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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利: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4-039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带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与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12-02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大厦A座14-16层

首席合伙人:詹从才

苏亚金诚2023年度末全体从业人员数量832人,2023年度末合伙人49人,注册会计师34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7人;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3,648.5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34,483.2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4,298.63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7家,客户行业主要

集中在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零售业等行业,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886.61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苏亚金诚采用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方式提高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相关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2023年存在因执业行为的民事诉讼1例,目前还在审理中,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可能存在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苏亚金诚近三年(2021年至今)未受到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从业人员近三年(2021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涉及人员4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从业经历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长俄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苏亚金诚执业,近三年签署1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许三春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苏亚金诚执业,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钱小祥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苏亚金诚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24家,IPO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上述签字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苏亚金诚及上述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及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苏亚金诚协商确定2024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苏亚金诚为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度、2023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苏亚金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应的资格、经验和能力,满足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条件和要求,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资料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等相关材料。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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