.05 | -32.40 | 主要系本期末开具的未到期解付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
合同负债 | 30,673,915.41 | 64,771,347.36 | -52.64 | 主要系本期末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202,026,044.92 | 111,826,088.63 | 80.66 | 主要系本期末应付职工工资奖金和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专项资金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138,770,632.42 | 37,843,159.18 | 266.70 | 主要系本期末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84,393,539.56 | 65,324,989.58 | 29.19 | 主要系本期末尚未结算费用款和押金保证金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3,378,552.95 | 7,657,424.30 | -55.88 | 主要系本期待转销项税额减少所致 |
长期借款 | 70,000,000.00 | 主要系本期控股子公司保证及抵押借款增加所致 | ||
递延收益 | 42,578,694.67 | 27,236,578.33 | 56.33 | 主要系本期项目补助金增加所致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864,165,011.00 | 1,331,545,247.00 | 40.00 | 主要系本期资本公积转增所致 |
其他综合收益 | 19,429,476.00 | -1,847,044.70 | 不适用 | 主要系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增加所致 |
专项储备 | 4,219,111.22 | 2,185,851.12 | 93.02 | 主要系本期计提安全生产费增加所致 |
盈余公积 | 756,353,391.66 | 612,320,246.10 | 23.52 | 主要系本期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所致 |
少数股东权益 | 207,662,690.97 | 29,544,127.38 | 602.89 | 主要系本期少数股东投入所致 |
四、经营成果分析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额 | 增减(%) |
营业收入 | 22,588,526,670.13 | 18,877,495,145.99 | 3,711,031,524.14 | 19.66 |
营业成本 | 19,281,289,777.70 | 15,929,060,448.40 | 3,352,229,329.30 | 21.04 |
税金及附加 | 47,709,847.46 | 52,610,843.03 | -4,900,995.57 | -9.32 |
销售费用 | 75,351,616.48 | 59,494,116.83 | 15,857,499.65 | 26.65 |
管理费用 | 278,703,459.45 | 235,467,783.53 | 43,235,675.92 | 18.36 |
研发费用 | 792,026,569.41 | 644,802,584.72 | 147,223,984.69 | 22.83 |
财务费用 | 26,099,170.52 | -81,986,038.17 | 108,085,208.69 | 不适用 |
其他收益 | 136,915,306.75 | 56,869,548.70 | 80,045,758.05 | 140.75 |
投资收益 | 80,767,649.32 | 86,849,340.25 | -6,081,690.93 | -7.00 |
信用减值损失 | -162,399,523.90 | -312,535,768.59 | 150,136,244.69 | 不适用 |
资产减值损失 | -91,158,985.20 | -158,220,760.86 | 67,061,775.66 | 不适用 |
净利润 | 1,848,868,438.33 | 1,579,207,139.37 | 269,661,298.96 | 17.08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营业收入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光伏胶膜 | 20,481,180,980.44 | 17,491,131,051.96 | 14.60 | 21.53 | 22.94 | 减少0.98个百分点 |
光伏背板 | 1,326,602,117.43 | 1,200,620,701.44 | 9.50 | -1.08 | 1.82 | 减少2.57个百分点 |
感光干膜 | 453,519,971.64 | 347,875,544.81 | 23.29 | -2.51 | -6.00 | 增加2.84个百分点 |
铝塑膜 | 114,361,042.14 | 103,507,686.84 | 9.49 | 69.90 | 55.89 | 增加8.14个百分点 |
太阳能发电系统 | 51,083,664.80 | 24,941,742.75 | 51.17 | -5.78 | -12.49 | 增加3.74个百分点 |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58,852.6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66%。其中主营业务收入2,249,437.7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50%。主营业务中光
伏胶膜营业收入2,048,118.1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53%,光伏胶膜营业成本1,749,113.1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94%。光伏背板和感光干膜业务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铝塑膜业务收入11,436.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9.90%。
本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毛利率同比分别下降0.98%和
2.57%,感光干膜毛利率上升2.84%,铝塑膜毛利率上升8.14%。
2、本期公司发生销售费用7,535.1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85.75万元,上升26.65%,主要系本期职工薪酬和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专项资金、报关费、财产保险费及差旅费等增加所致。
3、本期公司发生管理费用27,870.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323.57万元,上升18.36%,主要系本期职工薪酬和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专项资金及业务招待费、折旧摊销费等增加,共同影响所致。
4、本期公司发生研发费用79,202.6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722.40万元,上升22.83%,主要系本期研发投入、研发人员薪酬和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专项资金增加所致。
5、本期公司发生财务费用2,609.9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808.52万元,主要系本期因汇率变动汇兑损失及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6、本期公司发生其他收益13,691.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004.58万元,上升140.75%,主要系本期增值税加计抵减增加所致。
7、本期公司发生投资收益8,076.7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08.17万元,主要系本期债务重组确认利得减少所致。
8、本期公司发生信用减值损失-16,239.9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013.62万元,主要系本期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减少所致。
9、本期公司发生资产减值损失-9,115.9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706.18万元,主要系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减少所致。
10、本期公司实现净利润184,886.8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6,966.13万元,增长17.08%,主要系本期光伏胶膜产品销售规模增加、其他收益增加、及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减少所致。
五、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额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083,653.82 | 26,038,726.92 | -52,122,380.74 | -200.1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7,107,523.26 | -307,343,479.77 | -149,764,043.49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1,367,176.86 | 3,980,679,944.52 | -4,442,047,121.38 | -111.59 |
1、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212.24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原材料货款与销售收款的时间差所致。
2、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4,976.40万元,主要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支出增加所致。
3、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44,204.71万元,主要系上期收到“福22转债”募集资金所致。
六、其他财务指标分析
指标名称 |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14.47 | 15.44 | 24.84 |
流动比率(倍) | 5.29 | 4.57 | 7.37 |
速动比率(倍) | 4.28 | 3.52 | 5.50 |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 29.18 | 31.59 | 10.31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5.26 | 5.37 | 4.56 |
存货周转率(次) | 5.84 | 5.34 | 5.63 |
注: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账面余额;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主营业务毛利率本期14.47%,较上期下降0.97个百分点。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本期较上期有所上升。母公司资产负债率29.18%,较上年末下降2.41个百分点。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持续保持较高水平,公司运营能力仍较强。
综上所述,2023年度公司业务仍主要集中于光伏封装材料行业,主营业务
稳步增长,光伏胶膜产销量保持持续较高速度增长,新产品铝塑膜增长势头迅猛,公司各项财务指标优良,继续保持稳定良好的发展趋势。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9日
