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遵循《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依法履行董事会职责。公司董事以保障全体股东权益为目标,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现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经营情况回顾
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诸多风险挑战,公司秉承“成为全球照明行业最有价值的合作伙伴”的战略目标,持续深耕LED驱动电源行业。同时,凭借长期在LED照明领域积累的经验与行业地位、稳健的经营状况以及领先于同行业的全球运营管理能力,公司紧紧抓住行业投并购机会,收购欧司朗DS-E业务,并积极推进相关资产交割及投后整合工作,提高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与持续经营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行业竞争能力与市场地位。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381,998.1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6,992.0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71%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63,118.3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4.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335.5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86.00%。
影响报告期净利润的主要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全球经济复苏动力不足、市场需求放缓、国外成品库存处于高位、行业整体处在周期底部等不利因素,导致公司海外业务受到一定影响。同时,受国际经济下行影响,公司个别客户经营状况恶化。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对前期战略备货及产成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相关应收账款进行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导致公司净利润相较于去年有较大幅度的下滑。
2)公司实施重大资产购买项目,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欧司朗旗下专注于照
明组件的数字系统事业部(以下称“DS-业务”)的100%股权和资产,标的资产自2023年4月4日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的资产规模、销售收入得到提升。同时,由于报告期内实施重大资产购买项目以及开展投后整合活动,使得本期期间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3)因公司经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政策变化、公司发展规划及市场融资环境等诸多因素,并和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决定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发生的相关费用从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会计科目调整到利润表中的管理费用科目,对2023年度净利润产生了负向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如下:
1、持续深耕LED照明行业
公司不仅立志成为拥有创新基因的技术领导者,而且以“照明企业值得依赖的合作伙伴”为目标,为客户提供质量可靠且多元的产品组合。公司持续深耕LED行业,加强研发投入,积极参加标准化建设,发挥先发优势,推出新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创新驱动,科技引领,研发投入共计16,821.35万元,同比增长
91.40%。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欧司朗DS-E业务的重大资产购买项目顺利实施完成,进一步扩大了公司在LED行业的全球影响力,并实现了销售规模的持续增长。
公司始终践行“以客户为中心、服务驱动的协作者”的价值主张,坚持大客户战略,持续提升对客户的业务理解,甄别并重点服务战略客户,识别客户的关键问题,及时提供解决方案,持续做好客户服务,为目标客户创造价值,增加客户粘性。
此外,公司积极优化、拓展经销渠道,在维护传统专业化经销渠道的同时,加大力度拓展下沉市场渠道。持续加大对经销渠道的建设、管理和赋能,建立了包括产品技术培训、协同客户拜访、联合市场品牌推广、共享销售库存等经销商管理机制,解决经销商痛点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市场推广,先后参加了中东(迪拜)国际城市、建筑和商业照明展、印度尼西亚国际照明展、波兰华沙国际照明设备展览会、美国国际照明展览会、荷兰国际园艺展、广州国际照明展、香港国际秋季灯饰展、金
砖国家新工业革命展等行业知名展会;并组织、参加了国内外多场行业研讨会,增强行业影响力。
2、重大资产购买项目顺利完成,增强行业竞争力
2022年6月,公司与OSRAM GmbH、OSRAM S.p.A.签署了《股权及资产购买协议》,公司拟通过现金方式购买OSRAM GmbH、OSRAM S.p.A.直接持有的Optotronic GmbH 100%股权、欧司朗(广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Optotronic S.r.l. 100%股权等3个股权资产以及OSRAM GmbH 通过多个全资子公司及关联公司持有的位于APAC和EMEA多个国家/地区的非股权资产,即拟收购全球照明巨头欧司朗旗下专注于照明组件的数字系统事业部。公司非常重视此次投并购机会,持续推进交易的达成和实施。报告期内,本次重大资产购买项目于2023年3月29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随后实施分批次的股权过户和资产交割手续。2023年9月,本次重大资产购买项目完成全面交割,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实施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3-111)。
为了确保标的资产的顺利交割,做好投后整合,尽快发挥产业协同效应,除了依据双方约定设立了整合委员会指导交割与整合工作外,公司成立了专门的项目管理机构,负责统筹、追踪、推进、协调和落地一系列资产交割、资产承接和投后整合工作,并就涉及采购、销售、生产、物流、研发、市场、财务、人力资源、IT等公司运营的各个功能模块成立了多个整合工作小组。
报告期内,以实现交割后业务的持续正常有序运营为目的,在财务、人力资源、信息化、法律、行政等公共职能方面,公司快速发展了原有组织,形成了全球化的公共服务职能模块。在交割前,通过新设立子公司以及原有的香港、印度子公司做好了承接主体的准备,完成了相应客户与供应商合同和其他法律关系的转移和承接、人员的转移与承接以及重要流程和体系的设立。
交割后,新老组织开展了多次有效的互动和交流,在保证承接后业务正常有序运营的基础上,为发挥“1+1〉2”的协同效应做好准备。在销售方面,互相理解对方的产品和市场,共同参与展会、拜访客户,增加交叉销售的机会;在研发方面,学习并整合双方的研发优势和技术特长,优化产品规划,为客户提供更广泛的产品组合以及更有价值的解决方案;在供应链方面,共享双方的供应链和采购资源,优化供应渠道和采购策略,发挥采购协同效应;在生产方面,做好自主生
产和ODM/OEM外包加工的SWOT分析,寻找最适合的运营模式。交割后,公司还结合新老组织元素,推出了新的企业logo,增加了新老组织员工企业认同感和凝聚力,助力文化融合。
3、积极探索、拓展新能源充电及储能领域,打造新增长级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了新能源业务相关的研发、生产、品质控制、供应链及市场推广方面的投入,2023年公司实现新能源业务相关营业收入10,603.76万元,同比增长163.38%,收入主要来源于新能源车载充电机、便携式充电机及其他新能源领域充电、储能相关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以自有资金2,700万元对西安精石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持有标的公司20%的股份。西安精石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是分布式光伏储能、户用光伏储能、工商业储能行业光储一体机、储能逆变器、能源管理系统(EMS)等产品的供应商,主要为储能系统集成商提供逆变器、光储一体机、EMS及技术服务。在全球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的大背景下,公司充分利用自身在电力电子技术研发、国内外销售渠道、全球供应链布局及智能制造技术等领域的核心优势,推动上市公司在保持LED驱动电源全球市场领先地位的基础上,把握储能市场的发展机遇,积极发展在新能源领域的新增长曲线,从而提高公司整体经营能力和行业竞争力,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的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8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议案名称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3.01.29 | 1、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
2、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 | ||
2.1方案概要 | ||
2.2交易对方 | ||
2.3交易标的 | ||
2.4交易方式 |
2.5交易价格及估值情况 | ||
2.6对价支付方式 | ||
2.7融资安排 | ||
3、关于《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4、关于本次交易中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 ||
5、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6、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 ||
7、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
8、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影响的情况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 ||
9、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 ||
1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七条规定的议案 | ||
11、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 ||
12、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差异情况鉴证报告、估值报告的议案 | ||
13、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 ||
