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列: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2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公司2023度实现营业收入1,563,804,509.83元,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9,445,874.18元,2023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5,695,463.34元,减去2022年度股东分配18,992,925.9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41,243,612.12元,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66,001,097.0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股本1,460,994,30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1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4,902,141.90元,占净利润30.14%。派现后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151,098,955.11元结转以后年度。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
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发表的审核意见如下: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