议案四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就公司2023年度整体情况编制《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报告及摘要。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9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实现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50,161,937.63元。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72,744,444.13元,按照10%计法定盈余公积117,274,444.41元,母公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1,055,469,999.72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370,771,168.14元。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3年末总股本1,864,165,01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回购股份数为2,502,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2.60元(含税)现金红利,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84,032,252.86元,转增744,665,004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2,608,830,015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八条:
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3年度,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使用70,988,956.66元(不含交易手续费)回购公司股份,视同现金分红。因此,2023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555,021,209.52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
由于公司“福22转债”已于2023年5月29日进入转股期,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存在增加的可能,同时由于公司的股份回购计划尚在实施中,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的比例不变,最终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数量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基数,相应调整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总额。
二、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为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下述利润分配条件下决定2024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或春节前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
现金分红条件:(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
现金分红比例上限:当期内现金分红金额累计不超过当期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9日
议案六
《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总结,以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单位:万元(税前)
序号 | 姓名 | 2023年度 | 职务 |
1 | 林建华 | 89.94 | 董事长 |
2 | 张虹 | 0.00 | 董事 |
3 | 胡伟民 | 63.58 | 董事 |
4 | 周光大 | 85.19 | 董事 |
5 | 刘梅娟 | 15.00 | 独立董事 |
6 | 孙文华 | 15.00 | 独立董事 |
7 | 李敬科 | 15.00 | 独立董事 |
8 | 杨楚峰 | 53.36 | 监事会主席 |
9 | 孙明冬 | 56.27 | 监事 |
10 | 周环清 | 32.91 | 监事 |
11 | 毛根兴 | 18.68 | 副总经理(离任) |
12 | 宋赣军 | 73.31 | 副总经理 |
13 | 许剑琴 | 78.35 |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14 | 潘建军 | 77.06 | 副总经理 |
15 | 熊曦 | 75.60 | 副总经理 |
16 | 章樱 | 64.90 | 董事会秘书 |
注:上表中原副总经理毛根兴由于个人原因于2023年4月离任,仅统计其任期内报酬情况。
二、2024年度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15万元/年,按月度发放;
2、董事长的董事薪酬为88万元/年,按月度发放;
3、除董事长、独立董事外,公司不向董事支付董事薪酬;
4、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公司其他岗位职务的公司董事,按其所任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
三、2024年度公司监事的薪酬方案
1、公司不向监事支付监事薪酬;
2、兼任公司其他岗位职务的公司监事,按其所任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
四、2024年度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1、总经理的基本月薪为4.90万元;
2、副总经理的基本月薪为4.30万元;
3、董事会秘书的基本月薪为3.60万元。
五、其他
1、以上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由年度内基本月薪和年度内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其中:基本月薪部分按月发放;绩效年薪则在次年发放,年末根据公司绩效情况和个人工作贡献,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确定;
3、公司董事、监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相关交通、住宿费用由公司承担。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回避表决,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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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4年5月9日
议案七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 | |||
首席合伙人 | 王国海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38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272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836人 | |||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4.83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30.99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40亿元 | |||
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675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6.63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 |
综合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513家 |
2.投资者保护能力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项目合伙人 | 曹毅 | 2012年 | 2006年 | 2012年 | 2024年 | [注]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曹毅 | 2012年 | 2006年 | 2012年 | 2024年 | [注] |
杜秀锋 | 2020年 | 2016年 | 2020年 | 2023年 | 无 |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盛金荣 | 1995年 | 2001年 | 2013年 | 2024年 | 强力新材 |
[注]2024年度,签署了永新光学、道明光学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度,签署了贵航股份、永新光学2022年度审计报告,复核了长江材料、旺成科技、利扬芯片、中科蓝讯、领湃科技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度,签署了贵航股份2021年度审计报告,复核了长江材料、旺成科技、利扬芯片、中科蓝讯2021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2023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报酬不含税金额为160.3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不含税金额为47.17万元,合计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同比一致。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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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4年5月9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和降低财务费用,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6.60%)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包括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短期贸易融资等),授信期限为1年,时间自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银行签订融资合同之日起计算。现提请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融资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如上述综合授信融资需涉及抵押担保等业务,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实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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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4年5月9日
议案九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细化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建立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精神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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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