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展总额不超过2 亿元的资产池业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协议银行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协议银行认可的存单、国内信用证项下应收账款、电子商业汇票等资产。
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是指甲方以其持有的票据、保证金账户及账户内资金、存单、结构性存款、应收账款等资产作为担保在乙方办理的总量控制模式的质押融资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函及其他各类银行授信业务。
2、合作银行
本次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3、协议期限
本次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业务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一年内,具体以公司及公司与合作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资产池额度,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且任一时点在合作银行的资产池总余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业务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万卫方先生或其授权人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金额等。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二、 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持有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相应增加,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等业务,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公司其流动资产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向协议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协议银行对接,建立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因此此次资产池业务的担保风险可控。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将其流动资产统筹管理,减少其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浙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展总额不超过2 亿元的资产池业务,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并且同意将此项议案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是为提高公司其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其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展总额不超过2 亿元的资产池业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