1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采购款担保的议案 | ||
15、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审议的议案 | ||
16、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受期后调整事项影响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3.03.01 | 1、关于豁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
2、关于更正《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3.03.05 | 1、关于豁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
2、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相关标的资产审计报告及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23.03.13 | 1、关于豁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
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3、关于向境外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 | ||
4、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 ||
5、关于本次交易中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 ||
6、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7、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 ||
8、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议案 | ||
9、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 ||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宜的议案 | ||
11、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12、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2023.03.23 | 1、关于《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2、关于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
3、关于《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 ||
4、关于《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
5、关于《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
6、关于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 ||
7、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进行审议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2023.04.03 | 1、关于签署《股权及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2、关于对外投资暨增资西安精石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2023.04.14 | 1、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
2、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4、《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5、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6、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7、关于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 ||
8、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9、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 ||
10、关于开展跨境资金池结算业务的议案 | ||
11、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 ||
1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
13、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
14、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15、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16、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7、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 ||
18、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19、关于向境外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三十四次会议 | 2023.04.25 | 1、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 2023.04.28 | 1、关于豁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
2、关于签署《股权及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 2023.06.09 | 1、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 2023.06.25 |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流通的议案 | ||
3、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4、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 2023.06.29 | 1、关于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2、关于调减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 | ||
3、关于《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 ||
4、关于《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 ||
5、关于《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 ||
6、关于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 ||
7、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相关标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 ||
8、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
9、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 2023.06.30 | 1、关于豁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
2、关于签署《股权及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 2023.08.07 |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2、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 2023.08.14 | 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 2023.08.31 | 1、关于签署〈股权及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四)〉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 2023.09.08 | 1、关于调减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 |
2、关于《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 ||
3、关于《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 ||
4、关于《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 ||
5、关于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 ||
6、关于向境外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 2023.10.27 | 1、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3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议案名称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03.29 | 1、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
2、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 | ||
2.01方案概要 | ||
2.02交易对方 | ||
2.03交易标的 | ||
2.04交易方式 | ||
2.05交易价格及估值情况 | ||
2.06对价支付方式 | ||
2.07融资安排 | ||
3、关于《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4、关于本次交易中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 ||
5、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6、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 ||
7、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
8、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影响的情况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 ||
9、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 ||
