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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维通信: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徐坚)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

(徐坚)

作为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徐坚,深圳大学讲席教授,现兼任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国务院部级联席会议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标准委员会TC38副主任委员,北京化学会副秘书长。自1999年起历任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研究员,特聘研究员,中国科学院大学岗位教授。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副所长,两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主任。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中国复合材料学会副理事长、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202国际主席。2001-2015年先后任国家863计划新材料领域主题专家组和304专项组长、新材料领域专家组首席专家、专家委员会专家、863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重点专项专家组组长、973计划碳纤维项目首席专家、国家基础科技条件平台大型科学仪器中心办公室负责人、十三五国家重点科技专项专家组专家。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2023年度任期内召开股东大会次数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
徐坚440022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在参加会议前,认真阅读、详细研究了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在会议上,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对各项议案均独立负责的发表意见。2023年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充分运用本人的专业知识,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3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本人已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进行了审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慎考虑和客观评价,对相关议案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本人已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审议了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在深入了解相关人员任职资格及简历背景等资料的基础上,经审慎考虑和客观评价,对相关议案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本人已亲自出席,

不存在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审议了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战略实施总结、2023年前三季度业务发展工作总结和2024年及未来三年业务发展战略规划的议案。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与公司战略规划的讨论,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阶段,研究符合公司发展方向的战略布局,在公司经营规划的科学决策中,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对相关议案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关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有序进行,就公司的经营情况、行业发展前景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并及时掌握公司年报工作的开展情况,对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进度、经营重点问题等定期跟进了解,与公司管理层、注册会计师保持必要的交流,督促公司财务报表编制、年度审计工作等的有序进行。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并且多次参与公司内部的技术交流会等,以自身的专业背景及行业经验,为公司产品的技术路线设计、业务发展规划等提供相应的专业知识支撑,为公司在经营发展上的决策提供科学、客观的意见。此外,本人还通过电话等其他形式与公司董事、中央研究院院长等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留意网络、传媒等对公司信息的报道,并结合对公司重大事项情况的了解,针对行业动态、市场风险等为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董事会工作,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

2、对公司的产品生产、业务发展、技术研究等重要经营事项,保持足够的关注,结合市场动态,为公司不断强化的核心竞争力建设形成积极的影响。此

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对董事会决议执行、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情况进行核查和监督,同时结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的决策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了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议案,已经全体独立董事审查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已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过认真审查,认为公司2023年度开展的关联交易事项在交易原则、定价依据以及交易开展目的、对公司的影响等方面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且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3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公开披露了相关公告。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及相关文件资料进行了仔细审阅,认为公司编制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已签署了无异议的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提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一年。该事项已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等进行了审慎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可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的要求。公司对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补选非独立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辞任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提名毛大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意聘任刘辛男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卢信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在充分了解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况,相关人员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必须的工作能力或任职条件,且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五)审核2023年度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2023年薪酬事项进行了审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客观地履行了相应地职责,

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各项议案发表客观意见,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坚决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作为行业专家,充分利用自身的行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公司的内部技术交流活动、经营会议等,与公司管理层尤其是核心技术人员保持着密切的交流,为公司的产品技术研究、业务发展规划、市场布局等,提供专业技术知识及丰富产业经验的支撑,帮助公司更好实现自身产业规划,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储备更具竞争力的核心技术和产品,为公司股东创造更长远的价值。

2024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各项要求,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与勤勉义务,持续加强对法规的学习,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继续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质量,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徐坚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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