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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明技术: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 金振朝

各位股东:

本人金振朝,经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5月12日被选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就本人在2023年度任期内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金振朝,男,1979年5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2年6月至2004年6月就职于湖北帅伦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法务;2004年9月至2007年6月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律硕士;2007年6月至2009年6月就职于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法务经理;2009年7月至今就职于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公司报告期内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

相关材料,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金振朝66004

2023年任期内,本人任期内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除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薪酬议案回避表决外,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按时参加了报告期内召开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会议(报告期内未召开提名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4次,薪酬委员会会议召开2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会议上,本人就专门委员的相关提案从专业角度、客观地给予分析和发表意见,有效地履行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与公司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审阅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提交给审计委员会的各项内部审计报告。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考核机制进行研究,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12月,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随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本人将在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2023年度任职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在关联交易、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执行以及披露情况,

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定期报告的关键时点均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定期报告审计中作用的发挥;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并就相关情况进行沟通了解后提出专业意见,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除了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等其他重大事项情况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外,也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并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直接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出席或视频参加董事会及其委员会、股东大会、管理层交流会等会议,与公司其他董事、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此外,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财务状况、信息披露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就相关情况进行沟通了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合计年度现场工作时间约5天。

七、其他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认真组织会议并传递相关会议文件;及时向本人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内控建设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本人的知情权;同时,积极为本人现场考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使本人能够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情况的基础上,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合理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对本人提出的相关意见或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并及时落实,充分保证本人有效行使职权。

九、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3年,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在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稳步发展。

2024年,本人将继续积极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参加各级组织开展的相关培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就2023年度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在此向各位股东、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签字):

金振朝2024年 4 月 2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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