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3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7,505.49 万元,同比下降31.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15.96 万元,同比下降90.21%。基本每股收益为0.07元,较上年同比下降90.91%。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623,230,3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因公司总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可能受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影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的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独立董事意见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