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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维通信:2023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通过加强投资者服务,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持续加强与各类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公司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如下:

一、持续完善的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待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并尽可能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使其充分行使股东权利。2023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2次,提供了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两种参会渠道,确保全体股东可以充分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缺席次数0次。公司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最新的相关法律、规则。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监事会会议,全体监事亲自或授权出席次数3次,缺席次数0次。公司监事严格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严格的监督。

二、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关联方严格遵守和履行相关承诺,并持续披露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及相关人员均遵守承诺,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具体承诺内容请见同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三、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严格遵循信息披露原则,保障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组织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的管理办法、规则、指引及备忘录等相关文件。公司对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进行逐级审核,保障信息披露质量。对以非公告形式向外界传达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设置审核程序,防止信息泄露。

2023年,公司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定期报告、临时公告、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等共53份。

四、增强投资者沟通与交流

公司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互动,不断提升公司治理的规范度和透明度,与投资者建立良好的关系。公司向广大投资者提供了多渠道的沟通交流平台,具体包括公司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公司官网、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等,便于投资者更加清晰了解公司发展情况。

2023年,公司积极做好投资者调研活动安排,接待多场投资者调研,回顾公司经营情况,展望行业及公司布局,对投资者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认真答复。在非业绩或重大事项静默期,接待了大量的机构及个人投资者的调研,提交了3份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另外,公司也通过交易所“互动易”平台回复431条投资者的问题,接听投资者电话咨询近650人次,与广大投资者保持着较好的交流与及时的沟通。公司通过上述各种渠道让投资者全面、及时的了解公司的战略规划、业务情况及未来发展等相关信息。

接待时间接待方式接待对象类型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3年4月28日电话会议机构巨潮资讯网,2023年4月28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年5月19日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巨潮资讯网,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年8月18日电话会议机构巨潮资讯网,2023年8月18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在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活动中,公司始终遵守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原则,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未发生有选择性地、私下地向特定对象披露、透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形。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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