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现将2023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5、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6、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7、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
务,审计收费8.32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并由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1、年审期间出具报告总体情况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2、年审审计工作方案及实施情况
立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并根据具体审计计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结果,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立信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项目负责合伙人由权益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由资深审计经理担任,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立信的技术专家全程支持审计服务。审计过程中,立信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
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3、年审期间与管理层和治理层的沟通情况
于审计计划、审计进行和出具审计报告各阶段,立信项目合伙人和签字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会计政策和估计、识别出的特别风险、重要审计发现、审计报告关键事项等与公司进行了沟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1、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3年11月14日,审计委员会召开沟通会,与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就2023年度年审工作的审计范围、时间节点、团队安排、预审中发现的主要关注事项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充分地沟通,同时督促了会计师事务所应收集完整相关的审计资料,尽到应尽的审计职责,在约定时限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向公司提交审计报告。
3、2024年4月1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与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对2023年度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结论、监管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关于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4、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2023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