1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议案 | ||
11、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 ||
12、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差异情况鉴证报告、估值报告的议案 | ||
13、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 ||
1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15、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 ||
16、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17、关于签署《股权及资产购买协议》的议案 | ||
18、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 ||
1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宜的议案 | ||
20、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相关标的资产审计报告及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的议案 | ||
21、关于向境外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 | ||
2022年度股东大会 | 2023.05.08 |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4、《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5、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6、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7、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 ||
8、关于开展跨境资金池结算业务的议案 |
9、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 ||
10、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11、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2、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07.17 | 1、关于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2、关于调减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 | ||
3、关于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3.01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 ||
3.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
3.0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
3.0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 ||
3.05发行数量 | ||
3.06限售期 | ||
3.0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 ||
3.0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3.09上市地点 | ||
3.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
4、关于《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 ||
5、关于《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 ||
6、关于《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 ||
7、关于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8、关于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 ||
9、关于《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10、关于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
11、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与GUICHAO HUA 先生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GUICHAO HUA 先生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 ||
13、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相关标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 ||
14、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
1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08.23 |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利用其专业知识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重点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以及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审议。同时,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进行了考察,听取了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并保持与会计师沟通。在公司定期报告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趋势、经营状况、投融资活动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及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相关职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规定按绩效评价标准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优化公司薪酬结构。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重点对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结合实际情况
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政策与方案进行了审查,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归属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进一步提高公司在薪酬考核激励机制方面的科学性。
3、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依照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职。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重点讨论了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积极搜寻人选,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公司董事会人员结构合理,高管团队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经验,完全胜任各自的工作。
4、战略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依照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规定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主要对公司战略执行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并对公司的全球化发展战略、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等事项提出了合理建议。
(四)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自身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公正客观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公司其他重大事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的判断和合理化建议。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四、2024年董事会工作规划
2024年,董事会将继续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应对市场即行业变化,不断提升科学决策能力,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争取圆满完成公司各项经营指标,董事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在公司治理与经营战略方面,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不断完善公司规章制度,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做好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高效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同时,加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和规范性,确保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2、在信息披露方面,扎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提升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和和透明度,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3、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将继续认真贯彻监管机构保护投资者的相关要求和指示精神,持续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交流,通过多渠道、多形式与投资者建立紧密联系,为投资者提供更好和更及时了解公司发展情况的渠道,积极传递公司发展愿景及经营理念,坚定投资者信心,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