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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明技术: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4-026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15:30开始(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1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15—15:00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8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需回避表决的股东,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B1栋16楼报告厅。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00《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7.00《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8.00《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0.00《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1.00《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12.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3.00《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4.00《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5.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16.00、17.00、18.00为等额选举
16.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4人
16.01关于选举赵志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02关于选举望西淀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03关于选举刘垒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04关于选举黄凯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7.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17.01关于选举金振朝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7.02关于选举向怀坤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7.03关于选举梁金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8.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18.01关于选举吴祥礼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8.02关于选举陈灵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议案8.00、9.00、13.00、14.00、

15.00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或与前述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拟作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以及与前述拟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拟参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以及前述拟参与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公司独立董事金振朝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13.00、14.00、15.00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委托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议案8.00、10.00、11.00、12.00、

13.00、14.00、15.00、17.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及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议案16.00、议案17.00和议案

18.00需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其中,应选非独立董事的人数为4人,应选独立董事的人数为3人,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人数为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特别提示:

1、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5月10日9:00-11:30及14:00-16:00;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5月10日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infomax@streamax.com)。

3、现场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B1栋16

楼报告厅。

4、现场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传真件);④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传真件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扫描件);④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所提交的复印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或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授权委托书传真件的,传真件必须直接传真至本通知指定的传真号0755-86968976,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系由委托人传真,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电子邮件发送的扫描件的,扫描件必须直接发送至本通知指定的邮箱infomax@streamax.com,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除必须出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符合前述条件的复印件、传真件及电子邮件扫描件将被视为有效证件。

(6)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

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丹电话:0755-33605007 电子邮箱:infomax@streamax.com

6、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4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70

2、投票简称:锐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如提案16,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3名(如提案17,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2名(如提案18,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15—15:00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本人(本公司)在该次会议上的全部权利。本人(本公司)对如下全部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00《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7.00《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8.00《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0.00《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1.00《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12.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3.00《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4.00《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5.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6.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4人选举票数
16.01关于选举赵志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02关于选举望西淀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03关于选举刘垒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04关于选举黄凯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7.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选举票数
17.01关于选举金振朝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7.02关于选举向怀坤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7.03关于选举梁金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8.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选举票数
18.01关于选举吴祥礼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8.02关于选举陈灵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投票说明: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的按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2024 年 月 日,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代理人姓名(如适用)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如适用)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备注事项

注: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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